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今全球就業市場面臨缺工潮的環境下,勞動部在今年提出「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協助初次尋職的青年強化求職準備,希望能鼓勵青年積極求職、穩定就業。 國內疫情警戒尚未解除,為了鼓勵暫時無法就業的青年參加職前訓練,精進及儲備未來所需的職業技能,勞動部拋出這項方案,引導青年投入「5+2 等政策性產業」。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為鼓勵雇主辦訓增加僱用,企業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工作崗位訓練,補助企業每人每月1.2萬元之自訓指導費,訓練地點位於偏遠地區,補助額度提高為每人每月1.5萬元,最長補助3個月。 2.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依「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及「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申領之租屋補助金、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及搬遷補助金應合併計算,租屋補助金及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申領期間最長12個月;搬遷補助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 青年必須先到台灣就業通網站成為會員,並進行求職準備,只要參加心理測驗評量或者是參與數位學習平台就業促進課程,就可以領2000元尋職津貼。
已於線上登錄參加「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的青年,可以在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起的三個月內,備妥身分證、畢業證書及存摺封面等影本資料,透過電子方式傳送、郵寄或親送到工作所在地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審查通過後,將就業獎勵金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勞動部於109年6月4日行政院會報告「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規劃透過「衝就業」、「練專長」、「興僱用」策略,陪伴青年從校園順利接軌職場;現依據「衝就業」面向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應屆畢業青年於109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金;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另外,考量青年於畢業前可能已陸續開始尋職就業,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日期,將109年1月15日至6月15日間就業且持續受僱中(自6月15日起算受僱期間)的青年,也納為本計畫適用對象。
就業獎勵: 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
為鼓勵15歲至29歲青年踴躍學習專業技能,報名參加技能檢定取得技術士證,勞動部自112年7月1日起施行「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至113年12月31日止,希冀引導青年對接國家發展重點產業,厚植重點產業所需專業技術人力。 (三)依本方案規定領取職業訓練訓後就業穩定津貼或推介就業穩定津貼之月份數應合併計算,每人最多以十二個月為限,且申請人於就業期間同時符合上述兩項津貼申請規定,僅得提出一項津貼申請。 3.申請人於領取本項津貼之同一就業機構就業期間不得中斷,離職後不得再領取。 但屬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所定義非自願離職者,於離職後二個月內再經榮服處或職訓中心推介就業,並於輔導會個案管制就業作業系統查有推介成功結案紀錄,於就業機構就業日起算連續就業滿三個月後,於次月起重新提出申請及計發剩餘月份數之津貼。
後續每月1萬元的尋職津貼將以30天為一期審核發放,每期都有不同的尋職要求,青年也必須將求職行為及紀錄上傳網站審核。 就業獎勵2023 為查核本方案實際執行情形,輔導會、職訓中心及榮服處得請申請人提供就業佐證資料,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榮服處收件後檢視文件是否齊備,如須補正,經榮服處通知申請人於二十日內完成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逕予駁回。 (一)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所定之退除役官兵,且失業期間連續達一個月以上或屬非自願離職者。 勞工在第50條規定產假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59條職業災害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 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就業獎勵: 青年取得技術士證拿獎勵 手機一指就能搞定7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A:申請人於 就業獎勵 2020 年 1 月 15 日(含)起受僱從事全時工作並加保就業保險,且於 2022 年 6 月 15 日仍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90 天及 180 天,即可申請就業獎勵。 但 2020 年 1 月 14 日(含)前已就業的青年,非本計畫適用對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說,這次從獎勵勞工就業、鼓勵雇主進用兩大面向著手,對接勞雇雙方需求。 勞工部分,將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人力需求,報請勞動部會商、認定「專案職缺」,並公告一定薪資水準為門檻,再納為「專案擴大就業獎勵」。 目前有來反映的包括觀光、旅宿 餐飲、物流 、營造業,勞動部將以不同業別,會商出不同薪資條件、實施期間,最長就1年。
