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薪水部分,如是「一般工作日」正常上班則如常給薪,若依此產生額外的加班費或津貼,則由雇主自行斟酌或與勞工約定。 另方面,勞工若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者,雇主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勞動部再次提醒,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除其他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外,勞雇雙方應參照該要點,事先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規定;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亦請參照本要點辦理。
特別是生命與健康,是用再多金錢也換不回的,這就是法律應該優先保障勞工的價值所在。 原因在於,颱風假在本質上不是「勞基法」規定的假期,因此無法透過「勞基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雇主給予勞工有薪休假。 人力銀行調查發現,颱風假「停班但工資照給」的佛心企業只占3成;另有1成8停班但不給薪;5.2%停班,但需用年假或補休折扣;另有4成6企業的員工被要求必須正常到班,但予以給薪或補假。 另外,也有1成2企業釋出薪資加倍或休假加倍等誘因,以慰勞冒著風雨出門工作的員工。 如「颱風假」遇「休息日」,但雇主出於營業需求要求員工出勤,則依《勞基法》應合法給予員工加班費,計算公式如以1天上班8小時為例:加班前2小時:(每小時工資)x(4/3)× 2,後6個小時則是(每小時工資)x(5/3)× 6。
勞工颱風假: 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
該調查詢問資方發現,每逢夏季颱風季,若當地政府「宣布停班」,共計87.4%的資方選擇「停班」,但僅有55.2%屬於「停班,但照樣給全薪」;其他雖停班但「不給薪(30%)」;或少數「給半薪(2%)」。 中央氣象局今(29)日正式針對今年第9號颱風「蘇拉」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將屏東納入警戒範圍;海警範圍則新增東沙島。 全台關注明(30)日是否放颱風假,《三立新聞網》將為您即時更新停班課最新資訊。
若是颱風假企業仍要求員工出勤,因颱風假為一般上班日非假期,企業不需另給加班費,除非遇到休息日、國定假日,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費。 這篇文章報導了針對今年第9號颱風「蘇拉」的陸上颱風警報,並提到了停班停課的最新資訊。 對於這樣的報導,我認為這篇文章提供了相對準確的資訊,讓讀者了解到現在各地區停班停課的狀況。 勞工颱風假2023 然而,我也希望文章能夠提供更多相關的颱風資訊,如風速、降雨量等,以便讀者更全面地了解颱風對各地區的影響程度。 此外,我也期待文章能夠持續更新最新的停班停課情況,因為風雨情況可能隨時改變,這對於需要關注當地學校和公司的讀者來說非常重要。
勞工颱風假: 颱風假上班有薪水嗎?勞動部揭颱風天出勤、員工薪資最新規定
即便沒有事先約定,如果工作地點的政府已經公告停班停課了,那麼勞工不上班雇主也不能視為矌工或遲到,也不能要求勞工用自己的事假登記、補班或是扣發全勤獎金。 由以上規定,勞工在首長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勞工就可以自己決定不上班,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或對勞工有不利處分。 此外,雖然居住或上班地區未宣布停班停課,但從居住地到上班地的途中,會經過宣布停班停課縣(市)時,也可以自己決定不上班。
如果想即時得知隔天是否放颱風假,除了看新聞媒體,也可以善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查看,就可以得知全台各縣市停班停課的最新狀態。 當時因為梅姬颱風來襲,幾乎所有從國外飛回台灣的班機,全都停飛,但是拜網路科技發達之賜,透過即時全球飛航顯示軟體flightradar24的飛行軌跡,許多網友發現,在風雨最大的夜晚,長榮航空的班機一架一架不斷嘗試降落失敗、重飛、在空中盤旋,或降落沖繩等機場,再伺機回航。 看著外面的風雨交加,躲在家裡避風雨的你,是否曾想過仍有一批人,為了維持社會運作或掙一口飯吃,仍不顧風雨地在外頭打拼,他們的職業臉孔通常包含軍警消、醫護、交通運輸和服務業。 勞動部今發出開會通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將於9月8日召開,討論明年基本工資調幅。 勞工颱風假 媒體議價法在國內討論許久,立委先前已提出4個版本的媒體議價法草案,但院會版始終是「只聞樓梯響」,立委先前要求,數位部必須...
勞工颱風假: 「颱風假」的薪水該怎麼算?雇主可一律不給薪嗎?
