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定價台灣好唔好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Tim on November 22, 2020

碳定價台灣

行政院今年4月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除了將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入法,也建立「碳費」機制,預計2024年開徵,首先針對287家排碳大戶(年碳排2.5萬噸以上),分階段擴大適用範圍。 ESG與過去所說的CSR最大的不同,就是CSR只強調模糊的「社會責任」,並沒有詳細確立所謂責任包含哪些細節。 ESG除了以三面向去劃分以外,同時可以搭配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17個準則,去細分出「社會責任」的具體範疇。 總量管制的精神,就是將剩餘碳預算,切分成以噸為單位,再由管制機關(通常是國家政府)設定逐年減少的碳權總量,發放給各大企業體作為「排放許可執照」,也就是所謂的「碳權」。 行政院於2022年四月已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正式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 對於歐盟而言針對碳排放所課的費用皆歸納為「税」,對於台灣行政體系而言,若實行「碳費」則屬於「特別公課」的一種,課徵到環保署管的基金裡專款專用;若實行「碳稅」則為一般稅金,開徵的費用會進入財政部金庫,就有可能被編列去國防預算、社會福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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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00922標的指數「MSCI台灣領袖50精選指數」起算日(2013年11月26日)以來持續定期定額投入,年化報酬率近10%,是長期參與台股的投資人的絕佳配置選擇,適合穩健累積資產,為退休提早做準備。 蘇鼎宇補充,真正的商機或投資領域上的價值創造,是在於「未來轉型」,而不是在現在已看得到的低碳。 碳定價台灣 00922的優勢在於指數標的集中在高分數的碳轉型企業,同時投資的企業也多半為各領域的領導品牌,適應產業變化快速的能力強,轉型能力佳,穩定度也較高。

碳定價台灣: 台灣碳費該定多高?8成企業喊這數字

報告也顯示,雖然許多國家的碳交易價格或碳稅都創下歷史新高,若要將全球升溫壓在攝氏兩度以下,二○三○年碳定價應達到每公噸五十至一百美元(合台幣一五五○元至三一○○元),而目前實施碳定價的溫室氣體價格,不到百分之四達到此水準。 歐盟二○二七年起要對進口商品課徵碳關稅,台灣產品首當其衝,環保署為此規畫最快從二○二四年起向企業徵收碳費,「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也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授權政府向企業徵收碳費。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洪昇邦表示,多數受訪企業支持淨零轉型政策,但大多不了解實際執行內容,因此深感威脅。 中小企業主面對碳費的態度,是將其視為投資「氣候保險」,期待政府將碳費用於補助設備升級、碳盤查及發展再生能源,幫助企業轉型。 若政府顧忌收錢會得罪企業,不敢訂出合理的收費,就像是勞師動眾打造出一個大豬公撲滿出來,最後只放幾個銅板進去,反而徒增行政成本,白忙一場。 莊競程也指出,過去二年,他一直強調要讓產業界理解「今天不做,明天就沒有生意做」的問題。

碳定價不僅是減碳要角,更是推動產業轉型與綠色產業發展的關鍵,假使沒有足夠的氣候基金挹注在基礎建設、技術研發,那臺灣也將喪失發展低碳競爭力的契機。 在實施碳定價時,製造業為重要的利害相關人,占台灣一半以上的直接或間接排放。 大約75%的製造業附加價值毛額(Gross Value Added , GVA)和65%的就業,與電子元件、石化和煤炭產品以及金屬的生產有關。 碳定價台灣2023 這與許多已實施碳定價的轄區有所不同,在某些轄區,製造業子部門可能更為依賴國內市場。

碳定價台灣: 綠色和平對碳定價制度的建議

李堅明說,但金管會之前認為,碳交易的對象是「限制性」的,政策初期只有287家排碳大戶,參與對象要更寬廣,碳交易才有意義。 台灣收「碳費」(Carbon Fee),但國際上包括瑞典、瑞士、芬蘭、挪威等歐洲國家與日本、新加坡等亞鄰國家,課徵的卻是「碳稅」。 台達電去年已省下約1200萬度電,2022年碳排量相較2021年減少13.5%。 周志宏說,「以費制量」是一個辦法,有了碳費的概念後,大家會「更有感」,去年度集團對內收取的碳費就高達1億美元。 碳定價台灣 這筆錢可以用來投資各種節能方案,包括已進行的150項節能設備更新,或購買碳憑證、綠電,甚至是其他達標部門的獎金。 蔡玲儀說,台灣的碳定價仍是碳費先行,可以很明確與減碳連結;國外雖然有碳稅,但有指定用途,與收碳費相似。

