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發放時間2023介紹!(小編貼心推薦)

Posted by Jason on September 22, 2022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Q: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Q:提供外勞之膳宿可否約定為工資給付項目疑義A: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 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 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基上,提供外勞之膳宿費用自可由勞雇雙方自行於契約約定納入工資給付之項目。 根據北區國稅局解釋,如果年終獎金如果沒有超過 84,501 元,不會預先扣 5% 稅金,如果超過 84,501 元,會先預扣5% 稅金,假設你年終領了 9 萬元,就會先預扣 5%,也就是 4,500 元,不過別擔心,這會列入你下個年度報稅時已經繳納的所得稅中。

是以雇主依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之約定,對勞工提供之勞務反覆應為之給與,乃雇主在訂立勞動契約或制定工作規則或簽立團體協約前已經評量之勞動成本,無論其名義為何?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2023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目前流行的年終獎金發放方式分為兩種,分別是「恩惠性給予」和「經常性給予」,差別在於前者主要以當年公司獲利程度去做計算,通常發放標準會是員工的績效,公司並沒有發放的義務。 後者則是雙方在一開始的契約中就會寫清楚,明定每年保障多少個月的薪資作為年終獎金,公司必須遵照契約內容,不論當年度是否有獲利或是獲利程度為多少,都應該要發放。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是什麼?

這筆錢採多元方式發送,列低收、中低以及中低老津長者最快7日直接入帳,一般長者自父親節當天起也可以持敬老愛心悠遊卡到四大超商、北市各捷運站悠遊卡加值機、美廉社、101購物中心B1服務台等地點領取。 另外更首次推出線上申請重陽禮金匯款系統,長者可選擇匯款至本人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帳戶領取重陽禮金,只要 在7月26日至8月31日前至社會局網站填寫申請,10月3日將匯款入帳。 下週二(8日)就是一年一度的父親節了,政府也要發錢啦! 台北市今年恢復發放65歲(含)以上長者每人1500元「重陽敬老禮金」,預計達55萬餘名長者受惠,最快將於明(7)日直接入帳,也可持敬老愛心悠遊卡到四大超商領取。 5 月 10 日到職,5~12月,就是 8/12(0.66年)乘以月薪 3 萬,領到的年終就是 19,800 元,會以日計算多一點。

  • 如果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契約中,年終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予」,就代表雇主沒有發年終獎金的義務。
  • 有些公司習慣在農曆過年前最後一天,用紅包發給員工;有些則會跟著 1 月薪資一起入帳。
  • 專家也提醒,有些工作年終獎金不固定,規劃時應多加留意,以免減少或中斷,影響到財務狀況。
  • 官員表示,各國營事業會先墊支發放員工乙等的年終,績效及考成都先各發2個月,俟考成在4、5月政院核定考成成績單後,才會補足甲等員工缺額的部分。

根據所得稅法,年終獎金只要超過 NT$ 86,001(含)以上(2022 年 12 月資料)就要直接扣繳 5 % 稅金。 舉例來說,假設今年公司預計發給貸鼠先生 NT$ 90,000 的年終,那麼貸鼠先生實際拿到的金額將只有 NT$ 85,500。 不過這減少的 5 % 獎金並非憑空消失了,而是會在隔年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成為你已繳的稅款。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薪資

Q:有關雇主發給之夜點費及誤餐費是否為工資,應依勞基法第2條第3款規定個案認定。 A: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事業單位發給之夜點費如係雇主為體恤夜間輪班工作之勞工,給與購買點心之費用,誤餐費如係因耽誤勞工用餐所提供之餐費,則非屬該法所稱之工資。 恩惠性給予就屬於依照公司營收狀況與員工績效發放獎金,不論發放多少都非工資規範,相對公司並沒有一定要發年終的義務,也有可能是不發放,但是依《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只要公司有賺錢,應該給予沒有過失的勞工一定獎金,就可能違法《勞動基準法第29條》與《公司法第235條》規定。 經常性給予是勞工與僱主在勞動契約中明確訂出固定金額,例如:年薪保證13-14個月、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約定事項,這時候績效獎金與各項獎金就變成員工公司的一部分,雇主就必須履行合約的義務。 如果沒遵守合約就會依照《勞基法》第22、79條,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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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WHO報告中提到,菸商會使用各式香味、時尚感、科技潮流等產品設計與廣告方式吸引年輕族群或是從未吸菸的族群,所以部分國家在規範加熱菸時,甚至會採取禁止加味菸的銷售限制,以降低吸引力。 台灣拒菸聯盟亦曾公開呼籲禁止所有加味菸品是最有效的選擇。 為此,郭醫師強調:「目前雖然廠商有繳交20歲以下青少年成癮的資料,但是並未列入駁核條件,也就是說,即使廠商所提的資料證明會吸引青少年使用,一樣可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為了保護青少年,不要讓我們下一代繼續尼古丁成癮,這是醫師和反菸團體最強烈的請求。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通常農曆新年前

