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購享有7天猶豫期,消費者不論是否取貨,均可無須說明理由而解除契約,無須負擔任何費用;至於賣家所損耗的運費,為其經營成本所應支出的一環。 他到了超商向店員告知要取貨,店員拿出包裹看了外盒後,馬上告訴他「這是詐騙的喔!你確定要取?」讓他大驚表示「真的嗎?那我可以不取嗎?」店員回應表示可以,並透露「外盒有貼這個應該都是詐騙的」。 通常詐騙包裹都是貨到付款,因此不用檢查證件,如果警覺心不夠,很可能就此上當,當場付錢後回家才知道自己被騙。 點了釣魚網址後會出現假的iCloud登入畫面,要求受害者輸入資料驗證,藉此竊取Apple ID等帳戶密碼,歹徒再盜刷信用卡、進行小額消費;另外,通常歹徒會在夜深人靜時下手,讓受害民眾難以即時察覺被盜刷。
公路總局表示,經過會議,部分業者已規劃於明年提供比目前對消費者更為有利之協處措施,另也要求業者應加強稽核過濾信譽不佳(如退貨量大、申訴量大、報案量大等)託運人,避免與不肖廠商合作。 根據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公布的統計,這類的幽靈包裹層出不窮,光是2021上半年就佔了網購詐騙案件的11.9%,其中有消費者付錢後,開箱包裹發現受騙,憤而追查到供貨商資料,對方自稱「代寄公司」,表示僅是接受賣家交付商品,再將貨品交給超商代為交貨收款。 消保處指出,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消保處與貨運及超商業者協調,建立強化貨到付款協處機制,一旦發生詐騙,當消費者向業者提出申訴時,就由貨運業者主動退款給消費者,而貨運業者則根據這些經常被申訴與退貨資料,將上述出貨業者列為黑名單,從而降低民眾被騙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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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提醒取貨後,都先儘量完整保留商品外箱寄件資料,以釐清寄件者資料,便於提供超商、貨運業或集運商進一步處理。 一頁式廣告詐騙爭議案件逐年增加,業者利用各大超商貨到付款方式收取價金,因賣家多位於境外,消保官僅能透過代收貨款的物流業或超商協助聯繫廠商處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除先前已提供處理機制之7-11、全家外,這次協調另二家超商加入服務消費者行列,即日起萊爾富及OK超商也能協助處理退款(4大超商退款機制如下圖)。 取貨付款詐騙 行政院消保處指出,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消保處與貨運及超商業者協調,在2020年11月建立強化貨到付款協處機制,一旦發生詐騙,當消費者向業者提出申訴時,就由新竹物流、統一速達、台灣宅配通等貨運業者,主動退款給消費者,而貨運業者則根據這些經常被申訴與退貨資料,將上述出貨業者列為黑名單,從而降低民眾被騙機率。 至於超商部分,主要扮演協助者,四家超商都提供客服,由專人受理消費者申訴立案後,轉知託運人處理,也就是由超商去追倉儲物流公司。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26)日發布消費資訊指出,一頁式廣告詐騙橫行,不少消費者透過超商取貨付款後才發現是詐騙包裹,因賣家多屬境外業者,消保官已協調四大超商業者協助處理退款,未來只要透過超商線上申訴平台或客服中心立案,便能有效讓損失降到最低。 全家表示,針對跨境包裹疑似詐騙處理,消費者可撥打日翊客服服務專線立案,轉由專人客服通知廠商,廠商再與消費者聯繫,如確立為詐騙案件將受理並協助退款作業;另有些熱心店員看到是國外來的跨境包裹,也可能會口頭跟消費者確認是否真的有購買。
