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更多特殊救助及服務項目,請洽戶籍所在地的公所或縣市政府。 答: 基於工作倫理考量,社會大眾普便遍認為有工作能力者應該去工作,並為避免部分民眾過度依賴社會福利資源,實際有工作能力卻不願外出工作,所以在社會救助法的立法精神下,針對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的民眾,仍然應該鼓勵其就業自立而非接受政府補助,因此規定依基本工資核算收入,比較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答: 公所接受民眾提出低收入戶申請後,必須檢視相關文件或證明是否齊全、派員訪視評估申請戶的家庭實際狀況、查調財稅等相關資料、建檔,或將有疑義的個案送往縣市政府進行複審,如審核符合資格,相關福利會追溯到資料備齊當月發給,以維護民眾權益。
所謂無謀生能力,就直系尊親屬而言,是指「身心障礙、重大疾病或傷殘、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7萬7,000元)、或經村里長證明無謀生能力者」。 在申報扶養親屬時,申報人本身要具備「法定扶養義務」與「扶養事實」等2要件,同時受扶養親屬也要符合《所得稅法》規定的「特定年齡」、「在校就學中」、「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任一資格。 依《所得稅法》規定,應與受扶養親屬之間有法定扶養義務以及扶養事實,才可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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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秋蘭表示,像保險費列舉扣除部分,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就必須是同一申報戶才能扣除。 例如,小李是要保人,他的母親為被保險人,但申報所得稅時,李媽媽是讓小李弟弟申報扶養,那麼這筆保險費支出,因小李與媽媽並不在同一申報戶,便無法扣除。 扶養親屬有收入 例如,現在有不少上班族會回學校充電,念EMBA,由於這也算是正式學籍,符合受扶養親屬條件(滿二十歲,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因此報稅時就有多種「排列組合」可評估比較。 社會局提醒,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市民,也有相同之規定,請一併注意。
稽徵機關對於納稅義務人的各類所得均有蒐集及掌握,故只要有所得,無論有無扣繳憑單,均應詳實申報,尤其近年來國稅局積極加強不動產相關交易(包含成屋、預售屋及紅單交易)所得,按實際獲利課稅之查核,亦應詳實申報,以免漏報遭罰。 今年申報的是 2022 年的綜合所得稅,因此,未成年子女的定義仍是子女 2022 年仍未滿 20 歲,即便是 2022 年 12 月過生日年滿 20 歲,仍可視為未成年子女申報扶養。 明 ( 2024 ) 年申報的是 2023 年的綜合所得稅,因此,未成年子女的定義才會適用新的民法成年年齡 18 歲。 扶養之子女得實際就讀於經教育部認可的大專以上院校 ( 海內外皆可 ) 且具有正式學籍者。 (二) 個人海外所得在100萬元以上者,應再加計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包括: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金額、綜合所得淨額、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及經財政部公告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金額後,計算基本所得額。
扶養親屬有收入: 雙薪夫妻 扶養 1 名長輩 年收 NT$ 93.8 萬以下免稅
以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例,根據國稅局的定義,是指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各有薪資收入採定額扣除者,每人每年可以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8年度為20萬元)。 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所謂「在校就學」係指就讀於經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學校,且有正式學籍者為限。 扶養親屬有收入2023 如係就讀於空中大學、專校,完成註冊手續,入學資格經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並領有學生證者,即具「正式學籍」,並依學校行事曆至校上課者或其學籍在學年度內為有效之在校肄業學生為「在校就學」。 但不包括師範校院或大學校院教育院、系、所暑期部進修者、國小師資班之學生。 國外留學或就讀軍事學校之子女非獨立生活,仍受扶養者,得由納稅義務人申列為扶養親屬。
- (6)婦女懷胎6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致不能工作;或懷孕期間經醫生診斷不宜工作。
- 此外,兄弟姊妹兩人以上共同扶養直系尊親屬,也不是先搶先贏,而是應由兄弟姊妹間協議推定其中一人申報扶養,如果沒有達成協議,由實際或主要扶養者申報扶養。
-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會計師林志翔表示,增列扶養親屬、每多申報一人,即可享有八萬八千元免稅額,扶養年滿七十歲以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度更高、可扣除十三萬二千元,被一般人視為「合法節稅」最直接、也最容易的途徑。
