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月薪8大分析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John on August 2, 2022

勞基法月薪

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 勞基法月薪 要派單位使用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要派單位應與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本章所定雇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如有再承攬時,承攬人或中間承攬人,就各該承攬部分所使用之勞工,均應與最後承攬人,連帶負本章所定雇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 勞基法月薪2023 加班費是以勞工的每小時平均工資為基準,而根據勞基法 §2 第 勞基法月薪2023 3 項,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經常性給與」指的是有明訂發放標準,每個月都領得到的錢(如:底薪、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績效獎金等)。

  • 另外也要特別注意,雖然法令有寫說「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但不代表員工沒有提出證明文件前就可以不給假,當然也不能對證明文件有太嚴苛的規定,影響員工請病假的權益哦。
  • 勞工或其遺屬依本法規定受領職業災害補償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業災害補償金之用。
  • 一般勞工的工作時數規範在《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

國定假日: 勞基法時薪計算 原本逢國定假日、節日,勞工都可以休假(勞基法第37條);責任制約定後可以進行變動,但須給予加倍工資或補假。 另一種情況是長期打工,像是應徵7-11長期打工,或是和餐廳打工談好每月固定排班X小時等,通常會在上班前一周或前一個月事先排好班表,班表明確計算薪水也比較沒問題。 A:基本工資調漲,就意味著資方的成本提高,因此雇主也必須從其他地方節約開銷,或者是轉嫁成本,例如漲價、包裝縮水。 答:勞動基準法有關國定休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至原約定無出勤義務者,自無工資請求權。 當天出勤者依現行法令本可取得加發一倍之工資,如一律折入現行12日國定休假日後,將使無出勤義務者額外取得工資;國定休假日當天出勤者卻無取得加倍工資,對勞工權益反有減損,有失衡平。

勞基法月薪: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計算

如果公司聘請的多是外勞或是較為底層的勞工,則會有較大的影響,在接下來的第三、四節將談到對人事成本的影響和企業該如何調整相關的支出費用。 勞基法月薪 答:勞動基準法有關國定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至原約定無出勤義務者,自無工資請求權。 當天出勤者依現行法令本可取得加發一倍之工資,如一律折入現行12日國定假日後,將使無出勤義務者額外取得工資;國定假日當天出勤者卻無取得加倍工資,對勞工權益反有減損,有失衡平。 於1985年,為因應當時民間工廠或公營事業於每日下班後或是假日期間,常需要有人留守顧廠房或巡察,訂定了「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但值日夜這項任務,歷年來都未被視為工作時間,因此大部分更沒有列入計薪,只由勞雇雙方協議補貼部分津貼。 根據《勞動基準法》中指的工資,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 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勞基法月薪

雇主不得拒絕勞工因照顧自主健康管理的家庭成員所需的請假,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按勞基法第2條,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換句話說,每月固定發放的津貼、獎金,例如:全勤獎金,皆納入基本工資的計算範圍。 2023 年開始,若是一般上班族的月薪低於 26,400 元,或者是工讀生、臨時工等時薪人員,在每天工作八小時之後,卻每小時領不到 176 元,雇主皆違反了勞動基準法,可對雇主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鍰。 勞基法月薪2023 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四項、第六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準用規定之處罰,適用本法罰則章規定。

勞基法月薪: 加班費計算一次就搞懂!2022勞基法、計算薪資基礎總整理

加班費計算:以下將根據勞基法第 24 條,詳細介紹月薪制、時薪制勞工不同的休息日加班費算法,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月薪制、時薪制。 除了採用 4 週彈性工時制度可安排連續出勤日多達 12 日,其他不管是固定工時或是 2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的雇主都須每 7 日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僅可彈性調整休息日。 特休假也有別於一般請假性質,且因為排定權在勞工,如果雇主限制請休,可能因此受罰。

並且依照勞基法規定,以一天正常的上班時數 8 小時來說,不可以加班超過 4 小時,工讀生打工的時數也同樣適用此規定。 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 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答: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休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110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工資,提醒事業單位(包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應提早規劃,以符法令規定。

勞基法月薪: 怎樣算「加班」?

