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受到 Mt.Gox 交易所破產案的影響,日本是目前全球對加密貨幣交易所監管制度較為領先的國家。 無論加密貨幣是炒作還是過度想像,區塊鏈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與力量向我們襲來,掌握它獨特的優勢,以政府的剛性監管作為骨架,輔以新創產業的技術為發展應用,方能夠有效地推動國家經濟以及加密產業。 歐洲議會以 517 票同意、38 票反對,通過《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Markets 加密貨幣監管2023 in Crypto Asset Act, 加密貨幣監管 MiCA),該立法旨在降低投資人購買加密資產的風險,要求加密平台、發行或交易商滿足關於透明度、揭露、授權和交易監管方面的要求。 歐洲議會周四 (20 日) 通過全球首套針對加密貨幣的全面性監管規範,致力於保障投資人權益,並打擊洗錢等非法活動,為加密貨幣監管立下重要里程碑。 美國銀行業監管機構周二 加密貨幣監管 (23 日) 發表聲明,提出明年對加密貨幣監管的更多訊息,包括銀行如何開展相關業務,以及明年哪些類型屬合法活動等等。
這傷害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瑞波(Ripple)的指控,該指控聲稱 XRP 是證券。 如果 XRP 被歸類為商品,可能意味著 Ripple 將贏得訴訟案,這對某些交易者來說是利好因素。. 該法要求所有個人、礦工和驗證者的加密錢包,都必須符合《反洗錢法案》要求。 鄭貞茂以銀行業舉例,主管機關只要透過銀行公會,就可以傳達許多訊息,但現在臺灣在加密貨幣相關的自律組織不只一個,若自律組織之間的意見不同,主管機關就很難決定要跟哪個自律組織對接。 美國金融監理單位已開始修訂法令,找出一條路徑,至少,美國已經讓銀行的信託部門可以接受像USDC這樣的穩定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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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交會主席蓋瑞‧詹斯勒 (Gary Gensler) 一再重申,應將豪威測試 (Howey Test) 用於加密貨幣市場,以保護投資人。 豪威測試源於美國最高法院 1946年 的一項判例,是一種用來判定特定的金融產品或工具,是否應被歸類為證券的準則。 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也頒布 INFO 225 指令,認為加密資產業適用現行的金融法規,如此一來,當一家企業在澳洲從事加密資產交易時,若不適用豁免規定,企業就必須向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登記,並揭露相關資訊。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同樣是獨立機構,負責美國商品期貨、期權市場的監管。 例如,比特幣和以太坊被歸為商品屬性後,涉及他們的期貨交易平台就在CFTC的管轄範圍內。
「我們必須每天將 100% 的客戶資產(相同種類和相同數量)保存在冷錢包中」,日本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Bitflyer 的銷售和交易主管 Takaaki Kato 表示。 如果不滿足這一點,我們必須按照規定在五天內將加密資產轉移到冷錢包中,但我們基本上在24 小時內完成。 客戶的法定資產在信託銀行等,定期向監管機構報告,並每季度公開披露, 因此很容易被檢查。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提到,修訂條例建立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制度,符合有關國際要求,並有助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而針對虛擬資產交易所而言,完整而平衡的監管框架能保障投資者,並促進負責任及可持續的行業發展。 我國這次的草案也有列出Travel Rules的規範,惟實際上該如何執行尚未有定數。 參照FATF指引可以發現,Travel Rules的執行需要有相當的技術和監管措施去搭配,我國目前缺乏相關的配套措施,僅把Travel Rules放入法案中,根本無法落實而導致形同虛設的紙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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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密企業不在臨時註冊名單,則不被允許展開任何加密業務經營活動,FCA還在官網公布了上百家未經註冊的加密企業名單,其中包括屢次被警告的幣安。 加密貨幣監管2023 這無疑加重了交易者的交易成本負擔,但從合規方向考量,日本相關的監管政策又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交易者的資金安全性。 近期,即將參加3月韓國總統選舉的候選人李在明(Lee Jae-myung)試圖通過一系列支持加密貨幣的政策來吸引年輕選民,並談論通過親商策略創建一個國際加密貨幣中心。 眾所周知,中國是全球加密貨幣的重要「產地」,意思是指,全世界加密貨幣挖礦的能源消耗中,以中國佔最多。 2015年Ripple Labs在推出XRP時,因沒有向FinCEN註冊而受到起訴。