- 每個人都有基本免稅額為,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暨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就是指爸媽或爺爺奶奶),每人可減除138,000元。
答: 家庭人口包括: (1)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直系血親。 (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即將邁入5月報稅季,不少民眾會申報扶養親屬抵減綜合所得稅,不過國稅局提醒,申報扶養時必須要有共同居住與具備扶養事實外,且還有順序與順位問題。 若同時有2人申報扶養同一親屬時,第一是扶養順位問題,當負扶養義務者有1位以上時,是依順位決定履行義務者,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直系血親尊親屬、家長、兄弟姊妹、家屬、媳婦或女婿、夫妻的父母等;第二則是依據資料進檔時間判定,若同順位同時提出申報,則是看該區國稅局的建檔時間決定。 官員也指出,如果是身心失能者,需符合衛福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的公告長期照顧要件;另重大疾病範圍包含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但必須要有醫院診斷證明。 至於直系尊親屬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19.2萬元、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病人,也屬於無謀生能力範圍。
扶養親屬有收入: 報稅前哨戰 申報該分開還是一起?稅務人員:看受扶養者收入
若國稅局的資料提供正確,就可以看你是繳稅、退稅又或是不用繳不用退,來完成後續的流程。 否則,若不適用稅務試算服務,就需要自行整理所得資料、填寫申報單等。 經過公式計算可得出免稅額+扣除額=423,000,因此以單身族而言,年收入在423,000元以上,就會需要繳交綜合所得稅。 扣除額又分為一般扣除額、特別扣除,而一般扣除額又分為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這是2擇1填報,不可同時併用。 一般標準扣除額就是不須出具證明,不論所得高低,都只能按固定金額扣除。
答: (1)最低生活費是中央及各直轄市參照行政院主計處所公布當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訂定,該數額不能超過同一最近年度行政院主計處公布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70%,當新年度計算出的數額較現行最低生活費變動達5%以上時,才進行調整。 (2)如果100年7月1日前當地區公告最低生活費已經超過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70%,可以維持不調整,以維護民眾權益。 答: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
扶養親屬有收入: 以下是我們的狀況: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如果各有薪資收入採定額扣除者,每人每年可以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11年度為207,000元,但是如果申報的薪資所得沒有超過207,000元,那麼只可以扣除申報的薪資所得額。 例如某甲111年度薪資所得有50,000元,那麼他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就只能扣50,000元,而不是207,000元。 簡單來說,若你的所得來自台灣,而另一半的所得來自不同國家,就算他沒有住在台灣,還是必須由你(納稅義務人)來合併申報台灣稅務,外國配偶必須和你合併申報,儘管他在台灣的收入是0,但還是可以享有配偶的稅務減免,減除相關免稅額與扣除額。 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扣除120,000元;有配偶者扣除240,000元。 A:報稅可以透過人工申報及線上申報,人工申報需要攜帶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個人身份證件、薪資扣繳憑單、所得收入憑單、列舉扣除額證明文件等個人文件,至國稅局或稅徵機關窗口進行申報。
- 中國備受爭議的「獨生子女」政策(即「一孩政策」)於1979年左右推出,旨在減緩人口增長。
- 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 因此,承銷人取得上開之佣金收入因非受託發行公益彩券機構所給付,故承銷人不會取得發行機構開立之扣繳憑單。
- (3)因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的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同1戶內,僅能1人主張排除計算工作能力)。
- (一) 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和各級學校,聘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而發給的鐘點費,屬於「講演鐘點費」,如果這項收入和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等各項收入,全年合計數在18萬元以下,可以免納所得稅,超過18萬元部分仍然應該合併個人綜合所得課稅。
- 社會局提醒,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市民,也有相同之規定,請一併注意。
