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奉派至國外或大陸之子公司工作,發生資方積欠勞工工資情事,國內之行政機關管轄權疑義A:查勞動契約為諾成契約,勞資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成立,其契約內容(薪資給付方式、工作地點、勞務提供對象等)可由雙方約定之。 另母公司與子公司為個別權利義務主體,若該勞工係基於借調關係,由母公司調往子公司工作,勞雇關係仍存在於母公司。 若非基於借調關係,而係與母公司合意終止原約,再與子公司成立新的契約,則屬另一勞動契約之履行。 勞基法一小時多少錢 Q:工資可否包括膳宿等實物A:凡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依該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我們用一個範例來說明:小林和老闆約定好「每個月的月薪是 28,000元」,這就代表只要勞工該月「全月在職」,雇主就必須給付小林 28,000元的薪水,不論那個月有幾天。
-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26,400元,上開基本工資係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之上限為計算基礎。
- 最後,勞動部也提醒,如果員工真的有曠職之實,雇主雖可立刻開除不用給資遣費,但該名勞工薪資還是要照給,工作幾天就要給幾天的錢,僅能扣除掉未到班的那幾天薪資,若有短少,被查到將會被依積欠薪資開罰2-100萬罰鍰。
- 1.汽車駕駛,包括客車、貨車及主管之駕駛,其工作時間以實際工作時間為準,包含熱車時間、駕駛時間、驗票時間、等班時間、洗車時間、加油時間、保養時間、待命時間、上下貨時間或其他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從事相關工作之時間。
-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依前項但書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 勞動部整理雇主5大NG態樣,其中最常見迷思就是「公司可以規定加班只能換補休」。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 1.因媒體工作性質特殊,常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或無須返回事業場所簽到退,致雇主不易認定工作時間及不易記載其出勤情形,有關一日正常工作時間之起迄、延長工作時間(加班)之處理及認定方式,應以書面勞動契約約定,並訂入工作規則。 出勤紀錄為雇主核發勞工薪資及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之重要依據,尤其在計算延長工時工資(加班費)的情形下更是不可或缺。 為避免勞工雙方對於計算工作之起訖時間發生爭議,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實有其重要性。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
勞基法一小時多少錢: 延長工作時間(加班)
雇主應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以保障暑期工讀生的工作生活安全,切勿因學生已以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享有醫療照護,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職)保。 勞基法一小時多少錢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至於工資之給付,該法第22條規定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 基上,雇主提供勞工之膳宿、水電費用等均得約定為工資之一部分,連同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之部分,若不低於基本工資,應屬合法。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勞基法一小時多少錢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勞基法一小時多少錢: 企業服務
3.外勤業務員於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因工作需要接獲雇主要求延長工作時間時,於完成工作後,應將結束時間回報雇主,雇主應記載交付工作之起迄時間。 外勤業務員於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接獲客戶要求提供服務,應回報並徵得雇主同意,於工作完成後再將起迄時間回報雇主記載之。 2.媒體工作者常因突發之新聞事件,於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接獲雇主要求延長工作時間進行新聞處理,勞工延長工作之起迄時間,以各種形式記錄,如發稿紀錄、行車紀錄或勞工自行製作之紀錄,並輔以通訊軟體、電話、對話或其他方式告知雇主,雇主應記載之。
- 也就是說,雇主部分經營措施實施的合法性,藉由法律規定將同意權利交由工會或勞資會議把關;而在臺灣工會組織成立的數量、比率偏低的情況下,勞資會議的功能就更顯重要。
- 工資約定方式常見可分為「按月計薪」或「按時計薪」,通常如果勞資雙方於議定薪資的過程,因為雇主沒有辦法提供固定的工作量,會與勞工協商日後視實際出勤時數計算薪水,即屬於按時計薪形式,依照111年1月1日起實施之基本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每小時168元。
- 不過依照勞動部頒布的「僱用部分工作時間勞工應注意事項」,當中的規定,部分工時者依照與全職勞工每周工時四十小時的法定工時所佔的比例,來休特別休假的天數。
- 雖然法律上只用兩項條文就說完了勞基法事假規定,但其實在職場上請事假規定有很多眉眉角角,這篇文章會講解更多詳細資訊,快跟著律師一起看下去。
- 因此未休畢的特休折算為工資後,若勞資雙方約定每月5日為發薪日,而勞工於9月25日離職,其工資應當於離職當日給付,最遲也須在10月5日給付完畢。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勞健保等社會保險,還是要繼續繳納,不過雇主負擔的部分,不需繳納,原來勞工自己負擔的部分,勞工如有需要也可以遞延三年繳納。
- 每個上班族工作多多少少都會因為個人因素,不管是生病還是臨時有私事要處理,必須向公司請假,那到底這些不同類型的假,有多少天數可以請?
