躉(ㄉㄨㄣˇ)購(Feed-In Tariff, FIT)是一種推廣再生能源發電保證收購制度。 與固定金額的補貼不同,躉購是由政府或台電公司以特定費率在特定年限收購所產生的電。 目前躉購費率視裝置容量大小,分為政府規定及競標價兩種定價方式。
2.讓與憑證的行政流程您成功販售憑證後,請登入帳號填寫憑證讓與申請,憑證中心會通知買賣雙方繳交規費,待中心收到規費後,即會移轉憑證給買方。 (三) 賣方上傳之投標須知得載明得標人付款期限,並自行與得標人依投標須知進行憑證給付流程,本網站不介入買賣雙方間之付款流程。 翻成白話文的意思是,你可以買一些咖啡(向台電買的灰電),然後再花錢買了跟咖啡等比例的牛奶(再生能源憑證),這時候你就可以跟大家說,你喝的是拿鐵咖啡(綠電)。 (一)因憑證交易衍生之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契據之印花稅(印花稅法)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法)等,須依相關法規向主管稽徵機關繳納。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相關照片
若要擴大綠電交易市場,可思考建置再生能源批發零售市場機制的可行性,讓中小企業用戶得以透過此批發零售市場購得綠電,綠電價格更透明;進一步搭配虛擬購售電合約模式,則可以讓綠電交易更具有彈性。 再生能源憑證具環境效益具體化的特性,可應用於溫室氣體盤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及環保標章等,協助企業呈現其綠色企業一面,量化創造之環境效益。 若案場有調整發電設備或聯絡人資訊時,須向憑證中心填寫發電設備變更申請書(表TC-06),並向憑證中心提出申請。 如申請人已取得能源局設備登記,申請成為憑證案場時程為:書審約14天,現場查核則依照與查核人員約定時間,複審約14天後核發查核報告。 若外國人以個人身份申請再生能源憑證,可以其居留證作為身分證明文件;若為企業身份,需提供公司變更登記。
於是聰明的政府想出了一個方法,就是比照人類,也發給綠電一張身份證,甚或是一本全球護照,讓它走到哪裡都可以通,而這本全球護照的名字就叫做再生能源憑證。 因前項情形而取消買方之得標資格時,整批出售競標商品得於下次媒合競標期程重新辦理。 零售競標商品保留合格得標買方資格續行辦理,取消得標之數量得於下次媒合競標期程重新辦理。 (三)供給者至少應每三個月向憑證中心提交需求者前三個月之用電度數資訊,本局有權調閱需求者歷史用電資料。 本期我們將介紹證交所「公司治理評鑑」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應用,讓持有者更能深入了解憑證之綠色價值。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企業瘋搶「綠電身分證」 淺談再生能源憑證現況與未來展望
申請人:指再生能源發電業、再生能源售電業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但採躉購制度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抵換專案減量額度者除外。 憑證中心已於2022年3月舉辦APEC國際論壇交流,安排我國、美、日、紐、澳、馬等產官學界專家與成員國代表交流憑證制度,會議中針對提案核心「區域憑證一致性」達成共識;4月辦理REM Asia 2022「市場聚焦:臺灣場」以及9月、10月所辦理的兩場國際再生能源憑證諮議會,皆使我國T-REC在國際交流舞台上建立公信力及知名度。 您登入平台後,即可以按下方「再生能源憑證使用與宣告指引」及「再生能源憑證使用予宣告操作教學圖表」檔案,進行相關操作。 隨著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會員數日漸增加,台灣各界對於再生能源憑證之申請辦法與運用價值的關注及詢問也快速攀升。
