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防疫補償追溯到109年1月15日生效,在1月15日到3月23日期間的都可以申請。 自111年5月17日起, 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 Q5:如果我1人照顧多位受隔離(或檢疫)者,我可以申請幾份補償金? 因是補償照顧者造成的損失,所以即使1人同時照顧多位被隔離(檢疫)者,但只有1人損失,所以仍只發給1人補償。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提醒,居家檢疫通知書載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規定,民眾應詳實填寫通知書,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 拒絕、規避、妨礙、填寫不實者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將處以罰鍰,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另依109年3月16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3月17日起,民眾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國家或地區,亦不得申領防疫補償。 衛福部表示,防疫補償辦法已於109年3月10日發布。 受隔離或檢疫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亦即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通知書所載明應遵行事項,且未支領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可於隔離或檢疫期滿之次日起,申領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 截至3月18日,受隔離或檢疫人數約4萬8,0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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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地方政府亦有地方額外的補助,如減稅、減租等。 設籍於臺北市之居家檢疫/隔離者須於檢疫隔離、自主防疫期間 自費住臺北市防疫旅館、臺北市政府指定之檢疫所(安心檢疫所-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或居家檢疫/隔離者須於住家檢疫隔離期間,其同住親友自費入住臺北市合法旅館民宿。 3.若勞工在10月以後確診,前6個月的投保薪資上限都是7萬2800元,居家照護仍維持7天,試算結果職保傷病給付最高可領9707元。
Q17:依本部109年9月21日函:「出國辦理延長簽證事宜,尚非指揮中心所稱「必要出國」態樣,故返國後接受檢疫,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因此處理簽證護照相關事宜,並非指揮中心所訂之「必要出國」,故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Q6:非本國籍者(外國人)被隔離或檢疫可以領防疫補償嗎? A6:政府為了鼓勵人民配合防疫,且在隔離或檢疫期間,不分本國人、外國人,人身自由受到同等限制,原則上防疫補償也是適用於非本國籍者(外國人),但要有居留證,而且居留證有效期間跟隔離或檢疫期間重疊,且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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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條例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之適用對象、申請方式、補償數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辦理。 (九)醫院配合本部指定計畫,執行二十四小時遠距諮詢,表現優良者,給予獎勵費用,每年上限五百萬元,且應全數分配予相關工作人員,包含值班醫師、護理人員及行政人員。 2.依收治確診者個案數、病情嚴重度及住院天數給予獎勵費用,且應全數分配予第一線及共同照護之醫事人員:收治於專責病房者每人日三千元,使用呼吸器或高流量氧氣鼻導管全配系統者每人日一萬元。 4.依收治確診者個案數、病情嚴重度及住院天數給予獎勵費用,且應全數分配予第一線及共同照護之醫事人員:收治於專責病房者每人日三千元、專責加護病房者每人日五千元,使用呼吸器或高流量氧氣鼻導管全配系統者每人日一萬元。 根據最新修訂,居家照護的確診者、其照顧者不得請領防疫補償金,而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等也因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不得請領防疫補償金。 只要是密切接者,請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等候衛生單位通知,除非有需立即就醫需求,請不要離開住所。
- (四)本部公告傳染病指定隔離醫院及應變醫院,或設有專責病房之醫院,符合但不限「108年醫院感染管制查核作業查核基準」規定應設置之專任感染管制人員人數,包含受感染症醫學訓練之專科醫師、感染管制護理人員及感染管制醫事檢驗人員,負責感染管制業務之推動。
- A10:隔離者如有長照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即為「生活不能自理」者。
- 居家照護是指無症狀或輕症的確診者,年齡未滿69歲,且無懷孕或血液透析(洗腎)狀況。
- Q9:如是僱主加保於自己的公司,那僱主是否不應請領本補助,應請領勞動部的無薪假補助?
