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薪定義2023必看介紹!(小編推薦)

Posted by Tommy on November 30, 2021

本薪定義

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資雙方約定薪水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指勞工每天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的正常工作時間內,最低可領到的薪水報酬總額,不含平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等加班領到的加班費。 而伙食津貼即包含加班誤餐費,是員工薪資中的免稅額,員工有2,400元額度,一年下來可有28,000元的額度不用被扣「所得稅」。 若公司的伙食津貼是按月給予的「固定薪資」項目時,即符合勞動基準法所定的「工資」定義,可納入基本工資計算,必須納入投保級距而當員工請事假、病假等需要扣薪資的假別時,將會按比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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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5第二項第六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六、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在設計薪資結構時,通常會依據員工的能力、年資等劃分出不同職等,並依其職等核薪。 當遇到兩人相同職等,且其中一人額外擔任主管職時,則會讓負擔更多工作內容、責任相對更大的人,領到較高的薪水. 正是薪資單中出現職務加給的原因。 以「經常性薪資」作為工資議定,換言之,在面試中HR人員必須向面試者以區間、定額、最低數額等三種方式都要公開揭示或告知「經常性薪資」之範圍,就面試安排無異浪費時間較多。 本薪定義 本薪定義2023 答: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低於調整後之基本工資者,應依法調整;但原約定之工資未低於新基本工資者,並無應比照該調幅而調升之規定。

本薪定義: 工資定義:求職前先弄懂這3種薪酬項目差異

按件計酬若是按月結算,在「正常工作時間」的薪水也必須符合基本工資的標準,若是以日計算,每小時給予的薪水亦不能低於最低時薪。 所以如果約定薪資已等同或高於基本工資,即使因為減去勞、健保代扣繳款項而導致勞工實際領到的工資低於現行每月基本工資之24,000元,也是合理的。 然法律規範經常更迭,企業可能一時未察或疏忽新制、勞工未能及時獲得保障資訊等,而誤觸法網、失去該有的權益。

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現為40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 後者係為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 根據《勞動基準法》中指的工資,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 本薪定義2023 本薪定義 基本工資只包含「勞工應自行負擔」的勞健保費用,因此員工領到的薪水若是扣除這部分低於基本工資的話,雇主是不違法的;但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雇主應負擔」勞健保費用,導致勞工實領金額低於基本工資,雇主就會違反《勞基法》,更多情況請看這邊。 專為中小企業設計的人資管理系統「104企業大師」,透過標準化的系統進行薪資計算流程、提供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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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深入探討工資定義,以及其他容易混淆的薪資項目,讓你在找工作時避免吃虧或受騙。 除此之外,以下4個情境是一般領基本工資勞工對於雇主給薪常遇到的問題,一起透過薪資結構來看看雇主是否違法了。 《勞動基準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它用於雇主招募勞工時,工資議定之用。 答:基本工資係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 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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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面試錄取時,老闆、人資通常不會向我們清楚解釋薪資結構的組成,每月領到薪資單時,你可能需要自行再確認薪水是否多扣或少發了。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2 條規定,工資是指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本薪定義2023 因此凡是符合勞基法所規定「工資」定義的項目皆可納入基本工資計算,包括工資、薪金,或是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給勞工的獎金、津貼或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予。 簡單來說,只要是因為工作而獲得每個月固定發放的報酬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本薪定義: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新)

故勞工每月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即使公司當月有給加班費 1,200 元,使勞工實際所領工資為25,096元(23,896元 + 1,200元),但因為加班費不是「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的報酬,所以還是違反規定。 除了固定月薪外,薪資結構中有許多複雜的加扣項組合而成,依據產業、職位、職務內容不同,企業為了維持內外部公平而制定符合公司運作的薪資結構。 在固定薪資中,除了核薪時談好的總月薪 (通常包含本薪+伙食津貼),法令上是不可片面調降的工資項目。 今天將帶你一起來了解基本工資和工資、底薪、本薪有什麼不同,如果你是曾領過低於基本工資薪水的上班族更要留意,公司是否因為誤會薪資結構中各項名詞的定義而因此算錯薪水,可以透過常見4種情況來確認當實領薪資低於基本工資時,雇主是否違法了。 勞動基準法§2第三款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依此,勞動部特別製作《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規之常見疑問集,透過情境式帶入勞資雙方可能遇之爭議,更加清楚明瞭的解釋法律規定。 績效獎金如係以勞工工作達成預定目標而發放,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依勞動基準法§2第三款暨施行細則§10規定,應屬工資範疇,於計算退休金時,自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其他另有依據事實發生才需核發的薪資項目,例如:是否需要輪班會有輪班津貼、是否有專業證照要求會有專業津貼,而針對職務內容的不同會有職務加給,例如:主管加給。 若勞資雙方合意取消、或是因勞工調整職務內容且未違反調動五原則,那麼是可以取消原先給予的職務加給的。