- 消基會認為,要防止上述詐騙行為繼續危害消費者,負責扮演到(交)貨取款的超商平台,其實扮演著防止詐騙發生不可或缺的角色,倘若超商不讓自己只是扮演收取微薄小利(服務手續費)的角色,若更願積極「嚴選合作伙伴」,將可有效杜絕詐騙情事發生。
- 全台灣有1萬多家便利商店,密度是全球第二高,許多忙碌的上班族會使用超商貨到付款服務來購物取貨,但這個方便的管道也被詐騙集團盯上濫用,寄送劣質貨品或「幽靈包裹」來詐取財物。
- 現在透過消保處與貨運及超商業者協調,建立強化貨到付款協處機制之後,消費者可以拿回費用,所以消基會接到投訴有比較少,他相信未來這類案子應該會越來越少,但可能會有其他的詐騙手法取代。
- PO文一出,讓部分受騙上當的網友留言回應,「你人真好,就是有些人要被騙過才知道自己多蠢,而你的提醒有多善良」、「我週五才領了個幽靈包裹,我怎麼沒有遇過像你一樣的好心人」、「世上真該多一點你這種店員,感謝您」。
- 「臉書廣告 退貨自救聯盟」表示,首先需要判別寄件人,宅配單上寫著「轉運站、集貨商、物流公司、報關行、第三方客服、代寄公司」等非賣家寄件的就是境外包裹,如果買家沒有報關、也沒有委任報關行,那就一定是詐騙包裹,建議不要領貨也不要付錢。
- 包裹詐騙主要分為兩類,常見的「一頁式廣告詐騙」是消費者遇上不肖賣家,下訂後收到不符預期的劣質商品;後者則是詐騙集團在消費者未訂購商品的情況下主動寄出商品,並發送到貨通知簡訊,誘使消費者前往取貨付款。
近期還有不少民眾收到「幽靈包裹」,實則詐騙賣家在民眾並無訂購商品的狀況下,主動寄出商品並發出到貨通知簡訊,誘騙民眾前往超商取貨付款。 消保官建議民眾收到這類簡訊,應先核對自己的購物清單、賣家名稱、貨運編號以及費用,千萬不要隨便取貨,以免收到詐騙包裹。 此外,也提醒取貨後養成習慣,儘量完整保留商品外箱以及寄件者資料,萬一遇到詐騙包裹才能提供超商、物流或者集運業者進一步處理。 北市消保官補充,最近有不少消費者收到「幽靈包裹」,實為不肖賣家在消費者並未訂購商品的情況下主動寄出商品,並發送到貨通知簡訊,誘使消費者前往取貨付款,建議民眾收到這類簡訊,應先核對自己的購物清單、賣家名稱、貨運編號及費用,不隨便取貨,以免詐騙包裹魚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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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店員分享第2個辨識招式是寄件的業者是否為屢次遭投訴的「黑名單」,由於超商每天會經手很多包裹,一旦發現其中一件可能是詐騙,熱心的店家通常會把同一個寄件者的其他包裹一併挑出來提醒後續的取貨者,店員之間也會互相提醒有哪些寄件者非常可疑需要注意。 消保處表示,這類詐騙案件屢見不鮮,2017年消保處接到消費者投訴僅有300多件,2019年達到800多件,到2021年更因疫情關係,申訴案更超過3千件,達到最高峰。 取貨付款詐騙 為此,2020年11月推動強化貨到付款協處機制,申訴總案件已經明顯下滑,去年已經減少到剩下1500多件。
消保處指出,消費者若遭到詐騙,基本上是沒有規定多久內要提出申訴,但「越快越好」,盡量在一個月內提出。 推動強化貨到付款協處機制後,申訴總案件已經明顯下滑,近期仍有收到投訴,但大多數是不知道怎麼去拿回錢的路徑才投訴。 刑事局表示,透過2大超商居中介入,主動協助消費者與廠商聯繫,將可大幅降低廠商聯繫不易、電話無人接聽,甚至是被客服封鎖的情形發生。 當電商平台的會員個資被盜取後,會員們常會接到假客服以「誤設付費會員」、「信用卡被盜刷」、「重覆扣款」和「解除分期付」等方式要求民眾到ATM匯款或網路銀行匯款,這個手法相當常見。 警方整理出幾個關鍵要點,提醒民眾,接觸到詐騙時,只要出現「到ATM操作鎖住帳號」等五大關鍵詞,一定要提高警覺,不要上當。 