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台好唔好2023!專家建議咁做...

Posted by Eric on October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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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陸地的礦產開採,深海礦產的開採不僅會嚴重影響海洋生態,更會讓海床變得相當脆弱,諸多環保單位皆提出嚴重警告:「此舉絕對不值得嘗試!」。 為了改善氣候暖化而於汽車產業中所吹起的從油轉電革命,卻因電動車所搭載的電池元件中諸多金屬與稀土的高度使用,牽涉到的電池原料開發與舊電池回收,成為了新的環保議題。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著作權主要保障權利所有人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但《著作權法》亦有規定,若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他人著作,可以例外不需獲得權利所有人的授權。

如果勞工有加班,而且沒提出加班申請,雇主有義務對個別員工的出勤狀況做進一步了解,例如通知員工說明晚退原因,確認延後下班是繼續處理工作,還是在處理私人事務,即時更正退勤時間,不能只用加班申請制的工作規定來迴避付加班費的義務。 但由於值班和加班間的定義模糊,勞動部已從 2022 年的 1 月 1 日開始,只要勞工的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時,也就是我們上一段落中提到的「上班超過 8 小時」或「連續上班超過第 6 天」都在加班的範圍內,符合勞基法規範的行業雇主必須給予加班費,否則有可能被罰 萬元的金額。 不過,假若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麽只要加班時數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 根據勞基法 §30 規定,一般勞工每天的正常工時原則上不能超過 8 小時,且每週不能超過 40 小時。

加班台: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這樣的結果,我們感到「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仍有相當的朋友,願意肯定我們存在的價值,憂的是,這一次仍然是以我們很不願意的「告急」方式,才能得到一定的成績。 立委質疑,二○二○年至二○二二年間,涂連續三年、每年報請十萬元加班費,但調出相關監視器畫面,卻發現涂不僅早退、蹺班,還在上班時間謊報加班費。 日新月異的科技發展,讓全球對於如鋰、鈷、甚至稀土的依賴與日俱增,各種馬達、超導化合物、電池、陰極管、雷射等領域皆少不了上述金屬的使用,美國能源部甚至於2008年將稀土材料列為「關鍵材料戰略」之重。 當各國爭相奪取上述金屬與稀土的開採與使用之際,對於生態的污染更是嚴重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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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單位調閱該辦公室尚留存的三個月監視器影像,查出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二月間,涂涉嫌多次浮報上、下班時間;例如,明明下午四時許已離開辦公室,隔天卻不實填報加班,指加班到晚上七時許。 今年三月,行政院長陳建仁針對涂涉嫌浮報加班費一事接受立委質詢,陳當時神色凝重,強調會請政風與相關單位查處。 事發後,涂一度對外辯稱,指其就算沒在辦公室,也把工作帶回家做,否認浮報加班費。 針對暖世代民眾最關心的「氣候行動」議題,透過能源種類與驅動方式的轉換,汽車或許可減少石化能源的使用,車輛行駛時也能減少廢氣排放問題,針對碳排放抑制有所助益,減緩溫室效應的嚴重度。 但當環保足跡擴大範圍審視,電動車搭載的電池元件因為高度使用稀有金屬,所牽涉到的電池原料開發與舊電池回收,成為了新的環保議題。 如此一來,讓從油轉電所達成的減碳效應,卻因電池問題而拉低了此波汽車工業革命對於地球的環保價值。

加班台: 怎樣算「加班」?

但申請加班費時,都遭公司主管打回票,長此以往不堪負荷,只好離職……。 台日雙籍的牧野先生原在某公司擔任日文翻譯一職,而離職後他向法院起訴主張公司應給付加班費。 根據牧野說法,原在公司企劃課任職,後來被主管轉調到市場行銷單位,除了負責翻譯工作還加上新單位市調工作,導致每日工作量大增,常常無法在正常工時內完畢,需加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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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則是因應現代組織人力的彈性需求,推測臨時契約工比固定工作者(permanent workers)更有可能加班。 而再看看51勞動連假的台鐵整體售票率已達54%,預估東部幹線、南迴段衝擊會最大,要搭乘的旅客勢必就會受影響。 3.別聽到代工兩個字就以為毛利率很低,台積的毛利率是屬一屬二高的,晶圓代 工是一個高門檻的行業,需要高技術以及高資本。 A.精神壓力大,這點看每個人適應程度,不同廠區也會發生不同情況。

