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計算7大分析2023!(小編推薦)

Posted by Eric on July 16, 2023

月薪計算

「破月」指不足一個月的薪資計算方式(或稱為:「未足月」薪資),因為一年當中會因足月的日數有31日、30日的「大小月」之分(2月則有28、29日)。 當公司的新進同仁到職時,如果是在「月中」,因實際該月的工作日數會不滿一個月,人資部門須按比例結算其薪資,因此會發生「破月薪資」的計算狀況。 📍 舉例:小馬在10月1日到職,老闆和他約定好每月薪水為36,000元,上班時間是週一到週五,休假日則為週六、日,且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出勤見紅就休。 然而,小馬突然因為母親生重病須辭去工作返鄉照顧母親,提出想要做到10月20日離職,則小馬離職時共可領到2,4000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說,二○一六年曾因應法定工時縮短,先調升基本工資時薪、月薪凍漲,二○一九年為照顧低薪打工族,時薪調幅高於月薪,其他近幾年都不算脫鉤。 月薪計算 以去年為例,先決定月薪調幅,回推時薪後因尾數進位,調幅才略有差異。 月薪計算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九月八日登場,由於蔡政府任內年年調漲基本工資,加上明年逢總統大選,外界預料任期最後一年勢必「連八漲」;即使如此,幾乎確定蔡英文總統曾喊出的「月薪三萬元」恐是夢一場,且勞動政見之一的制定最低工資法,草案也躺在行政院,立法恐跳票。

月薪計算: 加班費的時薪如何計算?

舉例:阿澤2021年10月1日在A公司到職加保,並在同月10日離職轉出健保;隨後應徵上B公司於同月15日上班、20日離職退保;最後又到錄取C公司,於同月28到職並持續在職中,則10月份最末日在C公司投保,應由C公司繳納阿澤10月份健保費。 月薪計算 月薪計算 舉例:阿孟2021年11月3日到A公司上班投保,並在同月20日離職退保,因11月最末日並沒有在A公司上班,A公司不須計收阿孟11月份健保費。 勞保費是用實際在職加保天數來計算,保險費部分,不分大小月都是用「30日」來計算保險費,因此勞保不論在當月份30日或31日退保,當月保險費都是收30天。

月薪計算

此議題的產生,主要係因東方社會慣採月薪制,而按月發薪就會有大月、小月日數不等的問題;反之,歐美則多採周薪或雙週薪制,即固定7天或14天發給,因此不會有此爭議。 全產總秘書長戴國榮說,時薪、月薪調幅過去早就脫鉤,但勞團反對,因當月薪跟時薪幅度拉大,除有道德風險,年輕人也會覺得做時薪工作就好,不僅非穩定雇傭關係,也無助年輕人職涯發展。 工商團體喊話,製造業景氣不佳,以時薪制居多的內需產業相對熱絡,時薪調幅應與月薪脫鉤,且月薪調幅應低於百分之二。 一名基本工資審議委員受訪說,景氣外冷內溫,產業別差異大,時薪、月薪脫鉤確實是解決爭議的方法,因此審議重點除討論通膨如何反映在調幅,時薪、月薪調幅如何脫鉤將是另個關鍵。

月薪計算: 月薪破多少才會感到快樂?網曝「甜蜜點」:最近又漲價了

另外也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建議薪水用「加項計算」(依在職天數計算),因如果用「扣除法」(扣除不在職天數)來計算未足月薪資,恐怕會有少給的情形,而涉及違反《勞基法》第22條薪資應全額給付的規定,恐被罰2-100萬。 員工在職期間薪水結算錯誤多可即時補救,但離職後若是薪水算錯,不僅較難聯繫,計算上有問題也難追回確認。 《518職場熊報》列出5個常見的計算薪水的錯誤觀念,請負責薪水的雇主、人資們特別留意。

因此勞資雙方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方式的話,那麼約定月薪制的勞工在將月薪回算為日薪時,的確應參照民法的規定,也就是以30日為一個月,進而換算出日薪,再除以一日正常工時8小時,換算為時薪。 題外話,坦白說看完該鄉民提出的疑問之後,由於資訊不足也無法判斷公司究竟是否合法,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處理勞資爭議或諮詢時,總是得把許多問題拋回給勞資雙方,等到逐漸還原勞資雙方約定的勞動條件全貌後,才能給出適當的建議。 不過關於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這種會影響廣大月薪制勞工權益的細節,我們期待未來政府或許能透過立法手段而有一致的規範,取代現行以零散的解釋令來補充說明,也能減少這部分的爭議吧。 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例假日不需工作可照領薪資,因此員工如果將離職日壓在「休假日或國定假日」,雇主也是要照給當日休假的,不能因此將當天薪水扣除,因為沒給休假日工資就等同於未給付全額薪資。 如果雇主不同意員工在假日離職,也只能協商調整,但自請離職的決定權仍然在於勞工。 只要是約定「月薪制」的勞工,不管何時到職、離職,或只做幾天、未滿一個月,都還是要依照出勤天數佔全月天數比例來計算離職薪水。