「7-ELEVEn安心取申訴平台」可由取貨付款後的小白單憑證上QR code掃描進入系統填單,透過線上申請除了更具效率外,還能大幅減少消費者直接與廠商對接的時間成本,服務上線至今已獲廣大民眾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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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在詐騙的一頁式網站中,共通點就是在交易完畢後,訊息被不讀不回或被封鎖,無法透過任何管道聯繫到賣家。 《ETtoday新聞雲》詢問四大超商,確認目前業者都已提供申訴管道,協助消費者向廠商申請退貨退款,讓民眾就算是第一時間在超商已經付款取到並非自己購買的商品,後續仍可透過申訴拿回自己的辛苦錢。 粉專表示,若是超商取貨,請務必寫「超商客服信箱」客訴收到詐騙包裹,請超商提供寄件人資訊,找寄件人退費,如果對方7天內沒退款,就繼續客訴處理;若是宅配貨到付款的話,則是撥打宅配公司客服電話、寫客服信箱客訴「收到詐騙包裹」,要求宅配公司退費。
一頁式廣告的詐騙爭議案件逐年增加,詐騙賣家利用各大超商貨到付款的方式拿到款項,因賣家多位於境外,只能透過代收貨款的物流或超商業者協助聯繫廠商處理。 新北市消保官指出,從中國大陸寄來的物品通常是採取集運方式,包裹上的標籤都把該公司寫為寄件人,事實上該公司連包裹內的物品是什麼都不知道,為了自保也只好在寄件人資訊旁邊加註「非賣家」,若是網購國內商品但寄件人卻是跨境物流公司且註明「非賣家」的話,表示該包裹是來自境外,顯然不合理,極可能是詐騙包裹。 取貨付款詐騙 消費者可撥打日翊客服服務專線立案,轉由專人客服通知廠商,廠商再與消費者聯繫,如確立為詐騙案件將受理並協助退款作業,實際退款時間以各廠商作業時程為主,建議於鑑賞期7天內完成申訴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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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客服中心會將疑似詐騙的狀況立案後,主動與配送商協調工作,由配送商與消費者聯繫,若是詐騙行為,則會進行退貨退款。 全台灣有超過1萬家超商,超商貨到付款服務是許多忙碌上班族愛用的服務,但也成為詐騙集團的利器。 《東森新媒體ETtoday》製作「台灣詐騙調查報告書」專題報導,本周鎖定解析層出不窮的包裹詐騙手法,教戰受騙消費者如何利用四大超商提供退款管道成功追回辛苦錢。 一名超商店員日在臉書「爆怨公社」表示,當天他一如往常地向取貨民眾詢問手機後3碼查詢包裹,按了收銀機後發現包裹有異,好心提醒「這個(包裹)是在FB買的嗎,是的話建議不要拿」,並告知民眾寄貨廠商的名稱是詐騙慣犯常用廠商,這些都是中國寄來的假貨,不取貨是沒有關係的。
另外,部分爭議包裹寄件人有航空貨運承攬業身分,民航局表示,已協助請其協處消費爭議,業者目前皆能協助消費者取回貨款。 3、寄件人電話打不通,Line已(不)讀不回,請將包裹託運單清楚拍照後,到各地警察機關報案。 ※提醒:根據璀睿翼官方FB說法,璀睿翼只負責物流配送,不清楚訂單內容,也無賣家聯絡方式。 其他人看了也紛紛提醒,「物流公司代寄的、無論超商取貨還是到府,如果強調不是賣家是物流的都100%詐騙」、「我之前也有收過,前提是我沒有買東西,然後這個包裹還不用收錢,也是貨運代寄」。 日前編輯部收到號稱「您的商品已送達7-11門市」的到貨簡訊,內容附上貨件編號及領貨期限,和一般的到貨簡訊無異,恰巧同時期還有其他網拍包裹到貨,便前往超商準備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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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依賴網購,時常忘記自己買了什麼,收到簡訊通知才前往超商取貨,詐騙集團卻利用這點,盜用個資後,寄送裝滿垃圾的幽靈包裹。 