為保障交易雙方之權利,避免有哄抬價格之情事,競標過程中不會告知競標順位及競標數量,買方可以在決標時得知是否得標,及其得標數量。 1.發電業可委託多個售電業銷售綠電,但若欲參與本局綠電媒合專區販售,同一期間之綠電僅能由單一售電業販售,以避免商品重複銷售的情形發生。 (八) 因交易發生之相關營業稅(5%)、印花稅(12元/件,買賣雙方繳納)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盈餘所得之17%)等,依相關法規向主管稽徵機關繳納。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再生能源憑證使用宣告須知
台灣現行綠電交易是採物理性雙邊購售電合約模式,綠電轉供以發電與用電電號為基礎,透過台電電網進行轉供,再生能源憑證係以「電證合一」的方式,伴隨綠電一起交付至用戶手上,且買方取得憑證並宣告環境效益後,不得再行轉售。 台灣現行綠電交易是採物理性雙邊購售電合約模式,綠電轉供以發電與用電電號為基礎,透過台電電網進行轉供,再生能源憑證則是以「電證合一」的方式,伴隨綠電一起交付至用戶手上,且買方取得憑證並宣告環境效益後,不得再行轉售。 國際交流除可學習他國再生能源憑證之制度及實務經驗,做為我國推動的規劃參考外,透過交流亦可擴展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之國際地位,提升我國憑證的價值及能見度。 憑證中心持續參與亞太地區國際性活動,與各國憑證專家及能源政策代表討論交流;並以發展亞太地區一致性標準及推動未來亞太區域雙邊和多邊的憑證互認為長期推動目標。 為此憑證中心以過往參訪成果為基礎,持續擴大與國際代表性組織深化相關議題討論,與亞太地區憑證利害關係人持續互動、交流國際再生能源憑證市場最新動態;藉參與國際會議推動雙邊甚至多邊的互認,為我國企業接軌國際綠色供應鏈建立更多的可能性。 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市場自106年啟動,迄今已經累積逾百萬交易量。
號稱「綠電身分證」的再生能源憑證成交量之所以成長如此快速,乃因許多企業有一定的減碳壓力,可能來自於ESG評比、減碳目標之宣告、用電大戶法規、綠色供應鏈要求等,迫使企業必須採購再生能源,不過光採購再生能源還不夠,還需要證明你所買的電力是「綠」的,因此絕大部分企業需要一併認購再生能源憑證,宣示其環境效益。 因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呈現憑證效益之書寫方式多元,建議持有再生能源憑證之企業可用數值化的呈現方式,就再生能源憑證採購政策與數量、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與溫室氣體排放量,揭露資訊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 獨立型直供或自發自用者、與併網型直供或轉供者登錄方式不同,前者需自行登錄電量數據並檢附躉購電費通知,後者則須檢附輸配電業者繳款通知單及再生能源電能躉購電費通知單。 在國內法規、國際供應鏈或企業總部要求下,企業紛紛投入再生能源交易市場,尋求有效率的減碳途徑。 此時,再生能源憑證即顯現出其重要性,以進一步宣示環境效益。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憑證用起來
為助力國家綠能政策發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持續推動再生能源轉供作業程序簡化事宜,並透過多元輔導團隊攜手協助發電業者、售電業者與諸多企業投入再生能源自由市場。 再生能源憑證從申請至交易與管理共分為六大步驟,包括: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當憑證受讓人(亦即憑證的買方)宣告持有該憑證,則原申請人(發電或售電業者)將不得繼續使用或宣告該憑證。 由賣方(已於憑證中心平台完成登錄之發電或售電業者)於憑證中心平台登錄能源類型、裝置容量、出售年期與出售方式等資訊,買方於平台登入需求及原因、並繳納保證金,由憑證中心審查雙方資訊正確無誤後,於平台通知買方競標出價。 若查核過程中發現需修正問題,申請人須提交「再生能源憑證設備現場查核矯正計畫表」;倘審查皆符合規定,憑證中心會發給「再生能源憑證設備查核報告」,准予登錄憑證電量,且憑證中心得以公開其憑證設備資訊。
