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農曆除夕(即1月31日)及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即2月1日至3日)為應放假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而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因此,若這四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工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換言之,無論你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1~8小時以內,統一都要多給你一天工資。 過年薪資2023 幫乘客一一噴酒精,客運司機就算過年期間也照樣上工,但根據勞基法規定,除夕及大年初一到初三是國定假日,出勤必須加工資。
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是所謂的「工作日」,若他不能出勤,應該按照正常的請假程序辦理,老闆也可依照 過年薪資2023 勞基法第 43 條 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 彈性工時的勞工:如果工時已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又恰好在空班這天遇上國定假日,因為空班日的性質屬於免出勤日而非假日,所以雇主不需給予勞工補假。 |其他規定:以下將詳細說明當國定假日撞到其他假日、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彈性放假當日需要出勤時的解決方式與規定。 雖然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1 日的休息日。
過年薪資: 例假日(一例一休)
講白話點,員工旅遊如果是不強制參加的 那麼雇主可以與勞工協議要排特休或是排事假,但不可以強制排休或直接強制以事假扣薪。 而不參加旅遊的勞工,如果當天也不上班,雇主可以不給當日工資; 如果勞工表示當天要來上班,則雇主也一樣不可以強制排休或強制以事假扣薪。 不過,年假期間照服員薪資以雙倍計算,許多居服單位因人事成本考量,年假期間不一定會提供服務、或降低服務量,因此能服務的數量十分有限。 也就是說,換休必須經得員工的同意,我以前在飯店工作時,每年過年前,都是要經過大家的討論,看誰輪過年。 我父母曾經有兩年晚上除夕是來飯店吃飯,我是一邊工作、一邊看他們吃年夜飯…所以我知道那種感覺。
而若你是剛好有排到除夕、初一、初二、初三這 過年薪資2023 4 天上班的朋友,因為當天性質都屬於「國定假日」,依照規定雇主應加倍發薪水給你。 勞動部呼籲,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 過年薪資2023 雇主如違法,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社會局(處)申訴,經查證屬實者,除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外,雇主仍應補付工資。 另,各該違法事業單位,將由主管機關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以維勞工權益。
過年薪資: 公司
勞動部表示,現在幾乎透過銀行轉帳入戶,可以設定轉錢時間,即便假日銀行沒開,發薪日當天依舊可以正常給薪水。 10連假當中的1月22日(大年初一、週日)和1月29日(初八、週日)均為例假,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2019年1月發薪日很特別,剛好遇到農曆年假,讓不少人事或計薪相關工作的朋友很頭痛,大家在社群中議論紛紛,詢問各方意見,還有人資夥伴忙到還沒意識到這個問題。
2022年春節連假共9天,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則為休息日。 特別要注意,經此調整後,1月20日、1月27日兩日轉變為休息日,雇主如於這兩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1月7日、2月4日兩個星期六則變成補上班日)。 1.2022春節9天連假,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為休息日。 一、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過年薪資: 過年出勤薪水如何計算?2022春節薪資算法一次看懂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新北捷運公司今(4)日起展開例行人才招募,高中畢業、具4年工作經驗者即可報名,薪資上看57K,總共招聘60多個名額,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14日中午12點截止收件。 工會團體強調,部分公司的員工底薪不到2萬元,如果調薪4%也是杯水車薪,希望政府能用加薪超過4%的固定金額方式處理。 過年加班 2 天老闆應該給阿傑 6,000 元( 3,000 本薪+3,000 加班費)。 相信不少公司人資,最近都因結算薪水一定特別忙碌和頭疼,因為需要趕在1月底前結算薪水,好讓出納將匯款資料傳給銀行。
- 因為這次 1/30 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 彈性工時的勞工:如果工時已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又恰好在空班這天遇上國定假日,因為空班日的性質屬於免出勤日而非假日,所以雇主不需給予勞工補假。
- (1) 若小汪公司已透過合法程序申請變形工時來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排班,則小汪2月18日應配合公司補班,當天視為正常上班,沒有額外加班費可申請,當然也沒有理由向公司要求多給一天假期(註4)。