打掃的清潔人員跟我說,通常是七、八萬,有時候會逼近十萬,而且他一點都沒有那種不好意思的態度,你知道的,有些年輕人會覺得做這樣的工作會自卑,結果這個年輕人很以他的工作為榮... 開計程車3年,沒有一年低於百萬,雖然各有各的好壞,像是當運將沒勞健保要自己保,或者沒年終之類,但至少上班時間我自己訂...
- 直轄市、縣(市)首長宣布放颱風假,其依據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發布、通報停止上班及上課,不過其直接效力範圍,也僅限於公務人員、教師,並不直接適用於民間企業(勞工),所以民間企業還是可以正常營業、請勞工上班的。
- (二)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
- 勞動部表示,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由於外出工作有所風險,勞工是否出勤,應以人身安全為首要考量。
- 日前中央氣象局指出,今年夏季反聖嬰現象偏弱,預估颱風生成數、影響台灣個數都偏正常,強度也偏正常,因而預估今年約有3至4個颱風會侵襲台灣。
- 一旦三讀通過後,如果有業務上的需求,應事前書面約定並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且雇主應提供出勤勞工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並加倍發給工資 (目前看起來是一倍)。
勞基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該條所列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性質,屬特定節日或與紀念日、節日有關係者。 勞動部無法指定颱風來襲停止上班日為應放假之日,因為根本不符合前述勞基法第37條規定之立法意旨,無法據以指定為「颱風假」。 (二)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 不過,放不放颱風假,勞資雙方仍可協調,如果雇主認為在颱風假時沒必要上班,可自行約定放假或出勤,若經協議放假,雇主可不支薪。
勞工颱風假: 颱風天可以要求員工出勤嗎?
此外,颱風天執行外勤任務,因道路、風雨、地區受損程度等環境差異甚大,不確定性甚高,雇主除了對颱風天從事外勤作業勞工之安全防護設施應妥為規劃外,若勞工於執行外勤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停止作業並退避至安全場所。 雖然目前勞動法令並無颱風假之規定,但仍應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辦理。 該要點規定,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其一宣布停止辦公、又或勞工因天然災害阻塞交通等情況而未出勤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不過,勞動部也進一步說明,若各縣市政府宣布颱風天停止上班後,可由各企業單位決定是否停班,若決定要員工出勤,薪資得如期支付,並且留意員工通勤狀況,給予必要協助。
- 因為颱風天是否上班,勞工面臨的考驗是如何安全不受傷地上下班,資方面臨的考驗則是如何妥善調度,以便讓遭受的損失降到最低。
- 換句話說,即便各縣市政府都紛紛宣布停班停課,居家辦公的勞工仍應該照常上班,不能放颱風假;相對地,若勞工堅持放颱風假不提供勞務,雇主確實可以視為曠職。
- 此外,我也期待文章能夠持續更新最新的停班停課情況,因為風雨情況可能隨時改變,這對於需要關注當地學校和公司的讀者來說非常重要。
- 另外,如果員工本來需要到公司上班,雇主也不得在颱風假期間,臨時要求員工改成居家上班。
- 除此之外,「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訂有「退避權」,勞工如果認為在颱風天出門上班,會有危害生命身體健康安全的風險,可以在向僱主說明後,行使「退避權」,自行停止工作,並退避到安全場所。
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與勞動基準法有關「放假」之目的及概念不同,勞工局鼓勵事業單位體恤勞工的立場,宜不扣發工資。 若勞工應雇主之要求而願意配合出勤,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如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勞工颱風假: 颱風預期心理!蔬菜產地價先漲2成