- 列報扶養親屬不是越多越好,有些長輩退休後雖然沒有固定收入,但卻可能有些許大筆收入,反而拉高所得級距,例如突然處理掉一筆土地,有個大筆所得,不知道的話申報扶養,會被追繳少報長輩賣地的所得稅,那就沒有節稅反而要多繳稅了,建議要了解扶養對象的收入,確認申報扶養是可以達到節稅效益的。
若免稅額與扣除額加總小於基本生活費總額,就會有基本生活費差額。 反之,免稅額與扣除額加總大於基本生活費總額,就不會有基本生活費差額的產生。 扶養親屬有收入2023 💡股感小教室:依據所得稅法規定,需要課徵綜合所得稅的所得可分為十大類,分別是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權利金、自力耕作漁牧林礦、財產交易、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職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扶養親屬有收入: 扶養親屬的免稅額與扣除額優惠
在校就學指具有正式學籍,含日夜間部、空大、國外留學及軍校,但不含暑修、補習班、國小師資班等。 身心障礙者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經鑑定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無謀生能力情形 ■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民眾報稅若要申報扶養本人、配偶直系尊親屬(自己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等),如果該親屬年滿60歲可免附證明文件;但如果未滿60歲,則必須附上無謀生能力證明像身心障礙手冊、年收入低於19.2萬元等,才能申報扶養抵稅。 低收、中低收入戶家庭資格應計算人口,包含申請人之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其他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採用這個方法應該檢附買進、賣出之契約( 私契),且契約書應附有收、付價款之紀錄或另有收、付價款之憑證。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同有關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提出申請(同一事由限申請一次): (1)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2)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入困境。 (3)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因為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4)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 (5)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扶養親屬有收入: 子女失業不代表能報扶養
過去夫妻申報所得稅,只能採用一、夫妻收入加總合併申報;二、以夫(或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然而以上這兩種申報方式不論選擇何者,夫妻兩人加總後,因所得稅是採用累進稅率,婚後適用稅率幾乎都會比單身時各自申報所得時的適用稅率高,硬是造成家庭要繳的稅額比單身時更多。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18日三讀修正通過稅改條文,自明(2019)年5月申報期開始,年收入低於40.8萬元的上班族免申報並免繳綜合所得稅。 不過,今(2018)年5月申報所得仍為去(2017)年的收入,因此去年年收入若高於30.6萬元者仍須在今年5月申報繳稅。 稅務專家林嘉焜提醒,列報扶養親屬並不是越多越好,前提必須同居且有扶養的事實,「通常列報超過5個以上,國稅局就會特別留意,如果沒有同居和扶養事實就會被剔除。」另外,列報扶養長輩也要留意對方的收入,否則不小心列報到有大筆收入的長輩,無端拉高自己的所得級距就是失策。 許多民眾習慣列報扶養其他親屬,以利增加免稅額扣除,今年財政部針對扶養也有放寬認定,但列報越多親屬就一定能省稅嗎? 但查詢所得資料會不一樣,在生存配偶辦理申報時,無法以其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查得死亡配偶之所得資料,因此,要攜帶身分證正本和死亡配偶之除戶戶籍資料或死亡證明書,至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死亡配偶之所得資料,再辦理結算申報。
而在扶養直系、姻親尊親屬,除了上述條件以外,如若是家中長輩年收入低於基本生活費 NT$ 19.6 萬,也屬於無謀生能力的範疇。 小夫因年收入破百萬,膝下無子,因此跟大雄協調後,將大雄的 2 個小孩遷入小夫戶籍,原以為能成功申報扶養 2 位未成年人,然而,在法律上,應負扶養義務者為大雄,應提出大雄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且無扶養能力的證明,如無法提出證明或是大雄只是年收入較少,卻也須要申報所得稅,那麼,小夫事後仍會被國稅局追稅。 申報適用扣抵或退還綜合所得稅額時,要檢附重購及出售自用住宅房屋的買賣契約書及收付價款證明影本(或向地政機關辦理重購及出售自用住宅房屋移轉登記蓋有收件章的契約書影本)、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向申請扣抵年度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如果是以委託建造的方式取得自用住宅房屋,則要檢附委建契約書、建築執照和使用執照影本,並以建物總登記日所屬年度作為重購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移轉登記的年度,申請退抵稅額。 在旁系血親扶養認定這一塊,同居以及扶養事實是最主要的條件,如果是同一戶籍,需同居一起、檢附戶口名簿並有證明扶養事實的文件;不是在同一個戶籍底下,除了同居以及證明文件,還要附上扶養切結書。
