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如果是在除夕、初一這兩天出勤工作,因為性質屬於國定假日,所以依照勞基法規規定,雇主應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此外《104職場力》的專欄文章〈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一般公司企業都能一體適用嗎? |法律小教室〉也提醒各大企業人資,民間企業的放假還需要符合勞基法或其他法令,正確作法應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特別是常出現的「需要補班」情況很容易誤觸違法延長工時的議題,雇主不可不慎。
根據此前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如果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有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 今年爆增的補班日讓勞資雙方都出現許多討論,甚至讓人事總處作出承諾「會微幅調整未來的作法」,避免產生像今年這樣大量的補班、彈性放假日,但既有的行事曆並不會因此調整。 簡單說明一下,第36條講的是例假日、休息日,第37條講的是國定假日,第38條講的是特休。 然後第39條告訴我們,這四種日子都應該要放假,且工資是要照算的。 部分工時勞工的工作時間樣態非常多,有的可能是每週一到週五,每天工作4小時;也可能是每週一三五,每天工作8小時;或是只有週六日,每天工作6小時;又或是每個月底排下個月的班,再看哪幾天要出勤。
228雙倍薪: 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該如何自救?
樂園裡,工作人員指引排隊路線招呼遊客,儘管辛苦但連假上班也有誘因。 許多服務業者,會因應市場及營運狀況,事先挪移國定假日並排好員工假表,以安排特定期間有足夠的人力支援。 228雙倍薪 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3,000 元。
- 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之行業的讀者,您的公司並非參考政府的辦公日曆表出勤,1/1 元旦當天仍要依照勞工和雇主之間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日,注意出勤與休假。
- [4] 《勞動基準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在例假日上班,雇主除了須多給一天工資外,還要多補一天假。
- 台北市曾發生一間老人養護中心讓員工在國定假日出勤,卻未發給加倍薪水或補休,雖然業者解釋已有事先和員工約定調移國定假日,但卻沒有說清楚要將國定假日調移到「哪一天」而被裁罰!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而勞動部也說明,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 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民族掃墓節及兒童節之5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今(112)年3月25日之原定休息日與4月3日之原定工作日調整互換。 1 月 1 日元旦當天逢周日,為約定的例假日,除非是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不可要求勞工出勤。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在例假日上班,雇主除了須多給一天工資外,還要多補一天假。 (2) 新人小惠在彈性放假日前到職,可比照全公司放假,公司不能要求她另外補班或多扣一天薪水。
228雙倍薪: 假還要上班?1圖秒懂3假別「雙倍薪算法」 這天出勤可領最多
例如:老闆在工讀生A君到職時便約定好每周二、四為工作日,日薪為800元,但星期四遇到中秋節國定假日,老闆希望中秋節當天A君能配合上班支援門市工作,於是和A君協商調移國定假日。 例如:百貨業者每年度有幾天為周年慶旺季,商家如果採用事前排休,經員工同意將國定假日挪到別天就沒有問題,然而要注意的事,勞工全年度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天數原則上不少於12天(註5)。 知名交通運輸業者曾被勞檢發現,未經員工同意就調移國定假日,且國定假日當天上班也未加倍發給工資,被裁罰20萬元,雖然後續業者提出訴願甚至行政訴訟都被主管機關駁回(註1)。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黄維琛解釋,勞工獲得的「補假」,原則上,要在造成「例假」延後的因素結束後實施;假設1月26日,有個勞工臨時被要求出勤,他的「補假」時間,會是2月27日,因此,其他國定假日,就會往後挪,讓該勞工從1月27日,一路休假至1月30日。 勞工提供勞務,雇主提供薪資,而特別休假(通常簡稱「特休」)目的在於消除勞工一整年工作產生之生心理勞累,在國定假日、假日及休假日外,規定雇主應給予達一定年資的勞工一定天數的特別休假。
綜上所述,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日:元旦)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給假並給薪。 若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要求勞工當日出勤提供勞務,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 此外,若上開應放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之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假。 最後,因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無法做統一性規範,有關勞工工作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以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假期[8]。 特別提醒,由於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無法做統一性規範,有關勞工工作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以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假期。
