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少盟點名感謝許多卸任與現任立委的長期支持,包括尤美女、蘇巧慧、周春米、范雲、鍾佳濱、洪申翰、吳玉琴、賴品妤、林淑芬、邱顯智、王婉諭、林昶佐、賴香伶、林奕華委員在此案上的大力協助。 苗栗縣長選舉無黨籍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得票數一路領先,晚上6點30分突破10萬票,晚上6點50分自行宣布當選,他表示選舉以來... 國民黨台南市長候選人謝龍介今晚7點宣布敗選,恭喜黃偉哲連任成功,他說,雖然就差那麼一點,有遺憾,但台南沒有瓦解的本錢,籲...
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希望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修法版本,呼應社會期待。 法務部正準備推動《民法》修正案,將完全責任的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現已送行政院,待院會審查通過,將與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程序。 2022年3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年滿18歲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全案公告半年後將交由公民複決,這也是中華民國歷史首次交付公民複決的修憲案[16]。 2022年3月25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年滿18歲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全案公告半年後將交由公民複決,這也是中華民國歷史首次交付公民複決的修憲案[1]。 台少盟自2012年起透過各式倡議活動,推動長達8年的民法成年年齡下修運動,並於2019年與青年團體共同組成「修民法挺青年」陣線,拜會立院黨團獲高度認同,各黨團代表共同簽署聲明承諾推動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公民權修憲案通過門檻是什麼?
2022年3月,18歲投票權修憲案成功送出立法院,確認於11/26 伴隨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舉行的18歲公民修憲複決案。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入口網站《YAHOO》以「投票權下修至18歲,你贊成或反對?」為題,進行網路投票,投票時間為今年12月30日至明年1月4日,截至下午5點20分,已有1000多名網友參與投票,結果顯示,有1094票反對該項修法,而贊成該項修法的則只有135票。 不過,18歲的國民無法參與這次的修憲複決公投,需要等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通過以後,才有參與修憲複決的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即民國91年11月26日以前(包括當日)出生,現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於民國111年5月26日以前(包括當日)遷入設有戶籍,至民國111年11日25日繼續居住,無受監護宣告(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為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權人。 對於不同意票約4成五,台少盟理事長林月琴分析反對者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認為孩子不成熟,18歲要投票會不會被人操縱、政治力會不會滲透到學校;第二是擔心被選舉權,認為年紀輕輕就可以被選舉,這怎麼得了,自己都管不了自己、無法照顧自己,怎麼被選舉。
- 最後洪申翰也提到,在台灣的民主轉型中,青年學生是台灣推動民主扎根的重要角色。
- 另外,修法前男女最低結婚年齡不一致,原本可結婚年齡女性為16歲,男性18歲,依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律要有最低結婚年齡的規定,法務部因此也將民法980條的結婚年齡,統一修訂男女性結婚年齡為18歲;訂婚年齡則是17歲。
- 長期帶領推動下修成年年齡運動的前台少盟秘書長,也是現任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葉大華表示,非常感謝立法院在今天送給全國近58萬名18歲青少年一份大禮。