美國FTX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倒閉事件,引發全球加密貨幣交易市場譁然,多家交易所遭到牽連倒閉,連國內都有交易所因此慘賠,打算提出跨國官司,然而FTX事件更引起立法院、金管會的重視,納管的訴求已經越來越強烈。 目前穩定幣的龍頭為泰達幣(Tether、USDT),總發行量約為800億美元(約2.2兆台幣),然而過去泰達幣團隊因帳目不夠透明,曾多次遭到美國監管單位調查。 不過在2022年2月底發布的會計審查中,數字顯示其持有的資產儲備,大於所發行的UDST金額。 這份諮詢建議書進一步將貨幣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代幣化的傳統金融商品,如穩定幣;第二類是其他加密貨幣,如比特幣。 儘管加密資產的接受度及曝光度,在 2021 年大幅增加,相關的會計準則卻沒有太多進展。 在會計實務上,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被視為沒有無可用年限之無形資產,這代表持有加密貨幣的公司,每年都需重新估算其加密資產的價值,若加密資產眨值,就必須隨之更新;反之,若加密資產增值,則必須等到出售時,才能將數字反映在財務報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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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邦證券法》,如加密資產被確定為證券,發行人必須向 SEC 註冊該證券或根據註冊要求的豁免提供該證券。 在代幣是否被認定為證券方面,SEC 一直留有空間,稱其「取決於該特定資產的特徵和用途」。 但總體而言,SEC 更傾向將加密貨幣視為證券,同時將證券法全面適用於數位錢包,同時影響了交易所和投資者。 該指南建議,如有超過特定門檻金額之的國際加密貨幣交易,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需共享收款人與匯款人的個人資訊。 報告顯示,全球大多數主管機關已經或即將制定數位資產的交易監管計畫。
根據知名幣媒《CoinDesk》引述幣價數據平台 CoinGecko 表示,第二大美元穩定幣 USDC 歷經了矽谷銀行倒閉的恐慌事件後,光在今年 3 月份市值就縮水了 23%。 相對的,美元穩定幣龍頭 USDT 的市值則是增長了 80 億美元,達到了 60% 的市場份額,創下 22 個月以來的新高。 美國民主黨參議員伊莉莎白・華倫(Elizabeth Warren)在推特上發布新的連任競選文宣稱,她計劃建立一支「反加密軍隊」來打擊加密貨幣產業。 台灣金管會在 3 月 30 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已奉行政院指定,將擔任虛擬資產主管機關,不過目前並沒有訂定相關法律或將虛擬資產納入特許行業的計畫。 金管會副主委張傳章表示,金管會對SRG的態度是樂觀其成,要讓金融創新蓬勃發展,內部監理自律很重要,自律組織做得好,監理單位就會放心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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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新品種的包材,都能在一段時間之後自然分解,大幅度降低對環境的影響,而且在生產過程中的碳足跡也較低,是很好的塑膠替代品。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從目前情況來看,亞洲國家對於加密市場的監管高壓偏好尚未扭轉,歐洲國家相對開明,美洲目前整體態度多爲觀望。 FINMA 於 2017 年 10 月頒發了第一張監管牌照,對象為一家比特幣公司 Moving 加密貨幣監管 Media。 該公司是瑞士註冊的直接次級金融中介機構(DSFI),獲得合規牌照意味著該公司嚴格遵守 AML 和 KYC 規定。
免責聲明: 本文僅為加密森林作者經驗分享內容,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所有交易皆存在風險,尤其是加密貨幣和相關合約商品屬於波動性高的產品, 請謹慎投資。 歐盟祭出嚴格法規,全球的加密市場都需順應,他國監管機關也勢必跟著加緊腳步,仿照制定之餘,也要提出全球性法規來規範跨境活動。 MiCA將加密資產定義為「價值或權利的數字化代表,使用分散式帳本或類似技術以電子方式傳輸和存儲者」,包含ARTs、EMT,以及許多國家不視為金融工具的「效用型代幣」。 雖然穩定幣具有多種形式及技術成分,但其重點在於將加密貨幣的波動性降至最低,讓它盡可能具有法定貨幣(通常是美元)或黃金、原油等資產的穩定性。 避免價格大幅波動的最佳方法,就是依靠儲備:即為創造出來的每一單位加密貨幣保留一單位的法定貨幣(例如一美元),並保證前者隨時可以兌換成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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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國政府向部分加密貨幣交易所發出警告,主要原因是提供衍生品交易以及未在本國註冊,也反映出越來越多國家不再對加密貨幣交易保持放任狀態,開始主動出擊。 2021 年 1 月,俄羅斯《數位金融資產法》正式生效,該法律俄羅斯官員或擔任公職的個人必須披露自己的數位資產,以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數位資產。 同時,該法律禁止某些俄羅斯官員持有任何加密貨幣,例如俄羅斯中央銀行董事會、俄羅斯聯邦擁有的上市公司職員等。 2018 年 5 月,泰國 SEC 正式發佈《數位資產法令》,以鼓勵技術創新,向有能力的企業提供各種籌資工具,同時確保數位資產的購買、銷售或交換是公平、透明和負責任的,並建立維護國家金融體系和宏觀經濟穩定的機制。 這意味著用於支付和服務的穩定幣將來會受到監管,根據規則為消費者提供保護。 根據官網文件解釋,MAS 對數位支付代幣的定義是任何價值的數位形式,它們不以任何貨幣計價、不與任何貨幣挂鉤,可以電子方式轉讓、存儲或交易,擬成為公眾或部分公眾接受的交換媒介,作為支付商品或服務或清償債務的手段,比如比特幣與以太坊。
