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法將人民團體之發起人、工業團體及商業團體之會員代表、教育會之個人會員,其年齡限制由「年滿20歲」修改為「成年」,可促進18歲至20歲間青年結社權,鼓勵我國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 至於適用期間,則是配合民法本次部分條文修正上路,將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 結婚年齡部分,原條文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 歲者,不得結婚」,三讀通過條文為「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條文。 有關成年年齡的規定,是民國18年間民法制定時施行,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的能力已不同以往,本條對於成年的定義,已經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 其次,就是民眾最在意的綜合所得稅相關規範,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合於《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雖然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未達同意門檻,但是《民法》卻已經修正,把成年從20歲調降到18歲,並且自2023年上路實施。
不過,有關禁止抽煙、喝酒、公營賭博等行為,法律仍維持現行不滿20歲禁止的規定。 法務部也指出,修法影響涵蓋生活、金融、商業、洽公、訴訟、娛樂等層面,未來18歲即成年,可獨立購買手機、辦門號、租房子、開銀行帳戶、辦信用卡、申請行動支付、簽契約,不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羅秉成也說,另外包括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都將成年年齡定為18歲,2018年,日本也已經調降年齡為18歲,此次修法也可以幫助台灣與全國逾110個國家接軌。 加上目前我國刑事、行政罰完全責任年齡為18歲,若《民法》仍維持在20歲,將有權責不相符的問題,因此提報這次修法。 依據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價稅土地以1處為限,土地所有權人第2處以上房子,除非有已成年直系親屬,如父母、成年子女設立戶籍,才不受1處限制。 2023年起如民眾有2棟以上的房子,且沒有出租、營業,符合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內,家中有滿18歲的子女完成設籍,地價稅就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18歲民法: 民法18歲與憲法20歲 恐陷年齡適法空窗期
如房地僅由子女與其他親屬設戶籍,且該子女於112年出售時已滿18歲,即屬已成年子女,如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其他未成年子女未將戶籍遷入,該房地將不符合自住房地之條件。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因保險業務員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過去法規規定保險業務員須年滿20歲,保險局2021年已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改為要求保險業務員應成年。 至於開戶或申辦貸款等規定,林志吉表示,因相關法規並無年滿20歲的相關文字要求,將回歸民法規定,若民眾具完全行為能力,即可依相關規定辦理。
- 細節主題含括如生成式AI、5G與物聯網應用、低代碼開發當今最有價值的技術創新領域;以及商務流程優化、資安法遵甚至企業永續等營運實務,幫助來賓掌握最新的技術趨勢與開發框架,獲得最具商業潛力的技術能力。
- 未來不論是辦手機、辦學貸、開戶,都無須請家長陪同辦理,18歲就等同於成年!
- 每一會員為一權;另會員的權利與義務應基於均等原則,會員依法應享之權利,不得於章程任意予以限制或剝奪。
- 一、調降民法成年年齡:成年年齡制度,攸關自然人完全行為能力之取得,以獨立行使負擔民法上之權利及義務,對於社會生活影響深遠。
- 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撤銷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時,合議庭發現,游男家屬得知朱女轉移存款後,曾請周姓醫師診斷游男的意識狀況。
他也感謝羅秉成政務委員經過深思熟慮,邀請各部會,配合現行社會情狀及國民成熟程度及民情等各方面,研擬相關法案修訂。 現行有關成年年齡規定是1929年制定,至今已經施行91年,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希望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修法版本,以呼應社會期待。 「讀賣新聞」報導,新的民法今天開始實施,成年由20歲下調至18歲,因此18歲民眾如果購買股票、投資信託、貸款等金融商品,不需要父母等監護人同意就可購買。