加班台: ✅國定假日 (包含休假日) 上班:會依原本有無排班及實際出勤分成4種情況,因為比較複雜一點,可以邊對照下圖,邊往下說明給你聽。

人力缺口與員工過勞之間的惡性循環,需要從兩個面向同時處理,才有可能解決。 政府應該告訴我們的是,要從哪個層次開始解決台鐵勞工的過勞問題,相應的改革措施與人力補充方案是什麼,而不是開支票式的漫天喊價。 「嫁給鐵路尪,一年睏半冬」這句在台鐵員工裡無人不知的諺語,就是從這個做一休一的班表開始的。 台鐵的員工,在這個班表下,整年只有一半的時間能睡在家裡,與家人相處的時間比起一般人少非常多,而在工時如此長的情況下,即便回了家,也需要很長的休息時間,幾乎是沒辦法有私人的生活。 此外,在《勞基法》尚未通過前,即便每天要工作24小時,台鐵員工是無法領到加班費的。 近年來法院也確實發現到這個問題,於是有判決認為,雇主不可以指派不合理的工作量給員工,要求員工限時完成,實際上讓員工加班再用加班申請制來規避給付加班費。

1987年解嚴後,政府開放集會結社自由,台鐵的司機員組成的「火車司機聯誼會(火聯會)」,爭取司機員的勞動條件應依據《勞基法》改革,但交通部、台鐵局仍然拒絕。 經過一年的醞釀,火聯會在1988年5月1日國際勞動節這天,發動集體依法休假的抗爭,台鐵企業工會雖未主導該抗爭,但也默許火聯會的抗爭,並配合火聯會當天的抗爭。 在1,400名火車司機拒絕駕駛的情況下,成功癱瘓了當日大部分的火車班次,當年勞動節仍是有放假的國定假日,連續假期的運輸壓力迫使政府與火聯會妥協,隔日即同意與火聯會、台鐵工會就班表與加班費適用《勞基法》的問題進行協商。 Q:外籍勞工是否另訂基本工資A:查外籍勞工來華工作,應遵守我國法令,亦受我國法令保障。 勞動基準法對於外籍勞工並無另訂基本工資之規定,凡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不論本國勞工或外籍勞工,其工資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關於建議對外籍勞工參酌該國當地工資與生活指數另行訂定最低工資乙節,其他國家無類似作法,故未便同意。

加班台: 工資認定與給付

「勞工奉派出差或受訓,乘車往返時間,是否屬工作時間,法無明文規定。」,依此函釋,有關出差之交通時間是否列入工作時間計算,因法無明定,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如果勞雇雙方未曾約定應計入工作時間,則針對因出差通勤早出晚歸之勞工,雇主即無發放加班費之義務。 台鐵企業工會受訪時表示,據工會估計,如果要配合目前的《勞基法》,落實周休二日的話,台鐵的人力缺口至少有兩千多人。 而2,700多個日夜休的運務人員,如果要改成八小時三班制,大約要增加800多人,如果是每兩次輪班增加一天例假,要增加17%的人力,大約是將近500人。

  • 攤開數據來看:日本每週平均工時最短只有 47.8 小時,台灣以 50.4 小時居次,南韓 53.1 小時,中國則是達到 55.3 小時,一週工時整整比日本多了快要一天。
  • 在製造業,晚上加班時,機器不可能關機而讓操作員休息半小時,縱使有安排人員輪休,員工也希望直接繼續做完能早點下班。
  • 也有聽過準時上下班的,不過一般而已真的要進去的話請抱持著會比技術員累、時間也會比較長的心態,如果真的碰到正常上下班你又覺得壓力還好的,那就當撿到的吧。
  • 原處分機關答辯稱:訴願人雖陳業已調整合併至中間休息時間(即2個30分鐘),惟此調整方式,係使勞工於繼續工作開始前即先行休息,應與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之意旨不符。
  • 基上,雇主提供勞工之膳宿、水電費用等均得約定為工資之一部分,連同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之部分,若不低於基本工資,應屬合法。