Devlin指出,全球製造業的能源消耗,有10%用於壓縮空氣系統,如果能提高空壓機的能效,就能大量降低碳排放一半以上。 該公司藉由能量回收系統,再利用空壓機產生的熱能,同時致力於消除漏氣,已經產生可觀的節能效益。 碳定價的第一種方式為「損害成本法」,把所有對整體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成本計算出來,它的缺點是影響項目太多,計算不容易。

碳定價台灣: 企業不應盲目追求碳交易

透過此一作業之規劃,期望讓企業能夠提早進行各式減量工作,以減輕事業繳交碳費之負擔。 為了將碳稅留在公司,台達電規劃一套內部碳價計費辦法,每噸高達300美元,以此制度來引導及鼓勵各部門節能減碳、符合綠色採購等決策;假設某部門無法達成減碳,那就必須支付碳費。 第二,資源循環也是重要議題,環保署過去推動具有相當成果,成立環境部與資源循環署後,希望進一步促進資源永續,並加強學研合作。 至於何時能夠對外公布,蔡玲儀說,「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正進行修法並將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需要待母法通過後才能進一步在規範下討論細節,因此最快預估會是明年進行。 蔡玲儀進一步說明,由於稅的徵收對象較廣,可能有使用能源都會徵收 ,需要財政部評估整體國家的經濟發展;此外收稅後會進入國庫編列,用途會是統收統支,與專款專用的情況可能會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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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堵碳洩漏,歐盟將實施 CBAM (碳邊境調整機制),向境外商品課徵碳關稅,營造公平競爭、避免僥倖、提供先行者優勢的貿易環境,以獎勵提早減碳的企業。 在籌備階段,鄭楚忻與多個公會、商業團體及國際組織接觸,嘗試擴大「同溫層」,讓更多人共同關心「碳定價」這個議題。 經過多番溝通後,最後與歐洲商會及歐洲經貿辦事處取得共識,並克服時差、語言、疫情限制,成功舉辦線上論壇,並在論壇中,獲得環保署承諾未來將會制定碳費的調升機制。 論壇內容也被多家企業收錄為員工內部訓練的教材,影片累積觀看次數達 5,000 次。 而在國際碳權交易方面,企業可以前往黃金標準(GS)或是VCS一類的碳權交易平台,這類型平台允許企業在全球範圍內進行碳權交易,不過,由於不同國家和地區對碳排放的限制和需求不同,因此國際碳權交易的價格,通常會比國內碳權交易的價格更具波動性。 就實施不同類型之碳定價工具的現有能力而言,台灣正處於不同的「準備」階段。

碳定價台灣: 為碳收費不阻礙,企業也要碳定價! 臺灣產業代表連署記者會

李堅明說,「碳稅」因具有「統收統支」特性,用途更寬廣,可以廣泛的照顧民生,彈性較大;但「碳費」的使用範圍就較僵固了,例如《氣候變遷因應法》內已列了碳費9項用途。 碳定價台灣 環保署張子敬則接著說,由於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在今年(2023)10月上路,供應鏈減碳需求強烈,因此在環境部組改完成前,先成立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及早讓《氣候變遷因應法》的各項子法、碳盤查、碳費徵收等工作如期推展。 碳定價台灣 同時,論壇中也邀集了行政院能減辦副執行長林子倫、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與臺灣的專家與企業,共同研討政府和企業在排碳有價的時代應如何因應,也為臺灣懸而未決的碳定價政策擎畫出更清晰的藍圖。 氣候署指出,目前規劃初期碳費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噸之製造業及電力業,該署除積極就前述相關子法進行研擬外,並已規劃與各產業進行研商座談以降低對產業之衝擊。

  • 世界銀行碳定價領導聯盟淨零目標和碳定價工作組聯合主席Mauricio Cárdenas在專題演講中強調,減少碳排的迫切性極高,也因此,碳定價是為了實現淨零排放目標的一項手段。
  • 身為公部門的碳權交易所,不只提供碳權交易、買賣服務,也提供顧問諮詢服務,因此,碳權交易所因應市場需求來設點,不只可就近服務交易、買賣大戶,也可帶動碳權交易周邊產業及人才(盤查、驗證、輔導顧問等)的發展,形成示範效果,推進台灣整體產業轉型的步伐。
  • 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ETS)設立於2005年,運作原則是為所涵蓋的組織個體每年所能排放的特定溫室氣體設定一個上限,並逐漸壓低全年總排放量,以達到整體減碳的目標。