18歲民法: 影響2/「登大人」後 民事賠錢也得自負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菲律賓國家首都地區警察局(NCRPO)在昨(21)日透露,去年8月他們破獲一起外國人綁架案,一名台灣籍王姓女子疑似陷入交友騙局,前往菲律賓馬尼拉赴約時,遭到7名中國籍男子綁架,不但被迫轉帳還被性侵。 菲律賓警方指出,他們接到一名台灣男子報警,透過手機定位順利救出王女,逮捕其中2名嫌犯。 交通局表示,已請客運公司調監視影帶,如經查證確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規定禮讓讓人,市府將依規照補貼作業規定開罰扣款,並納入公車服務品質評鑑扣分,對業者扣罰3000元;同時要求客運公司檢討加強駕駛長管理督導,以及重新安排該駕駛長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以維護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今年首度侵台的颱風杜蘇芮,造成澎湖箱網養殖業損失逾7000萬元,各種災害重建工作積極進行中,卻傳出水上摩托車玩家集體駛入養殖區內,雖然無明定法令禁止,但若造成網箱損壞,可依民法逕行求償,同時也讓業者相當不悅,水上摩托車疾駛而過造成水流擾動,嚴重影響重建作業進度。
蘇院長表示,因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眾多,至少需2年緩衝期,施行日期原則定為「自立法院修正通過滿2年後之第一個元旦」(暫定為112年1月1日),後續視法案審議進度調整。 蘇院長強調,相關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其他配套措施等,請各主管機關及早因應準備,並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法務部表示,鑑於近年來許多國家陸續將青年公民權下修至18歲,為順應國際潮流,並強化青年權益保障,法務部等14部會爰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法案。 本次修法以民法成年年齡調降至18歲為主,一併修正相關法案,以強化青年權益保障。 18歲民法 本次通過之民法等38項法案,其修正重點如下:
18歲民法: 相關法律文章:
未來台灣的各項法律體系中,對於成年的定義將不再產生歧異,於立法院本會期也已依照行政院所盤點所有與年齡有關的法律進行審議,行政部門也將於兩年的過渡期間中,完成所有行政法規的調整。 另外,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行政院、朝野立委也針對《所得稅法》、《人民團體法》等案提出修法版本,將條文中有提及「年齡」規定的條文文字,修正為「成年」或「未成年」。 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希望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司法院日前也表示,為了呼應國際潮流、與時俱進,且符合性別平等的要求等,他們也接到不少朝野立委的建議,在8月時提出相關修法,以呼應社會期待。 本次修法目的是為了與世界各國立法例接軌、消弭刑事與民事對於完全責任年齡之差異及體現當今青年身心發展現況,立意良善,惟由於影響層面及範圍甚廣,如何擬定配套措施及修正相關法令,以保障青少年之權益,將是政府在接下來的兩年過渡期內,須盡速完成的重要課題。 2022年3月25日,立法院表決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修正案,公民複決於2022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時舉行,這也是2005年中華民國第7次修憲將憲法修正案改由公民複決以來第一次舉行公民複決的憲法修正案(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4][5]。 公投票以白色紙印製,上方載明複決修正案全文,可圈選「同意」或「不同意」[6]。
箱網養殖區應該是業者向縣政府申請許可之範圍,適用漁業法及民法相關法令。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水上摩托車若是「無害」通過,並無法可管,但若造成損失,就可依民法求償。 台南特有的習俗「做十六歲」成年禮儀式,是傳統府城家庭與社會的集體記憶,也是登錄之市定民俗,今(22)日農曆七夕開隆宮盛大舉行「做十六歲」,台南市長黃偉哲到場祝福,期許每位滿16歲的青少年們能夠成為更為懂事與守法的好公民,且勇於承擔社會責任與人生新挑戰,並祝福學業進步、展翅高飛。 民法修正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於112年開始實施,當你發現「我的小孩已不是小孩」時,許多租稅權益也會跟著改變,在負擔最合理的稅負成本前提下,建議家族資產的傳承宜妥善規劃以為因應。 若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規定為限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1處房屋,且符合持有及設籍連續滿6年,出售前5年無供營業或出租等,因此子女成年的話,也就多了一個省稅管道。
18歲民法: 台中梧棲驚傳火警!資收廠黑煙衝天2公里外可見 民眾憂心濃煙有毒
2022年8月17日,民進黨中央黨部舉行「民主前進挺18」宣誓記者會,黨主席蔡英文指示全黨候選人加強宣傳,通過修憲門檻實現18歲完整公民權[49]。 2022年9月5日,民進黨青年發展部發起「繽紛18路行動」,號召全國各地年輕學子、黨籍參選人走進廟口、公園、市場和百貨商圈等地宣傳,爭取家長、長輩支持18歲公民權理念[50][51]。 針對水上摩托車擅闖箱網養殖區,澎管處並未在箱網養殖區公告禁止、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之範圍及種類,所以並無相關罰則處罰。