有了這張憑證,購電用戶便可以清楚證明自己所使用的是綠電。 為配合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及臺灣2050淨零排放目標,以「持續T-REC制度及打造強健運作環境」為階段目標,「持續營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優化再生能源憑證做法及管理機制,促進再生能源市場」為推動做法。 並響應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政策,以達成國際減碳承諾,眾多大型跨國企業已陸續採取各項節能減碳措施,我國企業也為爭取綠色供應鏈而紛紛投身再生能源暨憑證市場,力求爭取綠色商機。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一、 國家推動綠能科技產業政策目標
換句話說,若想要取得再生能源憑證,就需要一起購買對應的電力。 企業與購電用戶可以透過標檢局主導的「綠電憑證交易平台」上媒合售電業者完成綠電交易。 依據標檢局建議,每張憑證的價格約會落在一千至兩千兩百元左右。 以用電大戶的契約容量5MW來講,若不自建綠電設備,每年就須買足1250張憑證。
標準局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訂於5月23日(一)上午9:30,擴大召開「單一電號多用戶示範計畫」線上座談會。 再生能源憑證可將環境效益具體化,所以憑證持有人對外揭露綠電使用狀況時,應該要在取得使用佐證資料的兩個月內,到本平臺登錄該再生能源憑證之使用情形。 電證分離,其交易是將「綠」與「電」分開,意思是你可以只交易電這個商品本身(也就是「電」),或是只交易它的正面環境效益例如低碳(也就是「綠」)。 再生能源憑證交易性質上是純粹的財務性質之權證交易,財務性的設計是為了擺脫電網傳輸的物理約束,將綠電環境效益交易與電力調度分開以活絡市場,創造達成高效與流動性的交易。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文件下載
根據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統計,截至2022年9月,國家再生能源憑證核發數量為150多萬張,若以一張再生能源憑證代表1,000度電計算,顯示再生能源轉供量達15.1億度。 RE100是由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加入企業必須公開承諾在2020至2050年間達成100%使用綠電的時程,並逐年回報綠電使用情形。 自109年7月1日起,屬免徵對象者若有進行憑證交易,憑證移轉時須補繳憑證審查費及案場評鑑費,憑證中心才會進行移轉。
配合行政院能源政策2025年規劃目標,再生能源佔總體發電量20%,提高能源自主比例,帶動新興綠能產業;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加速電力市場自由化;推動節能極大化,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從創能、節能、儲能及智慧系統整合等四大主軸展開,並以沙崙綠能科學城為示範場域帶動綠能產業發展。 此外,依據105年8月4日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交辦之「綠能科技政策及研發中心內部討論」及「綠能科技示範場域內部討論」會議決論:「台南沙崙綠能科學城之規劃,目前係研擬上位之政策架構,俟提報奉核後,將成立籌備處,進行細部規劃。未來希望能建立創新之平台,形成綠能示範場域及生態聚落,並帶動綠能產業發展及輸出」。 目前國際企業如Google、Apple等皆已設定淨零目標,並且也要求相關供應鏈能夠達成使用一定比例綠電的要求。 我國為國際大廠的重要供應鏈據點,我們更應持續積極進行國際交流、蒐集國際趨勢及議題對策,以蓄積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長期發展、介接國際之可能,提升我國企業國際競爭力。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申請人資格是什麼?