這市場還在草創時期,目前僅僅包含電力業,各方預期未來會將鋼鐵、水泥、化學等產業漸漸納入,即便如此,中國碳市場馬上躍居全世界規模最大的碳市場,對世界減碳路徑影響深遠。 一個有效的碳定價政策,除了能拉近傳統高碳排能源與再生能源的成本、鼓勵綠化轉型外,「排碳有價」這件事也反映了真實的社會成本,將一直以來被忽略的外部化成本重新列管,實現污染者付費的環境正義。 日前環保署公告,為加速《氣候變遷因應法》的子法推動及碳費徵收,今年世界地球日(4月22日)環保署將成立「環保署氣候變遷局」,將專責因應台灣氣候變遷業務,希望在環境部改組前完成,提早成立氣候行動專責機關。 行政院在去年3月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藍圖」,但此一路徑策略遭到許多專家學者批評保守。 時隔一年,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中心在31日發布「淨零之路 台灣的雙贏策略」報告,提出台灣邁向淨零必須先「深度減碳」,並點出現階段政府無法做到淨零的原因,以及開出6個積極方案。

碳定價台灣: 台灣為何2050達不到淨零排放?

對高度倚賴外貿經濟的臺灣來說,中國大陸、美國與歐盟分別為臺灣的第一、第三與第四大貿易對象。 同時,臺灣企業對 G20 承諾淨零碳排的國家出口額佔比,達總出口額的 70%,一旦這些國家開始徵收碳邊境稅,減碳進程龜步且尚未建立碳定價制度的臺灣,出口競爭力將產生致命的影響。 隨著淨零碳排成為全球共識,許多貿易體不僅早已在轄內徵收碳費或碳稅許久,要求碳排量大的企業大戶擔負「碳污染」的環境與社會成本,現在更將開始執行「碳邊境稅」政策,以管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 如果是在國內,企業可透過環保署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台」,提出減碳認證申請,或發布販售碳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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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建議政府制定碳定價必須參考競爭對象的碳訂價和策略,避免臺灣廠商受到不平等競爭,同時將課碳費用於協助業者更新設備、取得綠電,提供培訓課程,以及引進新技術設備來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 因此,拜登就任首日,簽署的諸多行政命令之一,便是要求重啟「跨機構間碳的社會成本研議小組」,在一個月內訂定暫行性的碳污染社會成本,在一年之內則需重新檢視最新氣候科學證據,提出新的估算基準。 因此其於二月公布暫行性的碳社會成本,以歐巴馬時期提出的每噸二氧化碳外部成本為51美元為依據。 立委陳椒華表示,去年底經濟日報曾透露,環保署官員將借鏡新加坡的標準,也就是每噸碳約新臺幣一百元來收費,此舉令人匪夷所思,究竟這個價格的參考依據何來? 加上許多工商團體甚至以疫情為由,說不宜在此時立法強制徵收碳費,跟用電大戶條款的藉口一模一樣。 陳椒華強調,環保署肩負臺灣減碳重責,不應該聽信工商團體讒言,也更不應該忽略國際研究的建議。

碳定價台灣: 什麼是「內部碳定價」?

碳定價是臺灣能否有效減碳的關鍵政策工具之一,所有民眾都是相關利害關係人,請環保署務必做好溝通。 綠色和平希望推動臺灣政府建立有效的碳費系統,以價制量,讓產業有轉換低碳投資的誘因,以及提升再生能源競爭力,徵收來的碳費可用於發展再生能源,而透過建立完整制度,開發綠能可以變得更有系統。 碳定價台灣 鄭楚忻表示,目前臺灣主要出口市場之一的歐盟,已經確定將在 2023 年開始試行徵收碳關稅,並於 2026 年正式起徵。

作為一個小型、開放之經濟體, 必須詳盡考慮碳洩漏之潛在風險,以及減少此風險之政策選項。 台灣儘管起步比較慢,其實有機會利用後發者優勢,做得比其他國家更好。 目前環保署預計採用「碳費」而非原本計畫的「碳交易」,筆者認為是個非常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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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去年的調查報告,47%的企業即認為碳費應落在每公噸100元。 不過,今年2月新加坡宣布2024年起碳稅將一舉調高四倍,達25星幣(約新台幣520元)。 之所以延後,蔡玲儀解釋,一方面是新法不溯既往,碳費子法最快明年初才上路,不應以今年排放量為計費基礎;另一方面對業者也有更充裕時間應對,明年初碳費費率定案後,就能著手預估後年碳費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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