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員工於午間用餐時間如果是勞工得自雇主之指揮、監督脫離,自由利用的時間,應屬勞基法第35條的休息時間。 而許多朝九晚五的事業單位,午間休息同時也是員工用餐時間。 然而,亦有法院持不同見解,認為倘若雇主未明確安排休息時間,即無法舉證勞工一日中間有休息之事實,即應認定勞工是連續工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73號判決)。
最後,希望雇主或人資應該會更了解熟悉要怎麼去遵循勞動法規,而工讀生也可以多去注意哪些是應該要有的權利,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2)前開規定之適用前提為「工作性質」屬非繼續性之工作且其「工作時間」在6個月內者。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2023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2023 而該法中所稱「非繼續性工作」係指雇主非有意持續維持之經濟活動,而欲達成經濟活動所衍生之相關職務工作而言。 」故有關聘請工讀生辦理臨時性活動是否可免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宜視其工作職務是否符合前開規範。 若於實務上對非繼續性工作之認定有疑義,可檢附相關資料(如職務或工作說明書)逕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協助。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連續工作4小時休息30分鐘」,我的公司是下午連續5小時但中間有15分鐘休息,是否合法?
📍 舉例:小馬在10月1日到職,老闆和他約定好每月薪水為36,000元,上班時間是週一到週五,休假日則為週六、日,且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出勤見紅就休。 然而,小馬突然因為母親生重病須辭去工作返鄉照顧母親,提出想要做到10月20日離職,則小馬離職時共可領到2,4000元。 有些排班的行業會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產生空班時間,像是餐飲業、製造業、運輸業等,小編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如果空班時間仍受老闆管理或要求,無法好好休息或自由運用時間,那就會被認定是工作時間。 若是月薪制員工,因薪水已包含空班時間(休息時間),就不須另發薪水,而時薪制員工則不計薪。 經濟不景氣薪水凍漲,很多人除了正職工作以外,會再多從事一份兼職工作,又或者是找不到正職工作,只好從事一份或多份兼職工作。 過去社會上不少慣老闆時常以兼職工作與正職工作不同,勞動基準法沒有明文規定兼職勞工也一體適用為由,任意剝削兼職勞工的勞動權益;兼職勞工也因為經濟上的弱勢,不知道或不敢爭取自己的權益,而白白蒙受損失。
答:按時計酬者係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以不低於176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全時工時則可依照變形工時制度排班,可另參閱勞動部變形工時說明。 💡每七天的週循環中,因到職或離職當週只工作五天(含)以下者,未給例假或休息日則不造成違法,但跨週仍然不可連七天工作。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勞基法有明訂規範每日及每週的工作時數上限,每天工時須≤8小時,每週總時數≤40小時,不管是全職或工讀生都一樣。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打工履歷要放照片嗎?
小編舉個例子以2022年1月最新基本工資調漲結果為例子,計算給您了解。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 這部分主要是根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的規定,當上班日為週一到週五、固定於週六、週日休息的時候,若遇到週二、週四是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原則上將調整週一、週五為放假日,並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不過,還有另外一種勞工是「短期工作人員」,他們不是整月在職,而是不定時到工,例如臨時點工短暫受僱幾天,或是只有在活動或會議當日來工讀的同學,此時,雇主在他們到職日加保、離職日退保即可。
如果平常加班時數在2小時以內,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如果平常日加班超過2小時,前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後面超過2小時的部分為「時薪 x 時數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x 1.67」。 當然如果雇主的離職規定比勞基法所定更為嚴苛,譬如「雇主規定不論年資,離職一律需一個月前預告」,是違反勞基法規定,此雇主自訂的規則自始當然無效。 很多人會利用上課、上班的空閒時間,或是利用學生的寒暑假期間透過打工、兼職工作來充實生活、多一分經歷,並藉此賺得一筆外快。 不論員工 Work from anywhere,Swingvy 出勤功能採用頂規 GPS 定位,佐手機線上打卡功能,讓你的手機就能化身打卡鐘,隨時隨地掌握員工上、下班動態,線上打卡就是超合法! 📍 舉例:小新領月薪30,000元,預計10月底離職,但在當月又請了10天事假,則10月份可領到薪水為20,000元。 立法院在2021年12月底時分別三讀通過《就保法》、《性平法》修正草案,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期,育嬰假新制就即將上路!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延長工作時間(加班)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同法條第1項規定計算之資遣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 承上述,如果是符合上開「輪班工作」、「連續性」或「緊急性」之工作,雇主可以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四小時再給予休息。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2023 準此,雇主是否可以於勞工工作時間結束後,再一次給予休息時間,亦即將休息時間併入下班時間?