不過,民法成年年齡已下修至18歲,但是否可以適用,需視行業的主管單位(如金管會…)通過修法或是各家業者依據風險評估自行決定是否放寬年齡限制。 18歲民法 羅秉成表示,這次是包裹式提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十八歲後,相關主管機關的法規也要配合民法調降。 新法實施前,依法規定已取得的既得權利不溯及既往,仍受到保障,例如撫卹金、夫妻離婚後約定的扶養費等都不受影響,修法也訂有兩年緩衝期,希望在二○二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主持院會,通過法務部等十四部會擬具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卅八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十八歲法案,將成年年齡由二十歲修正為十八歲,並齊一男女結婚與訂婚年齡。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等14部會擬具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並齊一男女結(訂)婚年齡,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為15歲,修正後男女訂婚年齡均為17歲;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修正後男女結婚年齡均為18歲。
18歲民法: 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
另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18歲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 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所以將成年年齡修正為18歲。 台北國稅局表示,《民法》、《民法總則施行法》已經將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立法院也配合修正《所得稅法》與《遺產與贈與稅法》等法規,將各條文中相關20歲改為成年,明年起18歲以上即成年。
據統計指出,台灣約有57.8萬名青少年介於18至20歲的年齡,因《民法》尚未修法前對於成年年齡的訂定為20歲,使得這群青少年做任何事都「綁手綁腳」。 行政院院會於今(19)日審查通過本部擬具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以下簡稱本修正草案)。 (一)有關本處全國性人民團體(社會團體、職業團體)籌組申請案,承辦人針對人民團體發起人之年齡進行審查,檢視是否符合「民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所有發起人應檢具其身分證影本作為證明)。 (二)有關本處合作社籌組申請案,承辦人亦針對發起人之年齡及章程社員資格進行審查,檢視其是否符合「民法」及「合作社法」規定(所有發起人應檢具其身分證影本作為證明)。 (三)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配合已分別於110年9月6日及110年7月30日完成「儲蓄互助社設立輔導管理與監督辦法」第4條及「儲蓄互助社選舉罷免辦法」第6條規定之修訂。 18歲民法2023 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希望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修法版本,呼應社會期待。
18歲民法: 民法修正:滿十八歲可自行結婚
細節主題含括如生成式AI、5G與物聯網應用、低代碼開發當今最有價值的技術創新領域;以及商務流程優化、資安法遵甚至企業永續等營運實務,幫助來賓掌握最新的技術趨勢與開發框架,獲得最具商業潛力的技術能力。 「我現在可以考駕照,但卻不能自己辦門號、辦LINE 18歲民法2023 18歲民法2023 PAY、租房子⋯⋯」華江高中高三生黃佩琪今年剛滿十八歲,她除了對既有的年齡限制發起牢騷,也談起身邊已開始工作的同學,仍無法自己到銀行開戶的經驗。 南韓仁川黔丹新都市(新市鎮)一處即將完工的公寓社區大樓,今年4月底停車場傳出崩塌事故,調查指出施建時採「無梁版結構」,因為設計不良等因素,才導致天花塌陷、鋼筋水泥裸露,政府指出293處採該工法的建案,要求建商自行承擔檢修費用,引發建商不滿,預估未來房市恐面臨供應不足。
不僅如此,劉世芳表示,明年1月後,假設18至20歲的年輕人若犯了詐欺罪,當被害人引用《民法》要求賠償時,由於這位年輕被告在新修訂的《民法》已成年,這時,是否可能提出「我本來是未成年」的主張? 尤其,當一、二審被判有罪,在「未滿20歲沒有公民權」的情況下,是否能聲請進入到憲法法庭辯論,預料也將面臨爭議。 然而,現行《憲法》年滿20歲者,依法有「選舉」之權;年滿23歲者,有「被選舉」之權。
18歲民法: 成年、結婚定為18歲 2023年上路
2023年開始《民法》規定的成年年齡從原本的20歲下修至18歲,只要年滿18歲以上已具行為能力,就可以獨立行使過去有年齡限制的事。 譬如購買手機、開戶、辦信用卡等,而也同時具備獨立租房、買房的權利,另外在不動產方面也能起到節稅作用,稅負最少差4倍。 成年年齡下修十八歲後,大一、大二的學生即具完全行為能力,若因不諳世事而受騙或貪小便宜成為洗錢共犯,須自行承擔民、刑責任,故有必要示警並提高年輕人的法律知識。 因此,劉世芳指出,一旦18歲公民權的修憲案未能過關,屆時就會產生幾個問題。 第一,《民法》成年年齡18歲在明年1月1日實施後,與《憲法》之間,就產生「18至20歲」這段年齡的法律適用空窗。 不過,基於可結婚、訂婚年齡的修正是民法施行91年來的首次變革,對一般民眾影響深遠,院會也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總則施行法與「民法親屬編施行法」,明定日出條款於公布後自2023年1月1日施行,讓行政機關有政策宣導的緩衝期。