日前一名網友於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自己收到網購的貨到付款通知,因為自己確實有網購,但忘記買了什麼,所以照常取貨,但店員卻在看到外盒後立刻告知「這是詐騙的喔!你確定要取?」,並強調「外盒有貼黃色膠帶應該都是詐騙的」。 全台灣有1萬多家便利商店,密度是全球第二高,許多忙碌的上班族會使用超商貨到付款服務來購物取貨,但這個方便的管道也被詐騙集團盯上濫用,寄送劣質貨品或「幽靈包裹」來詐取財物。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就自曝,妻子近期也差點成為被詐騙對象,透過一頁式網站下單後前往超商取貨,還好靠超商店員提醒包裹有異狀,並未付款取貨,才避免了金錢損失。 為能遏止這類詐騙案件發生,刑事局經多次協調後,去年底國內2大超商決定善盡企業社會道德責任,協助民眾居中協調超商貨到付款領取的跨境包裹進行退款事宜,且為便利消費者,毋須再跑回取貨門市,僅利用電話聯繫客服,說明狀況後即可申請立案。 取貨付款詐騙 刑事局表示,「幽靈包裹」詐騙手法,往往是隱身境外的詐騙集團於取得民眾個資後,寄出五花八門的商品給予民眾,民眾收到前往某超商門市領取包裹的簡訊時,部分民眾雖不記得有網購商品,仍會在半信半疑的狀況下,前往指定超商門市付款領貨。
此外,所有提供「提(送)貨」物流的中間商家,例如宅配貨運商或其他超商)都能見賢思齊、自願擔任防詐騙角色,「貨到付款」的詐騙情事就可能漸漸消滅。 165防詐專線建議消費者收到簡訊或直接收到宅配商品,務必要先查證之後再付款,尤其當親人不在家中,要代收付款前,也務必要向家人查證清楚之後再代收。 現代人越來越依賴網購,買到後來常常忘了自己到底買什麼,總是收到取貨簡訊抱著「先領先付款再說」的心態,給了詐騙集團可趁之機,盜用個資寄給你一堆裝滿垃圾的千元「幽靈包裹」。 網購真的很方便,但貨到付款請一定要仔細核對寄件人資料,任何簡訊請你點選連結都要再三留意;萬一真的被騙了,也不要自認倒楣,一定要報警並且回報165詐騙專線,幫助更多人。 2021年7月間,楊女向王男網購4個戒指,加計運費為594元,選擇貨到付款方式,惟貨到指定地點後,楊女卻未依約取貨付款。 代寄公司稱,如果消費者對貨品不滿意想退貨,除了應該自己負責將貨品寄回給賣家之外,還要向賣家提供消費者的受款銀行帳戶與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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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也提醒,如果包裹上出現「非賣家」等關鍵詞,就要警覺可能是境外寄來的詐騙包裹,千萬不要輕易的付款取貨。 消費者下單後如果發現是一頁式廣告詐騙,或找到更適合產品,或單純不想買了等因素,只要沒有購買意願,都可以通知賣家解約,無須屈從賣家言詞,勉強取貨付款。 雖然目前有不少特徵可以提供辨識,但超商店員提醒,還是不能完全用廠商的標籤來當詐騙的依據,最重要的還是要記得自己訂了什麼東西。 一名張姓網友分享指出,他收到簡訊通知要去超商取貨到付款的包裹,需付2,000元,他說自己最近確實有買東西,但實際上買的是什麼自己已經忘了。 好心店員明確指出「若看見『非賣家』這個很可能是詐騙包裹,建議不要取貨!」查詢近期的購物紀錄,確認沒有這筆訂單,便果斷不取貨。
