1月30日補上班7大優點2023!(小編貼心推薦)

Posted by John on October 6, 2018

1月30日補上班

此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記錄了公職人員上班日、放假日,非公務員之上班族也可自行列印,畫上勞動節放假日、軍人放假日,自製個人適用月曆、年曆。 今年農曆新年因為調整放假,讓整個連假長達10天,但也因此本週六(4日)必須補班。 但有民眾詢問,如果是年後開工才到新公司報到,那是否也一樣要跟著補班呢? 1月30日補上班 勞動部回應表示,若公司實施限定版的8週彈性工時,那新到職的員工也應該按照公司班表走,除非在到職前已協商取得公司同意,才可不用補班。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2日回應表示,若該公司事前已完成8週彈性工時,調整好春節後的班表,勞工到職前也同意該班表,就得依該班表出勤,且無法請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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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邀集各方代表開會後,仍拍板彈性放假,於1月7日(週六)補課。 不過也有人指出,不用補班的原因其實是扣特休或彈性假,「科技業都把被沒收的7天假拿來抵補班」、「會扣你特休」、「認真回你,外商,年初就已經自動幫你把這天假扣完了」、「沒工作都會強迫扣特休」。 1月30日補上班 一、依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8點規定,教育部須於兩個月內(109年3月22日前)完成具體回應。 今天(7日)是2023年的第一個補班日,大部分的上班族都必須補班,不少人表達難接受之意,另外補班日郵局、農會、銀行補班日有沒有上班呢?

1月30日補上班: 國定假日被公司要求上班,薪資該怎麼算?中秋節連假加班費、補班、排班規定一次看!

很多企業是在「未取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施行,等於未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程序。 1月30日補上班 因此若直接要求員工於補班日出勤,應給予休息日加班費(而且彈性放假日因未完成變形程序,該日所有員工理應出勤)。 法規上的「彈性工時」可實施的企業必須是「指定適用的行業」,此外在實施前仍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才可於公司內公告實施,目前部分工時勞工也不適用。 答案仍與前例相似,如公司已實施8週變形工時、並依政府機關行事曆出勤,則因員工已於1月31日離職,在「補班日」發生的2月4日則不需補提供一天勞務(因是依據公司的行事曆執行工作,結算日至1月31日),公司也不可要求2月4日的以特休、或薪水折抵,否則將違反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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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開加倍工資得在勞工於5月1日出勤後,經與雇主協商合意後,得以補休取代,惟雇主不得逕命僅得補休,拒絕加給出勤工資。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及證券商注意,農曆除夕暨農曆春節,集中交易市場1月31日(周一)至2月4日(周五)休市五日,並於1月22日(周六)補行上班,但不交易亦不交割。 其他連假併同例假日還有開國紀念日(3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4日)、國慶日(3日)及2022年開國紀念日(3日)。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動局表示,對「隔週休二日的勞工」而言,1月2號本為國定假日,因此12月27日不用補上班。 (一)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行政同仁應全日上班;其一週之計算,即學期結束(休業式)後一週及開學日前一週(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均應列計)之上班日應全日上班。

1月30日補上班: 人事總處新聞稿消息:行政院核定110年(西元2021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註6:依勞基法§30、§36規定,實施變形工時前須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須經勞資會議同意;另依勞基法施行細則§20規定,雇主實施變形工時應公告周知。 註2:可參考2020年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臉書貼文,以及2017年5月26日yahoo新聞-6/1新到職勞工哭了 端午節6/3補班得照上班沒加班費(勞動部針對106年端午連假實施先補班後補假期間員工到離職出勤薪水計算說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 111 年 6 月 7 日公布「112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各月放假日為下圖紅底。

銀行、郵局、農會也適用勞基法,因此在補班日也都有開門,營業時間與平日相同。 1 月 7 日是補小年夜 1 月 20 日星期五原上班天的彈性放假,最初訂於 1 月 14 日補班,後因逢 112 年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而提前進行。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6日電)民國112年1月20日是小年夜,適逢第一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日前呼籲不要彈性放假。

1月30日補上班: 人事行政總處公佈民國111年(2022年)公務人員行事曆EXCEL檔案下載

2023 年 51 勞動節為 5/1(一),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享放假 1 天,與 4/29(六)、4/30(日)合併連休 3 天。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3日發出新聞稿,不贊成為了放連假調整課程,因補課往往在週六,學生連上6天沒耐心,學習效益不佳。 1月30日補上班2023 建議依日曆該上班就上班、該放假就放假,有放連假需求者可自行請假。 勞動基準法有二週變形工時(勞基法第30條第2項)、四週變形工時(勞基法第30-1條第1項)及八週變形工時(勞基法第30條第3項)。 更進一步來說,從人資管理角度,員工即將離職,多半也無心工作,若是優於法令免除該日出勤義務,對雇主形象肯定大大加分。 對此,人資專家曹新南建議,除非有完成合法程序,不然將在 1 月底離職的員工22日補班日就不使其出勤,或出勤給予休息日加班費,避免後續爭議。

