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憲法修正案公告期間長達6個月,民眾有充分時間知悉憲法修正案內容,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與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尚無因公職人員選舉之政黨或候選人競爭交互影響,模糊憲法修正案內容焦點,或使選民混淆複決案意旨,以致投票結果偏離民意之虞。 提案第24597號及第27605號,除了希望停止適用《憲法》第130條之外,同時也將《憲法》第45條停止適用,讓總統候選人的「被選舉」年齡降至18歲;如果社會大眾認為隨著教育與資訊流通,而有降低被選舉年齡的必要,那麼總統選舉也無須維持現有年齡規範。 該年度公投案共4案,分別於2008年1月12日與立法委員選舉(第3案、第4案),以及2008年3月22日與總統選舉(第5案、第6案)同日同時舉行。 其中第3案、第5案由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游錫堃領銜提出,第4案由前財政部部長王建煊領銜提出,第6案由副總統參選人蕭萬長領銜提出。
尋求連任的綠營嘉義縣長翁章梁,晚間7點半自行宣布當選,他以過半逾13萬票贏國民黨對手王育敏,超越上次得票率50.95%,... 畢業於台大中文系,曾任關鍵評論網記者,專長原住民、性別議題,目前就讀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碩士班。 公投年齡限制2023 2021年5月10日,新竹市議員林耕仁諷刺,民進黨完全執政以後一再想沒收公投,「在野時要公投當神主牌,執政時棄公投秒變瘟疫」[90]。
公投年齡限制: 修憲複決通過門檻是什麼?
2007年民主進步黨總統提名選舉電視政見發表會,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宣示,《公民投票法》修正案,行政院會撤回舊版,改成以核四公投促進會主張為準的新版。 在2006年奧地利立法議會選舉之後,勝出之社民黨-人民黨(SPÖ-ÖVP)聯盟在2007年1月12日提出把全國各級議會選舉的投票年齡皆下降至16歲的動議[12]。 動議在3月14日通過[13],並於5月2日向奧地利國會提交修憲草案[14][15]。 6月5日,國家議會通過草案,並向憲法委員會提交建議[7][16][17]。
現時世界上大多數地區的投票年齡是18歲,但在投票權這個概念最初在民主社會提出時,當時普遍的投票年齡是21歲,甚或更高;而在東亞地區的日本、大韓民國、中華民國,由於當地文化認為年輕人到20歲才算成年,所以投票權亦相對在20歲時就已給予。 1970年代,西方國家開始紛紛把投票年齡下降至18歲,而香港亦在1990年代初把投票年齡下降至18歲,韓國、日本和马来西亚已修法將投票年齡降至18歲,新加坡則把投票年齡維持在21歲,是东南亚唯一一个投票合法年龄在21岁的国家[1]。 雖然修憲已箭在弦上,但在此之前,還是有不少人在討論:其實沒有必要動到修憲,只要巧妙解釋憲法規定的文字,就可順利讓年滿18歲的人行使相關公民權利。 因此,本次修憲案也同樣預設年滿18歲的國民,也有足夠能力用「選舉、罷免」等方式參與政治。 公投年齡限制2023 在法律上有諸多規定涉及年齡門檻,比如說《民法》上的行為能力(能不能獨立做出契約等行為)、《刑法》及《行政罰法》上的責任能力(該不該對處罰負起責任)、《公民投票法》上的公投權、《勞動基準法》上有關未成年人的保護、《兵役法》上有關役齡男子的規定、《公務人員考試法》上的應考資格等。
公投年齡限制: 國民黨公布優先法案,和時代力量、民眾黨「所見略同」的地方在哪?
