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二、不得有陸資投資,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進行認定。 (2) 顧問諮詢單位:經濟部所屬具設計專業之法人單位(名單請參見本計畫網站「專案計畫文件下載區」)。 2.國內外差旅費應依行政院最新訂頒之國內、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編列,申請標的為「參與國際或區域性標準化相關會議」者,僅以編列執行前揭標準化相關會議之差旅費用為限。 台積電首席執行官(CEO)魏哲家在8日的聲明中稱,我們很高興有機會(與3家歐洲公司)深化合作夥伴關係。
過去兩年台灣受到國際疫情嚴峻影響,傳統製造業、內需消費及航空旅遊業等受到衝擊,政府啟動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隨著製造業成長搭配有效控制疫情。 近來疫情升溫,行政院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均延長至112年6月30日,經費上限仍維持8,400億元。 除上述七個研究機構,技術處亦與其他研發法人機構合作,請見科技網站【研發法人機構】類別。 各地產業創新研發聚落(編號1~編號6),請見科技網站【產業創新聚落】類別。 二、非屬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111年補助提案分為「強化供需鏈管理」與「創新通路營銷模式」2項,提案廠商須以其中1項作為提案計畫之主軸,詳述達成計畫目標之相對應推動策略、作業機制、科技應用、工作項目與預期成效等具體規劃。
經濟部補助計畫: 補助範圍及上限
2.應依計畫所需之項目、數量、單位、金額編列,金額大或數量多者應逐項編列,較細微者可合併編列為其他項並註明(請至少詳列材料費中70%之項目)。 4.顧問;專家之酬勞費,執行公司應依法辦理扣繳及申報薪資扣繳憑單;所列報之費用與扣繳憑單相比,其差異應具備合理解釋。 (2)每一專案研發人員當月實際加班費總數÷實際加班總時數×本計畫之加班時數之方式計算。 6.所列報之薪資應與薪資清冊所載金額核算相符,並依投入專案計畫工時之比例計算。 經濟部補助計畫 薪資清冊之當月實領金額應與銀行轉帳等支付證明相符。 5.計畫預算按不同職級人員預計投入人月數及平均月薪編列。
4.無形資產引進費各年編列之預算金額即為各該年度應取得之憑證及應付款之金額(不含營業稅),且非計畫核准執行期間應分攤之費用不得編列為本計畫專案之費用。 所稱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使用費係指為執行專案計畫所必需使用之機器、儀器設備、軟體、軟體升級、列入資產之模具、治具、夾具或雜項購置(請注意編列原則第6點及第7點之限制),依雙方議定使用費計算式於計畫核准執行期間內按實提列或分攤之設備使用費。 經濟部補助計畫2023 1.顧問、專家費之列支,其憑證應依執行公司授權規定經適當之核准,並經計畫主持人核准(請於請購單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無請購單、採購單、驗收單之支出,請於費用申請或核銷單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始得認定為開發費用。 6.執行公司如與顧問、專家之服務或任職單位簽訂顧問、專家合約,請款時提供發票或服務單位收據,而非取得其個人之收據,則該項費用應編列在無形資產引進或委託研究費,而非編列顧問、專家費。 廠商應於每年三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備齊下列文件提出申請,經本部水利署審查通過後撥付補助經費。 「助產業」則是餐飲業受惠最多有52,000家,內容是補助業者規劃行銷方案,即日起已可線上申請,截止日為6/15。
經濟部補助計畫: 興大與台灣先進酒精簽約 合作投入農業生產碳資源整合
8月8日,世界大型半導體企業台積電(TSMC)發佈消息稱,將在德國建設歐洲的首座工廠。 總投資額為100億歐元以上,預定於2027年底開始生産。 這是繼目前正在建設的美國工廠、日本工廠之後的又一個海外生産基地。 補助期間分二階段,第一階段自2022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第二階段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0.專案計畫主持人或聯盟廠商之協同主持人於同一期間擔任超過2項能源局委託或補助研究計畫,核減重疊期間於本計畫中所列報之薪資。 1.所列報人員應為執行公司聘用人員(含研發替代役第3階段研發人員,不含派遣人力)且與本計畫原編列名單相符,如有人員更替及待聘人員之聘用,應於執行工作報告內報備,如為專案計畫主持人變更應經核准。 受理申請後至完成簽約前,如依據新查得之票信資料,確認申請者有拒絕往來之事實,視同不符合申請資格,本局或本局委託之法人或團體將停止審查或簽約作業。 四、您同意本計畫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聯絡、提供您本計畫之相關服務及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進行身份驗證、數據統計及分析、會員服務訊息之通知等用途,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本計畫係一般型以補助國內廣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促進中小企業持續投入研發資源、提高研發成果商品化價值,並引導國內學研機構協助中小企業強化研發能量,進而帶動國內產業升級轉型。