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自期滿翌日成立勞動契約,並以派遣勞工於要派單位工作期間之勞動條件為勞動契約內容。 要派單位違反前項規定,且已受領派遣勞工勞務者,派遣勞工得於要派單位提供勞務之日起九十日內,以書面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 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家庭照顧假為常態假別,與一開始介紹的「防疫照顧假」不同;家庭照顧假可為廣泛的原因且不支薪、防疫照顧假則僅限於受到 covid-19 影響的勞工,且雇主可自由決定是否支薪。 (2) 週日為例假日,兩週內應該休的 2 日休息日統一於第 2 週實施,所以可安排連續 3 日的免出勤日(2 休息日+1 例假日)。 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每月 30 日÷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240=158.33 元/時。

勞基法月薪: 基本工資(最低薪資)是什麼?

辛炳隆認為,大型企業因為較有制度,原本就有月薪與時薪兩軌制度,月薪制有完整福利、獎金,大型企業若將時薪改月薪,未必有利,但如果是小型企業,只改月薪,卻不給其他福利,對雇主就划算。 除非訂有配套措施,例如規範改月薪制,不能任意更動班表等,否則長遠來看,不應讓時薪與月薪差異拉大,提高雇主將時薪轉月薪道德風險。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本部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如附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勞雇雙方之勞動條件係依約辦理。 員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困難,可依法要請生理假且不需要附證明,雇主千萬不能因此刁難或要求改請病假、特休,否則可能會涉及就業歧視! 而依法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也就是全年最多可請12天;至於薪水計算方式,當年度請生理假的前3天不併入病假計算,請第4-12天才須併入病假計算。 在一般的狀況下,勞基法規定每 7 日應有 1 日的例假日加上 1 日的休息日,且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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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加班第3、4個小時(第11、12小時)開始的加班費,是依照每小時工資加給2/3(1.67倍)計算,等於每小時167元。 平日加班2小時內(第9、10小時),是依照每小時工資加給1/3(1.34倍)計算,等於每小時134元。 答:按時計酬者係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以不低於168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勞基法月薪 至於按日計酬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如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數額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比照按時計酬者辦理。 勞基法時薪計算 無薪假期間,勞工實際所得薪資總額會降低,雇主可與勞工約定不調降勞保投保薪資,或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並檢附相關證明,申報調降投保薪資,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工退休金的部分,須以原領薪資為基準提繳。

勞基法月薪: 勞基法時薪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23條新規定,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給勞工,「各項目」應該要包括哪些項目?雇主要如何提供?

♦民國82年8月13日發布,自8月16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3,350元,每日445元,每小時55.5元。 ♦民國81年8月13日發布,自8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2,365元,每日412元,每小時51.5元。 排班方式除了可選擇一例一休正常排班,法令還有彈性工時規定讓雇主排班更有彈性,但也要留意每日、每週工時的天花板,還有最低休假天數的規定,以免觸法! 下方2篇文章舉餐飲、百貨等服務業適用的四週變形工時規定,並分享實際排班的小訣竅,供各位老闆和店長們參考。 因應明年基本工資調整,各類投保(提繳)薪資分級表也已配合修正,明年起,雇主每僱用一位基本工資月薪勞工,勞就保費用每月支出金額將增加101元、健保部分將增加62元、勞退提繳則增加75元。 如果勞工有家庭成員需要自主健康管理,且需要勞工請假照顧的話,勞工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一年可請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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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訂明訓練項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由當事人分執,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勞工或其遺屬依本法規定受領職業災害補償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業災害補償金之用。 第一項雇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匯集為勞工退休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管理之;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勞工,其身心障礙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勞基法月薪: ( 勞動法令新制一次看!

♦民國107年9月5日發布,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3,1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0元。 ♦民國106年9月6日發布,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2,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40元。 ♦民國105年9月19日發布,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1,009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33元。 ♦民國103年9月15日發布,自104年7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0,008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20元。 ♦民國100年9月6日發布,自101年1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8,780元,每小時103元。 ♦民國99年9月29日發布,自100年1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7,880元,每小時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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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勞工局表示,為了減少事業單位不諳法令導致觸法,近幾年勞動檢查處有提供勞檢員到場進行「法令遵循健檢」的服務,事業單位可依自身需求提出申請。 如果是希望勞工在國定假日回公司上班,必須要徵得勞工同意,或是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並經勞工或工會同意。 首要說明的是,例假日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 根據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勞基法月薪: 加班費要怎麼計算?

