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前經內政部七十四年四月廿七日74台內勞字第三○二六六五號函釋在案,其不計入請假期內者,工資自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由雇主照給。 至於連續請事假完畢後適逢公司例假日,雇主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給予例假,當日工資依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由雇主照給。 依您來信所述,公司要您星期六來上班,會簽訂一個約定,或許雇主是要以此特約來取得勞工同意在放假日上班的依據,但上面已有強調,雇主不能使勞工事先同意一次放棄於所有國定假日休假不出勤的權利。 再者,如該星期六是勞基法第36條所規定之「例假」,即使得到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上班。
如雇主係依該法第11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且確有該等情事,自應依同法第17條規定給付資遣費。 如雇主係主張依該法第12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且確有該等情事,尚無給付資遣費之義務。 若雇主未遵守上述規定,不論是違反同意程序或是給付足額的加班費等,勞工可以向勞工局檢舉或申請勞動檢查,相關權益亦請參下表1。 依上規定,勞工每工作6天即應有1天例假,且依法院判決,此「做6休1」間隔是法律強制規定,不得違反,例如:連續工作12天,再放例假2天,應屬違法(最高行政法院90年度判字第2199號判決參照)。 依您所述,公司只月休4天,如果放假的結果未依照上開「做6休1」間隔,即有違反勞基法第36條之可能。 其中核心概念為「在疫情嚴峻期間,勞動部保障勞工請確診隔離假或病假的權益,運用行政規則的法令,規範企業雇主不得扣除勞工的全勤獎金」,但在疫情趨緩、免隔離的時空背景,勞動部「恢復」原有規範,即勞工請病假可能會被雇主扣除全勤獎金。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 員工離職日壓在休假日,雇主可以拒絕嗎?未完成交接可以扣薪嗎?
而小乖因工作未滿三個月,公司可以不用事先預告(依勞基法§16Ⅰ規定),但仍應在小乖離職前10天向勞工局進行資遣通報(依就服法§33規定),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小乖(註)。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2023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2023 至於試用期的目的,通常是雇主為了觀察新進員工是否適任工作,會另外和員工約定試用期,期滿時評估員工表現是否良好、達到公司預期,再決定能否接續聘用。 然而,有些老闆會錯誤認知試用期非正式員工,而將試用期員工的薪水、勞健保、年資計算和正職人員不同,為了避免權益減損,小編會建議你即使試用期間仍可請雇主用白紙黑字寫下勞動契約規定,以免後續有爭議而無法證明。 假設月薪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一、6月22日(四):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 二、6月23日(五)、6月24日(六):因調休補班,兩者的性質均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而勞工請假規則§10後段雖然提到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提出證明文件,但實務上多認為這個要求只是確認員工的請假理由是否正當,並不表示員工在沒有提出證明文件前可以拒絕給假(註1)。 1.請假是否影響全勤考績:雇主不能因為員工請家庭照顧假而影響全勤、考績,事假則無此規定。 因此,通常家人有狀況須照顧,員工優先請家庭照顧假會是比較划算的。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 試用期(Probation Period)合法嗎?
