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2023詳細攻略!(小編推薦)

Posted by Jason on August 18, 2022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

上述法案於修正時,同時刪除勞基法原有規範的七天國定假日[7],因此元旦翌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以及行憲紀念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6](中華民國國定假日法源仍是依據內政部訂頒之《紀念日與節日實施辦法》)。 小編劃重點:國定假日若逢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如雇主另外要求勞工於約定補假日出勤,則依法需提供「加倍發給」的薪酬工資。 勞動部強調,109年清明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勞動部表示,民族掃墓節、兒童節這2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5月1日勞動節今年的情況特殊、碰上星期六(休息日),因此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為讓各企業保持彈性,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勞動部提醒: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以免造成誤解。

勞動部澄清:勞工於國定假日及天然災害當日照常出勤,《勞動基準法》並未有加給工資以外還要併予補休之規定,且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本即為每月46小時,《勞動基準法》新制亦未併同修正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規定。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 以目前現有規定,雇主很容易採取事先排班的方式,主張國定假日該時薪制的勞工沒有排班,導致該勞工喪失了國定假日應有的權益。 但是,我們從勞基法這幾個條文之中,實在看不出時薪制勞工有被法律排除應有權益的狀況。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 元旦勞工如出勤,雇主應依法加倍發給薪資,違者最高可罰百萬罰鍰|職場新訊

這時各媒體的「請假攻略」就紛紛用最吸睛的標題搶佔版面,例如:「2023請假攻略!春節請4天狂放16天!」諸如此類的攻略文一再出現,引起雇主與人資單位一陣緊張,因為怕同時請假的員工太多,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2016年12月2日,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台灣東社(花蓮)、台灣東社(台東)、台灣客社發出聯合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聯合聲明表示,勞工團體企圖以「情緒」為由合理化暴力行為,「我們絕不接受」[122]。 2016年11月17日,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說,蔡英文政府推動一例一休及砍掉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太過急躁,未事先與勞工團體溝通,在拍板定案後又迅速在立法院闖關,「至此和勞工的信任度降至冰點,關係破裂」[119]。 2017年5月1日,簡錫堦說,蔡英文政府憑「素樸的正義感」推動週休二日政策,但是基本價值不堅,左右搖擺,「猶如父子騎驢般進退失策,讓這次工時改革紛擾不停」;落實與先進國家接軌的週休二日政策,創造勞方、資方、政府三贏的工時改革,蔡英文政府才有可能贏得全民的信任與支持[120]。 2017年2月21日,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說,2016年《勞動基準法》修法時,民進黨版的一例一休最溫和、理性;如果通過時代力量或國民黨要求的兩例假,造成休假不一致繼續存在,台灣經濟傷害更大,就完蛋了[92]。 如果您是公務人員、學校老師、職業運動員,或是在「流動攤販」打工的朋友,都會因為身分並非「勞工」,無法比照勞工放勞動節假日,舉例來說,如果你有留意到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的行事曆就會發現,勞動節這一天放假日日期並未標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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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勞基法》第三章的「工資」當中第24條規定的加班費,第四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當中第30條規定的工作時數、第36條規定的休息日、第37條規定的國定假日等,就算是試用期員工,也都必須比照辦理。 部份產業因其屬性特別,仍需在假期間堅守崗位維持營運,如餐飲業、客運業、批發零售業、醫療業等等,勞動部特別提醒,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保障勞工權益,即便當日出勤、也需依法辦理,並和勞工確實約定補休日。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當天為上班出勤日),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 勞動節為國定假日與法定勞工權益,假期可彈性調整但不可任意取消

不同於陸地的礦產開採,深海礦產的開採不僅會嚴重影響海洋生態,更會讓海床變得相當脆弱,諸多環保單位皆提出嚴重警告:「此舉絕對不值得嘗試!」。 上述的過程我們就不多著墨,畢竟今天只是聊聊而已,有興趣的讀者可另外參考報導者的文章「一例一休吵什麼?為什麼7天假對台灣勞工重要?」。 A:依據規定,若家長符合上述需求,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因此常常會發生,例如要請假要自己找代理人,人緣不好的找不到,而代理人工作倍增,導致負面情緒,變成雖有代理之名,但工作還是沒被執行,或是因內部壓力而導致不敢請假等狀況發生。 不知道大家記不記得,以前小年夜是沒有放假的,甚麼時候改變的呢?