部分工時勞工如於法定休息日出勤工作,即使當週的工常工作時間未達40小時,仍應依休息日出勤工資加給標準計給工資。 「月薪制」是普遍雇主和勞工約定的薪資發放方式,到職時談好的薪水,原則上就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後續有沒有依照約定發給,除了是基本誠信問題,更是會涉及違法疑慮。 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60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將這兩個假日視為「有給薪休假」,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月薪制勞工例假日加班費計算例子
綜上,工作時間(包含待命時間)僱主應該支付薪水,這部分應該沒有疑義; 但習慣上,針對「工讀生的休息時間」,有些業者確實不支薪(但正職員工的休息時間仍有支薪)。 這部分與「按月計酬」、「按日計酬」或「按時計酬」有關,我並非這方面的專業,為避免誤答,茲不贅述。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本部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如附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勞雇雙方之勞動條件係依約辦理。 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 經本部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2週)、第30條第3項(8週)、第30條之1(4週)規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接著,如果是在國定假日與例假日違法加班第9到12小時,依照行政院函釋說明,仍然是用1.34倍(9、10小時)與1.67倍(11、12小時)做計算。 要跟大家說明的是,「加倍發給」並不是指如果你如果原本一天領800元,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去上班就可以領1,600元。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工時(休息、休假、請假)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5.工資未依約定或規定方式給付,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部分工時勞工」與一般勞工同享《勞動基準法》之保障。 工讀生在計薪方式上是屬於部分工時,是標準的部分工時勞工。
小編快速畫重點:包含夫妻可同時申請育嬰假和育嬰留停津貼、育嬰假必需在提前10天申請、一次最短可請1個月、產檢假陪產假都從5天加碼到7天,以及超過5天的部分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產檢假補助。 員工如果有要事必須親自處理,而且理由正當,應有請事假的權利,雇主不可以任意拒絕,而依法員工有14天的事假可請,並不會因年中到職按比例減少事假天數。 2023年基本工資調漲,時薪將從168元調漲到176元,調幅4.8%;月薪將從25,250元調漲到26,400元,調幅約4.56%,並在元旦1月1日實施。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客服中心
雇主若違反性平法第21條,是有罰則的,得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性平法第38條)。 依據上開規定,若雇主規定勞工「早上8點上班,下午5點下班」,上開工作起訖時間雖間隔9小時,但如果中間明確規定有1小時之休息時間(例如中午12點至下午1點),則當天實際工作時間僅有8小時,此種情形即無延長工時,且亦符合勞基法第35條之規定。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工讀生於工作期間有請公假、婚假、喪假、病假、事假的權利,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2023 部分工時工讀生請婚、喪、事、病假之時數,得按其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乘以8小時計給之。
- 違者依同法第79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依《公民投票法》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雇主依法須給假,以保障勞工的投票權益;勞動部也曾發布公告(註1),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第1項的應放假日(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國定假日)。
- 因此若將第一天2小時調往第二天,形成正常工時第一天6小時、第二天10小時,這是可被實現的班表設計。
- 投保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應為工讀生提繳勞工退休金。
-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對工資下了一個定義,意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
勞基法第35條本文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全時工讀生及部分工時者於94年7月1日後,仍於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且選擇適用新制,舊制年資應予保留,其如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自請退休)、第54條(強制退休)規定,可依第55條規定,請領退休金。 8、童工、女工 (1)如工讀生及部分工時者係童工(年滿15歲以上未滿16歲者),依法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其不得從事繁重、危險或有害性工作;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限,不得超過8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並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工作。 2、進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公民營事業單位打工(工作),其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均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工讀生有特休假嗎?