- 因此,如果是線上申辦的話,雇主與勞工都需事先加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台灣就業通網站首頁也可以看見安心雇用2.0之線上申辦入口。
- 因此,青年於109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推介從事特定製造業或照顧服務業工作穩定就業,除了能領取「青年就業獎勵」3萬元外,還可以再領取「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10萬8,000元,合計最高可領13萬8,000元的就業獎勵。
- 其中,為了鼓勵勞工投入缺工產業的「專案擴大就業獎勵」,最高每月提供1.3萬元的就業獎勵金,最長發給12個月,等於勞工最多可領到15.6萬元。
- 經濟發展局長何怡明表示,招商案位於土城暫緩發展區,經過軍事用地解禁及市地重劃整體開發,提供區域內更完善的公共設施;基地鄰近捷運板南線、萬大線以及國道三號、台六十五線快速道路系統,加上今年即將動工的國三北土城交流道,交通便捷、區位良好。
經濟發展局長何怡明表示,招商案位於土城暫緩發展區,經過軍事用地解禁及市地重劃整體開發,提供區域內更完善的公共設施;基地鄰近捷運板南線、萬大線以及國道三號、台六十五線快速道路系統,加上今年即將動工的國三北土城交流道,交通便捷、區位良好。 該案也鄰近土城醫院,加上土城、樹林高科技產業的研發能量,可望帶領傳統產業轉型,吸引人口移居,形成在地生活圈。 連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發放20,000元;持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再發放10,000元。 CakeResume 提供完整的求職工具和資源,幫助求職者呈現最好的一面。 全國不動產產業賴清德後援會下午在新北市舉辦成立大會,包括地政士、不動產仲介、租賃住宅等產業,組成後援會相挺賴清德。
就業獎勵: 申請流程 / 時間:上網登錄
因此,當阿明再受僱工作並累計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時,就可以再請領相當於1個月失業給付,即2萬元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青年於參加計畫期間,依規定備妥申請文件於台灣就通網站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經分署審查通過,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持續影響,為協助110年應屆畢業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並鼓勵青年積極尋職,提供青年尋職期間之就業服務協助及經濟支持,減輕青年尋職壓力,使青年安心求職並能順利就業。
A:依規定必須是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且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者,因此創業、工讀都不在獎勵範圍內。 陳世昌說,計畫是希望幫助畢業生能有找正職工作的動機,若是創業者會有其他獎勵補助方式。 A:應屆畢業青年於今天起至9月30日間就業,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天,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金;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天,再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二)「就業獎勵金」:於取得技術士證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並且從事對應重點產業之行業工作,以按月計酬之全時工作受僱,連續9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就業獎勵: 產業新尖兵計畫
而若是勞工所在之行業類別因景氣影響實施無薪假,則可以依照無薪假的薪資差額請領50%的雇用安定補助,最高可請領9700元。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勞動部「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今天正式上路,針對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的15至29歲青年,若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天,可提供最高新台幣3萬元就業獎勵。 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得提出求職交通補助申請。 至於勞工則以「失業勞工」為主要服務對象,勞工在取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開立的僱用獎助、就業獎勵推介卡時,必須為未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的身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自110年10月4日起第2次受理110年度《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及持續受理111年度《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歡迎事業單位提出申請。 A:因申請人先後投保於 2 公司,若 2 公司並非總機構及分支機構關係,則不符合計畫所要求「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規則,致使申請人受僱未滿 90 天或 180 天而無法請領青年就業獎勵金。