- 地方、中央政府已因應趨勢,紛紛成立青年諮詢委員會或青年局,邀請青年一同討論政策。
- 而對作為一個18歲高三的我而言,在現今台灣的社會環境和體制之下,投票權沒有下修的必要。
根據中選會開票統計,截至晚間8時15分止,同意票數僅512萬4023票,不同意則有451萬1916萬票,由於未過同意票門檻,18歲公民權修憲案確定未通過。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指出,會考慮是否針對18歲公民權提釋憲,或是再提修憲公投案。 賴品妤提及,若下修投票年齡涉及修憲門檻太高,修正「民法」成年規定比較容易,尤其台灣的公民滿18歲可以公投,要負完全刑事責任,可以結婚、服兵役,也就表示法律制定上,早認可18歲公民的自主能力。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青年熱衷公民運動 翻轉「小孩不懂政治」印象
她表示自己在第9屆時積極安排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公聽會,聆聽各界專家意見後,於本屆提出民法修正草案。 此次修正案重點,除了成年由20歲調降為18歲外,亦訂定日出條款,讓行政機關有足夠的準備期。 最後,立委周春米表示,成年年齡調降是國際趨勢,也是朝野立委、民間所關心的事。 因此本週四會來排審成年年齡下修的民法相關法案,讓降低年齡限制門檻的修法往前邁進一步。
近幾年,社會運動在校園內遍地開花,學生們積極參與,年紀最小僅有國小,無疑讓政策制定的過程,有了更多的聲音。 另外,修法前男女最低結婚年齡不一致,原本可結婚年齡女性為16歲,男性18歲,依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律要有最低結婚年齡的規定,法務部因此也將民法980條的結婚年齡,統一修訂男女性結婚年齡為18歲;訂婚年齡則是17歲。 此外,法律事務司長鍾瑞蘭指出,由於觀察到參與商業活動的年輕人越來越多,下修後將有助於商業活動更蓬勃發展。 過去民法的規範與台灣青年現實生活嚴重脫節,造成目前台灣有57萬8千名介於18歲到20歲之間的青年,在生活中遇到許多行使私人契約關係之困難,例如無法自行辦手機、辦學貸、開立銀行帳戶、組成人民團體、開設新創公司接受補助;然而,卻須負完全刑事責任、服兵役、盡繳稅義務,明顯權責不符。 2022年11月26日在長達 4 個多小時的票數清點下,以同意票 512萬 票 53 %,不同意 459萬 票 46 %,依然無法邁過修憲複決門檻(961萬9,697票)。 您的支持將有助於《報導者》持續追蹤國內外新聞事件的真相,促進多元進步的社會對話。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公民權修憲複決未過、差397萬票,學者:投票年齡下修恐胎死腹中
根據中選會公告,修憲複決通過門檻為選舉人總數的一半,以本屆約有1,924萬人擁有投票權來看,必須取得近962萬張同意票,才為通過。 台少盟自2014年起,開始舉辦全國青少年投票日,讓16歲至20歲的青少年透過模擬投票參與選舉,而青少年的投票結果皆成重要的選舉分析依據。 2014年縣市長選舉就看出這個趨勢,當時民調公司因難以捉摸的青年選票而預估失準,相反的,青少年的模擬投票卻精準命中當選結果,可見青年族群的投票意向已成不容忽視的政治風向球。
據統計指出,台灣約有57.8萬名青少年介於18至20歲的年齡,因《民法》尚未修法前對於成年年齡的訂定為20歲,使得這群青少年做任何事都「綁手綁腳」。 葉大華主張,民法修訂與否已不再是青年有無能力、身心是否成熟的問題,反應從權責相符、接軌國際、還權青年的立場,積極推動民法成年年齡下修,且調降成年年齡反而會讓法律規範更貼近社會的真實面,把自主的權利及義務交還給青年,讓現行民法成年年齡於18歲能順利轉大人。 想像一個18歲考上大學的北漂青年,不能租房、不能辦助學貸款,可以買樂透、卻不能買運彩 ,18歲可結婚,但不能組社團,這些都是日常限制。 時代走到這裡,大家今天坐在這,這位同學剛剛說,他下課回家想買ps4回家玩,但不能自己去買,凸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造成的諸多不便。 2022年8月17日,民進黨中央黨部舉行「民主前進挺18」宣誓記者會,黨主席蔡英文指示全黨候選人加強宣傳,通過修憲門檻實現18歲完整公民權[49]。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公民權推動聯盟 朝野齊籲組修憲委員會