  • 1.調移(如上述1/3)或補假後的國定假日,如果又再使勞工出勤,則仍要依國定假日規格,加給一倍工資。
  • 根據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從2021年1月1號開始調漲為月薪24,000元、時薪160元,不論試用期薪資以何種方式計算,都得符合此標準。
  • 除了《勞基法》第三章的「工資」當中第24條規定的加班費,第四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當中第30條規定的工作時數、第36條規定的休息日、第37條規定的國定假日等,就算是試用期員工,也都必須比照辦理。
  • 五一勞動節即將到來,今年勞動節碰上星期日休假,也是多數週休二日的上班族休假日,公司是否需要給員工補假呢?
  • 也因此,試用期的薪資不僅需要付,而且也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 2017年6月23日,前民進黨立委林豐喜不滿一例一休,大罵蔡英文政府無所不管,「如果管到台灣經濟崩盤,這些人死都沒地方埋」[98]。

盧其宏透過以下圖表分析,觀察到工時並非穩定下降,最顯著的縮減出現在2021年,而後在2022年相反呈現上升。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2023 這可能反映疫情對服務業的衝擊,以及2022年疫情邁入正常化後,人們對於服務需求的回升。 相較於2016年,2019年服務業的工時僅下降0.5%;疫情後,2022年比2019年則是縮減1.6%,這意謂了工時的減少不見得是反映工時改善的時間趨勢,而是疫情使得服務業難以維持常態。 若計算到2021年(因景氣高峰落在2022年1月),此次景氣擴張期實質總薪資增長8.6%、年化增長率為1.7%。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 什麼是「彈性放假」?

台灣各行各業,其行業特性都不一樣,所以因應法令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就以『一例一休』來說,一般公司或製造業,可能就依政府行事曆,休息日就是週(六)、例假日就是週(日);但舉凡服務業、餐影業、或休閒旅遊相關產業,可能假日就是他們相對忙碌的時間,『國定假日』當然也不例外。 可能許多老闆會問「國定假日一定要當天讓員工休假嗎?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2023 」答案是:「不一定!」,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雇主是可以與員工協調補休假的時間。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如國定假日當日出勤,工資應領兩倍,以8小時為例為「時薪 x 8小時 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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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駿彥認為,政府應該利用這個契機,將台灣所有的國定假日及紀念日做一個統整,責成勞動部及內政部整合現行休假規定,弄一個《國民休假法》,保留整體休假日數,並將一些不合時宜的紀念日拿掉,共同來擬訂新的紀念假日,才是較為合宜的作法。 提醒事業單位,如企業有營運與休假排定之規劃,雇主應與勞工協商,不論是召開勞資會議、或是與勞方個別協議均可,但絕不能片面決定而直接公告施行。 此外,除了特休以外,包括「補休」、「彈休」都不可以要求員工在指定日期休假,現行法規規範,「特休」、「補休」皆屬勞工權益,應由勞工自主安排。 「彈休」部分如果想在特定日期使用,須確認全體員工的彈性休假日數均足夠,才可避免爭議。 由於考量補班日的效率、加上合作夥伴或其他事業單位可能也會休假,因此部分雇主會直接要求員工該日可不出勤,直接「免補班」。 由於「彈性放假日」和「補班日」其實多數是將「工作日」和「休息日」對調,因此薪水計算模式則比照日常作法即可。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 勞動節不放假的勞工們:不適用勞基法的五大職業