選擇在過年前離職,最令人糾結的就是能不能領到年終獎金。 其實,只要搞懂公司的年終獎金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或「非固定式」的「恩惠式給予」,就能寬心依照計畫轉職。 只要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即便在年前離職,公司仍必須根據最後一年度的在職天數或月數,按照比例發放年終獎金。 大致上來說,「經常性給予」指的是勞資雙方已經事先在契約中明確訂出固定金額,例如:保障年薪14個月、保障年終3個月等約定,因此這時候的年終獎金就屬於工資的一部分,雇主「必須」確實履行該條約上的義務。 相對地,「恩惠性給予」就是根據這名員工的表現或業績好壞給予年終獎金,無論金額高低都並非工資的一部分,因此雇主也並沒有一定要發年終的義務,甚至怎麼發、會發多少、哪時候發放也只能以公司公布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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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簡單,年關將近,雙薪、年終獎、分紅,是很多人盼望過年的理由之一。 一、審核預算能否容納年終工作獎金或年終慰問金表單(或清冊)所列相關支出。 二、審核年終工作獎金或年終慰問金表單(或清冊)是否經權責單位核簽(章)。 三、審核年終工作獎金或年終慰問金表單(或清冊)金額乘算及加總之正確性。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 / 業務獎金 / 分紅獎金

留職停薪期間如果遇到過年,該如何知道自己有沒有年終可領呢? 以勞基法第 29 條內容來看,年終獎金發放的三要件為「全年工作、無過失、公司年終結算有盈餘」,因此如因育嬰、進修等因素辦理留職停薪,以至於當年度未全年工作,即便公司沒有發放年終也不算違法。 但若是員工與公司之間有簽訂勞動契約,有約定保障底薪(如保障年終 1 個月)且並未強調需「全年出勤」,就應該依照當年度實際出勤的月數或天數,按比例計算發放年終獎金。 聽到今年長榮航運員工平均可領 45 個月年終獎金,羨煞許多上班族。 依照所得稅法第 14 條規定,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收入而需要被扣稅,公司須依法幫員工扣繳。 根據「 112 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只要年終獎金超過 元,就要先預扣 5 %稅款;如果沒有超過以上金額則不需要預扣,由員工自行在 5 月份報稅時,將年終獎金列入所得總額計算所得稅即可。

(1)所屬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非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辦理退休之公營事業機構。 (2)其他情形特殊,經洽客服專線仍無法處理解決,於退撫平臺辦理年終慰問金發放作業確有窒礙難行之機關,得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請敘明同意原因並副知本總處)後暫予排除於退撫平臺作業。 一般而言人們拿到一筆額外的獎金都會想要把獎金拿去買想要的東西,或是大吃大喝一番。 不過其實年終獎金就像平時領取的薪水一樣,如果能夠妥善規劃和利用絕對可以為這筆錢創造更大的價值。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2023 Q:曠工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A:勞工曠工當日工資得不發給,惟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我們是

只不過要留意的是,根據國稅局釋出的資訊也提到,如果年終獎金的金額超過84,501元,公司要預先按全數金額扣繳5%稅款;而若給付金額未達84,501元,公司不必預先扣繳,而是在5月報稅季時,直接將獎金列入年度所得總額裡。 除了所得稅之外,年終獎金如超過健保投保金額 4 倍,將會依照補充保險費率計算應扣繳的「二代健保費」,一般由雇主協助員工代扣,如果有應扣而未扣的情形會處罰 1 倍的罰鍰。 一般來說,只要年資超過 3 個月就可以領年終獎金,發放金額按比例計算,通常會以到職日或到職月份為依據。 另外,關於一個月會有 30 和 31 天的爭議,根據勞委會的計算方式,除未滿月的月份以天數計算之外,其餘月份皆以 30 天計算。 無論是「恩給」或是「績效」都有其優點,但也有無法避免的盲點。 有些公司對於年終獎金沒有明確的規範,而是依照公司當年度獲利狀況,由公司經營者(或是主管)浮動決定發放的多寡,這樣的做法比較像是老闆依照自己的想法及觀察,對於公司員工(全體一致、或個別差異)給予一個年度的獎勵,我們可以簡稱為一種「恩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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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年終獎金總額並未超過這個數字,只要在隔年報稅時將這筆年終獎金算入所得內就可以了。 Q:團體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A: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本案事業單位為激發勞工工作士氣,獎勵工作績效所發放之「團體獎金」,難謂與勞工工作無關,如係經常性按月而非臨時性之發給,已符上開工資定義,應屬勞動基準法上工資。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三類之定義,獎金也算在薪資收入中,也就是說,不管有沒有超過 84,501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元,年終獎金也屬於員工在職務上或是工作獲得的薪資,必須依規定繳稅。 第二種是在和公司簽訂工作契約時,如果約定好年薪14個月,這時候有兩種情形,切記一定要看清楚!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與計算方式常見問題

根據 財政部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資料,非固定薪資常見之三節獎金、年終獎金部分,若每次給付金額未達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免予扣繳,超過84,500元者,即按全數扣繳5%,免併入全月薪資總額計算扣繳稅額。 另外一種非固定的恩惠性給予,則是依據員工表現、業績發放,這種年終都要等到發放的時候才會知道有沒有以及有多少,通常也會和公司當年的收益狀況相關。 到了12月,辛苦了一整年,年底大家都開始關注年終獎金 的發放,到底什麼時候會發放,年終獎金雖然每家公司詳細規範不一樣,但是有常見的年終獎金基本算式,可以略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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