從去年2022年11月14日起,確診者居家照護「5+n天」就全面上路,確診隔離天數縮短,勞工確診可領到到傷病給付金額也跟著縮水,如今隨著解封即隔離天數放寬下,未來輕症確診者都無再領到勞保補助。 (四)本部公告傳染病指定隔離醫院及應變醫院,或設有專責病房之醫院,符合但不限「108年醫院感染管制查核作業查核基準」規定應設置之專任感染管制人員人數,包含受感染症醫學訓練之專科醫師、感染管制護理人員及感染管制醫事檢驗人員,負責感染管制業務之推動。 前3天「居家隔離」期間,勞工可請「防疫隔離假」,但未強制雇主給薪,如勞工未領薪資,可請領防疫補償金。 要注意的是,照護者本人原本需有工作,而且為照顧而沒有領薪水才符合資格,如原本為家管者、退休人員則無法申請。 以上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天起,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之規定請領傷病給付,確保勞工給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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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勞工是在6月確診,前6個月的投保薪資算法,就要以4個月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加上後2個月最高投保薪資7萬2800元,居家照護時間也已經縮短為7天,試算下來,職保傷病給付最高可領7307元。 1.若勞工是在5月1日之前因職災確診,投保薪資上限仍為4萬5800元,若以居家照護10天來算,職保傷病給付最高可領7481元。 補償對象:「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於5月上路,將職災保險最高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7萬2800元,給付金額上限也跟著提高。 此項補助方案自2020年3月23日、31日起分別開放受理隔離檢疫者及照顧者申請,蘇昭如表示,至今全國已受理登記49萬6714件,民眾備齊完件後30天內會進行審查,必要時會再延長30天,線上或臨櫃都可受理,申請期限為受隔離檢疫結束之日起算2年內皆可辦理。 但若是因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包括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者等領有隔離或檢疫通知書且完成期間並無違規者可申請,但在這段期間內需無支領薪水或報酬。
Q2:如果受隔離或檢疫期間,到處趴趴走,可以領取防疫補償嗎? 若沒有遵守隔離或檢疫通知書上已明列應遵行事項,就是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政府確診補助 政府確診補助2023 Q10:隔離者領有長照失能等級,但目前沒有使用長照服務,其照顧者是否可申請防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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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2023年3月20日後確診:居家照護天數為「0+n」,即確診「輕症」免通報、免隔離,但建議自主健康管理到快篩結果為陰性。 勞工確診前5天,勞動部表示可持「快篩陽性證明照片」請普通傷病假,雇主應給半薪且不能扣全勤獎金。 2.2022年5月8日-11月6日期間確診:居家照護天數「7+7」天,確診隔天起算居家隔離第1天,必須採一人一室且不可外出,第7天無須採檢或快篩就能直接解隔離,接續執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 (十五)醫院辦理COVID-19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經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准者,依該署公告之COVID-19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規定,核付獎勵費用。 (七)重症患者照護:醫療機構收治使用呼吸器或高流量氧氣鼻導管全配系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重症呼吸器患者,按收治使用呼吸器病人數及使用日數,給予每人每日一萬元獎勵費用,並應全數分配予呼吸治療師。 1.依收治個案數及實際開床數占床率給予獎勵費用,每一病床每月一萬元,且應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分配予病房相關工作人員,包含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行政人員及清潔人員。
A4:不一定要同住,需實際上有照顧受隔離或檢疫者之親屬(須為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 且期間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才能未支領薪資,才能申請。 註:考量實務上民眾未與親屬(如子女)同住,為鼓勵其配合防疫措施,接受隔離或檢疫,而有親屬照顧,照顧者之範圍不宜過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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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請者以不實、偽造之資料申請本要點所定之各項給付,經查證屬實,本部除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與背信等罪追究外,並追回已核發之款項。 六、申請本要點所定之各項給付,如以同一事實且已受有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給付者,不得重複請領。 經查證有重複請領之情事,不予受理申請或追回已核發之款項。 前項補助範圍,為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起因配合防疫需要取消出國,預計出境日於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至六月三十日者,取消所致之損失,核實補助。 政府確診補助2023 農村水保署說明,金牌農村競賽每3年舉辦一次,賽事分兩階段進行,各農村向各縣市政府報名後,先進行「縣市初賽」,獲金牌者將由各縣市政府提報農業部,展開「全國決賽」。 「我的E政府」入口網以使用者需求為中心、人生歷程為軸線,集中列示各政府機關(構)申辦服務,讓民眾不再忙於在各政府網站裡尋找申辦資訊,方便民眾查找服務。