其中例假必須要在有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時,雇主才能要求勞工出勤;而休假日停休的門檻略低,除了上述特殊狀況外,若通過勞資協商也能要求勞工於休假日出勤。 五一勞動節即將到來,今年勞動節碰上星期日休假,也是多數週休二日的上班族休假日,公司是否需要給員工補假呢? 有關老闆排班、計薪的相關規定,小編整理了以下3個重點一次告訴你。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2月應排入4個例假日、4個休假日,以及1個國定假日(二二八紀念日)。 提醒企業雇主,228和平紀念日是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如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就應於原月薪外,另再加給1日工資。 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這4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這是109年1月時,由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之後除夕前一日的小年夜調整放假。 但是多放的一天要補班,原則是先補再放,所以通常是在前一週的週六。 不過這是原則,例如2023年小年夜(1月20日)適逢星期五,功能性調整放假,本來應該在前一週週六1月14日補班,但是為了配合112年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所以又再提前一週於1月7日補上班。 以2023年來說,連假與補班狀況幾乎是歷年之最,首先,是春節連假是史上最長的十天,整年共有六個週六補班日,二月更是有兩週要連上六天班。 2016年12月6日深夜,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等青年團體突襲總統官邸,在官邸大門噴漆「砍假總統」、「民主資進黨」抨擊民進黨靠攏資方,並宣告徹底與民進黨決裂[123][124]。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 我們是排班制,元旦連假上班該怎麼算?

萬不得已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4連假當中的2月25日和27日為休息日,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說明,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工作時,工資應加倍發給,即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天工資。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2023 勞動部強調,110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並不是曼德拉效應,由於在105年1月1日以前,勞工的法定工時為雙週84小時,這也導致每隔一週,勞工就應該要再上半天班才符合法定工時,但當時許多企業會將多出來的國定假日分配到原本應上班的那半天,讓行事曆比照公務機關休假。 簡單來說,如果你的工作早已實施週休二日,在感受上或許會覺得減少那7天國假根本沒差。

三、6月25日(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2017年3月3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與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召開記者會指出,社福產業長期與《勞動基準法》衝突,工時限定過於嚴格,讓社福團體在人力應用上面臨困境。 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理事長賴添福說,一例一休導致社福機構人事成本增加,原本「配備比」(照護人力與照護人數的比例)符合標準的部分社福機構必須增加人力,但市場上人力已經不足,社福機構只能讓服務萎縮,可能導致很多人被排除在照顧範圍外。 勞工國定假日有哪些2023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行政處處長曾孟儀說,勵馨提供的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是「類家庭式照顧」,工時上限12小時破壞了「類家庭式兒少安置機構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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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將用來對調的日子,必須是有工資且有出勤義務的日子。 若是工作日不固定的時薪制工作者,將國定假日與沒有出勤義務的日子對調,則對調後之國定假日既未出勤,自不會發放當日工資(蓋時薪制計薪乃以出勤為前提),屬無意義的對調,故建議針對時薪制工作者,就不要再操作國定假日調移,凡國定假日出勤即計給雙倍工資。 遇到時變形的工作日,不管一日正常工時為9小時或10小時,均免除一日出勤義務,且不用補時數(所以建議國定假日當天就不要再操作變形工時了);遇到「空班」,則既無補假問題、當日也無工資(工資已隨工時調移至其他工作日)。 小編劃重點:以出勤8小時計算為例,12/31(元旦提前補假):原本的一日工資 + 「平日時薪 x 8小時」1/1(休息日):(平日時薪 x 2小時 x 4/3)+(平日時薪 x 6小時 x 5/3)1/2(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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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本為46小時,《勞動基準法》新制施行前後並未曾調整更動,部分人士認為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70小時調降為46小時,係對於法令有所誤解,特予澄明。 部分工時勞工的工作時間樣態非常多,有的可能是每週一到週五,每天工作4小時;也可能是每週一三五,每天工作8小時;或是只有週六日,每天工作6小時;又或是每個月底排下個月的班,再看哪幾天要出勤。 在多宗教的國家裡,通常不會將特定宗教的節日定為法定假日。 在勞動節休假的人可能會在假日當天到鎮里逛逛、參觀自然保護區或公園,或者與家人聚在一起吃東西、享受彼此的陪伴。 由於勞動節落在5月1日,這段時間也是種植蔬菜或花園的極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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