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8大優點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Eric on September 6, 2020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休息日通常是星期六,但如同例假日,只要由勞資雙方共同約定,它也可以是一個星期中的任何一天,且不能與例假日重疊。 例假日是《勞基法》規定強制雇主必須讓勞工在每7個工作天中休息1天,通常是星期日,但也可以是別的日子,應產業而異,只要勞資雙方共同約定即可。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今年有7天連假,但部分上班族、打工族,因公司業務需求,仍需出勤;至於當天薪水、加班費怎麼算? 因此,我們以8小時之後,延長工時的前兩小時為例,在平常工作日加班的前二小時,是0本薪+1.34倍的加班費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現行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是8小時內工作者加發1日工資所得,但如果超過8小時,則比照《勞基法》第24條計算。 例假日通常是不能加班的,除非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才能讓勞工工作。 另外,公司要在 24小 時內向勞工勞務提供地之主管機關通報。 勞工局進一步指出,事業單位如採排班制,可經勞工同意將上述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但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並於排班表上載明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之性質,以免造成勞工誤解。 根據勞動部於 2020 年 1 月 22 日的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勞基法中無「工讀生」一詞,而是相對全時工時,以「部分工時」計算,包括工讀生時薪計算制或月薪計算制皆可。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三) 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特休加班費計算

舉例來說,你在休息日加班了 3 小時,加班的計算時數要算足 8 小時;加班 9 小時,要算足 12 小時。 換言之,現行制度下,月薪新台幣3萬6000元的勞工,平均時薪為150元,第9小時加班費為200元,第11小時則是250元。 但若以2倍基數計算,9小時加班費為400元,11小時開始則是500元。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假日工作在8小時以內:「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所稱加倍發給,係指除依同條規定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該實際從事工作之休假日內應得工資而言。」(內政部73年10月18日(73)台內勞字第256453號函釋)。 因此,當勞工工作時間在正常工作時間八小時以內者,雇主應按勞工工作時數計算,再給一倍之工資。 所以,假日加班4小時,就加給4小時工資;假日加班8小時,就加給一日工資。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一)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

公私營事業員工,屬於免稅加班費的範圍主要是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第三十二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46小時內」限度內支領之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超過的時數則應稅。 勞工平日加班支領之加班費,如每月加班總時數不超過46小時,且其金額符合前述勞動基準法規定標準者,可免納所得稅。 另勞工於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颱風及其他天然災害之放假日加班支領之加班費,其金額符合前述勞動基準法規定標準者,則其加班時數不計入前述每月加班總時數46小時,亦免納所得稅。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如要調度「中秋節補假」的休假日,原本的9月10日、中秋節當天之屬性為休息日(星期六),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除應達成勞資協議之外,也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萬不得已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問題3例假日不能出勤,如出勤是違法,但仍須依照國定假日出勤加倍給付工資。

  • 調整休假日:若企業因人力因素有調整挪移國定假日需求,必須徵得員工同意,並, 契約明定調整休假日期,若約定休假日仍須上班,依舊得依上述規定發給加班費。
  • 休息日加班》應以4小時為1個計算單位休息日原訂為勞工整日不必工作,但雇主可基於業務需求,徵得勞工同意後,要求勞工出勤。
  • 勞工在休假日工作,依同條後段規定,「工資應加倍發給」,並不是雇主應另外再給兩倍工資。
  • 一張圖表協助你避免勞檢受罰,或者使用 Apollo 雲端人資系統直接套用法規,就像是專屬的人資顧問,陪著你隨時更新規定與管理方式。
  • 不過實務上來說,因為部分工時員工可能出勤不固定,例如週一至周五每天工作4小時,也可能是每週只工作一天8小時,因此與月薪制每天要上班的員工會有所不同。
  • 「福利」的定義應屬勞基法不保證的範圍,像是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免費供餐、治裝費等。

月薪制,多數概念會以全時制勞工居多,基本概念是不管有無出勤,每月以30日計算,每日8小時都是有薪資的。 因此換算出來,一個小時的薪資是月薪除以30天再除以8小時,也就是月薪除以240,即為所謂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用來做為病事假或加班的依據。 同樣地,因為2月5日和2月6日也都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一般來說,在沒有實施變形工時的情況下,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上班、2月6日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小編劃重點:請注意,時薪制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當天的工資應為「出勤時數 × 兩倍工資」。 如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事先對調,就無需另計加班費,但重點是需要事先和員工協商取得共識。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工時計算懶人包!一篇看懂加班費試算、工讀生時薪計算