B.日夜輪調:基本上技術員都需要日夜輪調,除非你是比較特殊的辦公室人員,或者有特別原因的人,像是懷孕就一定是日班。 A.工時與日夜輪班:除了常日班以外,都是四二輪班,意思就是做兩天放兩天,每天工時12個小時,中間有兩個小時的休息時間,平常可以上廁所。 有人也許會覺得五個月很長,但是正常來說如果太頻繁換日夜班其實才是比較傷身的。 蘋果報導,勞動部說,勞資合意交付仲裁的案例不多見,每年不到10件,且只有權利事項(即法律規定項目,例如欠薪、欠加班費)才能交付仲裁。 ETtoday報導,新北市仲裁委員會日前作出仲裁,認定該員工下班後或假日時仍接到主管的LINE訊息,確實受雇主指揮監督,屬於加班時間。 這位勞工主張休假日時常接到老闆用LINE傳訊息給他,要他交代工作給其他勞工,這些工作並非公司所稱「一天只要花幾分鐘就能完成」,因此提出LINE對話紀錄,要求公司給付加班費。

加班台: 企業服務

一旦過年期間留在公司值班,除了有理由不回家之外,也能躲過回家包紅包給晚輩,再加上領高額加班獎金,一來一回,等同省錢又賺錢,因此才有工程師,自願留在公司加班。 一名匿名台積電工程師表示,大家願意留下來加班,自然就是因為高額的加班費,特別是春節連假那幾天上班的話,做一天可以領超高額的加班費。 加班台2023 建議使用者可於每月結薪關帳前,下載多張薪資報表給部門主管、財務做查核或覆核。 備註:薪資差異分析表,可看到當月與上月的薪資結構差異,進而一覽該月多支出(例如:加班費、輪班津貼)或少支出的原因(例如:事病假、人員流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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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際上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必須考慮到要配合怎麼樣的輪班方式,以及對每個員工負擔的工作量的設定。 雖然當年的抗爭主要由司機員發動,但後續的協商結果也適用台鐵其他部門的員工,政府同意補發1984到1988年間的加班費,並與工會協商出日夜休的班表。 在1988年之前,台鐵採用的班表是從日治時期延續下來的「做一休一」,這裡的「一」,指的是完整一天的24小時,做一休一,就是做24小時,休息24小時,這個24小時是跨日的,早上七點開始值班的員工,要一直工作到隔天早上七點,等於是每天都要上班,而且並沒有固定的周休,也就是每一天都要上班。

加班台: 加班費的時薪如何計算?

首先是經典的剝削觀點,並區分出自我剝削與階級剝削兩個競爭假設。 前者假定自僱者(self-employed)、為自己的家族工作者(working 加班台2023 for family)較有可能加班;後者則是推定低薪的受雇者較可能加班。 連署最後期限依法是4月14日,台鐵工會說,目前已有9成運務、乘務等相關人員支持。

  • 這些不同層次的問題,與台鐵應該如何補足人力的問題是緊密扣合在一起的,解決不同的問題,需要補足不同的人力數量。
  • 參照上述,延長工時及例、休假日加班費,亦是屬於提供勞務的對價,「顯係具有薪資債權之性質,且屬於按月給付之一部分」(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勞上字第22號民事判決參照),故加班費的給付請求權,其消滅時效亦為5年。
  • 但申請加班費時,都遭公司主管打回票,長此以往不堪負荷,只好離職……。
  • 本文以為:交通津貼和加班費嚴格來說,法律性質未必相同(交通津貼多屬於「非工資」之補貼性質,加班費則屬於具勞務對價性之「工資」),然而如果雇主已發放出差交通津貼,則於抗辯不須針對出差通勤時間發放加班費時,似乎較有可能被法院所採。
  • D.颱風天、國定假日:輪班技術員颱風假會當你來加班,會給你加班費,國定假日來上班也會給你。
  • 近年來法院也確實發現到這個問題,於是有判決認為,雇主不可以指派不合理的工作量給員工,要求員工限時完成,實際上讓員工加班再用加班申請制來規避給付加班費。