安穩雇用計畫2.0依照雇傭時間的長短發放補助與就業獎勵金,若連續僱用期滿4個月、且為全時勞工,則雇主最高可以獲得3萬元、勞工最高可以獲得2萬元補助。 安穩雇用計畫的時間計算以2個月為單位,雇用滿2個月的次日起9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申請即可獲得補助獎勵金。 而若是連續僱用滿30天、但未達2個月者,則是依照僱用或受僱的時間比例發給。 最新修正後補助方式:勞動部持續鼓勵15-29歲本國籍失業、待業青年精進及累積就業所需技能,補助參加5+2產業創新計畫相關技能培訓訓練費用最高10萬元,參訓學員須先行繳付1萬元訓練費,訓後90日內依法投保就業保險,即可取得先前支付的1萬元訓練費用補助。 勞動部指出,五大措施包括「專案擴大就業獎勵」、「雇主補助」、「產業輔導」、「先僱後訓產訓合作」、「參訓獎勵」。 其中,為了鼓勵勞工投入缺工產業的「專案擴大就業獎勵」,最高每月提供1.3萬元的就業獎勵金,最長發給12個月,等於勞工最多可領到15.6萬元。
就業獎勵: 青年就業獎勵計劃適用於108學年度畢業生
因應我國人口負成長及高齡化現況,為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重返職場,促進事業單位留用將屆退的員工,並運用政府資源提供64歲員工退休再就業相關服務,營造友善就業環境。 就業獎勵2023 因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110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111年度《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另於110年10月4日第2次受理110年度《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的申請。 為擴大勞動力供給,勞動部提供就業獎勵,鼓勵勞工投入專案職缺,一般身分勞工給予就業獎勵每月6,000元、中高齡等特定對象勞工每月給予10,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 工作地點位處花東、離島或偏遠地區,獎勵金每月再加碼3,000元,中高齡等特定對象勞工每人每月最高1.3萬元。
勞工紓困4.0「安心就業計畫」調整為「三級定額補貼」,擴大最高月領 1 萬 1,正常工作日數工讀生也適用! 勞動部於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調整,依據薪資減損程度,提供不同補貼額度,協助受疫情衝擊之民眾,只要聯繫工作所在地勞動力發展署分署就能申請。 為紓緩特定產業或職缺之缺工情形,協助求才薪資達一定基準之專案缺工雇主補實人力,鼓勵勞工受僱從事專案缺工工作,爰辦理專案缺工就業獎勵措施。 今年再次推動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適用對象為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畢業青年,只要能在今年9月底前就業(或於明年6月底前退役且退役後90日內就業),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發給2萬元;受僱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 以109及110年度應屆畢業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及尋職津貼計畫為例,截至今(111)年4月底止已有15萬9,466名應屆畢業青年受益。 今年再次推動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考量到仍有部分青年未能即時就業而需要階段性的特別協助,勞動部也將在8月中旬啟動「青年尋職津貼計畫」,青年於線上完成登錄報名及求職準備,發放2000元,尋職期間受就業輔導或推介就業服務者,每月發給1萬元尋職津貼,最多3個月,減緩社會新鮮人求職壓力。
就業獎勵: 改善產業缺工 勞動部砸10億推動5大措施
為了提高企業單位僱用青年員工的意願,勞動部結合產業資源,讓企業提供「先僱後訓」的職場訓練,以提升 15~29 歲之間,且缺乏工作經驗或專業技能的青年就業。 為了協助青年掌握國家產業發展的契機,勞動部針對 15~29 歲的本國籍失業青年,計畫協助取得「5+2 產業及具發展前景之製造產業」的關鍵技術能力。 也就是說,8月16日登錄參與青年尋職津貼計畫,在9月30日前找到工作,可以領1萬2000元;穩定就業6個月,再領3萬元,合計可領4萬2000元。 最後,資格符合者就可以獲得補助金,包含受雇同一位雇主滿90天,可獲補助2萬元;滿180天再獲得1萬元,最高可拿3萬元。 給付核發流程 勞保局收到申請書件後,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於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因此,勞動部的「專案缺工就業獎勵」將限定行業與職缺類別,目前針對旅宿業、餐飲業推出,未來也陸續開放更多的行業。 A:若工作未滿90天或180天遭非自願離職,在離職退保的次日起60天內再轉職就業者,穩定工作滿3個月或半年,仍可以申請獎勵。 當事人應於離職退保的次日起15天內,以書面或線上通知工作所在地分署辦理轉職就業,並以1次為限。
就業獎勵: 升息衝擊青安貸款利率破2%!2023 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懶人包:承作銀行/條件/利率一次看