228雙倍薪: 快剪理髮師賺翻了?內行公開「月薪真相」曝:這樣才賺
不過享有的特別休假天數則需以比例計算,例如工讀生小鹿每週打工時數為 228雙倍薪2023 20 小時,已經在老闆那打工滿半年,依法享有 20/40 (二分之一)的特休假,也就是 1.5 天(12小時)。 提醒雇主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及提繳退休金,又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請務必於加保(提繳)申報表或申報系統上勾選或註明「部分工時」,以利正確計收勞(就、職)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如雇主本有常態性的勞務需求,與勞工協商每月固定出勤時數,並給付固定工資的話,屬於按月計薪形式,依照 111年1月1日起實施之基本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每月25,250元。
相關規定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3條「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8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 [6] 228雙倍薪 全年休假天數至少116天如下:排班制企業還是要遵守一例一休的規定,每7天應有1天例假日及1天的休息日。 故依據比照政府機關出勤(固定休星期六日的行事曆),我們可以算出2023年全年度的總放假日是「117天」,為以下休假日相加:1.例假日、休息日合計共「99天」。 再者,事業單位應保障勞工休假權利,如需勞工於元旦期間出勤,應該要依法給薪或另行議定調移給假。 雇主如有使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工作之需要,須先事前徵求勞工的同意後始得讓勞工出勤,若是日原屬勞工工作日,則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若原屬休息日,則應以休息日計給加班費;若原屬例假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則不得使勞工出勤。
228雙倍薪: 國定假日
此外由於 時薪制 的讀者,無法採用「變形工時」制度,所以仍應依照《勞基法》第 36 條「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的原則安排休息日,當連續工作日達到第 6 天的時候,雇主應另外計算休息日的加班費。 簡單來說,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使勞工在例假日當日上班,出勤 8 小時內,均須「額外」給付 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並額外多補一天假。 因此如果老闆算月薪給你時,如上述案例每日只做4小時的話,依法來說(等同每日工時8小時為基準的一半比例),只要給付12,625元即可符合基本工資規定。 所以工讀生一天正常上班8小時後,延長工時(加班)不能超過4小時,其規定跟一般員工相同,而加班時數也是能請領加班費喔。 勞基法第 36 條中規定,勞工七天內應該要有一天的例假日,一天的休息日,所以常見的作法是每週六當作休息日,每週日是例假日。
然而,若公司並未申請變形工時,則2月27日理應也無法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實施彈性放假。 勞動部提醒,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黄維琛表示,今年除夕至初三,4天均為國定假日,但因初一、初二(1月25、26日),剛好遇到星期六、日,故多數公司經勞雇雙方協商,於1月28、29日補假,並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行事曆」,採1月23日休假,2月15日補班方式,調整為7天連假。 基本工資訂立的目的是保障底層勞工,例如:打工族、中高齡勞工等。
228雙倍薪: 和外國朋友介紹「端午節」:粽子、香包、立蛋、划龍舟的英文怎麼說?
排班、輪班制的勞工朋友們,無論你的國定假日(端午節)這一天是否被調移,最後確定的班表都可以做為計算出勤加班的依據,加班費計算通常可分成以下2種情況。 大家都知道,農曆5月5日端午節這一天在日曆上為紅字,也就是法定的休假日(國定假日),依照《勞基法》§37規定,勞工享有休假的權利。 但雇主雇用臨時工通常是為了支援過年連假業務,出勤通常會採排班制,則回歸一般國定假日放假、若出勤則給雙倍薪制度。 2023過年長達10天連假,你有計畫兼職打工幫自己賺紅包錢嗎?
-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 黄維琛說,雇主若讓上班族或工讀生,於國定假日出勤超過12小時,不但違反勞基法,該給的加班費,也不能少(第13小時起,計算方式同樣為:時薪 X 1又3分之2)。
- 但通常排班都是勞資雙方協議好,把假期挪到別天休,就沒法要求補假或雙倍薪。
- 試算:若勞工的薪水為 元,推算平日時薪為 150 元,2023年1月2 日性質屬國定假日,當日出勤應獲得兩倍薪水,故除原本的薪資外,可多獲得: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正確的是,當雇主和員工已約定好班表,如果安排工作日當天遇到國定假日放假,或臨時不需要員工上班,雇主還是要給予當日原約定薪資,否則可能違反薪水未全額給付勞工的規定(勞基法§22Ⅱ)。 而如果是僱用工作日不固定的臨時人員,雇主只要國定假日當天不安排人員上班,就沒有工資加倍發給的問題。 這裡要說明的是,必須勞資雙方事先約定,例如將五一勞動節這天國定假日,與另一日原本的工作日對調,這裡要注意的是,必須經由個別勞工同意,且指定對調日期要明確指定,那個被對調的日子就變成國定假日,即使沒出勤也要給予一日工資。 因為是明確與工作日對調,所以即使是時薪制人員,雇主不能說沒排班所以不給工資,仍然是要給的,千萬不要認為,只要做了調移,就可以不用給予國定假日雙倍的薪資。
228雙倍薪: 休息日、例假日上班,加班費這樣算