有些人覺得社交很重要,有些人覺得休息很重要,不過有些人想要多賺一點錢,這都因人而異,但是想加班多賺錢的人,一定了解最基本的法規,保護自己,也保護公司。 所以,Victor的加班費為$16,312(10050+1005+3000+2257),10月的薪水為$106,321(90000+16312)。 但還是在此呼籲所有企業主與HR朋友們,在守法的前提下,盡量給予員工較妥善的照顧,才能將法令衝擊變成是提升企業競爭力的良方。 就業保險並無僱用人數的限制,但1人只能選擇1個單位投保[9],所以即使只僱用1位兼職勞工,如果該兼職勞工並沒有在其他單位投保,雇主仍然應該為其投保就業保險。 2023的端午節為6月22日(四),由於正好適逢週休二日的前夕,加上搭配政府機關辦公日曆出勤表「彈性放假」的6/23,因此可以形成為期4天的「端午連假」。 依據勞基法第24條,寫法是三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二以上,而換算成數字,若以0.33或0.66計算,會低於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就屬違法,所以必須是0.34、0.67以上。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如果公司是發個人績效獎金,先確認有多少業績是在正常工時內銷售,須將這部分的業績獎金也算進工資所得後,再以上方步驟算出平均時薪,最後得出加班費。 💡全時工時則可依照變形工時制度排班,可另參閱勞動部變形工時說明。 💡每七天的週循環中,因到職或離職當週只工作五天(含)以下者,未給例假或休息日則不造成違法,但跨週仍然不可連七天工作。 💡根據勞保薪資分級表備註三說明:部分工時被保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月投保薪資分為11,100元(11,100元以下者)及12,540元(11,101元至 12,540元)規定覈實申報。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國定假日加班可以換補休嗎?

至於勞工應否延長工時或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尚難謂有不合理之處。 故勞工假日出勤工作於八小時內,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超過八小時部分,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9月14日台87勞動二字第039675號函釋)。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勞動二字第○三九六七五號函: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 A: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 故勞工假日出勤工作於8小時內,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超過8小時部分,應依同法第24條規定辦理。

勞動部澄清:勞工於國定假日及天然災害當日照常出勤,《勞動基準法》並未有加給工資以外還要併予補休之規定,且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本即為每月46小時,《勞動基準法》新制亦未併同修正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規定。 一例一休加班費 計算方式複雜,對於人資夥伴來說也似懂非懂,本篇文章詳細說明工作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一張圖表協助你避免勞檢受罰,或者使用 Apollo 雲端人資系統直接套用法規,就像是專屬的人資顧問,陪著你隨時更新規定與管理方式。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60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在一般的狀況下,勞基法規定每 7 日應有 1 日的例假日加上 1 日的休息日,且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 其中例假日的規定較為嚴格,因此連續出勤 6 日應以休息日調整,且時薪制不適用彈性工時(亦稱變形工時),所以第 7 日不可要求員工出勤,至少須給予員工 1 日的例假日,也因此時薪制勞工不應有例假日出勤的情形發生。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一) 加班費計算基礎

以上是《104職場力》小編為年輕朋友整理的打工法律權益大補帖,如果有更多打工相關問題可至勞動部網站查詢,或者「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有提供有關勞動契約、工資、工時、職災及仲介等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如果遇到勞資爭議時也能利用1955進行申訴。 提醒雇主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及提繳退休金,又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請務必於加保(提繳)申報表或申報系統上勾選或註明「部分工時」,以利正確計收勞(就、職)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因此如果老闆算月薪給你時,如上述案例每日只做4小時的話,依法來說(等同每日工時8小時為基準的一半比例),只要給付12,625元即可符合基本工資規定。 以2022年的春節連假為例,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而調整後單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但必須要有1個例假,而且週期內要有2天例假日與2天休息日,且不能使勞工連續出勤逾6日。 《104職場力》提醒您,兒童節、清明節均為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如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就應於原月薪外,另再加給1日工資。 如同文章第一段落所提到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時數不可以超過 4 小時。 而勞工在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加班,則分別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工讀生