另外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新增頂補充規定,如果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有一星期的產假;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則有產假五日,不過都能以病假方式計算半薪。 只要是雇主要求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一律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或是「特休假未休所換的加班費」等,可全額免稅。 答: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第38條內有特別規範:「勞工的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完的天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的天數,經勞雇雙方協商,可以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完的特休天數,雇主應該換發成工資」。
勞基法一小時多少錢: 員工習慣性遲到該怎麼處理?可以扣薪嗎?勞動律師教你解決管理最大痛點
勞工提供勞務,雇主提供薪資,而特別休假(通常簡稱「特休」)目的在於消除勞工一整年工作產生之生心理勞累,在國定假日、假日及休假日外,規定雇主應給予達一定年資的勞工一定天數的特別休假。 勞工是企業重要的資產,雇主致力提升勞工勞動條件,勞工在工作上給予回饋,勞資攜手合作,才能共創雙贏。 勞動部也提醒,配合基本工資月薪調整,已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請各事業單位提前準備調整作業。 基本工資訂立的目的是保障底層勞工,例如:打工族、中高齡勞工等。 如果公司聘請的多是外勞或是較為底層的勞工,則會有較大的影響,在接下來的第三、四節將談到對人事成本的影響和企業該如何調整相關的支出費用。 按勞基法第2條,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在美國南卡羅萊納州英格蘭主教高中(Bishop England High 勞基法一小時多少錢2023 School)上班的女子,25日到校後將1歲又4個月大的女兒忘在車上,過了8小時才被人發現,但早已回天乏術。 本網站所提供之股價與市場資訊來源為:TEJ 台灣經濟新報、EOD Historical Data、公開資訊觀測站等。 本網站不對資料之正確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所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無推介買賣之意。
勞基法一小時多少錢: 加班費可不可以用補休來代替?
但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者,保險人應通知限期返還其所受領之津貼,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為強化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經濟性支持,本部訂定「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自110年7月1日起,以公務預算加給2成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薪資補助,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平均投保薪資替代率達8成。 台南市農業局農會輔導科長王仁志長期觀察農業缺工,他說,務農需體力、技術,為減省人力需求,要輔導農業機械化、智慧化採用省工的經營方式,提升農業工作效率,當東南亞移工母國就業條件改善,以後也可能沒有農業移工來台。 因應農業缺工,勞動部今年六月開放農業移工員額從六千人倍增至一萬兩千人,包括種苗業、水稻育苗業、果樹雜糧、特做、農業設施、花卉栽培、林業等都放寬可申請農業移工。 不過引進農業移工要以整年為聘期,成本較高,許多小農坦言:「請不起!」各地方政府紛紛成立農業缺工人力平台,提供農業師傅媒合,讓農民在需要人力時可隨時找到支援,不需要太多人力時就自己做,可能更符合實際需求。 最新消息:外界預期2024年基本工資有望調升3%,時薪將調升5元,至181元、基本月薪將調升792元,至27,192元。
因為打工和老闆(雇主)已形成一種「勞動契約」關係,若要離職(終止契約)是要通知雇主,其契約終止才會生效。 很多人會利用上課、上班的空閒時間,或是利用學生的寒暑假期間透過打工、兼職工作來充實生活、多一分經歷,並藉此賺得一筆外快。 基本工資自109年1月1日起,月薪由新臺幣(下同)23,100調整至23,800元,時薪由150元調整至158元,業經勞動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 2023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確定調漲為月薪26,400元,時薪176元,引發各界討論。 ♦民國25年12月23日國民政府公布最低工資法,法規定成年工資以維持其本身足以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 另查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施行,依該法第39條規定:「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執行職務期間,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並不得以其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為由,予以任何職務上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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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依工作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是否屬工資疑義A:事業單位依勞工居住地距上班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如非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並經與勞工協商同意,則非屬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於計算延長工時工資時無庸計入。 勞工提供勞務,雇主提供薪資,而特別休假(通常簡稱「特休」或「年假」)目的在於消除勞工一整年工作產生之生心理勞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在國定假日、假日及休假日外,雇主應給予達一定年資的勞工一定天數「有薪休假」的福利制度。 上面的函釋除了說明員工遲到不能片面要求一率以請假方式處理,還有另一個重點,那就是無論員工遲到或請假的時段,仍然要與員工有提供勞務的時段合併計算,除非勞資雙方有重新議定「上下班時間」,否則當要計算加班時數時,仍然要從原本約定的下班時間後開始計算。 陳信瑜強調,若經查證屬實可依法裁處,勞工有提供勞務之出勤時間,雇主就應核實發給薪資,不可因為勞工遲到而採取倒扣薪資的懲罰。 勞基法一小時多少錢2023 勞動局也表示,遲到10分鐘只能不發10分鐘薪水,不能直接扣半天薪;執行方面,若有遲到扣薪未按比例情形,依勞基法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所以當勞工曠工多日且音訊全無的時候,雇主應該聯繫勞工的緊急聯絡人或親友,甚至派人前往勞工居所探訪等,釐清曠工的原因,才能決定後續該如何應對。
另外,職涯前輩特別提醒,請務必保留上下班的出勤紀錄,若日後發生工時或薪資等相關爭議時,才能拿相關證明舉證。 而仍有不符法律規定之事、權益受損時,主動向各地勞動主管機關申訴,捍衛個人應有的權利。 所以工讀生一天正常上班8小時後,延長工時(加班)不能超過4小時,其規定跟一般員工相同,而加班時數也是能請領加班費喔。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加班費是以勞工的每小時平均工資為基準,而根據勞基法 §2 第 3 項,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經常性給與」指的是有明訂發放標準,每個月都領得到的錢(如:底薪、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績效獎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