洪申翰指出,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志婚姻的國家,卻是東亞唯一將投票年齡訂在20歲以上的國家,在國家推動投票年齡下修浪潮中吊車尾,接下來他將全面檢視各法律中的年齡限制,針對「集會遊行法」、「社會團體法」、「政黨法」等,提出下降或放寬年齡限制的修法。 目前刑法規定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2023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18 歲須負完全責任,但青少年至 20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2023 歲才被賦予投票權,同時,民法也以20歲為成年年齡,形成「有責無權」權責不相符的情況,而法律中以「年齡」作為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限制門檻」思維,仍然遍佈在各法規與政策中,使「年齡成為權利有無的標籤」,限制了年輕社群的公共參與。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降低年齡限制主流化」應該要讓口號變成事實,實質創造公平的社會參與環境,盡早協助青少年成為成熟的社會公民。 因中華民國憲法第一三○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2]。」所以若想更改投票年齡,勢必需要修憲。 2005年的第七次修憲,當時設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憲法的修改需要經過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的提議,四分之三的出席,以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的決議,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並且要公告半年以後,再經過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之[3]。 立委周春米指出,民法是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基礎,成年年齡下修,牽一髮動全身,根據法務部盤點,涉及200多條法規修正。
18歲公民權複決結果投票率不到6成、其中4成多反對,許仁碩認為投票讓社會真實聲音浮現。 而修憲推動過程的青年動員,顯現台灣社運組織型態轉變,未來如何透過草根耕耘和橫向串聯累積能量是關鍵,這也將成為這一代青年的集體記憶,但敘事還在成形中。 綜合以上兩點,我們可以知道政治對台灣18歲的青年而言,是既提不起興趣,也沒有好的管道去了解。 而這樣投票所產生的結果,並不是我們要的理性民主的判斷,而只會是情緒刺激之下的產物,對於推動民主前進沒有實質的幫助。 事實上,根據各國立法例,像是英國、德國、日本,皆以18歲作為成年年齡,法務部回應社會需求,並衡量當今台灣青年身心發展現況、與國際接軌,因此認為有修正民法第12條成年年齡規定的必要。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投票日程
本屆立委李桐豪、尤美女等則在一三年提案修改《公投法》,希望下修公投年齡至十八歲,目前卡在委員會。 台少盟自○五年起推動降低投票年齡運動,葉大華表示,對下修投票年齡至十八歲,○四年行政院青輔會曾做民調,有近七成的十八至三十五歲年輕人反對,同時期YAHOO! 民調甚至高達九成民眾反對,但一三年台少盟舉行網路與實質投票,已有超過七成民眾贊成,社會輿論已經轉向。 包括台少盟、全教總、人本等團體,計畫在今年七合一選舉前,針對六都市長選舉,舉辦十六至二十歲的青少年模擬投票,希望呈現這個世代的投票意向與政黨思考。 由於《憲法》一百三十條明文規定「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因此欲把投票年齡下修到十八歲,恐涉及修憲。
《憲法》規定國民年滿二十歲,有依法選舉之權;但這個行使公民投票權的年齡門檻,與世界各國相較卻明顯偏高。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2023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王業立指出,全世界高達九成的國家,包括民主先進國家、新興民主國家以及中國在內,都是十八歲就有投票權,這是世界潮流,奧地利甚至降到十六歲。 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網站,印尼、蘇丹等國十七歲就有投票權,歐洲、美國以及泰國、菲律賓等開發中國家,都是十八歲就有投票權,在CIA所列的二三五個國家中,有二一六國投票年齡低於二十歲,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就批評,相對於世界各國普遍現況,台灣顯得落伍。 早在2005年,台灣便有多個公民團體開始推動18歲公民權,主要訴求包括修憲調降投票年齡、下修公投年齡,以及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等訴求。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修憲高門檻,18歲公民權下一步怎麼走?