月薪計算: 薪資

然而,實際上常有員工剛好在例假日、週休二日、國定例假日、因颱風宣布停班等放假日離職,或是在夜間(當天17點-24點)離職,又或者人資要辦理離職退保時碰到郵局未營業、勞保局未上班,因此勞動部放寬規定,雇主最遲可在下一個上班日辦理退保,則退保日期可以更改為離職當天。 勞保為在職保險,因此員工離職當天,雇主就應該在當日辦理退保,並檢附離職證明文件、退保申請表送到勞保局,最晚截止日為當天24時(勞保條例§11、勞保條例施行細則§14Ⅳ)。 特別提醒雇主們,勞保加退保都是不能用補繳保費方式來追溯加保的,如果被查到除了會被罰錢外,假設有員工因此權益受損,雇主也要負賠償責任。 另外,多數人資、雇主應該都知道勞保是以「天」計算、健保是以「月」計算,但有的員工只做幾天就離職了,如果當天作業來不及退保有關係嗎?

  • 因此雇主應於員工離職當天算起3天,將健保轉出單填寫完成,並送至健保署辦理退保。
  • 而不論大小月,於30日或31日退保時,其保險費同樣計收30日。
  • 依基本工資過去調整潛規則,「物價指數CPI足額反映,GDP經濟成長率勞資共享」,預料明年漲幅可能為百分之二點九四五,若取整數為百分之三,實際漲幅則視屆時審議結果。
  • 雇主應在員工離職當日3天,將健保轉出單填寫好送至健保署辦理退保(健保法§15Ⅵ)。
  • 舉例:小希在2021年10月31日離職,雇主於當日辦理健保轉出,健保署核定2021年11月1日生效,雇主應繳納小希10月份健保費。
  • 因此,雇主如果有不小心扣收員工當月的健保費也要退還給員工,健保署應會向最後一個投保單位收取保險費;又雇主如果收到員工的「中斷投保保險費通知單暨繳款單」,可以請員工自行繳納即可,不用幫員工處理該費用。

這是一個很小的問題,但也時常導致爭議,首先第一步請將《勞基法》第2條第3款烙印在腦子裡:「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勞動契約係屬於雙務契約,雙方皆有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即一方給付之同時,他方亦應進行給付。 月薪計算 勞保為在職保險,而且「以天計算」,因此員工離職當天、雇主就應在當日辦理退保,並檢附離職證明文件、退保申請表到勞保局,最晚截止日為當天的24時。 如員工並非在月底最後一天離職(即月中離職、破月離質、未足月離職),則雇主不須繳納當月的健保費,會由員工的下一個投保單位負責投保(或區公所、職業工會、新公司等等)。 此外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重點。 為避免重複扣收、更清楚了解健保費、勞保費計算原則,《104職場力》小編為您整理相關資訊。

月薪計算: 勞動報酬

另108年起擴增行業範圍包括「研究發展服務業」(屬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學前教育」(屬教育業)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屬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俗話說,時間就是金錢,奉行此格言的加拿大電商Shopify,在其員工行事曆應用程式(App)推出了一款成本計算機工具,只要召開三人以上的會議,就會為會議估價,希望消除員工們大開無用會議的風氣。 根據根據行政院「薪情平台」顯示,月薪11萬也就是年薪132萬,領先全台灣90%受雇員工,僅10%的受雇員工,年薪超越132萬。 南韓明年最低時薪約台幣二四二元(九八六○韓元),調升百分之二點五創三年來最低;日本為了反映物價,時薪調升到約台幣二二六元(一○○二日圓),調漲百分之四點三,創一九九一年後最大漲幅。

月薪計算

勞基法第 30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 40 個小時。 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健保性質和勞保不同,且健保不能中斷,即使員工離職、待業期間如果符合全民健保的保險資格身份就應該投保。 📍 舉例:小新領月薪30,000元,預計10月底離職,但在當月又請了10天事假,則10月份可領到薪水為20,000元。 工資和薪資轉換計算機用於將一個定期(小時,每周,每月等)中規定的工資轉換為所有其他常見定期條款中規定的等值。 選擇支付期(每小時,每周,每月等)並輸入該支付期的工資值。

月薪計算: 月薪換算日薪怎麼算?「一日工資」算法比你想像的還重要!