他分享自己的實際經驗,有些人領回去沒事,有些人則會要求退費,「有些客人收到詐騙包裹,會來找門市申請退費。但其實你只要打收據下方的客服電話,他們會協助處理。只是效率真的很差就對了。因為他們還是會丟回給代寄公司。我幫好幾個客人退費成功了」。 網路購物選擇超商取貨付款相當便利,是許多民眾的消費首選,但其實透過超商取貨付款也可能有詐! 近日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分享,他收到簡訊通知自己有包裹抵達超商,有消費紀錄的他便不疑有他前往取貨,然而店員拿出包裹後就發現不對勁,提醒他「這是詐騙的喔!你確定要取?」才讓他成功守住荷包裡的千元鈔票,而店員識破的關鍵就在這個可疑的包裹上。 取貨付款詐騙2023 萊爾富指出,自2022年1月推出「跨境包裹疑似詐騙處理」服務至今,目前每月接獲跨境包裹疑似詐騙均為零星個案,萊爾富也建議若消費者沒印象近期是否有購買商品,而收到取貨通知簡訊,會建議消費者不要貿然至門市領取包裹與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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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維翰另舉例,新聞常見有人一次大量訂購飲料或便當,卻惡意棄單,導致商家不只損失運費,連食物都得報廢,亦可能構成毀損。 據他們觀察,消費者常因受害金額不高、查詢困難、退款不易,甚至還得再行提供消費者自己的個資,恐生二次受害;或因必須循司法途徑,太過耗時費事,以致常見消費者懷著「心有不甘」的心情下「認賠」結案。 此外,依消保法第19條,退回商品之運費應由業者負擔,所以如果業者網頁宣稱渻費者應賠償運費等約定內容,亦屬無效。 翁偉倫直言「本案被起訴非常罕見」,因詐害財產的主觀犯意須由客觀事證推敲,不易成罪,實務上這類案件多以和解收場;他強調,常見賣家在賣場寫到「未取貨將對您提告毀損罪」,多為警告性質,若賣家真的任意提告,反可能有誣告問題。
公路總局表示,自2017年開始,已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指導,協調有代收貨款之宅配貨運業者訂定境外爭議包裹案件協處措施,並於公司網頁公告周知。 這幾年也持續督導宅配貨運業者協助受貨人處理退貨、退款事宜,另部分爭議包裹寄件人有登記航空貨運承攬業,民航局也已協調業者協助消費者處理相關消費爭議。 針對包裹詐騙的情形,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表示,國內今年1到7月相關的消費申訴已經超過1千件,提醒民眾取貨應先檢查包裝上的寄件人資訊,若出現「非賣家」等關鍵詞,就要警覺可能是境外寄來的詐騙包裹,最好請店員不要刷條碼、不要付款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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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賣家大多屬於境外業者,北市消保官已協調 7-ELEVEN、全家、萊爾富、OK 4 大超商業者協助處理這類退款,未來透過超商線上申訴平台或至客服中心立案,以便讓民眾損失降到最低。 徐則鈺說,一頁式廣告最大特徵,就是沒有出貨人的姓名、電話與地址等聯絡方式,民眾到超商取貨時,若無上述資訊,就不要取貨。 現在透過消保處與貨運及超商業者協調,建立強化貨到付款協處機制之後,消費者可以拿回費用,所以消基會接到投訴有比較少,他相信未來這類案子應該會越來越少,但可能會有其他的詐騙手法取代。 有種詐騙手法是以簡訊通知超商包裹已到店面,通知買家取貨付款,如果消費者已取貨並付款,才發現包裹不是自己買的商品,要退款也求助無門。 