因多數運動的主張皆為將年齡門檻從20歲下修至18歲,故又被稱為18歲公民權運動。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成年年齡由現行20歲下修為18歲,預計2023年正式上路,而下一步則是修憲將公民投票權及被選舉權從20歲降為18歲,引起各界議論。 板橋高中三年級的張玳瑋一開口即提到:「我18歲,在刑法上被定義為完全責任能力人,在民法上則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指出90年來從未修改的《民法》成年規定,已經和台灣青年的生活脫節。 張玳瑋說,18歲的她接下來快高中畢業,即將離家唸大學,但未滿20歲在民法上未成年,因此未來住學校宿舍申請用的戶籍謄本,需要法定代理人委託書;未滿20歲到銀行開戶,存每個月在外讀書的生活費,也需要法定代理人陪同或提供同意書,這些學生日常所必須的行為,都因為年齡限制而阻礙重重。 張玳瑋認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不只是自由開放的台灣,承認18歲的青少年是擁有自主意識的主體,更是從最基本的「日常決定」開始,讓「青少年」成為能夠參與公共事務的「公民」。
- 因本次修憲案聚集起來的力量,會回到各地耕耘;面對這個結果,倡議團體不會放棄任何可能的行動方案,仍會透過提案、法律解釋、修法等管道繼續嘗試,讓青年和世代正義的議題成為未來政策討論的重要面向。
- 「年輕人是可以成為解決問題那把重要的鑰匙,並不只是一個需要被保護的人,」葉大華相信,年輕人並不再是刻板印象中的trouble maker(麻煩製造者),而是能帶領我們解決青年集體困境的重要角色。
- 此次修憲複決讓社會重新審視憲政改革以及青年參政議題,不論結果是否通過,都將在台灣的政治史上留下重要的意義。
- 2005年的第七次修憲,當時設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憲法的修改需要經過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的提議,四分之三的出席,以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的決議,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並且要公告半年以後,再經過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之[3]。
- 2020年的今日,90多年來從未修改的《民法》年滿20歲為成年之規定,今天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12條修正案,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
- 目前18歲尚不能投票,由於選舉權的行使,分別在《憲法》第130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條,還是20歲才有選舉投票權。
在過去白色恐怖年代,有許多學生因組讀書會或社團,而被捕入獄甚至是犧牲生命;歷史上幾次學運,也推動台灣的民主深耕,但青年學生卻因為法律上年齡的限制,而被排除在公民參與之外。 簡單來說,18歲公民權公投,是希望將選舉權的門檻從20歲下修至18歲,讓18歲以上公民可以參與選舉投票、修憲公投等,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被選舉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25日併案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初審通過朝野立委與行政院、司法院所提版本,將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規定,改為「滿18歲為成年」。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公民權修憲案何時舉行投票?選票長怎樣?
到了2015年,由學生發起的反課綱運動成功廢止課綱微調,更讓課審大會增列學生代表,年紀最小的僅國中二年級。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2023 不僅如此,就連小學生也在課堂上大聊政黨,高中生連署訴求服儀解禁等,都可以看到這批國家新生力軍的身影。 隨著投票門檻下修18歲,青年選票將大增近50萬張,未來青年參與政策研擬,將不再僅侷限於創業、教育,而是能夠在所有議題上都有討論空間。 三讀通過條文重點,除規定民法滿18歲為成年,另也通過多項配套條文,例如原訂婚年齡為「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改為「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此外,也因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許多法律必須跟進修正及行政配套,因此草案訂有「日出條款」,施行日由立法院審議決定。
今晚,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和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也在中正紀念堂舉辦複決開票活動,現場點起燭光、排成18的圖形,希望修憲順利過關,但最後眾人只能彼此打氣安慰,集氣喊出「世代同行,繼續努力」的口號。 與本次九合一大選同步舉辦的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最終獲得564萬多張同意票,和選舉人半數的962萬票門檻相距甚遠,修憲宣告破局。 如同選前民調預期,整體投票率低迷,僅59%,其中更有近半選民投下「不同意票」,反對調降公民權年齡,顯示即使朝野立委有高度共識,眾多政治人物表態支持、民間團體奔走倡議,依舊未完成溝通說服的巨大社會工程。 根據台少盟調查,民眾過往認為青少年不宜介入政治,2004年僅有兩成民眾支持下修投票年齡門檻。 但隨著網路普及,青少年在各式議題的表態與運動,支持的民意到今年已逆轉為九成。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