蘇貞昌強調,青年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的未來,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所以,此次修法也是回應民意。 政府就相關事項一併到位,涉及民眾及相關權益等衝擊,都有緩衝期,該草案中也規定,未來將視立法院的立法進程配合實施。 法務部表示,有鑑於近年來許多國家陸續將青年公民權下修至18歲,為順應國際潮流,並強化青年權益保障,法務部等14個部會爰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法案。 這次修法以民法成年年齡調降至18歲為主,一併修正相關法案,以強化青年權益保障。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修正草案,調降成年年齡到18歲,並修正結、訂婚年齡,順應國際潮流,並和刑法接軌,預計2023年正式上路,屆時滿18歲者就可自行決定未來,負起完全的權利與義務。 參照三讀修正民法第12條規定,本次將成年年齡從滿20歲下修為18歲,以符合現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狀況。
18歲民法: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及其稅務影響
隨著民法之修正,其在計算未屆滿成年之年數時得增加扣除年數自112年起將減少2年。 黃品瑜最後強調,《民法》賦予 18 歲青少年成年人地位,享有法律上自主決定權,建議無論家長或子女,都務必清楚背後所應承受的責任與風險,以免樂極生悲。 《民法》修正另依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律要有最低結婚年齡的規定,明定「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 如果子女在2023年度滿19歲,符合在校或者謀生能力等條件,納稅義務人還是可以申報扶養;但若未符合條件,納稅義務人(父母)2024年5月報稅時,就不能申報扶養該子女。
針對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有關受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列報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得享有免稅額減除之優惠。 隨著民法之修訂,前揭受扶養親屬在112年如年滿18歲且未有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之情況,即不得列報為受扶養親屬,就無法列報免稅額;相關的「列舉扣除額」項目及「特別扣除額」項目亦不得認列。 18歲民法 但雖已成年而尚在校就學,一樣得因有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減除,相關的「列舉扣除額」項目及「特別扣除額」項目亦得認列。 此外,《民法》上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範圍亦將隨之調整為7歲至18歲間,將造成的影響為: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人,於修正後將可獨立締約、處分財產,甚而獨立為營業(如受雇於他人、開店)等行為,無需法定代理人之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 也就是說,滿了18歲,於修正案施行後,就可自己購買手機、租房子、辦信用卡等,不需要家長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 我國《民法》雖經過多次修正,卻從未變更 20 歲始成年(即「完全行為能力人」)的規定,然而,在科技日新月異、社群媒體蓬勃發展,資訊快速流通下,18 歲青年心智成熟度已與以往大相逕庭,其行為能力堪可認定具有獨立自主性,不應受限於法規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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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降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的社會衝擊,這次也三讀修正通過《民法親屬編施行法》、《民法總則施行法》,增訂相關緩衝期條文,明定上述條文從2023年1月1日施行,而屆時未滿20歲者,已享有至20歲或成年的權利、利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繼續享有到20歲。 針對賦稅相關規定事項,為因應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所得稅法第17條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將「未滿20歲」的文字,改為「未成年」,而滿「20歲以上」的文字,改為「已成年」,統一相關法規中對於成年之規定,民眾的租稅權益也同時受到影響。 對高資產家族而言,除了應留意相關法令之修改外,成年年齡之下修對家族成員之納稅權益會有什麼影響? 調降民法成年年齡涉及社會重要制度之變革,無論對於人民或政府機關均有所影響,為減低衝擊,另在民法總則施行法增訂第三之一條及親屬編施行法增訂第四之二條,分別在法條中表明「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之民法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使各方有萬全準備,接受修正法條的施行! 備註: 一、本文登載日期為110年7月15日,文中所援引之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 現行所得稅法將有關列報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的適用規定中「未滿20歲」,修正為「未成年」,「滿20歲以上」修正為「已成年」,等於滿18歲、非在校就學的子女,就需要獨立申報,父母親就少了8萬8,000元扣除額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