經濟部補助計畫: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SBIR第457、458次指導會議 通過補助11項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凡在本管理處所轄園區內(以前鎮、楠梓及潭子等老舊園區為優先補助園區)營業之事業或其他合法登記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得向本管理處或各分處提出申請。 報導進一步指出,台積電在今天舉行的董事會上通過該項計畫後,將會與德國政府簽訂投資意向書,最後由歐盟做出最後的同意決定。 另外德國政府在已經通過的晶片法案中規劃,在未來幾年當中,準備向半導體產業投資約200億歐元 (約新台幣6800億元)的金額,以降低對亞洲地區晶片供應的依賴程度。 (一) 提供受影響產業或勞工必要支援:包括餐飲業、會展業、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航空業、觀光業、國道及公路客運業、藝文業等,以及賡續辦理受疫情影響之相關勞工紓困計畫。
目標是將歐盟現在為9%的半導體生産全球份額到2030年提高到20%,擴大在歐盟區域內的採購。 新工廠將與德國汽車零部件企業博世(BOSCH)、德國半導體企業英飛淩科技(Infineon Technologies)、荷蘭半導體企業恩智浦半導體(NXP Semiconductors)合資建設。 預定於2024年下半年在德國東部的德累斯頓(Dresden)開建。
經濟部補助計畫: 計畫說明
若營運規劃與運作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註1),可至113年10月31日止。 (1) 服務生態系須至少3家共同申請,且企業間不得為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4號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所稱之關係人。 通過技術審查後,進行簽約,執行期間以 3-6 個月為原則,也就是要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技術導入。 (八)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檢具身分證,至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辦公處提出申請並填具申請補助領據,申請者提出申請後,同一戶內之成員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1)4月底前申請者,應檢具上一年度下半年之維護執行報告書;10月底前申請者,應檢具當年度上半年之維護執行報告書。
(1)逐一個別計算每一專案研發人員實際應計入專案之加班工時費用。 經濟部補助計畫2023 加班費之計算應與執行公司人事管理辦法所定加班費計算方式相符。 非拒絕往來之資料日期,由本局或本局委託之法人或團體,委由財務輔導單位於應查詢期間查得之資料日期為準。 探勘後完成設置地熱能發電設備者,每瓩獎勵額度不得超過實際支出之每瓩總探勘費用扣除申請年度公告地熱能發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採用之每瓩產能探勘及鑽井成本參數總和之差額。 所提之計畫如涉及脊椎動物實驗時,應檢附申請人所屬機構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審查同意書及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辦理之審議核可證明文件。
經濟部補助計畫: 行政院振興紓困方案一覽表 補助內容、申請資格一次看
1.受經濟部相關輔導計畫簽約接受補助,然有因歸責於提案廠商之事由而主動放棄接受補助,或經審查委員會決議予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 受補助廠商須於執行單位通知之期中及結案審查會議時間前,預先提交審查所需資料,並由計畫主持人偕同計畫成員出席審查會議。 經濟部補助計畫2023 提案廠商須於執行單位通知提案審查會議時間【註5】前,預先繳交提案審查簡報PowerPoint 及PDF 電子檔各1 份,提案簡報大綱如附件5,如有補充文件亦可一併交付。 如未預先繳交,經通知補正仍未繳交者,執行單位將取消提案廠商參加審查會議資格。