  • 針對提議人相關訴求說明參採情形如下: 一、有關勞動節中小學學生應放假一日之訴求,不予參採: (一)我國5月1日勞動節放假日係依中央訂定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略以,勞動節:勞工放假。
  • 擁有勞動節放假資格是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也代表只有屬於勞基法規範的受僱者,在勞動節當天才能享有補假或放假權利。
  •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 法規上的「彈性工時」可實施的企業必須是「指定適用的行業」,此外在實施前仍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才可於公司內公告實施,目前部分工時勞工也不適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 2019 年行事曆,明年有三個周六補上班日,但是金管會拍板明年就算周六補班,台股也不開市,也不交割,但是一般民眾、銀行業將照常補班,至於證券業是否上班,由各券商自行決定,若有疑義則去請教勞動部。 擁有勞動節放假資格是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也代表只有屬於勞基法規範的受僱者,在勞動節當天才能享有補假或放假權利。 學生不屬於勞工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所以5/2勞動節補假,學生與老師同樣都不能放假,依舊要正常上課。 3月連假:無 3月補班日:3/25 補班原因:4月兒童節與掃墓節的清明連續假期從4/1放假到4/5,4/3星期一調整放假,因此提前於3/25補班。

1月30日補上班: 人事行政局公佈民國105年公務人員行事曆

1.5月1日「勞動節」係現行《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該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 依照行政院人事處公佈春節連假1月20日小年夜調整為放假日,原定是在1月14日補班,不過當天剛好是112年學測,因此提早到今天(7日)補上班,銀行、郵局、農會也適用勞基法,在今天都有開門,營業時間與平日相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28)日公布2022年行事曆,明年共有115天休假日,3天(含)以上的連續假期就有7次,其中最長的則是9天春節連假,將從1月29日週六開始,一路放假到2月6日週日。 因此,如果是月薪制人員,雇主因業務需求,徵得員工同意於國定出勤,出勤時間在8小時以內,應加給1日工資加班費;若為時薪制人員,出勤時間在8小時以內,依出勤時數加倍給薪。 人事總處說,其餘連續假期的補假,均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辦理。 其中依內政部函釋,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並適逢星期日,於4月2日(週五)及4月5日(週一)補假,因此,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有4日連續假期。

(四)綜上,我國勞動節係屬法定休假日,須符合法定之勞工條件,始得於是日放假,惟考量勞動節放假日係配合中央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爰有關旨案之訴求本部實有窒礙難行之處,故勞動節中小學學生應放假一日不予參採。 (二)有關小年夜調整因應機制以達親子作息同步之訴求,本部擬召開相關研商會議。 (二)基於本部及縣市政府接獲許多民眾來訊表示2月15日作息不同步,影響孩子的照顧,為解決家長的困擾,及考量學校行事曆之安排,本部即於1月15日上午邀集各縣市及相關團體開會研商,並於當日下午3時以公文及資通訊系統發出會議紀錄,而各地方政府亦立即通知所轄所有學校知悉。 (三)本次補課時程調整因更動時間緊迫,導致各級學校等相關單位、有規劃之民眾及學生未及因應,造成不便。

1月30日補上班: 相關

也就是只要是平常週休二日,照著政府行事曆出勤與休假的行業,都可以適用八週變形工時,也就可以實施彈性放假了。 人事總處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主要適用對象為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其餘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是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國房部主管權則、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則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而有關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之依據及放假日期,可至原住民族委員會「歲時祭儀專區」查詢。 根據行政院人事總處的公告,在2024年(民國113年)的總放假日(共115天)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共有4個,假期數最長的為「農曆除夕及春節」共7天,其次為「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俗稱清明連假)共4天,因此常見的「請假攻略」會舉例:若請2/5-7三天,即可直接獲得「請三休十二、12天連假」。

勞動部提醒,8周彈性工時必須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雙方開會同意過後才能調整出勤,若是沒有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同意即可開罰2-100萬元。 行政院日前公告,明年元旦實施彈性放假、有4天連假,但規定要在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 消息一出,許多人感到錯愕,更讓不少要在27日結婚的新人傻眼,使「小確幸」當場成了「大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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