4.國定假日出勤,不屬於「延長工時」,但還是可以由勞工在加班後從加班費與補休之間二擇一。 只是不可忘了,在補休入法以前,主管機關對補休就已經要求「加班費權利不可事先拋棄」,必須是在加班「後」才能由勞工選擇補休。 勞資雙方可另外約定一天補放國定假日;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行事曆出勤,則會在例假/休息日的後一天或前一天補假。 一例一休今年上路,休息日與國定假日加班費如何計算也引起討論。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遇到時變形的工作日,不管一日正常工時為9小時或10小時,均免除一日出勤義務,且不用補時數(所以建議國定假日當天就不要再操作變形工時了);遇到「空班」,則既無補假問題、當日也無工資(工資已隨工時調移至其他工作日)。 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原本已約定出勤的工作日(不論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則放假工資照給;除非針對時薪制工作者,國定假日當天本來就未排班約定出勤,方不會有工資。 其中,正常工時間是指: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 (8小時 x 5 天);如果超過的話,就算是延長工時,雇主必須要給予加班費 (只能多不能少)。 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是所謂的「工作日」,若他不能出勤,應該按照正常的請假程序辦理,老闆也可依照 勞基法第 43 條 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 若雇主用「1.33」或「1.66」來計算加班費,恐會被勞檢認為低於法定標準而開罰,勞工也要注意加班費是否少算。 不論「打工」、「工讀生」、「部分工時」、「時薪制」都可以請領加班費!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我們是排班制,中秋連假上班該怎麼算?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使其於1月2日上班,出勤8小時內,均須「額外」給付: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企業工作,依累積年資給予的特休假,亦屬於「休假日」。 工作滿6 個月有3天特休,1年以上未滿2年有7天;2年以上未滿3年有10天;3年以上未滿5年有 1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有15天,10年以上每多1年多1天,最多加至30天為止。 3.調移除了必須經勞工「個人」同意之外(建議不要用一次性概括性同意取代),還須讓勞工或主管機關能夠檢視國定假日的天數並未減少,因此在班表或行事曆上必須可以明確看到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放假日期。 接著,如果是在國定假日與例假日違法加班第9到12小時,依照行政院函釋說明,仍然是用1.34倍(9、10小時)與1.67倍(11、12小時)做計算。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因此,按法規來說,這天的休假性質就屬於「休息日」,加班費也是依照週六出勤的加班費率計算即可。 勞動局進一步解釋,如事業單位與勞工約定1月1日為排定例假或休息日,可約定1月2日為補假日,形成3天連假,1月2日即屬勞工的「元旦」。 依據《勞基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應放假日,例如紀念日、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2023 重要節日及勞動節,即所謂國定假日,是屬於「休假日」。 計算加班費之前,請先搞清楚假期的類別 例假、休假、還是休息日? 一例一休2016年立法攻防、沸沸揚揚,修法後依勞工假期類別不 同,加班費計算方式就不同。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例假日(一例一休)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所稱「休假日」,僅指該法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而言。 至其休假日工作時數,其工作時間未超過8小時之部分,可不包括在同法第三十二條每月延長工作總時數限額內;如超過8小時之部分,則應計入。 因此,平日加班時數(46)與假日加班時數可以分開計算;惟必須合法及有紀錄。 法規上工讀生是不能採用變形工時制度的,仍應安排每7天就要有一天例假日、一天休息日(即使連續五天每日只工作1小時,也須給完整曆日的一例一休),少於2天休息日表示有加班要給加班費;且不管是否跨週,最多只能連六天工作,否則就是違法喔!

  • 而學生找打工時也要注意雇主是否有幫自己申報勞就職保,保障自己的權益。
  • 《104職場力》提醒您,兒童節、清明節均為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如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就應於原月薪外,另再加給1日工資。
  • 舉例:每月固定領30,000元,個人業績獎金3,000元,只有2,000元在正常工時內售出,其他為加班時售出,則平均時薪為「(工資30,000元 + 獎金2,000元)÷ 每月30日 ÷ 每日8小時=134元」。
  • 工讀生離職的時候也須依照年資提前告知離職的日期,讓雇主有調動人力、交接的準備時間,不能因為是工讀生,就認為只要我不高興隨時都可以離職。
  • (2) 因為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因此第二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一週與第二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