根據勞動部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的說明,如果勞工因住家、或公司到班處有安全疑慮而停班停課,因此未到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根據勞動部制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有提到:如果勞工因為發生天災而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雇主「宜」加發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 颱風假不是假,因為「勞基法」的假期是以讓勞工休養生息、促進家庭與社會生活為目的,而颱風假是因為不可抗力而暫停出勤。 如果颱風天出勤可能讓我們發生職業災害,我們可以行使退避權拒絕出勤,雇主在這段期間可以不發工資,但是不可以對我們做出曠工、遲到的處分,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勞動部官員提醒:即便是公務單位宣佈「放颱風假」,包括醫療機構、水電瓦斯、各類與民生維繫相關的產業仍有可能維持營運而未放假,此時若勞工因安全顧慮而決定不出勤,應屬「正當理由」,雇主不得要求勞工以事假、特休假等假別請假,也不該因此扣發全勤獎金、給予低考績等懲罰式不利處分。
但是,同時勞動部也補充說明,居家工作若因災情導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說明,颱風來襲時,若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的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假,且不得強迫勞工補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勞工的處分。 為此,勞動部也曾出面回應,由於勞工朋友可不用在颱風天出勤,是基於人身安全考量,但居家上班的勞工不用出門,不會有出勤上的危險,因此仍需照常提供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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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解釋,其實「颱風假」並非真正的假期,而是避免勞工因通勤發生危險的安全措施,是否出勤應以勞工的「安全」為首要考量,由雙方協調溝通。 要留意的還有即使上班地點沒有宣布停班課,但如果居住地點和行經地區停班課,也可以要求不到班。 例如,A住在基隆市,公司位在台北市,颱風期間基隆市宣布停班課、台北市需上班上課,A仍可以要求放颱風假。 雖然颱風假沒有規範到私人企業,但如果政府已經發布停班課通知,員工可以基於安全因素不到班,雇主也不得扣全勤、要求請假、威脅解雇等。 小編劃重點:「颱風假」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給薪;如勞工出勤則比照一般正常上班,雇主不需額外給予加班費、補休。
答案都不是,颱風假其實是當天然災害發生時,為避免勞工出勤有安全疑慮而提出的「安全措施」,因此放不放颱風假是由工作地(或居住地)縣市政府的公告決定,有關「颱風假」的二三事,讓專業律師來帶你一次了解。 A:104人力銀行指出,居家上班者出勤不受颱風影響因此無颱風假,若員工颱風假當天有照顧小孩的需求,可向公司申請家庭照顧假,公司不得拒絕但無薪。 全台直營的信義房屋,有別於一般服務業要求員工颱風假仍需出勤,且依法並無一定要給薪的規範,信義房屋以員工安全為第一首要考量,直接給予有薪颱風假,且事後不需要加班、補班,全台各地分店同仁、總公司幕僚人員,都一體適用。
勞工颱風假: 什麼情況可以放「颱風假」?
台灣唯一曾歷練法官、勞動局長、金控公司董事職務的律師,有著自各個角度觀察勞資糾紛的豐富經驗,現為執業律師,以勞動法、金融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為主要執業領域,目前並擔任臺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 強烈颱風蘇拉暴風圈擴大至200公里,強度又再增強,今早11點暴風圈碰觸到台灣南端陸地,今日東半部、恆春半島降雨持續且明顯,北台灣也要斷續有雨,明日連中南部天氣都會不穩定,周五以後受到低壓帶影響,全台降雨機率都高,另今年第十二號颱風「鴻雁」有機會在今夜到明晨生成。 蘇拉和海葵颱風陸續擾台,雖然目前對多數地區影響不大,但每每有颱風來襲,國人就會格外關注「颱風假」訊息。 勞工颱風假2023 Yes123求職網日前進行「颱風天上工與企業防災調查」,結果在今天(30日)出爐。 Notice:本站作者為執業律師,以分享生活法律、訴訟實務的相關資訊為主,因資源有限,法律諮詢採付費制,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免費諮詢服務。