設計年齡的意義在於,法律預設符合年齡者已具備足夠的能力,可以行使權利,同時也可以負擔義務。 公投年齡限制2023 反過來說,對於未達年齡者,固然會限制行使權利,但會相對減輕所要負擔的義務。 根據修正後之公民投票法,下一次公投原定於2021年8月28日(第四個星期六)舉行,但由於疫情影響,將延期至2021年12月18日舉行[6]。 公投年齡限制2023 目前台灣國健署現行的政策,是基於菸商提供的證明文件進行風險評估,考慮到上述的各種謊言、危害以及政策的缺漏,這樣的做法是否能確保國民健康? 反菸團體以及各方專家,強烈呼籲政府應該採取嚴謹、公開、透明的三大原則,對新興菸品進行更為周全的監管,蒐集本土國人健康衝擊證據,確保國民健康不受威脅。
1947年爆發二二八事件,甫自東京帝國大學經濟學部畢業、年僅23歲的台南人邱永漢向聯合國寄出「決定台灣未來地位時,應訴諸公民投票」的請願書,透過美聯社與合眾社廣為傳播,引起軒然大波,台灣省議會議長黃朝琴特地為文反駁[10]。 2022年4月15日,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決定複決投票日期,複決定於當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9]。 不過,根據《聯合報》報導,中選會今(4日)回應,依《公投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0條規定,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基準日是定在投票日前20日。 至於公投如經改定投票日,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基準日是要依原投票日或改定的投票日計算,均未有明文規定。
公投年齡限制: 雲豹能源集團政治獻金595萬元 民進黨占約八成、民眾黨也有5%
換句話說,這種說法認為——就算未修正憲法第130條,只要把憲法第130條解釋為框架規定(最慢20歲就能投票的意思),立法者就可以修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法規,把選舉與被選舉年齡向下修訂為18歲。 這是因為,《憲法》第130條對於罷免、創制、複決及參與公民投票本來就沒有年齡限制;在憲法保持沉默的地方,立法者就有空間可以去自由設計。 且因罷免跟選舉有密切關聯——先有選舉才有罷免,所以不難理解:立法者為何將「參與選舉或罷免的年齡」設計一致,否則會產生選舉人與罷免人不一致的情形1。 因此,這次修憲案正是直指《憲法》第130條,打算把選舉及被選舉的年齡調降為18歲。 此外,如果進一步細看本次修憲案,除了調整選舉與被選舉的年齡門檻外,也同時讓18歲的人可以享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與公民投票的權利。 所有有送出連署書給中選會審查的公投提案共計10案,其中僅以核養綠公投因連署合格份數為279,419份未達成立門檻281,740份,在經過10月17日再送件[4]23,251份後,10月23日中選會宣布成立,為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6案。
公投票以白色紙印製,上方載明複決修正案全文,可圈選「同意」或「不同意」[6]。 中選會說明,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辦理投票期限,《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第1項已明文應於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公告半年後,於3個月內辦理複決投票,前開辦理投票期限係屬《憲法》特別規定,爰不受《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1項有關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每2年舉行1次規定之限制。 因前開辦理投票期限內,有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舉行,有關憲法修正案的複決案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自符合憲法的特別規定。
公投年齡限制: 政治熱門新聞
一、《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係經立法院朝野黨團高度共識下提出,投票日期之訂定,允宜考量公民參與修憲工程之影響。 回到修憲本身,由於後續公投表決的門檻很高,本次修憲案能否通過實難預料,且論者多半抱持悲觀的態度。 但經過這次修憲程序,至少18歲背後的意義能獲得充分討論;且如前述,憲法上對於行使選舉權與被選舉的年齡,仍能透過解釋解套。 那麼我們期待,即使本次修憲未能通過,立法者也不能只以修憲未通過為理由,逃避責任,應該要繼續努力把選舉與被選舉年齡修改為18歲,真正落實青年參政。
前述四點修憲理由中,世界趨勢雖然重要,但也不是別人有什麼我們就應該有什麼,我國法制多的是「兄弟吾人所獨創」的制度,或是「國情不同」而未採納的外國法制,本次修憲關鍵在於權利義務不對等及教育普及這兩點。 WHO公布了最新的加熱菸健康衝擊證據報告,反菸團體以及各方專家,強烈呼籲政府應該採取嚴謹、公開、透明的三大原則,對新興菸品進行更為周全的監管,以確保國民健康不受威脅。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不過,法制局在報告中也表示,在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體制下,監察院是憲法設置並賦予特定職權的國家憲法機關,彈劾權仍是現行憲法明文賦予監察院的權限。 《聯合報》報導,因過去關說縱放酒駕嫌犯的前基隆市長張通榮、涉洩密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等彈劾案,法院都判有罪,但彈劾案卻沒有通過,引發社會高度爭議。