此外,為降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的社會衝擊,這次也三讀修正通過民法親屬編施行法、民法總則施行法,增訂相關緩衝期條文,明定上述條文從112年1月1日施行,而屆時未滿20歲者,已享有至20歲或成年的權利、利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繼續享有到20歲。 當年部分政黨籲將「核四是否要插入燃料棒運轉」議題交付公投,並主張擴大海外台商的不在籍投票。 最後洪申翰也提到,在台灣的民主轉型中,青年學生是台灣推動民主扎根的重要角色。
林彥廷也指出,許多青年政策多半圍繞著青年創業、就業等,但政府卻忽略每項政策,其實都需要考量青年角度。 「像是在高齡社會中,除了幫助長者外,也需思考青年們的需求是什麼,」林彥廷舉例。 「世代間在許多議題上可能持有不同觀點,但學生的聲音始終被忽視,」林彥廷舉例說,在台灣認同方面,學生們希望強調本土觀點,然而在2014、2015年課綱微調卻爭論是否要中國化,但學生完全無法發聲。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降低投票年齡運動
青民協在選前持續在各地掃街宣傳18歲公民權,理事長張育萌表示,說不悲傷很難,但心裡的感動大過一切。 他說,青年參政權的爭取走了20幾年,是好幾個世代的接力和努力,才能走到修憲複決的今天,2005年修憲破局時,大家都認為不可能了,但今年3月底,大家一起見證18歲公民權成為台灣第一個有共識的修憲案,這本身就是一段值得寫進教科書的歷史。 雖然同意票較不同意票多出60餘萬票,距離修憲複決通過門檻,仍差約397萬票;因此該案無法通過,未來國內公民權的法定年齡,仍維持為20歲。 結婚年齡部分,原條文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 歲者,不得結婚」,三讀通過條文為「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條文。 一個現年19歲的台大學生接受訪問時表示,自己曾經要和同學一起參加三天兩夜的營隊,但因為自己未滿20歲,所以還得先簽過「家長同意書」,才能順利出遊;另外一位台科大的學生也指出,她觀察發現,許多選擇技職體系出身的同學,需要打工,卻受到20歲才能開戶的年齡限制,還得特別回家辦開戶,明顯增加不便。 2022年4月15日中選會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日期,訂於2022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17][18]。
2022年9月5日,民進黨青年發展部發起「繽紛18路行動」,號召全國各地年輕學子、黨籍參選人走進廟口、公園、市場和百貨商圈等地宣傳,爭取家長、長輩支持18歲公民權理念[50][51]。 王宏恩指出,國民黨總得票數和勝選區域其實沒有變多;民眾黨雖選上新竹市長,但從議員和黃珊珊得票來看,柯文哲參選總統的勝算不高。 整體結果反映地方選舉民眾較重視地方議題,不代表因此支持中國,而更像是「生活又不是只有抗中保台」的想法。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 運動前「吃1類碳水」增肌減脂!醫曝菜單證實:燃脂更有效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和九合一大選共同舉行,投票地點依公告之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報導者》是台灣第一個由公益基金會成立的網路媒體,秉持深度、開放、非營利的精神,致力於公共領域調查報導,與社會共同打造多元進步的媒體環境。
胡博硯分析,這些宣傳都偏向散點支持,未串聯成全面式的宣傳,因各黨主要將力氣放在候選人的選戰上。 值得關注的是,綠營在地方大選大敗,顯示民眾對執政黨有諸多不滿,當選民認為年輕人傾向支持民進黨,連帶影響對18歲公民權複決案的支持度。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上月參與716凱道遊行,承諾實踐「居住正義」。 不過,時代力量今(24)日指出,新北市議會將加速排審囤房稅法案,卻因議程問題,連續兩天讓臨時會提前散會,而侯友宜在新北市長任內連囤房稅都搞不定,如何說服全國人民上任總統後會推動居住正義,呼籲侯別再亂開芭樂票。
台灣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本屆立院率先連署提18歲公民權修憲案 國民黨︰證明我們與年輕人距離不遠
台灣在2017年成功推動18歲公投權,並於2020年底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訂於2023年元旦正式實施,唯獨18歲公民權入憲礙於修憲門檻高,而難以達成。 歷經17年的爭取,18歲公民權修憲案終於在今年順利送出立法院,並將於年底交由公民複決。 此次修憲複決的內容將決定是否同意年滿18歲的國民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利,同時也享有被選舉權,憲法第一百三十條「年滿20歲國民享有選舉權、23歲享有被選舉權」的規定將停止適用。 「18歲可以投票,但23歲才可以參選,這只有部分的政治參與能力,理論上說不通。」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員蘇彥圖指出,18歲公民權過去曾經歷過幾次修憲契機,但礙於各黨的修憲版本未有共識,這次交由公民複決的議案讓18歲公民享有完整的參政權,不只可以投票還能參選,可說是「最經典的民主改革」。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