早自2012年起,Apple、Google、Facebook等科技巨擘便先後發表將使用100% 再生能源,並要求旗下供應鏈亦須使用指定比例以上的再生能源電力。 我國是出口導向國家,未來國內產業必須朝使用100% 綠電並提出第三方驗證證明發展,才有機會躋身國際大廠綠色供應鏈的一環。 據此,再生能源暨憑證制度的健全營運管理,已是全球化商機中不可或缺的根基。 買方及賣方依媒合結果簽約,並需於公告日起六個月內向憑證中心遞交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文件辦理憑證讓與申請,經憑證中心確認讓與張數資訊無誤,登錄讓與結果於憑證中心平台,受讓人即成為憑證持有人且得使用或宣告該憑證,而申請人將不得繼續使用或宣告該憑證。
- 1.發電業可委託多個售電業銷售綠電,但若欲參與本局綠電媒合專區販售,同一期間之綠電僅能由單一售電業販售,以避免商品重複銷售的情形發生。
- 有了這張憑證,購電用戶便可以清楚證明自己所使用的是綠電。
- 並促進風力發電產業自主施工及運維製造在地化,建立離岸風力發電設備系統檢測保養與維修技術。
- 另外,為擴大供給量,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積極拜訪各地方縣市政府,瞭解各地方潛在案場鼓勵參與憑證,並鼓勵未參加躉購制度之企業、學校與公家機關所設置的再生能源案場參與憑證,並期待綠能直供或代輸大型案場於今年底順利完工後,投入再生能源憑證市場,將能大幅提升憑證張數與案場數量。
- 因憑證交易衍生之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契據之印花稅(印花稅法)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法)等,需依相關法規向主管稽徵機關繳納。
- 為保障交易雙方之權利,避免有哄抬價格之情事,競標過程中不會告知競標順位及競標數量,買方可以在決標時得知是否得標,及其得標數量。
(一)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於104 年7 月1 日總統令公布施行,自此臺灣正式邁入減碳新時代。 本法是我國第一部明確授權政府因應氣候變遷的法律,明定我國西元2050 年長期減量目標及以五年為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 轉供為綠電的賣家,選擇透過台電公司的電網將綠電傳輸給綠電買家。 詳細轉供規範您可至台電「電能轉直供服務資訊公開」網站瞭解。 若忘記密碼或想變更密碼,請您至憑證中心網站的「會員登入」,點選「忘記密碼」,填寫帳號及E-mail,系統即會寄送重製密碼連結給您,您點擊連結後即可重新設定密碼。 因憑證交易衍生之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契據之印花稅(印花稅法)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法)等,需依相關法規向主管稽徵機關繳納。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購買綠電(含憑證)或單買憑證的價格多少?若使用競標綠電(含憑證)或憑證的功能,決標後會公開成交價格嗎?
根據《2022台灣綠電交易進度報告》,我們可以瞭解到台灣2022年度的綠電交易市長狀況;然就現行綠電交易模式而言,主要分為物理性購售電合約模式(Physical Power Purchase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2023 Agreement)及虛擬購售電合約模式(Virtual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即財務型購電合約)兩種。 若以物理性購售電合約模式交易,買方可以透過電網實體採購綠電;而在虛擬購售電合約模式下,綠能發電業者產生之電力不會直接傳輸給用電戶,電能是透過電力市場以時價出售,並依據該時價,計算與購電合約買方合議費率間之差額,結算差價,若時價高於合議費率,需支付差額給買方,反之,則買方需支付差額給綠能發電業者。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2023 若您是自然人,請使用原申請帳號之email聯繫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同仁,email至中心同仁幫您查詢帳號後會email原帳號給您,收信後,請您至憑證中心網站的「會員登入」,點選「忘記密碼」,填寫原帳號及E-mail,系統會寄送重製密碼連結給您,點擊連結後即可重新設定密碼。 若您是法人或企業用戶,請使用公司網域的郵件聯繫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同仁,並提供您的單位與姓名,email至中心同仁幫您查詢帳號後會email原帳號給您,收信後,請您至憑證中心網站的「會員登入」,點選「忘記密碼」,填寫原帳號及E-mail,系統即會寄送重製密碼連結給您,點擊連結後即可重新設定密碼。 2.設備商若已將電力躉售給台電,不可申請憑證;若設備商未來想由躉售轉換至綠電交易市場,或電力自用,可申請再生能源憑證。 另外,為擴大供給量,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積極拜訪各地方縣市政府,瞭解各地方潛在案場鼓勵參與憑證,並鼓勵未參加躉購制度之企業、學校與公家機關所設置的再生能源案場參與憑證,並期待綠能直供或代輸大型案場於今年底順利完工後,投入再生能源憑證市場,將能大幅提升憑證張數與案場數量。