而勞動部認為,老闆在下班時間以即時通訊軟體要求員工工作,就算沒有要求馬上工作,也可能造成精神壓力,也將計入工時,雇主須給加班費。 原則上將以老闆交付工作的時間起算,至員工回報成果,認定該時段為加班工時。 對於工會訴求,交通部長王國材上週對於安全議題全都同意,其他課題則交由同仁持續與台鐵工會協商。 陳世杰表示,目前交通部已有一點善意回應出來,除了安全的部分之外,台鐵工會之前爭取台鐵員工比照公務人員享有生活津貼,當時是說試辦5年,大家就很擔心公司化後是否會取消,這部分已有具體承諾現有福利都不會減少等。 於是,綜合通勤、加班費與休息時間的考量,當年台鐵工會與台鐵局協商,產生了日夜休的班表,這個班表包含了1.2小時的分配工時,與1.8小時的延長工時(加班),一方面拉長了工作間的休息時間,一方面則包含了固定的加班時間。

加班台: 勞工休息時間、加班開始時間,到底該如何計算?|法務長專欄

然而,對於時下年輕人來說,工時長、薪水低、爆肝過勞沒假放,勞工被迫忍受各種低劣的勞動處境,恐怕更接近真實的心聲。 專家呼籲,爭取勞動權益之祭,但軌道安全得擺第一,若屆時真的有超過萬人響應休假,交通部也有對策;王國材強調,台鐵會啟動公路運輸,協調全國遊覽車載運旅客,預計月中就會公布,也會親自與台鐵工會溝通。 D.面試小技巧1.肯配合輪班和調動2.有體育專長,沒錯就是體育專長,像是跑的快打籃球打桌球,公司 內部有許多體育活動等著你們呢。 3.穩定4.討面試官喜歡5.有沒有錄取可以打電話去問,網路上查的到電話。

Q: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按件計酬之勞工」疑義A: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按件計酬之勞工」係指勞工之工資中包含依完成工作量所獲致之工資,而此項工資之多寡,足以影響其生活可否維持者而言。 上開情形之勞工,其雇主如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而影響其生活之維持時,自有該款之適用。 A:勞工與雇主可以就加班補休的期限予以協商為原則性之約定,至於個別勞工加班後如欲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自可依已約定之補休期限補休,無須逐次再行協商補休期限。 加班申請制度雖然合法,但雇主應事先公告工作規則或加班辦法,將加班制度及申請流程讓員工知道,明確要求員工加班時需事先申請,或取得雇主事後核准。 加班申請制度雖然合法,但雇主不可以指派不合理的工作量給員工,要求員工限時完成,實際上讓員工加班卻用加班申請制來規避給付加班費。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加班台2023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加班台: 「加班申請制」合法嗎?沒有申請的加班就不算加班嗎?

該排行榜第3名為旅行YouTuber「Terry Films」,月收入預估約有128萬;第2名則是以包含大量動畫特效劇情短片走紅的「葉式特工 Yes Ranger」,月收入約182萬。 至於大家最好奇的第一名是繪畫為主題的「Jay Lee Painting」,該頻道為一名與台灣人結婚的韓國人所創,目前擁有520萬人訂閱,預估月收益有466萬,碾壓其他YouTuber。 不過「排行榜 - Ranking Hub」也表示,這份排名僅供參考而已。

勞基法第 30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 40 個小時。 加班台2023 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這下慘了,全公司二百多位員工,唯一的人資人員目前已要加班算薪資了,更遑論只有二天半薪資計算作業時間! 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人資工作,身為PM的我只好先了解那位人資人員的每天工作,發現她桌上累積一大疊加班單、請假單、勞健保等相關單據,等到發薪日的前幾天才開始加班趕工,平常則作其他的工作。 不論哪種狀況,加班還是看「是否有實際工作的事實」,不管有沒有按公司規定提出加班申請,如有爭議時,最後的認定依據是「打卡時間」。

加班台: 對照上圖「工作日加班」薪水算法:加班第 9-10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34、第 11-12 小時加班 = 時薪 x 1.67。