2020年爆發武漢肺炎,疫情衝擊勞動市場,而勞動部為了鼓勵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疫情舒緩時能儘早投入就業,推出「青年就業獎勵計劃」,只要應屆畢業生於同一僱主工作滿90天可領2萬元,滿180天再領1萬元,希望能提升青年求職的意願,並且協助畢業生穩定就業。 青年就業獎勵計劃是勞動部「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的其中一環,另外還有針對特定行業的「特定行業就業獎勵」與培養技能的「學習獎勵金」,更詳細的資訊可查詢勞動部的「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網站。 此外勞工也需符合相關資格,包括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經地方機關列冊通報、以及實施減班休息前已以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達3個月以上。 勞動部為配合現階段前瞻基礎建設及臺商回流投資發展,所致營造業人力需求之推升,於今(7)日發布施行「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營造業工作試辦計畫」,提供失業勞工最高10萬8千元的就業獎勵津貼,鼓勵失業勞工受僱從事營造業工作,並協助充實營造業人力。 青年在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3個月內找到工作,且受僱連續達3個月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
自實施減班休息後,「每滿 30 日的次日起 90 日內」可向「工作所在地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申請,即每滿一個月,可申請一次,需備妥文件以紙本寄件至單位。 111年6月15日至111年9月30日間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自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日起算)。 針對15-29歲,相對缺乏工作經驗或專業技能的青年,政府也推出就業旗艦計畫,針對採用「先僱用後培訓」模式的企業給予補助,再由訓練單位依照用人需求進行工作崗位訓練,以促進青年就業機會。 推動網路線上登錄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籌設許可、設立許可籌設檢查、設立許可、異動申請,及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申請等事項,約1873家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受惠。 就業獎勵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持續影響,運用就業獎勵措施,鼓勵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
就業獎勵: 適用對象
參加計畫起30日內未就業,且在第31~6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的求職紀錄可申請。 最新修正後補助方式:持續結合產業資源推動工作崗位訓練,鼓勵企業提供青年提升專業技能的機會,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做中學訓練,補助企業工作崗位訓練費,由最高4.5萬元調增至5.4萬元。 他進一步指,一般身分勞工投入專案職缺,給予每月6000元就業獎勵,為了讓勞工願意到花東、離島等地區就業,偏遠地區則提高至9000元,針對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特定對象勞工每月給予1萬元,偏遠地區提高為1.3萬元,最長發給12個月。 為此,勞動部祭出10億元推動新措施,從「獎勵勞工就業」、「鼓勵雇主進用」二大面向,鼓勵勞工投入缺工產業,同時輔導雇主辦訓、營造友善勞動環境來吸引勞工,目標促進2萬人就業,方案試辦一年。 但若在90天之內遇到非自願離職的情況,申辦人只要在離職退保的次日起60天內轉職再就業,仍然可以繼續參加計劃,不過轉職申請以1次為限。
請領手續:檢附下列文件,直接或郵寄向勞保局申請 一、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三、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利用勞保局網站「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申請,不受勞保局上、下班時間之限制,也不需填寫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勞保局。 為了鼓勵失業勞工積極尋職並提早就業,《就業保險法》的給付項目除失業給付外,另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動部提醒,符合請領條件者別忘了自身權益。 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以上求職,並接受1次以上就業輔導服務後,上傳2次以上求職紀錄及接受就業輔導服務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 1萬元。 響應政府推動之「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勞動部的「專案缺工就業獎勵」將透過補助鼓勵民眾參與指定行業職缺,提升勞工受雇於指定職缺的意願。
就業獎勵: 就業相關補助
