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14天內如有旅遊疫情建議第一、二級國家旅遊史者,入境後應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 台灣出入境規定2023 因應全球旅遊疫情建議提升,我國將強化邊境管理及進行回溯性擴大篩檢等措施,以確保國人安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宣布,考量緬甸疫情現況及風險,於「重點高風險國家」增列緬甸。 非本國籍人士搭機入境臺灣,或需經我國機場轉機者,均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後搭機來臺;入境臺灣旅客應事前安排檢疫居所(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且須於「入境檢疫系統」完成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符合相關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義大利近期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數及死亡病例快速增加,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指揮中心宣布今日起提升義大利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非必要勿前往。
- 二、已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而擬返臺的外籍人士,若在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者,返臺之後將限制居住,並進行14日的「居家檢疫」措施。
- (二) 病毒核酸(PCR)檢測: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 另外外籍商務人士如果持有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ABTC)者,得於備妥相關商務證明、經國境查驗無虞後入境。
- 備註:自12月27日起,自英國入境旅客及過去14天有英國旅遊史者(含轉機),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並採檢,於檢疫期滿前再次採檢。
- 凡入境台灣,須進入「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電子系統」完成申告。
- 指揮中心表示,自印度入境旅客不需支付集中檢疫場所費用,請旅客誠實申報14天內健康狀況及旅遊史,以確保自身健康,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
- 至於不符合免簽證條件的外籍人士,仍須依照指揮中心開放事由,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一、由於我國政府已於本年2月5日將中國大陸全境(含香港、澳門)列為重疫區「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外籍人士只要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暫緩入境我國。 即使有特殊原因,我駐外館處也不再受理簽證申請。 問題5: 外國人是否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 外籍人士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惟其來臺事由必須符合「外交公務、商務履約,或是其他經特別許可者」,否則仍無法入境。 為因應世界各國針對「武漢肺炎(COVID-19)」分別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宣布: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30日,毋需另行申請。
台灣出入境規定: 入境通關流程
同時,對第三地旅客經由台灣轉機進入大陸仍需持有始發地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目前自主防疫對象須於入境當日(第 台灣出入境規定 0 天)或自主防疫第一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自主防疫期間如需外出,須有 2 日內快篩陰性結果。 倘有旅行之必要性,應於行前妥善查詢各國相關邊境及防疫措施,因為許多國家目前禁止外籍旅客入境(查詢世界各國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相關措施一覽表▸▸);而於海外旅行期間,也應遵守當地防疫規定,並注意自身衛生健康安全。 邇來國際疫情發展狀況雖有趨緩跡象,惟各國仍普遍維持邊境嚴管,國際航班亦未恢復正常,國際旅行難度仍高。 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4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120天),毋需另行申請。 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
- 由於各地區仍維持邊界/旅游限制,因此大部分捷星亞洲的定期航班,將延長暫停服務時間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 指揮中心說明,將授權外交部駐外館處依現行國人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依親、探親簽證規定受理其簽證申請,並核發「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 問題4: 入境限制相關規定中,「14天」應如何計算?
- 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
- 大陸外交部28日發布邊境管控放寬措施,宣布30日起到中國大陸人員無需進行入境前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大陸國台辦29日繼而表示,自30日起,往來兩岸及第三地旅客經由台灣中轉進入大陸人員,無需進行入境前抗原檢測或核酸檢測。
入境台灣後有症狀時,以家用快篩進行檢測,透過遠距或視訊治療。 確診之輕症個案可於自主防疫地點進行居家照護。 自香港、澳門入境台灣,須先線上申請入台證(網簽),或到台灣移民署的「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申請入台許可。
台灣出入境規定: 我國釋善意擬恢復兩岸團客遊 上路日期待陸方回應
當您準備重新預訂時,您需要在新預訂中支付票價差額。 請確保您在航班的機場辦理登機手續開始之前進行更改預訂。 由於各地區仍維持邊界/旅游限制,因此大部分捷星亞洲的定期航班,將延長暫停服務時間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交通部所屬 5 航空站(台北松山、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小港航空站)已設立篩檢站,現場有症狀者不予搭機;過去 14 天內有症狀,須現場配合接受抗原快篩檢驗且為陰性,始得搭機。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問題4: 入境限制相關規定中,「14天」應如何計算? 台灣出入境規定 例如:2月15日入境,計算範圍則為2月1日至2月14日,共14天。
台灣出入境規定: 我國自本(109)年2月7日起,針對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的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升高,各國續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表示,我國今(2020)年9月24日起實施自菲律賓入境旅客皆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並於檢疫期滿前再進行採檢之措施。 截至11月3日,已採集1,294位旅客檢體,其中1,268位無症狀者,有9名於檢疫期滿前採檢後確診。