加上這類包裹通常都從境外寄來,在已經超取付款完畢的情況下,就算已經報案,要辦理退款、退貨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消費者如有任何涉及一頁式廣告之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詢問,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將提供消費諮詢,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有超商店員在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分享了辨識「幽靈包裹」的訣竅,首先這些包裹比正常包裹都會多了一個「土黃色膠帶」封箱,再者就是「代寄」字樣,通常只要有這2項特徵,9成大多是詐騙。 根據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說明,一般網路購物,消費者有7日猶豫期,可於到貨前或取貨後7日內解約退貨,不會構成犯罪。 取貨付款詐騙 基隆楊姓女子因在網路賣場上購買4只戒指,卻因多次未取貨、未付款,造成賣方運費損失,氣得賣方提告「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基隆地檢署認同其主張,因而提起公訴。
取貨付款詐騙: 中國「幽靈包裹」襲台!「貨到付款」亂槍打鳥詐騙
OK mart回應,消費者可撥打OKmart網購客服專線,由客服了解後進行專案處理。 (台灣英文新聞/生活組 綜合報導)近來「詐騙包裹」事件頻傳,許多民眾在收到簡訊通知當下,不疑有他的前往超商取貨付款後,才發現包裹非其所訂,要辦退貨退款卻求助無門。 消基會今(29)日召開線上記者會,呼籲消費者切莫接受來路不明商品,並請物流業與通路商共同協助防止詐騙集團。 現在網路購物越來越方便,下完訂單隔天就到,但也導致詐騙層出不窮,不少人都有遇到「詐騙包裹」的經驗,以為是自己忘記有訂商品,於是收到領貨簡訊就付了錢,結果打開一看才發現內容物是沒用的垃圾。 臉書粉專「臉書廣告 退貨自救聯盟」也分享自救方法,還沒取包裹前可以透過「寄件人」的細節判斷是否為境外包裹,若是已經付款的也可以申訴退費。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近日貨到付款詐騙包裹氾濫,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政府建立申訴管道、退費機制,且已成案。
7-ELEVEn提醒消費者在臨櫃取貨前務必「先查證、再付款」,若已完成取件才發現疑似詐騙,可透過「安心取」服務,於「7-ELEVEn安心取申訴平台」線上處理,客服將協助聯繫廠商處理退貨退款事宜。 針對宅配貨運業者的協處措施,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9月9日召開會議,內容提到宅配貨運業者對於境外貨到付款包裹,應「清楚註明寄件人正確聯絡資訊,並建立退費機制,可在7日內退款給受害者」。 託運人資訊部分,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8條已明文規定,託運單應揭示託運人名稱(公司名稱)、電話、地址等資訊,公路總局將持續督導業者落實該項規定,以利消費者識別,以免影響其主張消費權益之管道受阻。
取貨付款詐騙: 收到詐騙包裹「已經付錢」怎麼辦?行家教1招:可申請退款
你的手機及姓名等資料可能在其他地方被洩漏,此時詐騙集團就有機可趁,以「有包裹請取貨」等名義發送釣魚簡訊,並且附上一段釣魚網址引誘民眾點擊。 伯衡法律事務所高雄所所長徐鴻儒強調,買家只要不是短期、大量惡意不取貨或棄單,就不會成罪,無須擔憂,網路上很多一頁式詐騙,網友有時誤信而下訂,事後越想越不對,拒絕取貨付款,也不構成毀損。 詠衡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鍾維翰認為,如果一次向同一個賣家下多筆訂單,或短期向同一個賣家下訂,卻都未取貨,導致運費損失,可能被推定為具有詐害財產惡意,而構成毀損罪;但若是單純網購未取貨,無客觀事證可認定為惡搞,不會成罪,民眾勿擔心。 取貨付款詐騙2023 (二)台灣宅配通:1.未訂購者,收貨3日內可協助轉知託運人處理;如7日內未獲回復,則逕行退款。