舉例:打工時薪200元,今日雇主要求加班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200元 x 2 x 1.34=536元」。 舉例:每月固定領30,000元,團體獎金5,000元,沒有加班情況,則平均時薪為「(工資30,000元 + 獎金5,000元)÷ 每月30日 ÷ 每日8小時=146元」。 舉例:每月固定領30,000元,個人業績獎金3,000元,只有2,000元在正常工時內售出,其他為加班時售出,則平均時薪為「(工資30,000元 + 獎金2,000元)÷ 每月30日 ÷ 每日8小時=134元」。 與國定假日加班費相同,如果加班時數在8小時以內,不論工作時數都加發「1日工資」(計入本薪後當日所得即為2倍日薪);如果加班時數超過8小時,第9、10、11、1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2」。 如果加班時數在8小時以內,不論工作時數都加發「1日工資」(計入本薪後當日所得即為2倍日薪);如果加班時數超過8小時,除了「1日工資」以外,延長的前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延長的3、4小時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67」。 如果是在休息日工作,加班時數在2小時以內,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超過2小時的部分為「時薪 x 時數 x 1.67」,超過8小時,後面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2.67」。
- 從居住地,在正常的上下班時間、且應經途中(包含因為塞車而改走其他道路),算職業傷害。
- 在說明四週變形工時制度之前,建議夥伴們先瀏覽「變形工時簡介」(排休制算變形工時嗎?照人事行政總處行事曆,就沒有變形工時的問題了嗎?一文搞懂 )、以及「二週變形怎麼變?」(「二週變形工時」概念搞清楚,排班時不再觸法! )兩篇文章,可更有利了解四週變形工時制度的變化。
- 很多人會利用上課、上班的空閒時間,或是利用學生的寒暑假期間透過打工、兼職工作來充實生活、多一分經歷,並藉此賺得一筆外快。
- 若勞工權益有所變更,雇主應詳細告知兩者之差異,並取得勞工書面之同意。
- 依據上開規定,若雇主規定勞工「早上8點上班,下午5點下班」,上開工作起訖時間雖間隔9小時,但如果中間明確規定有1小時之休息時間(例如中午12點至下午1點),則當天實際工作時間僅有8小時,此種情形即無延長工時,且亦符合勞基法第35條之規定。
而學生找打工時也要注意雇主是否有幫自己申報勞就職保,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果營利獎金是恩惠性給與,也就是不是契約或工作規則上約定好一定要發給的,那確實有權利不給他。 但有些公司會規定,例如工作規則寫12月25日還在職的員工就發給他年終獎金,那這個工讀生也還在職,不會因為他是工讀生他就不具備這權利,因為工讀生跟正職員工權利義務沒任何不同,但是如果公司沒有規定,這確實是雇主老闆可以去裁量。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5 項與第 6 項的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且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因此,小編強烈建議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HR 或是雇主可訂定完整的工作規則,寫明員工上、下班時間需依規定記錄出勤,如果沒有紀錄上、下班時間,就由「雇主」、「HR」代為記錄。 彈性放假日應休假,如果被老闆要求出勤上班,薪水計算方式應比照「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計算方式為「加班前2小時為時薪x4/3x2小時、後6小時為時薪x5/3x6小時」。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工讀生也可以領加班費?
今年清明連假假期為4月1日(六)至4月5日(三),上班族能享有連休5天的小確幸,是因為行事曆已將4月3日(一)上班日和3月25日(六)休假日(彈性放假日)對調,經過合法程序調整後,3月25日(六)補班日上班就沒有加班費。 原則上,只要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事業單位都可適用,但常會遺漏的情況是「未完成八週變形工時」的申請就直接施行、形同違規。 2023的228和平紀念日在週二,由於當週的週一若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須符合八週彈性工時相關程序)、連同前兩天的週休二日將形成「4天連假」。 依《公民投票法》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雇主依法須給假,以保障勞工的投票權益;勞動部也曾發布公告(註1),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第1項的應放假日(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國定假日)。 申請理賠所需文件: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若是「職災醫療書單」則須加上投保單位蓋章)、傷病給付申請書、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明細、健保卡或身分證。
訴願人於108年4月4日6時59分至12時8分,共5小時9分時間,未給予江君休息時間,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之事實,應可認定。 至於如果是「輪班工作」、「連續性」或「緊急性」之工作,就可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四小時再休息。 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之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之型態不同,常有工作時間認定或出勤紀錄記載等爭議情事。 但雇主經工會同意,或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的工時每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工讀生休息時間薪水: 工讀生非自願離職有資遣費嗎?
(1)二週變形只允許將週期內的二日正常工時調移,若是只調移部份時數,其實難以形成規律穩定的班表,操作不易,所以多採一次調移8小時並平均分配,會形成「空班」;四週變形則無此限制,可將多個工作日之正常工時調移。 因此若將第一天2小時調往第二天,形成正常工時第一天6小時、第二天10小時,這是可被實現的班表設計。 極端班表連同休息日加班,甚至有機會連續工作24天(不建議!可能影響勞資關係、或引起主管機關的關注!)。
例假日不能安排員工出勤加班,除非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如果真的因此需要員工臨時加班,薪水要「加倍發給」,出勤8小時以內都必須加發一天工資,並給員工事後「補假」一天。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很多企業是在「未取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施行,等於未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程序。 因此若直接要求員工於補班日出勤,應給予休息日加班費(而且彈性放假日因未完成變形程序,該日所有員工理應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