勞動部雲嘉南分署目前首波專案職缺、針對旅宿業的房務、清潔人員做專案職缺媒合,鼓勵失業民眾投入,改善觀光旅宿業缺工問題。 A: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已就業的青年,因非自願離職,致受僱於同一雇主未滿 90 天或 180 天,於離職退保的次日起 60 天內再轉職就業者,可以繼續參加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但轉職後需再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90 天或 180 天,得申請青年就業獎勵金。 申請人應於離職退保的次日起 15 天內,以書面或線上通知工作所在地分署辦理轉職就業,並以 1 次為限。 為改善疫後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規劃「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設定「專案職缺」範圍及薪資標準等具體條件,從「獎勵勞工就業」及「鼓勵雇主僱用」,運用方案之獎補助資源,協助企業補實人力需求。
民眾在經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且於指定職缺連續受僱滿30日後,將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區線上申請獎勵,或是向原推介就業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專案缺工就業獎勵的補助金額將依照勞工身分而有所不同,最低獎勵6000元起、最高可享13000元。 這項計畫目的為鼓勵青年參加數位資訊、電子電機等具產業前景等的職業訓練,最高補助訓練費用10萬元。 在產業新尖兵計畫或是勞動部辦理的職前訓練課程的訓練期間,均有提供學習獎勵金,一般課程每月可領3000元,若是國家重點產業(如營建類、照顧服務類)等類別的課程,每月可加碼領到8000元,最久可領12個月,共3萬6000元。 而「青年就業旗艦計畫」則是結合企業提供在職訓練機會,以「先僱後訓」方式進行做中學訓練,補助雇主每月1.2萬元訓練指導費。
就業獎勵: 符合資格後,該如何申請呢?
(一)依法登記,且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如公司、工廠等)、依人民團體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或私立學校。
※上述申請方式只要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已透過網路完成線上申辦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者,即無需另寄申請書件,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的時間。 分署審查通過後將寄送電子郵件通知,依申請人受僱天數發給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受雇滿 180 天不須再次申請,由分署審直接核發給獎勵。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16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17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就業獎勵: 製造業移工轉出 勞動部擬放寬名額促僱用
雇主部分,蔡孟良表示,將優先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雇主補助」及「產業輔導」,輔導業者推動自動化、調整工作方法及改善工作環境。 另,勞動部也將推動「先僱後訓產訓合作」,如雇主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新進人員訓練,將補助企業每人每月1.2萬元(偏遠地區提高為1.5萬元)的自訓指導費,最長補助3個月,專案職缺相關職類專班結訓學員則將發給一次性「參訓獎勵」5000元(偏遠地區提高為8000元)。 當符合資格的青年受雇於同一僱主滿90日之後,就能夠在滿90日後的90日之內,線上申請青年就業獎勵。 連續受雇同一僱主滿90日勞動部會核發2萬元,如果連續受雇同一僱主滿180日則再核發1萬元,因此符合資格的畢業就業青年每人最高可獲得3萬元獎勵金。 至於不少應屆畢業生早在學期結束前就已步入職場,勞動部將補助資格放寬限制,只要在2020年1月15日起從事全時工作、加保就業保險,並且在2020年6月15日後仍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及180日,即可申請就業獎勵。
就業獎勵: 依照雇用時間發放獎勵 雇主最高3萬元、勞工最高2萬元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裁示通過6項措施,包含青年尋職津貼、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安穩僱用計畫2.0、青年職得好評計畫、產業新尖兵計畫及學習獎勵金,以及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陳世昌說,根據去年的統計資料,經就服機構推介並上工的29歲以下青年,投入特定製造業僅1025人、照顧服務業610人;這兩項行業也有缺工的問題,因此希望藉由補助刺激青年投入。 A:應屆畢業生於今年1月15日至6月14日間就業,且於6月15日(含)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由6月16日起算滿90天或180天也可申請獎勵。 因應畢業季節來臨及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已漸趨和緩,勞動部於4日行政院會報告「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規劃透過「衝就業」、「練專長」及「興僱用」策略,陪伴青年從校園順利接軌職場;今天依據「衝就業」面向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就業獎勵2023 4.申請人在同一就業機構就業期間之津貼,各次申請得合併提出,最後一次申請須在就業達第十二個月期滿日或離職日之次月起二個月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