Q6:有民眾反映隔離通知簡訊超過3日則無法再開啟,另民眾聯繫當地衛生局時,卻告知無法補開隔離通知書,針對這類民眾申請防疫補償金,但缺少居家隔離通知書,是否有其他協助措施或處理方式? 政府確診補助2023 政府確診補助2023 A6:經與疾管署確認,因涉及個資保護,電子隔離通知書簡訊連結保留3天,逾期將刪除資料並且無法補發,請民眾收到簡訊時妥善保存。 Q9:如是僱主加保於自己的公司,那僱主是否不應請領本補助,應請領勞動部的無薪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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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染疫,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規定,得請領勞保普通失能給付。 民眾提出申請,須於線上或紙本填寫申請書並檢附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或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衛福部今(23日)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文件及受理窗口,並自即日起開放受隔離或檢疫者的防疫補償申請。 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Q7:家長照顧預防性放假的國小學童而請假,可以領照顧者防疫補償嗎? A7:不可以,只有照顧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才可以申請。
- (十一)醫院因應新興傳染病設置具負壓前室之正壓手術室,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局依本部疾病管制署所定「建立因應新興傳染病之手術室獎勵機制方案」審查通過者,並提報本部疾病管制署核發獎勵費用,每家上限五百萬元。
- 申請方式是填妥相關證明向勞保局申請,一般上班族可請上班公司人資協助申請,可上勞保局網站下載申請表件,並附上相關診斷証明文件給你的公司蓋章,再送件至勞保局。
- 3.2022年11月7日-11月13日期間確診:居家照護天數「7+n」天,隔離為7天,7天隔離期後快篩陰性者就能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 蘇昭如指出,生活不能自理對象包括小學學童或未滿12歲兒童、長照評估失能等級二至八級者、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就讀五專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
- (多人照顧1人情形) A3:照顧同1位受隔離或檢疫者,每日補償1人為限。
A5:請您放心,本部防疫補償線上申辦系統上線前皆會經過弱點掃描、原始碼掃描檢測,通過資安規定後方能上線。 另外,系統採用 SSL安全憑證(安全資料傳輸層 Secure Socket Layer),此加密技術會將網路瀏覽器和網路伺服器之間傳輸的資料進行加密,保障資料安全。 Q3:如果我們親屬是輪流照顧受隔離或檢疫者,誰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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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收治個案數及實際開床數占床率給予獎勵費用,每一病床每月一萬元,且應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分配予病房相關工作人員,包含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行政人員及清潔人員。 依勞保局網站試算,目前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以居家照護10天為例,自第4天開始請領,所以可以有7天的傷病給付,最高可以領到5343元。 政府確診補助2023 因應國內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111年中央及地方政府針對受疫情影響之個人與產業,都有祭出各項紓困及振興措施,例如待業或被減時的勞工,或拼命加班的醫療機構人員;餐飲、藝文業者等受疫情嚴重影響之行業,也都有或多或少的補助。
A11: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照顧者),可申請防疫補償。 確診者康復後不代表擁有無敵星星,疫情持續至今,許多康復者陸續出現「二次感染」情形。 對此,勞動部也表示,勞工只要經醫師判斷為「二次確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只要符合「不能工作且未能領取原有薪資」條件,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開始都能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不會因為先前確診已請領而有影響。
政府確診補助: A. 申請書和領據可以直接點選下方連結下載
蘇拉颱風逼近可能帶來的強風豪雨,雨後48小時內務必落實「巡、倒、清、刷」,巡視家戶內外周遭環境是否有積水處。 近2週內有登革熱流行疫區活動史,出現登革熱4大疑似症狀(發燒、疼痛、噁心嘔吐、皮疹),請儘速前往高雄市550家登革熱整合式醫療合約院所就醫。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高雄市本土登革熱疫情今天(29日)一口氣新增12例(累計121例),分別為大寮7例、三民2例、茄萣2例、楠梓1例。 大寮7例皆為社區群聚感染(累計18例),其中6例為社區擴大採檢發現;三民2例個案為家庭群聚,感染源待釐清;茄萣2例有台南活動史;楠梓1例感染源待釐清。
Q18:照顧預防性停課或施打疫苗的孩童,可以領照顧者防疫補償嗎? A18:照顧預防性停課或施打疫苗孩童,其人身自由未受限,故不得請領照顧者防疫補償。 Q14:請問1個照顧者同時照顧2個居隔的小朋友,照顧者可以同時申請2份防疫補償嗎? 可參考職場熊報這篇報導: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染疫算職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