公投年齡限制: 公投法
所謂的「參政權」,簡單地說就是作為國家的國民,能夠參與國家事務決策、代表自己政治意見、選出符合自己想法的代表的權利。 依據憲法第17條[2]的規定,我們常聽到的「選舉[3]」、「罷免」、「創制[4]」、「複決[5]」等權利都是屬於參政權的一環。 在投票資格部分,依規定國民須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並在各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才符合公民投票投票權人的資格。 2021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依中選會說明,投票日期雖有變更,民眾仍須在原定投票日8月28日前具有投票權資格,才能參加這次公投。 今年12月18日將有4大公投案舉行,根據中選會8月8日完成造冊的統計,今年投票權人數初步估算1988萬2378人,若依「1/4有效同意票」的規定計算,通過門檻約498萬票。 另依內政部戶政司7月底戶籍統計資料,18、19歲人數共48萬2236人,這些人將是公投年齡從20歲調降至18歲以來受惠的首投族。
2021年3月2日,自由台灣黨主席羅宜說,民進黨在2018年公投大輸後罹患「公投恐懼症」,現在更將支持珍愛藻礁公投的團體抹紅為「中共同路人」,對本土勢力的凝聚有害[84][85][86]。 2019年6月22日,國立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批評,民進黨以「強化國安、護主權」為由剝奪台灣人表達自決的權利,台派裝聾作啞,他羞愧宣布退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與台灣教授協會[73]。 九合一大選持續開票中,新北市長侯友宜陣營稍早表示,侯友宜得票數104萬票,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約62萬票,侯友宜大... 國民黨台南市長候選人謝龍介今晚7點宣布敗選,恭喜黃偉哲連任成功,他說,雖然就差那麼一點,有遺憾,但台南沒有瓦解的本錢,籲...
公投年齡限制: 台灣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自由時報》報導,2018年2月蔡政府提名的新監委上任後,提案修改《監察法施行細則》。 2022年12月20日,作家苦苓列舉2022年九合一選舉民進黨慘敗原因共16點,第5點是「公投要綁大選就綁、要脫鉤就脫、要再綁就綁,隨便你們怎麼玩」[104]。 2021年12月3日,珍愛藻礁公投領銜人潘忠政說,《公投法》規定,公投正反雙方有相同立基,為各自理念宣傳;民進黨違背民主,用行政資源宣傳反公投,用假消息混淆視聽[100]。 2021年12月2日,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任委員兼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吳怡農在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建工校區演講時說,只要配套做好、拉長各界討論時間,公投可以綁大選[99]。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7案至第16案於2018年11月24日進行投票,其中第7案至第12案、第16案同意通過,第13案至第15案遭到否決。 2020年12月24日,民進黨在立法院以人數優勢通過包括從2021年1月1日起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相關原產地標示規定以及台灣豬農不得使用瘦肉精等九項行政命令[37][38][39]。 七、 考量COVID-19疫情,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與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亦可避免2次大規模人流移動與群聚活動,有利維護民眾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健康安全。
公投年齡限制: 公投法修法 年齡下修至18歲、提案連署門檻降
有鑑於《公民投票法》已下修投票年齡門檻訂為18歲,基於「法律秩序的安定性」,建議檢討修正相關法律的選舉罷免投票年齡,以使法規與國民意志相結合,並為國人接受與依循。 公投年齡限制2023 2021年11月5日,施正鋒說,美國的選舉日往往有多種投票同時進行,包括林林總總的公投,貼心的政府預先印發模擬選票;蔡英文政府以「選務複雜」為由將公投與大選強制脫鉤,是以「行政無能」掩飾私心,擔心選民藉由公投表達抗議[94]。 同日,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舉辦記者會,強調「公投綁大選,美國可以,為何中華民國不可以」,諷刺民進黨「公投不能綁大選,修憲公投綁大選」是自相矛盾[95]。 2019年6月19日,前副總統呂秀蓮召開記者會批評,《公投法》修正條文限縮公投的時間與議題,使得公投開放性遭大幅閹割,從「鳥籠公投」變成「鐵籠公投」,也無法「公投綁大選」;修法的這天應訂為「公投蒙難日」。 她質疑,一時之間,因《公投法》再修通過,一共有9個公投案被波及,她質疑立法院與中選會聯手強迫「公投墮胎」;正在連署的公投是究竟適用新法或舊法,中選會正副主委講法不同,「顯然當前中選會已經是一個失職、失能的委員會」[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