因為這次1月30日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12月31日周六當日為休息日,勞工若需要於當天出勤,雇主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打工的工讀生和全職員工相同,只要和雇主簽訂了勞動契約,就必須遵守打工的工作守則、保護營業或技術上的機密,欲離職時也須遵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間」,依據年資提前預告雇主,並不能夠因為自己是工讀生,就可以想要任何時候離職就離職。 答:按時計酬者係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以不低於176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小編劃重點:4/2是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4/3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4/4、4/5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國定假日加班未超過 8 小時

若是工作日不固定的時薪制工作者,將國定假日與沒有出勤義務的日子對調,則對調後之國定假日既未出勤,自不會發放當日工資(蓋時薪制計薪乃以出勤為前提),屬無意義的對調,故建議針對時薪制工作者,就不要再操作國定假日調移,凡國定假日出勤即計給雙倍工資。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上面講的是一般情況,但是如果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另外,如果雇主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後,加班時間可以用3個月的總量下去管控,但1個月時數不能超過54小時,每3個月總時數不能超過138小時。 沒關係,讓律師用文字跟圖表,一次幫你釐清各種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國定假日與例假日,則是即使出勤1小時,也要給8小時(俗稱做1給8),超出8小時的部分則比照原24條,也就是1.34、1.67倍。 這裡主要是因為,雖然只出勤1小時,也已讓勞工無法完整運用1天假日的緣故。 舉例如果約定每一三五上班,國定假日是週一,員工不用出勤,但仍要給予該日工資;若是國定假日在週二,就不用給予該日工資。 若是全時制勞工,碰到國定假日是做一給八,不滿8小時都算8小時,因為請員工出勤就已經破壞其一天休假的完整性了。 國定假日給予兩倍,主要的原因就是基本工資核算時,有把休息日、例假日折進去,但是並沒有折進國定假日,所以若是時薪制人員於國定假日出勤,就是要給予二倍薪資。 因為樣態很多,又為了顧及勞工的權益,所以已經把例假日、休息日的工資都折進去了,這也是為何若單純比基本工資的時薪時,時薪制會比月薪制來得高。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 在勞基法中並沒有「工讀生」一詞

如果是希望勞工在國定假日回公司上班,必須要徵得勞工同意,或是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並經勞工或工會同意。 首要說明的是,例假日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 對此,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國定假日是要給2倍工資,所以國定假日加班也應該用2倍工資做基準計算;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也認為,勞工加班越久,加班費要領的就越多,因此國定假日的加班費母數也應該用2倍去做計算。

不過依照不同的狀況,還會有些微不同,底下直接整理成表格,方便夥伴們參考(如下表)。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跟例假日一樣,國定假日停休,勞工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日工資,或給一日補假(二擇一)。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與「例假日」是有給薪的(有薪假的概念)因此「休息日」出勤不需另給本薪,只要給加班費。 工作超過 8 小時,除了加班費外,雇主需補給勞工 4 小時的本薪。

雇主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2023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4月2日為休息日,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提供試算資訊: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國定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 加班費要怎麼計算?

而是除了雇主原本有給與之當日工資以外,再加給實際工作應得之工資。 A:首先應要釐清,月薪制與時薪制的計算基礎不一樣,月薪制的每小時時薪,是包含了休假日的,所以當我們要換算月薪制員工的時薪時,是月薪除以30天再除以8;而時薪制員工若沒出勤就沒有薪資,所以休息日與例假日的部分會折到平常的時薪當中。 黄維琛說,雇主若讓上班族或工讀生,於國定假日出勤超過12小時,不但違反勞基法,該給的加班費,也不能少(第13小時起,計算方式同樣為:時薪 X 1又3分之2)。 為全面保障兼職勞工的勞動權益,勞動部於2014年1月27日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1]」(最新修正於2018年5月17日),將工作時間較「全部時間工作勞工」縮短的勞工稱為「部分工時勞工」,開始有了明文保障規定。 因此,無論是超商的時薪人員、餐飲業的計時人員,或是服飾百貨業的兼職店員,打工族們的勞動權益都受到明文保障。 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不知道看完以上加班費計算的規定和範例,大家是否更了解加班費的計算方式,還有平日與不同假日之間的加班費差異呢? 想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加班費其實不困難,只要分清楚是屬於平日加班,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加班,根據標準就可以簡單估算,根據上圖的劃分也可以一目瞭然。 勞基法第 30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 40 個小時。 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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