- 徐則鈺說,一頁式廣告最大特徵,就是沒有出貨人的姓名、電話與地址等聯絡方式,民眾到超商取貨時,若無上述資訊,就不要取貨。
-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就自曝,妻子近期也差點成為被詐騙對象,透過一頁式網站下單後前往超商取貨,還好靠超商店員提醒包裹有異狀,並未付款取貨,才避免了金錢損失。
- 你的手機及姓名等資料可能在其他地方被洩漏,此時詐騙集團就有機可趁,以「有包裹請取貨」等名義發送釣魚簡訊,並且附上一段釣魚網址引誘民眾點擊。
- 詐騙集團利用這種漏洞,直接寄送裝著劣質商品的包裹,這時若剛好有網購商品的民眾可能會因一時不查就一起順手付了款,回家打開才發現根本不是自己訂購的東西。
第二則是買家確實想買該商品,只是下單後因為忘記或太忙而未取貨,次數非多、頻率不高,客觀證據上較不會被認定有詐害財產的犯意,沒有刑責問題。 而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也深受其害,特地發出聲明強調「葉丙成就是一個投資理財的大廢物。葉丙成投資超爛,葉丙成對股票超廢」,請大家特別留意,若有看到任何「葉丙成」的網路相關發言,首先要確定後面有無「藍勾勾」驗證,但投資社群或討論是絕對不會成立。 點擊網址會同步在手機安裝惡意程式,控制手機收發簡訊,發送更多釣魚簡訊給其他用戶,無形中散播更多詐騙包裹的釣魚簡訊。 王男不滿楊女害他損失運費264元的運費,提告刑法第355條的「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基隆地檢署認同王男主張,提起公訴。
取貨付款詐騙: 罕見!兩度網購未取貨付款 買家遭起訴毀損罪
最後消保網提醒,部分不肖廠商對於消費者未取貨,會以訊息傳訊警告「本賣場將以刑法355條毀棄損壞、民法234條受領遲延,對您提告」、「公司將針對您下標購買的1P和你的帳號提告詐欺、背信或毀損罪」,並且要求消費者給付和解金否則將提出告訴,這很可能是詐騙手法,民眾一定要多加留意。 如果宅配單不見了,可以確認是否有通知取貨的簡訊、付款收據,找宅配公司或超商客服,請他們提供宅配單號,如果宅配以「超過10天」為由不給退費,就找宅配單上的「寄件人」退費,也可以要求宅配公司提供聯絡資訊。 詐騙集團利用這種漏洞,直接寄送裝著劣質商品的包裹,這時若剛好有網購商品的民眾可能會因一時不查就一起順手付了款,回家打開才發現根本不是自己訂購的東西。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館」貼文,表示自己最近疑似遇到詐騙,某天他在外上班時,有貨運送來「貨到付款」的東西,家人就代收且付了錢;沒想到他一回家,發現根本就不是自已買的商品,連忙打去購物網站的客服詢問。
消基會表示,最近常常接到民眾投訴,去超商付款取貨後領到不明的包裹,抑或是貨運業者寄來的不明包裹,共通點都是當消費者付款、拆封後才發現一切都是詐騙,包裹內根本不是其所訂購的商品,更讓消費者絕望的是,找上超商或貨運業者想查詢寄件者來辦理退貨,卻遭業者互踢皮球,求助無門。 交通部特別呼籲,若遇有宅配貨到付款消費爭議案件(非超商取貨付款案件),可向負責運送之宅配貨運業者反映,相關業者可配合協助轉知託運人或逕為處理退貨及退款事宜,也可向轄管該業者公路監理機關洽辦協助;另包裹寄件人若具有航空貨運承攬業身分之業者,除可向該業者反映協處,也可洽民航局協助。 但事實上,宅配貨運業者相關協處措施,並非交通運輸法令之強制義務,只是個別業者於公司能力範圍內提供消費者更有利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