扶養親屬有收入: 報稅Q&A/滿20歲在學生 仍可由父親報扶養
也就是說,就算父母沒有謀生能力,但他們的財產如果有辦法讓他們維持生計,就沒資格向子女們要求給付扶養費了。 民法第1117條第一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而同條第二項僅規定,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並非規定前項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是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易言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仍應受「不能維持生活」之限制。 如果未滿60歲,除了薪資所得免稅者不可以申報扶養以外,當年度所得"沒有超過免稅額"的話,就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可以申報扶養。
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對民眾生活的影響,今年綜合所得稅、營業所得稅的報稅期間首度延長至6月底,只要在6月30日前都可以申報108年度的所得稅。 若民眾因疫情衝擊導致繳稅有困難,也可以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不限繳稅金額皆可申請,最長可申請延期1年或分期3年,關於報稅相關的完整紓困資訊可以前往財政部因應COVID-19專區查詢。 答: 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1項第4款明定,將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的納稅義務人納入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以規範有扶養事實的個案,如果實際上無扶養關係存在,民眾切勿隨意將個人資料提供他人申報扶養,而影響自身權益。
扶養親屬有收入: 特別扣除額一覽表
若因誤報扶養而遭取消或降低補助資格者,得檢附國稅局剔除扶養之相關證明向社會局辦理申復,重審期間將停止所有福利資格及相關補助款,經審核通過者才可恢復補助。 每年報稅期間,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戶經常發生【被未履行扶養之第三人申報為扶養親屬,導致影響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社會局籲請民眾注意自身權益,勿輕易將自己的資料提供他人申報為扶養親屬,避免影響福利補助資格。 除了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未滿18歲子女若有收入所得,記得報免稅抵免時,也要報該子女的收入。 列報扶養對象共4種,分別有直系尊親屬、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其他親屬或家屬,這四種對象中,又各自分為可直接列報和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僑,其配偶或扶養親屬如不在中華民國境內(不包括其他親屬,如伯、侄、孫、甥、舅),如能提示符合上述規定之證明文件者,亦可認列其免稅額。 而如果是感情不好的一般分居案件,婚姻關係仍存在,不能分開申報,報錯情況包括漏寫配偶資料、子女免稅額各自重覆申報、各自重覆申報每戶27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等。
(3)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規定之扣除金額670 萬元。 五、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 歲以下〔民國106年(含該年)以後出生〕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1.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與配偶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3.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規定之扣除金額670萬元。
扶養親屬有收入: 特別扣除額常見問題
但許多人會以為,子女沒有工作等於無謀生能力,因而把沒工作的成年子女列入扶養,不過事實上,無謀生能力在稅法定義上是「身心障礙、在學中、因傷殘或精神障礙等,需長期治療而無法工作;或符合長照扣除額資格;受監護宣告者」,並不是「沒工作=沒有謀生能力」,連年滿 20 歲、服役中的子女也不可以列報扶養。 所謂所得淨額是指所得總額扣掉標準扣免稅額、標準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特別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後的金額。 也就是說,有薪資收入的人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但如果申報的薪資所得沒有超過20萬元,那麼只可以扣除申報的薪資所得額。 例如某人108年度薪資所得有5萬元,他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就只能扣5萬元,而不是20萬元。