勞動部表示,基本工資自110年1月1日起,月薪由新臺幣(以下同)23,800元調整至24,000元,時薪由158元調整至160元,業經勞動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 著作權法這樣說著作權主要保障權利所有人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但《著作權法》亦有規定,若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他人著作,可以例外不需獲得權利所有人的授權。 如果平常加班時數在2小時以內,加班費為「時薪 x 勞基法時薪計算 時數 x 1.34」;如果平常日加班超過2小時,前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後面超過2小時的部分為「時薪 x 時數 x 1.67」。

勞工是企業重要的資產,雇主致力提升勞工勞動條件,勞工在工作上給予回饋,勞資攜手合作,才能共創雙贏。 ♦民國86年10月16日發布,自10月16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5,840元,每日528元,每小時66元。 ♦民國85年8月31日發布,自9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5,360元,每日512元,每小時64元。 ♦民國84年7月17日發布,自8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4,880元,每日 496元,每小時62元。 勞基法月薪2023 ♦民國83年8月19日發布,自8月20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4,010元,每日467元,每小時58.5元。

勞基法月薪: 勞基法月薪不可不看攻略

員工如果有要事必須親自處理,而且理由正當,應有請事假的權利,雇主不可以任意拒絕,而依法員工有14天的事假可請,並不會因年中到職按比例減少事假天數。 著作權主要保障權利所有人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但《著作權法》亦有規定,若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他人著作,可以例外不需獲得權利所有人的授權。 Kate 是就讀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他每週一到五的早上都會花 4 個小時到公關公司擔任媒體監測的工讀生,時薪為 1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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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三項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勞基法月薪 檢查員執行職務,得就本法規定事項,要求事業單位提出必要之報告、紀錄、帳冊及有關文件或書面說明。 中央主管機關,為貫徹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之執行,設勞工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專設檢查機構辦理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亦得派員實施檢查。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3條:本法第三十九條所定休假日,為本法第三十七條所定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特別休假。 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從我整理的這張表,大家可以很清楚看到,在民國96年,也就是基本工資凍漲整整10年之前,最低工資的月薪,除以30再除以8就是時薪,當時是沒有脫勾的。

勞基法月薪: 勞基法月薪: 基本工資時薪為何較月薪高?

銓敘部表示,公兼勞人員經銓敘部審定者,主要係服務於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之交通事業人員(約占總數8成),服務於其他事業機構者,則多屬地方政府所屬事業機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等任用之人員,或國營事業公司化後繼續任用人員及人事、主計、政風單位人員。 銓敘部以「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相關規定及銓審情形簡介」為題,在考試院院會進行業務報告。 針對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經銓敘部審定者之人事制度進行重點說明、銓審情形概況及未來趨勢分析,以及與公務人員權益之比較,作為未來銓敘部研修公務人員相關法令之參考。 近年因爲考量讓適逢週二、週四的國定假日能夠與週休二日配合,設計了「彈性放假」的制度,讓原屬工作日的週一或是週五提前或是事後在休息日補班,讓國定假日能與週休二日形成連假。

  •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基本工資立法目的在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維持其必需的購買力。
  • ♦民國81年8月13日發布,自8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2,365元,每日412元,每小時51.5元。
  • 支薪與否:一年內未超過 30 日的部分,雇主需折半發給勞工工資;若是勞工保險給付未達工資的一半,雇主需補齊。
  • 下圖提供員工在各種出勤狀況的加班費薪水計算對照,您是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或排班制的企業也可以參考下方連結文章內有詳細說明喔。
  • 工資是勞工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包含用現金或實務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或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予,為了避免不清楚的薪資名目引發後續勞資爭議,建議在到職時先和員工說明清楚薪資結構。
  • 其他規定:雇主不能以曠職、強迫勞工利用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答: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並未變動。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9 條,只有明文規範「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和公假」這四種假別不能扣全勤獎金,但是條文內並沒有提到普通傷病假,所以針對普通傷病假,是否要扣全勤、或是依照病假天數按比例扣全勤,都視當初勞雇雙方約定。 若雇主經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特休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意旨勞工除可領得原本該國定/特休假日工資,可額外再獲得1日薪水。 【 Step 勞基法月薪 1 】首先,需要遵守規範較嚴格的例假定,例假日的規定為:除了「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以外,雇主不可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出勤,因此應優先使勞工在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也就是不連續工作超過 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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