所以,雇主不可以僅憑得到勞工個人同意,即要求勞工在例假上班。 縱使勞工還是同意了,也只有民事契約上的效果(請求加班費),雇主仍然屬於上開違反該規定,仍應受到主管機關行政處罰。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 勞基法規定每7天至少應有1日應休假(也就是法律所稱的「例假」),但一個月不止有4 週,所以固定月休四天乃是預設一個月只有4週,計算下來將少於「每7日休1日」的法定最低標準。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 換言之,一年有52週,須有52天例假始合法,若是月休4天,一年12個月共48天則不合法。 此外,目前我國的正常工時以雙週84小時為上限,月休四天必有加班的情形產生,且依情形亦可能有國定假日上班的情形,就各種情形分述如下。 依此,在不定期契約上,不論是「雇主要解雇勞工」或「勞工要辭職」(雙方終止勞動契約)時,都要事先告知。
因此新到職勞工倘未能立即與現職勞工之變形工時週期同步,建議於畸零週數暫以「每七日一例一休」、「不連續工作逾六日」原則安排新到職勞工之班表,待可配合公司之變形工時週期時,再一併參與安排新週期班表。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2023 1.調移(如上述1/3)或補假後的國定假日,如果又再使勞工出勤,則仍要依國定假日規格,加給一倍工資。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讓人事通知他歸還卡片跟辦理離職手續啊,不回的話報警處理這是竊盜」、「東西不還變成業務侵占,他一輩子就很難找到好工作了」、「公司資料有什麼好偷的嗎」、「先確認他還活著」。 原PO透過Dcard發文表示,他的公司有名工讀生,平時工作內容是幫忙處理各部門的雜務。 工讀生才剛就職滿1個月不久,日前卻一句話都沒說就不來上班,同事們跟人事打電話也沒回,還有同事赫然發現,自從工讀生上班以來,公司內所有行政資料都不見了,連一張儲值2千多元、用來購買便當或行政物品用的悠遊卡也不翼而飛。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 雇主不讓我請產檢假會怎樣?
基上,雇主提供勞工之膳宿、水電費用等均得約定為工資之一部分,連同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之部分,若不低於基本工資,應屬合法。 至於一般民營企業,自110年7月1日起自111年1月17日期間,如有優於法令給予超過5日產檢假之部分,因優於法令之規定或約定非屬依「法令」之義務,其屬給予受僱者第6日、第7日之產檢假範圍內者,於照給全額薪資後,仍可向本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薪資補助。 初入職場有很多地方需要學習,你可能會因為不熟悉工作,需要花較多時間處理而加班,目前《勞基法》中針對加班費的相關規定,試用期員工也適用,因此如果有加班需求,別忘了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請。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4月的30天內需要排入4 個例假日與 4 個休假日,以及本次勞動節國定假日。
希望讓求職者充分了解自身的權益,應徵打工、面試工讀生職位時更加謹慎;而雇主也更明白自己的相關法定義務,不再因不了解而誤觸法律。 公司月休4天時,如果有使勞工在上開國定休假日上班,必須得到勞工事前同意(甚至,依照內政部76年1月6日台內勞字第462952號函,雇主不能使勞工事先同意一次放棄於所有國定假日休假不出勤的權利。 根據勞動部制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有提到:如果勞工因為發生天災而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雇主「宜」加發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 答案:勞動部保障打工、兼職人員也有請產檢假的權益,因此部分工時勞工可請產檢假,而請假期間可按每週工作時數依比例給假,請假期間薪水仍是全薪(註3)。 《518職場熊報》小編將為你詳細說明懷孕期間的產檢假、安胎假相關規定。 當然員工離職,主管不能強制「慰留」,許多職場前輩提出幾個看法,譬如可以與主管懇談、備好「業務交接清單」,與相關人資單位確認清楚離職程序、填妥離職應備作業表單,使交接更為順利。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 離職預告期間
答案:小晴同樣可依性平法§16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直到女兒滿3歲為止,且請假方式和正職員工沒有差別,不因工時較短而依比例扣減(註5)。 小編劃重點: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勞動節補假日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等於「原薪資+1,200元」的單日薪水。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雖然試用期沒過有點傷感,但不管上工多久,既然是被離職,就算錢少,但該拿的資遣費可別忘了! 另外,被資遣的勞工也可以向雇主索取離職證明去申請試用期資遣失業補助,符合資格的話,一點錢不無小補,可以幫助你熬過這段辛苦的低潮期。 