旁系或其他親屬如如叔、伯、舅、姪、甥等,雖也不必同一戶籍,但必須有長期同居的事實,並有適當文件證明受扶養,如果只是住在一起,每個月固定給予生活費,對於國稅局而言,難以認定扶養事實而無法通過。 官員解釋,這樣的鬆綁對於扶養薪資收入17.5萬以下父母的最為有利,不僅可以享受20萬元的薪資扣除額之外,還可以有8.8萬元的免稅額;但像是租金收入為主的包租公,因為沒有另外的扣除額,享受的優惠就沒有這麼多。 但是考量納保法規範,收入基本生活費不能課稅,所以這次鬆綁為60歲以下的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收入只要17.5萬元以下都可以扶養。 1.因身體/精神/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取得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不是每個親屬都可報扶養,《橘世代》也特別整理申報扶養的條件,可報扶養的親屬有直系尊親屬、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其他親屬等4種,各自條件都不一樣,可依照自身情況仔細檢視,如果真的比較複雜,可以先致電國稅局人員了解並詢問應備文件。 一年一度的報稅季又將到來,扶養親屬可說是節稅最快、最直接又合法的途徑,但有人報稅時會將同住的姪子、叔叔、阿姨等一同列報扶養,其實不是扶養愈多就節稅愈多,在申報扶養前,先搞懂扶養的義務順序和條件,非直系血親的親屬,要附上扶養切結書,才不會觸法又補稅。
扶養親屬有收入: 扶養直系親屬條件:直系親屬之謀生能力、年紀
20歲以上的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因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話,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的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審核。 至於「在校就學」是以具有正式學籍的才可以適用,在學證明文件可以用當年度的繳費收據、或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或是在學證明書等作為憑證。 如果是在國外留學具有正式學籍、或就讀軍事學校或就讀符合規定之大陸地區學校也可以申報扶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發現,轄內納稅義務人陳君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106年甫出生的姪子,雖陳君主張有給予經濟上的資助,且檢附受扶養親屬父親的切結書,但由於該受扶養親屬的父母有所得及財產,且陳君沒有提出姪子的父母無法扶養子女的證明,因此不核准列報免稅額。 扶養親屬有收入 如果符合稅法定義的沒有謀生能力,必須檢附相關證明,例如身心障礙手冊、醫師證明、在學證明等。
(三)薪資所得: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1)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可扣除207,000元,全年薪資收入未達207,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收入總額全數扣除。 (2)必要費用: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3項必要費用為限,申報時應檢附「個人薪資費用申報表」、憑證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權利金所得係以取得的權利金收入減除合理而必要的損耗和費用後的餘額。 扶養親屬有收入2023 房屋租賃所得合理必要損耗費用可採列舉方式,得列舉之細項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產物保險費及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而出租之利息支出等。 房屋租賃所得若無法逐項舉證列報,可以租金收入的43%為必要費用。
計算方式如下:財產交易所得為實際成交價減除取得成本及必要(移轉)費用。 所謂取得成本包括取得房屋之價金、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或公證費、仲介費等)、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前,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等。 扶養親屬有收入 而所謂必要費用,則包括為房屋所有權移轉支付之仲介費、廣告費等。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因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但要申報20歲以上的子女為扶養親屬,則有諸多限制。
(3)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社會救助法所定的社會救助措施。 答: 如果在同一縣市內住址變更,並不會影響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但是如果遷移戶口到其他縣市,則應由遷入地的縣(市)主管機關重新審核。 答: 由中央公告臺灣省(14縣市)、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及各直轄市公告所轄地區的最低生活費,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兼顧各地生活水準差異,並考量地方自治因地制宜效果。 6/30前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5/10前以人工或二維條碼(含稅額試算紙本回復)向戶籍地國稅局申報,通通7/29入帳。 南方的深圳市甚至成立了「再生育項目」,為49周歲以下有生育子女意願的女士提供體檢、手術到輔助生殖等方面的資金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