為使大眾均能清晰、快速地了解再生能源憑證之用途與交易方式,再生能源憑證中心長期統計民眾來電,匯總並定期更新QA問題集,同步公布於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官網,方便大眾隨時查詢各類問題及解答。 碳權在目前臺灣的制度脈絡下是必須先執行一個減量專案,經行政院環保署審查確認減量成效後,發給專案申請者與減量成效等量的「減量額度」,這才是碳權。 當一間公司在市場上購買了減量額度,它可以用來抵扣自己的範疇一或範疇二碳排放(註二)。 目前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僅能轉讓一次,若能解除此限制,則增加將憑證發展為金融商品的可行性,吸引投資者進入市場,協助企業達成減碳目標,攜手邁向永續的未來。 RE100自2015年起透過年報公布各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方式(表一),可觀察到,使用購售電契約(PPAs)途徑獲取再生能源從2015年的3.3%提升到2019年的26%,成長約7.9倍之多,是所有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方式中成長最快的模式。 RE100建議企業盡可能透過現地發電或長期契約直接獲取再生能源,而PPA的成長,可觀察到企業期望以更有效率及更具影響力的方式採購再生能源,以達到RE100目標,此舉也可能讓新的再生能源進入電網,並降低及穩定用電成本。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再生能源憑證推廣媒合說明會」高雄場會議問答
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配合能源局直轉供電業法修正,加速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形成等。 自2019年起,配合標準局於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提案以觀摩國際再生能源憑證做法及管理機制、並促進我國再生能源憑證能見度。 賣方與買方依媒合結果進行簽約,並應於媒合結果公告日起六個月內向憑證中心遞交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文件辦理憑證讓與申請。 但有正當事由,得向憑證中心申請延展一次,延展期間以六個月為限。 (三)媒合:係指憑證中心平台提供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供給與需求資訊,並以競標方式協助買賣雙方成立交易。
面對全球因應氣候變遷浪潮,為協助在臺灣整體經濟發展具舉足輕重地位的中小企業,應對未來供應鏈可能的要求或法規管理範疇擴大,從減碳、低碳邁向淨零永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特別辦理【中小企業綠電交易媒合會】,透過說明憑證制度,分享企業如何因應新型態義務性綠色貿易,並媒合售電業與與會企業,以協助中小企業取得綠電憑證。 再生能源憑證(T-REC)是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成立的「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執行核發與管理。 根據用電大戶條款,契約容量超越5MW的用電大戶需要滿足使用一成的綠電。 另外也有許多企業為了追求永續經營或滿足客戶訂單的需求,加入RE100的會員。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2023 在以往,台灣再生能源的發電業者往往透過台電躉售的方式將20年電力躉售予台電。 但這些所發的電力一旦併入電網,就好像將一盆乾淨的水倒入一潭混水中,如此一來購電戶便無法得知他買的電力究竟是再生能源所發的綠電,或是由其他發電設備所發的灰電。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交易輔導示範計畫
圖一中4B的途徑就是電證分離,自發自用,自己用掉了綠電,但把憑證的「綠」單獨拿出來賣。 綠色能源產業躍升計畫目標與願景為產業產值目標達新台幣1兆元,提供10萬人就業機會。 並促進風力發電產業自主施工及運維製造在地化,建立離岸風力發電設備系統檢測保養與維修技術。 1.為保障交易雙方之權利,避免買方預登記需求量失真導致賣方損失,故要求買方繳交保證金,以確認買方實際需求量。