- 張忠傑說,格斯有核心技術,未來將以高階與客製化的研發能力,讓台灣在國際能源市場中可以佔領關鍵地位,世界將看到台灣電池研發創新力及製造實力。
- 2021年,歐盟執委會提出廣泛的洗錢防制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AML/CFT)方案,這是歐盟在解決金融犯罪問題方面向前邁出一大步 3。
- 該指南列舉義大利、日本、挪威、瑞士及美國領先的監管框架,但也為各國監理機關決定如何處理DeFi預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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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入 2020 年,雖然遭受疫情和經濟下行的雙重衝擊,中國央行數位貨幣卻有望加速落地,為中國金融市場提供新的活力。
目前,臺灣至少要先有洗錢防制規範進到框架中,進一步要走專法或其他發展機制,全都是國家政策的決定。 然而,金管會即便對自律公約、自律組織持有樂觀態度,卻也在今年7月發函全體銀行,要求針對加密貨幣業者進行實名制等規範,等於間接讓加密貨幣業者的處境更為艱難。 為此,余宛如反問,SRG即便有要求業者保護消費者權益,但還是需要銀行進行託管,但若沒有金管會允諾銀行信託的部分,SRG就算先執行,也等於無用?
加密貨幣監管: 香港
他們並不視加密資產為「貨幣」,但商人和消費者仍可使以加密貨幣做為支付方式。 南非官方也關注大量的加密貨幣交易是否對外匯帶來潛在挑戰,為了反洗錢及打擊金融犯罪,並同時管控跨境金流,南非已計畫管制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的機構。 香港政府曾建議訂立發牌制度,規定持牌交易所只可以為擁有八百萬以上港元資產的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變相將佔市場絕大多數的散戶拒諸門外。 美國各監管機構互相獨立,根據職能劃分有各自的監管領域,加密貨幣產業涉及到的不同業務,也歸於不同的機構監管範圍。 這些機構中,有些針對加密貨幣發表了具體的法案或者指導,有些仍在參考之前的法律規定。
公司名稱中包括 AG 的主要是德國和瑞士,SA 則主要出現在法國、瑞士、比利時、盧森堡、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巴拿馬、阿根廷、墨西哥和智利;PLC 是Public Limited Company,意為公開招股公司,可理解為上市公司。 2021 年 10 月,有 86 種代幣等待上架;現在只有 9 個。 根據 JVCEA 代表稱,獲得上架批准的等待時間已從近兩年減少到三個月。
加密貨幣監管: 加密貨幣可以視為是一種「貨幣」嗎?在台灣是合法的嗎?
如何平衡數位安全與隱私保護,如何對數位貨幣實施有效監管,保障各參與方的權益,都是各國政府與監管部門需要思考解決的問題。 因此當FATF指引一出來後,也迫使許多政府開始研擬Travel Rules如何具體落實的問題,這包含各國在管轄範圍內應列管VASPs、規範VASPs的權利義務、對於洗錢和資恐的可疑交易行為採取必要法律或監管措施。 目前美國、加拿大、瑞士、新加坡對於Travel Rules有較明確且可執行的規範,尤其是瑞士在FATF發布指引後很快做出反應。 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在《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洗錢條例(AMLO)》第十條要求客戶與受益人的訊息和付款委託書應一起發送。
(1)與非銀行機構的技術驅動型合作夥伴關係,並藉此為客戶提供銀行產品和服務等金融服務行為,通常涉及應用程序編程接口 (API) 等技術,這些技術可提供對銀行服務的自動訪問的基礎設施。 根據2021年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發表的數據,目前全球128個司法管轄區中,有58個表示已經實施了修訂後的FATF標準,其中52個司法管轄區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6個司法管轄區禁止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營運。 根據俄羅斯媒體《The Bell》,援引俄羅斯政府分析報告的數據,俄羅斯的加密貨幣發展速度遠超傳統金融,其加密貨幣佔全球市佔率的12%,以2021年全球加密貨幣市場最高時計算,俄羅斯加密貨幣總量超過2400億美元。 2017年左右,日本陸續向16家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頒發了牌照,但隨後因部分平台的資金安全問題停止頒發牌照,並對幾乎所有拿到牌照的平台進行了整改警告、罰款乃至關停。 作為競爭對手的兩位候選人在加密貨幣態度和承諾方面,可以理解為在爭取加密貨幣投資者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