基上,工資之內涵、發給依據…等等,皆應由勞資雙方所自由約定,只要該筆給付不低於基本工資(民國109年為:月薪23,800元、時薪158元;110年為:月薪制24,000元、時薪160元),即將無違法疑慮。 舉例:小藍想離轉換跑道,向公司提10月底離職,而10月31日為公司休假日,即使如此公司還是要算當天薪水給他,而人資當日雖未上班無法辦理退保,最晚可於11月2日星期一進公司幫其退保。 💡這邊也要提醒雇主,常看到雇主提出「享有勞健保」的福利,工讀生本來就擁有勞基法中保障的勞健保、加班費、特休假等權益,因此這樣的說法,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喔! 「福利」的定義應屬勞基法不保證的範圍,像是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免費供餐、治裝費等。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 員工老是犯錯可以直接開除嗎?資遣、解僱在現行《勞基法》下,恐怕沒那麼簡單
因此經此調整後,2月25日、2月27日兩日轉變為休息日,雇主如於這兩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2月18日則變成上班日)。 2月26日和2月28日則維持原先的例假、國定假日屬性,因此連起來在2月25日至28日為俗稱的「228連假」。 勞工於變形工時週期內到職,目前僅只「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可完全照表出勤、並沒有因彈性調整休息日期間到職而有計給加班費的問題;除此特例之外,仍應從勞工到職後,方開始約定變形工時班表之調整事宜。
此外,在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勞工本人及隨同勞工辦理參加健保的眷屬亦享有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您可以到所在地縣(市)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勞保局詢問細節資訊。 依照勞基法第40條規定,可知雇主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可以要求勞工放棄例假來上班;且依照勞動部函釋,即使得到勞工同意,也不得讓勞工在例假上班(勞委會90年1月4日(89)台勞動二字第 號函參照)。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 工時(休息、休假、請假)
因勞雇雙方已約定按曆年制來給假,小華在當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間最多可請30天未住院病假。 2.性平法§21:員工依法請家庭照顧假時,雇主不能拒絕或視為缺勤,也不能扣全勤獎金、影響考績或有其他不利處分。 (110年5月7日更新)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配偶未就業,受僱者也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津貼。 雇主應為適用該條例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6。 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另外要注意的是,因台灣從97年5月24日已將合法結婚修改為登記制度,因此婚姻關係必須辦理登記才算生效,而婚假法令也是用「結婚登記日」來計算,並非儀式、宴客日來計算(民法§982)。 原則上,請婚假是否需要提供公司證明文件或資料,必須看公司是否有另外規定。 雇主可依法令規定,要求員工提出婚假證明文件來做為請假的佐證(註2),大多有制度的公司擔心員工沒有結婚事實就請假,多半會請員工提供「結婚登記證明、戶口名簿」等能夠證明有登記結婚事實的文件,但也有些公司較為寬鬆,只要提供「喜帖」就能夠請婚假。 也就是說,從員工上班的第一天起,就已經是公司的「正式員工」,若想要開除員工,就必須要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首先,你要有合理的理由,例如這位員工做出非法的事、確實無法勝任工作,或是公司營運不善等原因,才能解雇員工;再者,也要依法支付資遣費。 只要是約定「月薪制」的勞工,不管何時到職、離職,或只做幾天、未滿一個月,都還是要依照出勤天數佔全月天數比例來計算離職薪水。
工作兩天有薪水嗎: 預告
有人說,宿營參加與否,不會影響太多,因為大學生活基本上和國、高中不同,同儕之間大多是「各自玩各自的」,很多課程也不一定都在同一堂.... 她所住的那一層樓中,共有4戶,她後來驚覺,除了她是一般上班族租客以外,其他3戶都是性工作者,而她們就把自己的房間改造為「個人工作室」... 原PO事後發文補充,原來這名工讀生昨天睡過頭,睡了整整一天手機又沒電,失蹤的資料也被對方放在硬碟裡順手帶回家。
- 答: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並未變動。
- 勞基法有明訂規範每日及每週的工作時數上限,每天工時須≤8小時,每週總時數≤40小時,不管是全職或工讀生都一樣。
- 萬不得已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應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 《518職場熊報》小編將為你詳細說明懷孕期間的產檢假、安胎假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