而所謂買再生能源憑證、工廠使用100%綠電,就是說你跟台電買了多少度電,再買相同度數的綠電,就可以宣稱100%綠電,抵扣「用電產生」的碳排放,這只限制使用在範疇二碳排放,跟碳權能使用的範圍也有差別。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2023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擬邀集有意願參與之再生能源供需雙方,試行單一電號多用戶採購再生能源電能及憑證之模式,測試相關作法之可行性,作為未來訂定相關法規之依據。 相較於「電證合一」,「電證分離」下的憑證與電力個別交易,憑證的交易數量與合約期間更具有彈性,憑證也不限於讓與一次,增加再生能源憑證流通性,同時提升再生能源憑證價格競爭力,因此近年來國內呼籲電證分離的聲音不斷。
2.待您正式提出申請後,書審通過,會有查核人員與您聯繫確認發電設備是否已完成併聯,接著查核人員會填寫查核計畫書,經申請人確認查核計畫書後計收評鑑費。 現場查核會比對發電設備配置和線路是否和圖面一樣、有無接其他非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情形,及查證發電量。 (二) 單獨交易之再生能源憑證,賣方開標時需決定以現貨(零售、批售)或以預售(零售、批售)方式出售,並揭露憑證出售相關資訊及上傳相應的投標須知作為買方投標依據。
謹此提醒廣大憑證會員,依照《再生能源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會員持有的憑證經使用或宣告後,應於取得佐證資料二個月內,至憑證中心網站上登錄使用或宣告情形,確保憑證發揮多元效益,同時避免環境效益被重複計算,真切展現憑證會員於環境保護的行動成效。 企業社會責任以及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已廣受國際重視,企業在成就財務績效的同時需兼顧環境永續議題,歡迎企業多加使用再生能源憑證,並回到憑證中心官網完成憑證的使用與宣告登錄。 企業購買再生能源中,企業需填寫消耗再生能源電力據點所在之國家或地區、再生能源電力取得方式、再生能源類型、消耗再生能源電力總量、再生能源屬性的傳遞方式、再生能源憑證種類、取得之再生能源張數、所消耗再生能源電力之生產國家或區域、再生能源電力生產年份、買賣憑證與宣告使用憑證是否有第三方機構監督等資訊,如圖3。 2.買方於綠電交易專區所登記的需求量是賣方綠電商品設計的依據,按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媒合服務作業程序第六點,買方實際購得的數量係按價高者得機制,故交易電量結果與預登記時需求量不盡然一致。 2.查核人員會與案場確認其發電設備是否已完成併聯,接著查核人員會填寫查核計畫書,經申請人確認查核計畫書後計收評鑑費。 現場查核會比對發電設備配置和線路是否和圖面一樣、有無接其他非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情形、查證發電量。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再生能源憑證:台灣綠電通行全球的護照
(九) 有意願參與再生能源憑證媒合之法人、商業或縣、市政府,可檢附相關文件向憑證中心辦理登記,以利憑證中心登錄機構資訊。 REM Asia 2023由Center for Resource Solutions (CRS) 主辦,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協辦,此會議主要關注整個亞太地區再生能源市場動態發展,為亞太地區企業界、學術界及政府研究人員等專業人士極為重視的交流平台,於2023年4月27日至28日在新加坡舉行。 本年度會議包括關於區域性再生能源需求和趨勢、企業買家觀點、再生能源政策、新採購模式等主題小組討論。 5.憑證中心於二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賣方登錄底價之競標商品,經審查核可後,公告於憑證中心平台上,並通知買方進行競標出價。 在憑證中心網站首頁點選主選單「憑證資訊」中的「憑證宣告專區」,可以進一步了解再生能源憑證應用方式,以及使用宣告的詳細資訊與操作指引,倘有任何相關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為了強化媒合企業綠電採購需求,及優化再生能源憑證之交易流程,經濟部將於今年五至九月與相關單位合作,於北、中、南辦理綠市集活動。
(6) 憑證出售方式:賣方可以現貨方式出售,或透過預售方式出售。 不論採現貨出售或預售,皆可選擇以整批出售或零售方式開立標案。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2023 人有身份證,可以驗明正身,食品有GMP認證,可以判定品質好壞,但用電環不環保,該如何才能判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