對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之勞工,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但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 雇主若沒有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導致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可依《勞動基準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在之前無疫情期間,多數勞工均須依約定到雇主的辦公場所出勤工作提供勞務,所以若有颱風等天災,勞工工作地、居住地、通勤必經地轄區首長依規定宣布停班,或勞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勞工可依前述要點第六條規定停止出勤。 勞青處長陳奕翰說明,勞工特別休假排定權,雇主除有基於企業經營上急迫需求,得協商調整外,對於勞工已事前排定特別休假期日應予尊重。
勞工颱風假: 颱風假不是假期!扣薪、改居家上班都不違法 工資怎麼算?QA一次看
Yes123求職網調查發現,當颱風、豪雨來襲宣布停班,合計有77.9%的勞工「曾經」照常上班,細分有60.1%「屬於被老闆、主管要求去上班」;17.8%「是主動自願去上班」。 但74.9%的受訪者表示,公司「沒有」提供防護措施,甚至近2成勞工曾經因公受傷。 如果碰到休假日,但雇主要求員工出勤,依《勞基法》應合法給予員工加班費,計算公式如以1天上班8小時為例,加班前2小時為(每小時工資)x(4/3)× 2,後6個小時則是(每小時工資)x(5/3)× 6。 因為颱風天是否上班,勞工面臨的考驗是如何安全不受傷地上下班,資方面臨的考驗則是如何妥善調度,以便讓遭受的損失降到最低。 一邊是人命,一邊是錢財,我們該思考勞資間的權益如何達成合理的分配,讓彼此的損失都能夠減到最少。
如果原本就是居家上班的勞工,人身安全不會受到颱風等天災威脅,就應該照常提供勞務,要是員工堅持放「颱風假」,雇主可視為曠職;若雙方協議放假,雇主可不支薪。 颱風假由各地方政府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決定天然災害期間是否發布停班課公告,但此公告僅規範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一般私人企業員工不在限制範圍內,但多數民營企業會以此當作是否放假的標準。 勞工颱風假2023 除此之外,「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訂有「退避權」,勞工如果認為在颱風天出門上班,會有危害生命身體健康安全的風險,可以在向僱主說明後,行使「退避權」,自行停止工作,並退避到安全場所。 一旦勞工行使「退避權」,僱主就不可以強迫員工出勤,當然相對的,雇主也可不給付這段時間的工資。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各行業性質及民生服務需求不同,歷來天然災害發生時,企業對於勞工的出勤管理當應有自訂相關規範。 今年疫情期間,部分企業雖有實施分流(居家)工作的制度,雇主仍應妥就各類工作人員的勞動權益衡平考量,個案如有爭議,可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處。
勞工颱風假: 法律白話文運動
假設勞工確實因為颱風因素無法出勤或有遲到狀況,雇主也不得認定勞工有曠職、遲到或者要求請假,且除非勞工同意,否則也不能要求勞工補班。 颱風來臨期間,天氣劇變,導致勞工無法出勤,此事由無法歸責於勞工或雇主任一方,因此勞工免為提出勞務之義務,而雇主同樣也無須給付工資與勞工。 A:104人力銀行表示,颱風假非一般假勤,主要目的為保障員工出勤時的安全,居家上班者遇到颱風假,均視為一般上班日,不另外補休。 如果是一般工作日,員工正常上班則如常給薪,若員工未到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可苛扣薪資或記曠職,也不得要求員工請事假。 「勞基法」明訂勞工擁有休假日,簡單來說是因為,人類不是機器,不可能365天24小時不停運轉工作。 但是站在雇主的立場,勞工放的假越少越好,因此「勞基法」必須透過強制雇主給勞工假期,讓勞工休養生息。
颱風蘇拉來襲,氣象局已發布海上、陸上警報,高雄1區、屏東6鄉鎮今停班停課,也就是可以放颱風假。 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當縣市政府宣布放颱風假時,有78%勞工曾照常上班;另有55%企業會停班照給薪;至於是否贊成颱風假法制化,則95%勞工、62%企業贊成。 講到颱風可能造成的職業災害,除了航空公司以外,百貨公司的櫃哥、櫃姐,也是長年必須頂著強風大雨出勤的行業之一。 2015年蘇迪勒颱風來襲,有一名在新光三越服務的櫃姐,在下班回家途中,被折斷掉落的樹幹打到頭,導致顱內出血,被送進加護病房。 工會便批評表示,只要可能有民眾上門消費,即使颱風天風強雨大,百貨公司仍會要求櫃姐、櫃哥冒著風雨出勤;若櫃哥、櫃姐不到店,便會遭到扣薪或扣發獎金等處罰。 小編劃重點在家工作者因為不須通勤,颱風天應照常上班,但如果家裡因為颱風災情影響、導致無法工作,雇主不得予以不利之處分。
