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並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農曆除夕前一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人事處行事曆2023 又農曆除夕及春節(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4日【星期二】),因含2日例假日,於1月25日至26日(星期三、四)補假,1月27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2月4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另經統計,未來5年,除115年無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外,其餘年度均調整1次,且均為除夕前一日。
因此,按照處理要點的規定,「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原則上只適用於政府機關,至於是否適用於民間企業,還是應該要依據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的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而不能直接適用「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第五-2條 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以外具特殊意義,有慶祝或舉辦活動必要之日,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公布明年的行事曆,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共有7個,其中以農曆春節最長,從1月29日開始,放假到2月6日,連續放假9天。 下次有要補上班的情形,如果公司只是公告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行事曆安排上班休假,可能不符合現行法規定。 公司必須召開勞資會議取得勞工同意,最好作成決議並公告,才不會有違法之虞。
人事處行事曆: 辦公日曆表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勞動節之補假及軍人節之放假或補假規定,由各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人事處行事曆 但為民服務機關(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構)、學校及軍事單位,其上班日期之調整,得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依權責處理。
- 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 因此端午節4天連假為6月25日到6月28日,將在6月20日補上班;中秋連假10月1日到10月4日,9月26日補上班。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政府機關 113 年行事曆公布了!
- 四、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 如果省略這個步驟直接要求員工於補上班,就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每週工時上限的規定,會被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8]。
-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端午節 放假4天 / 中秋節 放假4天 都適逢週四,週五都將調整為彈性放假! 因此端午節4天連假為6月25日到6月28日,將在6月20日補上班;中秋連假10月1日到10月4日,9月26日補上班。 (一)中央機關主計機構除內政部、財政部、科技部、法務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機關及所屬主計機構外組織編制核辦、職務歸系核備事項。 (十一)全國主計人員訓練進修相關規劃、計畫擬定及變更、執行情形考核、班別認證及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事項。 (九)總處職員專題演講、訓練進修學習規劃及辦理、推動年度必修數位學習課程、終身學習時數上傳及維護事項、專書閱讀推廣、他機關(構)演講訊息公告周知等事項。 (四)總處評核各一級主計機構年度業務績效考評項目、評核分數權重配置擬議及彙辦事項、主計業務創新變革精進評審相關作業。
人事處行事曆: 人事行政總處公佈民國109年公務人員行事曆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5]。」不過如果當週要補上班,上滿6天班的情況就可能超過每週40小時的上限。 人事處行事曆2023 (二)總處職員職務歸系、人員任免遷調、到離職程序與異動資料建立移轉、銓審、獎懲、退撫資遣、獎勵金核發之擬辦事項。 從前面的說明可以知道,一般公司企業決定是否補上班,要經過勞資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必須要經過工會同意或經過勞資會議同意。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人事總處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人事處行事曆: 人事行政總處公佈民國110年公務人員行事曆
一、紀念日:(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人事處行事曆 二、民俗節日:(一)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 (五)農曆除夕(農曆十二月之末日))。
- 一、紀念日:(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 六、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 但有特殊情形時,得予延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
- (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 二、民俗節日:(一)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
- 公司必須召開勞資會議取得勞工同意,最好作成決議並公告,才不會有違法之虞。
- 因此,按照處理要點的規定,「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原則上只適用於政府機關,至於是否適用於民間企業,還是應該要依據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的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而不能直接適用「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111年2月3日農曆初三適逢星期四,依上開規定,調整2月4日為放假日,並於1月22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並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因為許多公司企業會遵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來安排上班日和放假日,每逢年末或隔年初,許多人便會開始關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每一年度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依下一年度的連假安排個人的連假攻略。 如果國定假日在週二或週四,人事行政總處的行事曆通常會在週一或週五「調整放假[2]」,也就是平常大家習慣說的「彈性放假」,並在前一個禮拜六以補上班的方式處理[3],讓民眾享有更完整的連假假期。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政府機關 113 年行事曆公布了!
人事處行事曆: 人事行政總處公佈民國111年(2022年)公務人員行事曆EXCEL檔案下載
民間企業之放假,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四、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六、人事行政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但有特殊情形時,得予延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 六、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雖然這是公務人員的辦公、放假用的行事曆,不過由於大部分非服務業、運輸業的公司也都會參考這個政府機關的行事曆來放假或….加班(因為郵局銀行沒開的話很多事都沒法處理),所以大部分上面列出來的假期一般勞工也都可以放假。 對於這個情況,勞動部於2016年發布公告[6],說明如果公司企業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可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變形工時的規定[7]。 人事處行事曆2023 人事處行事曆 換句話說,一旦遇到要補上班的情況,為了避免違反勞基法正常工時的相關規定,一般公司企業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商才能決定有否要與政府機關一致。 如果省略這個步驟直接要求員工於補上班,就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每週工時上限的規定,會被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8]。 第五-1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中華民國110年(西元2021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人事處行事曆: 行事曆 2024年行事曆 319首頁
2020年農曆除夕及春節連續假期自1月23日起至1月29日,共放假7日 並配合1月11日總統、立委大選投票日、1月18日為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2月1日及8日為術科考試,因此在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本處編製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授權各界自行下載使用,惟如有自行變更日曆表之內容而重製或散布等,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行為人應自負其責。 然而,大多公司企業不知道的是,這樣遵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來安排上班日和放假日,可能涉及以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