目前持有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也將暫緩來台。 外籍人士如果因奔喪、探視病危親屬等緊急重大事由急需來台,必須經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配合上述防疫政策,在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外交部駐外館處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目前持有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 至於因緊急或人道考量,如奔喪、探視病危親屬等重大事由急需來台,經報獲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表示,為因應6月27日起,自COVID-19變異株「重點高風險7國(巴西、印度、英國、祕魯、以色列、印尼及孟加拉)」以外之國家入境旅客(過去14天旅遊史、含轉機)住宿需要,將開放集中檢疫所供民眾自費使用,於今日晚間8時開放訂房。
台灣出入境規定: 資訊圖像化
因應COVID-19疫情,世界各國分別採取邊境管制及入境後檢疫措施。 外交部將滾動式彙整「世界各國因應COVID-19疫情相關措施一覽表」,敬請國人參考。 未有上述情形之旅客,可免填寫申報單,持憑護照選擇「免申報檯」(即綠線檯)通關。 次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9條」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7條規定,海關因緝私必要,得對經由綠線檯通關之旅客,進行行李檢查。 我國自 5 月 19 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至 6 月 18 日,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 台灣出入境規定2023 指揮中心強調,將持續運用確診(併發症)通報趨勢、醫療資源使用情形、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數、住宿式機構陽性率及變異株監測等多元指標掌握疫情變化。
河內出發至台北的航班定於 2021 年 4 月 11 日啟程。 如果短期居留日本(90天內)是不需要辦理簽證的喔。 其他熱門海外地區像是韓國、美國、新加坡、英國等也是短期免簽證。
台灣出入境規定: 台灣虎航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宣布,4月10日零時起(航班抵臺時間),旅客如過去14日內具英國、南非共和國或史瓦帝尼王國等國家旅遊史(含在當地轉機),入境後恢復自第三級流行地區抵臺旅客之檢疫措施(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14天),無須再入住集中檢疫所,後續仍應落實7天自主健康管理。 有關免簽證規定、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台灣出入境規定 至於不符合免簽證條件的外籍人士,仍須依照指揮中心開放事由,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問題4: 國人或在臺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其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沒有居留證,還可以入境嗎? 答案: 可向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 需經特別許可者,除可持憑相關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外,也可自行持憑相關證明,經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通過後入境。 以免簽證或持停、居留簽證入境者,必須持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證明文件,由移民署國境線上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台灣出入境規定 另持有駐外館處核發特別入境許可者,或是有效居留證(官員證),由移民署查驗後入境。 外籍人士自臺北時間3月19日起,需符合上述事由才能入境我國(啓程地起飛時間為臺北時間3月19日零時前,倘扺達臺灣前曾在第三國轉機過境者,仍可入境)。
台灣出入境規定: 旅客通關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天在例行記者會宣布,30日起,來華人員無需進行入境前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快篩)。 (一)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之藥物, 不得供非自用之用途。 藥品成分含保育類物種者, 應先取得主管機關(農委會)同意始可攜帶入境。 我國以處方藥管理之藥品, 如國外係以非處方藥管理者, 適用非處方藥之限量規定。 ★紅綠線檯通關檢查:入境旅客必須自行決定應該使用哪個通道通關,選擇綠線檯將被視為未攜帶任何須申報物品。 入出境旅客如對攜帶之行李物品應否申報無法確定時,請於通關前向海關關員洽詢,以免觸犯法令規定。
指揮中心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防治策略及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因應國際武漢肺炎疫情發展,指揮中心目前已將中國大陸(含港澳)、韓國、義大利、伊朗列為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警告;日本、新加坡列第二級警示;泰國列第一級注意。 此外,美國除上述3州外,其他州之旅遊疫情建議則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提醒民眾前往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返國後需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指出,境外檢驗的目的,在於讓航空公司於旅客登機前可瞭解旅客個人健康狀況,並依據旅客防疫風險,於機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降低傳播風險。 此外,如入境後才採檢,亦可能造成大批旅客在機場滯留等待採檢,增加感染機會。
台灣出入境規定: 相關新聞
備註:自12月27日起,自英國入境旅客及過去14天有英國旅遊史者(含轉機),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並採檢,於檢疫期滿前再次採檢。 1.新生及未持有效簽證/居留證/中華民國入境許可證之學生,由學校先行造冊送部函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內政部移民署受理學生辦理簽證或入出境許可證。 (三) 檢疫處所維持1人1戶或入住防疫旅宿,並以於同一檢疫地點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為原則。
義大利已宣布對發生不明感染源個案之城市或地區採取停班停課、暫停公眾活動、限制交通等防治措施。 問題7: 外籍移工是否屬於「經特別許可」的範圍? 答案: 外籍移工經勞動部核發許可者,可持駐外館處核發的移工簽證入境我國。 指揮中心提醒,集中檢疫所預定今日晚間8時開放訂房,有意自費入住民眾可至「入境檢疫系統」網頁預約,預約者須於航班預計抵臺48小時前至入境檢疫系統預約、繳費,以取得預約訂房識別碼,作為入境登記使用。 台灣出入境規定2023 指揮中心說明,民眾入住之檢疫所地點須由指揮中心分派,房內皆有網路、電視等相關設備,入住民眾亦可使用自己的手機電話與外界聯繫;集中檢疫場所均有提供三餐,餐飲會於固定時間送到檢疫房間外,再由民眾自行取用至自己的檢疫房間內用餐。 二、入境後:依規定於入境時採深喉唾液PCR檢測,並於檢疫場所進行居家檢疫14天,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2至14天)PCR檢測,此外第10至12天須以「家用快篩」採檢一次。
台灣出入境規定: ▷ 台灣人出境規定
配合上述防疫政策,外交部駐外館處持續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指揮中心說明,將授權外交部駐外館處依現行國人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依親、探親簽證規定受理其簽證申請,並核發「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原持有依親簽證效期於本年5月19日至9月13日屆期者,其簽證效期自動延長至本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