本薪定義: 基本工資

又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工資係指第2條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故工資非以底薪為限,不論雇主以任何名義之給與,如係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屬「工資」之範疇。 全勤獎金必須在員工全勤時方能領取,並不能算在固定薪資的一部份,因此若一位員工,在扣除全勤獎金後實領金額低於基本工資,則違反了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的計算也不能納入全勤獎金。 基本工資指的是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報酬的最低標準(111年月薪基本工資為25250元),因此只要符合勞基法定義之項目均可納入。 但要特別注意如事業單位規範遲到、請假扣薪,如依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後,仍不可低於基本工資。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明年的基本工資已出爐,月薪為25,250元,時薪則調漲到168元,多數領超過基本工資的上班族可能會問「基本工資上漲和我有什麼關係?」先別急著離開文章! 一起打開薪資條,小編幫您一一拆解薪資單中老闆不會跟你說的小秘密。 工資是勞工在應徵工作時,最易詢問或被告知的勞動條件。 甚至是求職者與應徵者得以媒合成功之關鍵要素;所以,二方議定工資之際,實有說清楚之必要。 最新消息:外界預期2024年基本工資有望調升3%,時薪將調升5元,至181元、基本月薪將調升792元,至27,192元。 若2024年基本工資繼續漲,將是連八年調升基本工資。

本薪定義: 工資定義常見問題

2023 年開始,若是一般上班族的月薪低於 26,400 元,或者是工讀生、臨時工等時薪人員,在每天工作八小時之後,卻每小時領不到 176 元,雇主皆違反了勞動基準法,可對雇主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鍰。 諸如非勞務對價的紅利、獎金都是唷。 勞基法施行細則列出了這些項目:‍一、紅利。 二、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四、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

  • 求職時你可曾仔細看過各家公司所列出的工作待遇嗎?
  • 在設計薪資結構時,通常會依據員工的能力、年資等劃分出不同職等,並依其職等核薪。
  • 若勞資雙方合意取消、或是因勞工調整職務內容且未違反調動五原則,那麼是可以取消原先給予的職務加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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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104職場力》小編特別精選企業人資、勞工朋友經常詢問的問題,讓每個人都能更加熟悉法規,落實法令規定、職場不吃悶虧。 民國100年受僱員工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36,735元,110年2月「經常性薪資」42,835元。 現行的基本工資資訊,可以到勞動部網站查詢,進入勞動部網站後,可點擊上方的「業務專區」→「勞動條件、就業平等」,便可在下放的工資欄位中,找到基本工資的網站,並查詢相關資訊。 勞工受僱前之談判,離不開工資;春節之前或過後,勞工之所以轉職或跳槽,「工資低」也是常見名列前茅之因素,能講明或釐清工資,是招募先決條件,無須存有模糊空間。

本薪定義: 薪資項目要怎麼列?本薪、津貼、獎金...等薪資結構中的加項項目一次看!

若是勞工領到的實際薪水低於基本工資,或許不一定是違反勞基法,可能是扣除了必須扣除的部分。 本薪定義 根據《勞基法》規定,即使基本工資有所調漲,勞資雙方原約定工資未低於新基本工資者,不一定要比照該調幅而調升。 基本工資調漲主要是受惠領取基本工資的勞工族群,通常大部分的受薪階級領取的薪資都已經超過基本工資,因此基本工資調漲對於非領取基本工資的勞工來說便沒有太大的感覺。 「經常性薪資」指每月給付受僱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如房租津貼、交通費、膳食費、水電費、按月發放之工作(生產績效、業績)獎金及「全勤獎金」等。 《勞動基準法》第2條: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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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了excel計薪,導入雲端人資系統是目前企業的一大趨勢;透過人資管理系統,HR在計算薪資上可以節省許多心力、系統的精確性也能讓員工不用擔心薪水算錯。 看到上述的內容是不是覺得計算薪資沒有想像中的簡單呢? 「經常性薪資」公開揭示,又有上述三種方式,HR人員傾向選擇區間方式居多;但HR人員若以區間方式呈現「經常性薪資」範圍者,應了解不超過新臺幣5,000元,超過上述範圍者,因違規而遭受至少6萬元以上之罰鍰。 勞工真正在意的其實是「本薪」(或底薪),「本薪」是固定的且為調薪或作為年終獎金計算基礎,低「本薪」、工資的誘惑性也低。 但若仔細觀察,「經常性薪資」所包含的科目之多令人眼花撩亂;若再仔細逐項瞭解其內容之科目,很多科目其性質可歸屬勞工福利,諸如房租津貼、交通津貼、膳食津貼;但各企業之福利差異不大。

本薪定義: 基本工資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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