員工是否有加班工作的事實,舉證責任在雇主,員工打卡不按照公司規定,雇主有權利和責任去糾正管理。 A: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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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台鐵勞工的過勞問題,最受爭議的就是台鐵運務員獨特的「日夜休」班表,在這個班表下,台鐵的運務員實質上是一年365天都要上班,而日夜交錯的輪班,也使得運務員作息無法固定,增加疲勞的程度。 Q:曠工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A:勞工曠工當日工資得不發給,惟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 按理說,加班是臨時性、突發性的需求,但很多公司會有固定的常態性加班。 如果這種固定的常態加班有給足加班費,且沒有超時加班,起碼沒有違法;但如果以各種理由或薪資名目,未給足加班費或超時加班,相信員工抱怨是在所難免。 經查台鐵產業工會此等「公然鼓動不加班」之舉,並非工會法第九條的法定任務,亦即工會幹部利用台鐵提供的會址及核准的會務假,從事非屬法定會務之行為,因而造成台鐵營運及信譽雙重損失,更擾亂全台經濟活動之正常運作。 此等惡劣行徑,非屬工會法第三十五條及團體協約法第五十條之適用範圍,沒有「不受事後究責」之法律保障。

加班台: 員工沒事愛加班?3秘訣幫你輕鬆控管「加班」問題

勞資爭議案件處理實務中,經常遇到雇主適時提出時效抗辯,主張對於已罹於時效之部分拒絕給付。 本文將以勞工上述常主張的權利,說明這些債權的請求權消滅時效是如何規定的,勞工朋友們請留意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交通部、台鐵局在台鐵員工最近一系列的抗爭中,開出了許多補充人力的支票,交通部長賀陳旦在2月時曾表示,希望在3到5年內增加3,000名的人力,但如果拿不出解決過勞的方案,要怎麼留住這麼多人呢? 這是台鐵產業工會一直在質疑的問題,也是解決台鐵人力缺口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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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這檔事一直是公司管理的一大重點,加班所增加的成本是管理階層所關注的。 加班台 我工作二十幾年,從沒申領過加班費,算算大概少賺了一輛國產汽車吧。 根據yes123求職網今(8)日發布的最新調查顯示,有高達八成四的爸爸表示,目前「不能兼顧」事業與家庭;另外也有96.6%透露,自己為了小孩,「曾經因此考慮」換工作。 但不可否認的是,過去在投資不足的情況下,台灣的經濟起飛,很大程度確實仰仗勞動力的長時間投入,以勞力剝削來換取整體經濟成果。 至於第三組假設:契約勞工更常加班,在中國確實出現這個模式;意外的是,日、韓完全顛倒過來,固定工作者更常加班,即使超時的時數不是那麼高,但日韓顯然有特殊迥異的影響因素。

壓力不在於難易度,而在於你要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把事情處理完,並且不會出錯。 A.無塵衣:除了少部分人員和舊廠(8吋廠),以外,幾乎都是遠端監控機台,所以進到無塵室的機會並不多。 (某些必要的還是會,像是黃光區等),至於新的封測廠我並不熟,所以不知道。 I.一切按照勞基法:雖然很悲哀這在台灣算是福利,但是我還是把這點提出來。

攤開數據來看:日本每週平均工時最短只有 47.8 小時,台灣以 50.4 小時居次,南韓 53.1 小時,中國則是達到 55.3 小時,一週工時整整比日本多了快要一天。 中、日、台、韓在地理上很接近,西方學者也時常以儒家文化圈一概而論。 但蔡明璋認為,東亞四國的勞動型態極為不同,包括國家勞動政策、企業組織的形式,以及勞工與資本家的相對權力,這些因素都可能影響工時差異。 愛拚才會贏,這或許是過去台灣社會普遍信服的觀念,為了賺錢沒日沒夜是家常便飯。

新北市一名員工因為常在非上班時間接到雇主用LINE交辦工作事項,最後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有加班事實,判雇主須發給加班費。 依上判決可知,勞工請求雇主因未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專戶所受之損害,縱雇主未繳或短繳部分之期間,已逾5年以上,惟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規定,勞工仍可於離職後5年內請求雇主提繳全部應提繳期間之金額。 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2330)一直都是許多理工人的首選理想公司,但工時長、壓力和責任也大,過年這段期間,由於產線仍會繼續運作,當然也需要員工留下來值班,不能與家人共度佳節。 不過,還是有台積電員工,願意在春節期間留下來加班,原因是高額加班費,另一點就是可以避免面對親友團關心。 在台鐵的薪資結構中,有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部分來自加班費,台鐵企業工會坦言,一些資深的員工會擔心如果加班時數下降,收入也會受到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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