勞工颱風假: 矽統傳跨足CoWoS搶AI大餅!連2天爆大量 公司澄清無此計畫
在德國規定,如果企業因為天災停班,雇主仍然要給勞工予工資,原因是天氣所產生的經營風險,應有雇主承擔。 舉例來說,台灣每年都會有颱風,依照中央氣象局的資料統計,台灣每年平均放2-3天颱風假,雇主其實可以預見並評估颱風帶來的風險,在規劃企業經營時,事先將將颱風天停止出勤衍生的成本算進去。 以長榮空服員請天災假為例,作為國際型的航空公司,應該事先規劃天災期間妥善調度空服員的方法;百貨公司也應該將颱風期間無法營業的損失,事先列為可能發生的營業成本,而不是為了賺錢,將出勤的危險轉嫁給勞工承擔。 勞工颱風假2023 因此颱風假本質上不屬於「假期」,而是「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因此在法律上,雇主不需要對颱風天出勤的勞工加發津貼或加班費,如果勞工不出勤,雇主則可以扣發當天工資。 也因為「勞基法」並沒有將颱風假列入法律,因此即使縣市政府發布停班停課通知,雇主仍然可以要求勞工依法出勤。
另針對處理天災來臨或過後的戶外工作員工,若有「危險加給」,勞工希望平均每月至少2526元;雖然有82.2%企業願意提供危險加給,不過每月金額上限是1612元。 勞工颱風假2023 這種情況隨即引起網友熱烈的討論,因為雖然當天晚上長榮沒有發生任何飛安事故,但是每架飛機都承載了數百條寶貴的人命與家庭,真的需要冒這麼大的風險嗎? 更引人思考的是,長榮航空的機師與空服員,是否更因為長榮航空的飛航政策,而長年忍受惡劣天候造成的職業災害。 除了可鎖定新聞媒體的即時追蹤報導之外,由於「颱風假」是跟著縣市政府等公務單位是否出勤而定,因此最即時的「停班停課」資訊,可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查詢。 2020 年 5 月一讀通過後,未來可望颱風假正式入法,屆時雇主將照常給付薪資,並不得併入假期計算。 Apollo 雲端人資系統將隨時搭配法令調整,提供人資夥伴最新、最正確的計薪規劃。
勞工颱風假: 勞工是否一定適用「颱風假」?颱風假有薪水嗎?
一旦三讀通過後,如果有業務上的需求,應事前書面約定並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且雇主應提供出勤勞工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並加倍發給工資 (目前看起來是一倍)。 (一)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以下稱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 對此,勞動部也坦言,颱風假法制化是有困難的,因為不是每個行業都能在颱風時放假,包括:醫院、旅館業、製造業,以及各類維繫與民生有關的行業等。 因此,目前「颱風假」仍屬於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並無強制規定雇主必須給予「有薪休假」。 勞動契約中,勞工負擔工作的義務,即便雇主很想要你上班,但如果因為颱風導致沒辦法上班,也是不能怪你的事情,此時勞工可依照民法225條主張「不可歸責於自己導致不能提供勞務」,所以不必工作。
只不過,颱風導致不能上班也不是雇主的錯,依照民法第266條,雇主也可以免除給予薪資的義務,所以可以不用付颱風天當日的工錢;假如提早回家,那少掉的上班時數就免付工錢。 就現階段而言,若碰到颱風假是正常「工作日」,其實員工有上班就是正常給薪,沒上班就是沒給薪資也是正確合法的。 老婆是個非常沒有安全感的人,為了讓老婆放心,也因為老婆在銀行上班,比較有理財的概念,亨利交出了最大宗的資產來源,也就是公司的存摺印章,並且也把社交網站、通訊軟體的帳密都告訴老婆,為了就是不讓她胡思亂想... 在《勞基法》所規範的的假期,其目的是為了讓勞工休養生息、促進家庭與社會生活為目的,而颱風假則是因為「不可抗力」而暫停出勤。 中颱蘇拉持續逼近台灣,氣象局持續發布颱風陸警,首波警戒範圍為屏東縣、恆春半島,後續台東、高雄等也可能被納入陸警範圍。
楊宗斌提醒勞工,若覺得風雨天上班,可能有危及生命安全的風險,可向雇主說明後,行使所謂的「退避權」不出勤,企業方面不得強迫,到班與否必須徵得勞工同意。 颱風來襲的自然災害,不能歸責於雇主,而勞動契約的本質,就是勞工付出勞力而獲取工資,若勞工自己決定不上班,則勞工就沒有付出勞務,因此雇主即可不發當天工資。 勞工颱風假 楊宗斌不忘提醒勞工,若覺得風雨天上班,可能有危及生命安全的風險,可向雇主說明之後,行使所謂的「退避權」不出勤;企業方面不得強迫,到班與否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最後也建議雇主,考量人員辛苦出勤的情況下,應該加發津貼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