4.執行公司不得聘任能源局或其委託之計畫管理單位主管本計畫之職務相關人員或顧問、技術審議委員會議或指導會議之成員,擔任本計畫之特約人員或顧問等支領固定酬勞之工作。 本計畫之推動,旨在帶動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協助其知識布局培育研發人才,並期望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促進臺灣經濟發展。 經濟部補助計畫2023 (六)如為企業與法人機構共同提出申請,須由企業擔任主導單位,工業局補助企業以計畫總經費50%為上限,且企業自籌款至少占計畫總經費50%;法人機構不得編列補助款,法人之相對自籌款由企業出資。
經濟部補助計畫: 申請資格
1.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維護費之列支,其憑證應依執行公司授權規定經適當之核准,並經計畫主持人核准(請於請購單或請修單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無請購單或請修單、採購單、驗收單之支出,請於費用申請或核銷單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始得認定為開發費用。 1.為專案計畫採購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之請(採)購、報支、應依執行公司內部授權規定並經計畫主持人核准(請購單應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無請購單、採購單、驗收單之支出,請於費用申請或核銷單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其計價方法應與執行公司內部列帳方式一致。 所列報之消耗器材及原材料之項目、金額應與支用單據如統一發票或收據相符,若為分攤,應與所附費用分攤表及支用單據核算相符(可全額或依比例扣抵之營業稅進項稅額不得報支為本計畫費用),其相關付款憑證經抽查未發現異常情形。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與服務創新的研發,特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推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我國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 另累計申請國內外專利超過20,561件以上(平均政府每投入一千萬,促成6件專利申請),並已取得專利逾9,925件(通過率約為48.27%),顯見業者多元應用技術研發成果,落實技術成果產業化,強化我國產業之創新競爭力。 而累計對外發表之期刊、研討會論文及其他研究報告(包括技術報告、市場調查報告、教育訓練報告等),合計逾71,000篇以上,以持續創造智財價值,奠定科技研究發展基礎,以能建立自主關鍵技術研發能量,開啟產業新契機。
- 非拒絕往來之資料日期,由本局或本局委託之法人或團體,委由財務輔導單位於應查詢期間查得之資料日期為準。
- 4.無形資產引進費各年編列之預算金額即為各該年度應取得之憑證及應付款之金額(不含營業稅),且非計畫核准執行期間應分攤之費用不得編列為本計畫專案之費用。
- 而累計對外發表之期刊、研討會論文及其他研究報告(包括技術報告、市場調查報告、教育訓練報告等),合計逾71,000篇以上,以持續創造智財價值,奠定科技研究發展基礎,以能建立自主關鍵技術研發能量,開啟產業新契機。
- 本計畫係一般型以補助國內廣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促進中小企業持續投入研發資源、提高研發成果商品化價值,並引導國內學研機構協助中小企業強化研發能量,進而帶動國內產業升級轉型。
- 1.無形資產引進費用之列支,其憑證應依執行公司內部授權規定經適當之核准並經計畫主持人核准(請於請購單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無請購單、採購單、驗收單之支出,請於費用申請或核銷單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始得認定為開發費用。
- O 研發申請內容需具備兩大重點:1.創新性、2.市場性。
- 若營運規劃與運作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註1),可至113年10月31日止。
非具中小企業資格之其他成員,其所編列經費佔比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 20%,且以編列自籌款為限。 (三) 為確保計畫自主性,無形資產引進及委託研究兩項科目經費合計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40%為原則,且每1項無形資產引進及委託研究之補助比例應低於50%。 申請企業自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技轉曾受科技專案捐助或補助之研究成果,則該技轉經費應編列於計畫自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