- 但詢問過勞動部資深承辦人,其實還是適用於輪班制,只是必須要用一種彈性更換假日的方式來進行,這也是衛福部的新聞稿中,認定除夕~初三已在前面就進行了換休的動作,因此並沒有假日工作加倍薪資的問題。
- 農曆春節長達10天連續假期即將到來,今年過年較早,不少公司發薪日在1月25日剛好卡在過年期間,因此勞工朋友們都好奇薪水是否會提前發,也希望提早拿到薪水好過年。
黃維琛指出,農曆除夕、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這4天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果剛好遇到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果徵得勞工在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對於這樣調整的企業來說,原先的休息日 12/27 變成了工作日、工作日 1/2 變成了休息日。 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也就是休息日 1/2 出勤,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農曆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 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 另外,按照《民法》第122條的規定,如果雇主和員工約定發薪日當天遇到「星期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順延到休息日結束的隔天再發放,並不違法。
過年薪資: 薪水卡到過年連假,公司人資該如何作業?
採用此方法的公司須注意,因無法發放全薪,須經勞工同意,但每位員工皆得簽署同意書,對於作業人員很是困擾,因此建議採公告方式發送訊息,並於內容加上「若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幾日內提出等...」字眼,以減低勞資糾紛的風險,若員工不同意公告內容,再與公司進行協商。 過年薪資 首先,我們要知道春節期間的國定假日是哪幾天,依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我們知道多數上班族將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因此今年(2023年)過年能連放10天,將從1月20日(星期五)一路放假到1月29日(星期日)。 Q:事業單位因停電致雇主宣佈停工休息,工資如何發給疑義A:勞工赴事業單位工作,因台電公司停電致雇主宣布停工休息,該日停工因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故工資如何發給,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網路上已流出有多家公司發出公告,告訴員工會延後至2月11日發薪,有財務困難員工可「預支」。 對此,勞動部17日呼籲,希望雇主體諒年節期間勞工的開銷,可提前發放薪資。 (2) 新人小惠在彈性放假日前到職,可比照全公司放假,公司不能要求她另外補班或多扣一天薪水。 然而,若公司並未申請變形工時,則2月27日理應也無法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實施彈性放假。 過年薪資 一、1月31日至2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四):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個人的建議是最好要召開勞資會議,在勞資會議來決定誰過年休假、誰過年留守,並運用彈性換休的方式,讓不能過年回家的員工先行返家與家人團聚(這一點我看目前很少公司會做一件事情,特別是服務業),如果無法預先排假的話,那麼過年上班的員工就必須給付加倍的薪資。
過年薪資: 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我該如何自救?
根據 勞基法第 2 條,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津貼、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 Q:曠工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A:勞工曠工當日工資得不發給,惟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 1.勞基法是規範勞雇關係的「基本水準」、「最低條件」 如果您已熟悉自己依法享有的權利義務,然後確認「沒少給薪水、應有的假也照放」 那麼,這是您店裡依法辦理的結果 是您依法該有的權利,不是雇主給的福利。 過年薪資2023 日前就有一位 25 過年薪資2023 歲超商直營店女店長透露,自己是因為實習接觸到便利商店這塊,畢業後轉正職月薪 45K,加上輪班、加班和年終考績,年薪約有 70 萬元,雖然薪水看似比一般年齡高出許多,但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大也需輪班。 雇主必須按照新的投保薪資(金額)分級表來計算每月負擔員工的勞健保、勞退金額,含有代扣員工自付的勞健保費用。 2023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確定調漲為月薪26,400元,時薪176元,引發各界討論。
公司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出勤,安排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實施8週變形工時就能按照上圖調整班表。 事業單位與特殊工作者得另行約定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但實際工作時間不得超過約定之正常工時。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