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蟠苑坐落的土地原為大磡村木屋區,部份於七十年代後期配合地下鐵路修正早期系統之興建陸續拆卸,而龍翔道於八十年代延長並把大磡村一分為二。 龍軒苑 龍軒苑2023 及後,北面範圍尚餘的部份木屋於1981年的一場火災中全部被焚燬,隨即被全面拆卸並興建公共房屋,即現今的龍蟠苑[1]。
惟當是時任法團主席張家友則指出,若接受和解,即代表認錯,並表示原告人(即譚香文)可以就此不停追討,最終業主可能要支付逾千萬費用。 在場的法團律師則指出,即使要打官司,費用只是在30至40萬元的範圍,,並於大會過程中,無視部分業主接受「一元和解」方案的意向,直接跳過議程,不作任何回應。 在2017年3月15日,屋苑代表再次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其中一項內容為動議撤銷通告及銷案,並接受和解方案,但當時的法團主持並沒有對此作出表決,就把議程略過。 到正式上庭(即2017年末),譚香文再次提出希望以「一蚊和解」解決事情,惟對方依舊不從,最終事件需要放上法庭進行裁決。 2014年6月,龍蟠苑法團在屋苑各處張貼通告,甚至把通告投入業主信箱。
龍軒苑: 龍軒苑 近期成交
通告內容則是影射時任區議員、現黃大仙龍星區議員譚香文「搞風搞雨,破壞屋苑安寧」。 譚在得悉事件後嘗試和法團溝通,希望能把通告撤去,惟溝通不果,事後法團亦沒有把通告撤去。 由於通告內容用字嚴重影響譚個人聲譽,譚於2014年9月入稟法庭控告龍蟠苑法團誹謗,希望令管理委員會停止其行為。 譚入稟控告法團誹謗,但隨即向法團提出「一元和解」和解方案,法團拒絕道歉, 不肯接受譚的方案。 龍軒苑2023 龍軒苑 張家友曾是2003年區議會選舉時,譚的對手助選團隊成員,譚香文認為當時法團拒絕和解原因,與時任法團主席張家友有關。 最終,誹謗案件以譚香文一方勝訴落幕,法團敗訴需要承擔所有訟費及兩份通告的賠償,合共近270萬元。
譚香文勝訴後,對小業主需要負上支付賠償的責任,同樣感到十分遺憾。 龍軒苑2023 屯門區的屯門北@中原樓市片區,區內共9,474個私人住宅單位,涉及人口共133,505人。 主要街道包括石排頭路(屯門北段)、震寰路(屯門北段)。
龍軒苑: Lung Hin Court Kam Hin House (Block A) 龍軒苑 錦軒閣 (A座) –
離島區的大嶼山@中原樓市片區,區內共1,010個私人住宅單位,涉及人口共19,283人。 主要街道包括貝澳老圍村、貝澳新圍村、大嶼山水口村、貝澳羅屋村、梅窩涌口村、大嶼山昂平、大嶼山大浪灣村。 另外,區內主要屋苑包括 銀河苑,WHITESANDS,澄碧邨,SILVER SHORE VILLA,浪怡軒。 區內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HK$ 19,000,年齡中位數為 44.8歲。 龍軒苑 本公司在此提供的資料僅作單位成交前狀況的參考,並不是為賣方/業主客戶發出或推銷個別單位,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本公司及中原網頁概不負責。
2015年3月10日,業主就事件聯署,希望召開特別大會,提出不要以屋苑基金付訟費。 龍軒苑 惟法團在同年5月14日以業主聯署不足5%及議程不成立為由,拒絕召開會議。 同年6月28日,有更多業主參與聯署,成功召開業主大會。 據悉,會上其中一個議題為討論應否撤回通告,以節省業主開支。
龍軒苑: 事件
另外,區內主要屋苑包括 大興花園,新圍苑,卓爾居,澤豐花園,翠林花園。 區內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HK$ 17,130,年齡中位數為 45.4歲。 龍蟠苑共有七幢住宅大廈,並自設花園、多層停車場及商場等。 龍蟠商場樓高2層,商戶包括OK便利店、文具店、茶餐廳、診所和新光海鮮酒家和小型街市。 龍蟠苑A-F座由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龍蟠苑G座則由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管理。 而外牆用料及設計則七座保持一致採用紙皮石及油漆壓花處理。
- 惟當是時任法團主席張家友則指出,若接受和解,即代表認錯,並表示原告人(即譚香文)可以就此不停追討,最終業主可能要支付逾千萬費用。
- 龍蟠苑坐落的土地原為大磡村木屋區,部份於七十年代後期配合地下鐵路修正早期系統之興建陸續拆卸,而龍翔道於八十年代延長並把大磡村一分為二。
- 區內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HK$ 19,000,年齡中位數為 44.8歲。
- 到正式上庭(即2017年末),譚香文再次提出希望以「一蚊和解」解決事情,惟對方依舊不從,最終事件需要放上法庭進行裁決。
- 龍蟠苑A-F座由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龍蟠苑G座則由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