如同文章第一段落所提到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時數不可以超過 4 小時。 而勞工在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加班,則分別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總結來說,勞資雙方有沒有事前約定「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計算方式是很關鍵的,如果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那當然就只能回歸一開頭提到的民法規定,不分大小月都是以30天當作計算基礎了。 正確來說,月薪制員工的薪水包含了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法定休假日(即國定假日),也就是用員工實際「在職天數」來計算,因此即便遇到休假、員工當天沒有出勤,薪水還是要照算。 雖然《勞基法施行細則》第9條有規定離職時薪水應立即結清付給員工,但實際上多半企業都會在離職月薪水發薪日發給員工,因此,雇主應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在到職日就和員工約好發薪日、計算方式及給付時間,員工離職時也應該在約定時間內結清離職薪水。

  • 勞保為在職保險,因此員工離職當天,雇主就應該在當日辦理退保,並檢附離職證明文件、退保申請表送到勞保局,最晚截止日為當天24時(勞保條例§11、勞保條例施行細則§14Ⅳ)。
  • 答: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並未變動。
  • A:依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雇主本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勞動部所發布之「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之參考例,各事業單位均得依實際情形,自行調整,無須完全比照,但仍應包括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之1規定之合議項目。
  • 📍 舉例:小青到職時便和老闆談好薪資為「底薪為24,000元、交通津貼1,000元、職務津貼3,000元」,假設小青預計做到11月底離職,除了特休已休完,當月份沒有任何請休假,則小青離職後應能領到全薪28,000元,雇主不能只給底薪24,000元。
  • 其實也同樣以在職天數計算,自加保當日起計收至退保當日或當月底止。
  • 想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加班費其實不困難,只要分清楚是屬於平日加班,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加班,根據標準就可以簡單估算,根據上圖的劃分也可以一目瞭然。

最常見的錯誤是少給「休息日、例假日」的薪水,只計算員工平日上班出勤的薪水(工作天數),這樣的算法就變成「日薪制」,和當初勞動契約談好給「月薪」不同,也會導致薪水短少情形發生。 員工到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 雇主沒有在員工離職日當天退保,比如提早退保的話,將會影響到員工保險效力,如果員工有損失也需要由雇主負責賠償! 以下分享有關月中離職(破月、不足月、大小月)薪水計算、勞健保退保方式,《518職場熊報》小編透過3個常見QA為你解答。

月薪計算: 月中到/離職,「以天計算」的勞保費該怎麼算?

3.保險對象同月僅一單位非於當月最末日有轉出紀錄→不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保險對象轉出後,應改以其他適法身分投保,並請注意投(退)保日期之銜接,以該月最末日所屬之投保單位計收全月保險費。 舉例:11月15日是週日,新人妹在當天離職,則雇主最晚須在11月16日將書面資料寄給勞保局,新人妹的勞保會在11月15日退保。 如果您想將當前工資與未來雇主提供的工資進行比較,這個計算機可能會有所幫助,其中每個工資都以不同的周期表示。 而月薪制其實在實務中,會產生非常多的小問題,因此還是比較推薦採雙周薪制;雖然與我國實務國情不符,但對於薪資計算,真的能清楚很多。 因此,當勞工已完成提供勞務時,雇主即負有給付工資之義務,不論該勞務為一分、一小時或一天;反之,當勞工遲到一分鐘,因未提供該一分鐘之勞務,故雇主亦當然毋庸給付該一分鐘之報酬。

月薪計算

這要看公司在員工到職時雙方有無約訂好月薪的計算方式是否因大小月天數不同有差別,但其實多數雇主並不會特別約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就要回歸《民法》第123條規定,以每月「30天」,不分大小月的方式來計算破月薪資。 「月薪制」是普遍雇主和勞工約定的薪資發放方式,到職時談好的薪水,原則上就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後續有沒有依照約定發給,除了是基本誠信問題,更是會涉及違法疑慮。 我們在該版簡單回覆了我們的理解與概念,而在此也彙整了當時在PTT的回文,除了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這個小議題,或許也能透過討論了解到大家有沒有不同的想法。 首先,勞基法是屬於民法的特別法,因此勞基法未詳細規定的部分,則應適用民法規定。

月薪計算: 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提醒您,只要員工「不是在當月底最後一天才離職」,於當天轉出健保,則公司原則上都不用扣繳當月的健保費(該月健保費都會由下個公司繳納)。 原則上,雇主要在員工離職當天辦理退保,但勞保局表示,員工離職日如果遇到週六、日、國定假日、紀念日等放假日,雇主可在放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上班日辦理退保。 可將人資管理權限依功能分權管理,例如:公司讓人事助理協助計薪,但並不希望他改變計薪規則、保險規則等,則可以透過系統功能關閉其薪資計算規則的權限。 建議使用者在薪資計算穩定後,可選擇開啟系統中的「自動計薪」設定,即可每月自動計算薪資、請假扣款、全勤獎金等,減少人工處理程序,薪資計算完成後使用者只需核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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