2023的4/4兒童節、4/5清明節屬國定假日,加上相鄰的週休二日,以及政府機關辦公日曆出勤表「彈性放假」的4/3,因此形成5天連續假期,一般俗稱的「清明連假」。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使其於 1 月 2 日上班,出勤 8 小時內,均須「額外」給付 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而連假期間民眾也多選擇安排旅遊、逛街購物、餐廳聚會等行程,更是商家、旅宿業者賺錢的大好機會,但雇主可能也因為忙不過來,需要多安排人力協助。 在計算薪資或加班費時,必須注意,既然是1又3分之1「以上」或1又3分之2「以上」,用1.33和1.66計算,就會出現低於1又3分之1「以上」或1又3分之2「以上」的問題,因此多採1.34和1.67計算。 至於屬一例一休「例假」的1月26日(星期日),黄維琛說,在一般情況下「不得出勤」,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要求勞工出勤,須依勞基法40條,「多給1天的錢,還要補假1天」,以月薪3萬6000元為例,勞工會多拿到1200元,並得到1天補假。 甚至有些工作在應徵時的勞動契約上,老闆訂有離職交接的規定,若未完成交接會有相關違約賠償責任,因此若要離職仍應清楚並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
勞基法第 30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 40 個小時。 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另外,今年(2017年)端午連假期間,剛好遇到豪雨導致蘇花公路坍方,即使勞務提供地的地方首長沒有發布停班,但如果確實是因為豪雨問題而阻礙交通無法出勤,勞工還是可以在該要點的範疇內不出勤(參照上面提到的規定)。 另一方面,國定假日的放假規則其實有2大原則:第一,補假方式「如遇到週六就往前補週五休假一天、遇到週日就往後補週一休假一天」;第二,彈性補班方式「放假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 承上,提醒事業單位,自112年(公元202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76元。
228雙倍薪: 假日工資相關函釋
不過,假若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麽只要加班時數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 A:查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於勞工應否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 勞動部說,即使是排班制,但除夕到初三,就算是國定假日上班依法得給兩倍薪水,只要勞工申訴,雇主最高會被開罰100萬。 但實際直擊飲料店員工因為「排班」變得認命,根本不知道他們還是可以多領一日薪資。
勞工局強調,表示勞基法屬於「最低勞動條件」,各方事業單位如有違反勞基法關於連假期出勤應以雙倍新計算的相關規定,依法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勞工局籲各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如果公司是排班制或實施變形工時(彈性工時),通常老闆會事先和你協調好出勤班表,也可能視情況和你調移國定假日休假。 部分勞工朋友在端午連假期間可能也有加班需求,至於端午節加班有雙倍薪嗎? 《518職場熊報》小編帶你一次了解端午連假期間薪水及加班費權益。 於元旦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不論是強制出勤、未依法支付加班費,均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 除元旦出勤及工資給付事宜,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倘若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將有專人進一步處理。
228雙倍薪: 企業內訓
雇主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若雇主當天有人力需求請員工上班,則要依照原本的排班性質來計算加班費(許多服務業、排班制的公司,已事先將2月28日國定假日這一天和其他工作日調移,若是如此,則當天上班就不需給加班費)。 但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提供試算資訊: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這些新品種的包材,都能在一段時間之後自然分解,大幅度降低對環境的影響,而且在生產過程中的碳足跡也較低,是很好的塑膠替代品。 聯合國推動之企業永續發展目標(SDGs)與人資相關的議題包括:消除貧窮、健康與福祉、教育品質、性別平等、就業與經濟成長…等。 對此,台中區域立委同時也是立法院副院長的蔡其昌給出的說法是「前瞻計畫 是競爭性的預算,市府必須提出完整計畫爭取補助。」弔詭的是,關於台中捷運藍線綜合規劃已送至交通部審查,卻六度被退回! 從 110 年至今,就已延宕兩年的時間不只,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對此回應:「台中捷運藍線路線大改, 經費暴增新台幣 633 億元,中央本來就要更加審慎。」對於公共建設的預算發 放審慎評估,無可厚非!
228雙倍薪: 國定假日加班未超過 8 小時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28雙倍薪 2 條第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工作,對部分的人來說是夢想的實踐,但對更多人來說,是家庭的支柱。 許多人大半人生時間都如同在勞動市場的一葉扁舟,對於法令,你怎麼能不在乎? Workforce,我們是一群有人力資源、職業訓練及勞動檢查員經驗的團體,希望透過以往的實務經驗,用文字與圖解試著摒除複雜的勞動法令所致生之迷霧,讓勞資雙方都能了解這份國家制定的說明書。 若對照2023年行事曆可知,明年度將於1月7日、2月4日、2月18日、3月25日、6月17日、9月23日進行週六補班,分別補農曆春節、228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國慶日的連續假期。
在大缺工時代,不少店家都若面臨春節期間正職人手不足,需要請打工族、PT人員或工讀生來幫忙,尤其年貨大街、百貨賣場、餐廳、電影院這段時間更是忙碌。 不僅如此,台中市勞工局也曾提醒,按日或按時計薪的部分工時勞工,也有勞基法休假規定的適用,如果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依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月薪制與時薪制,都是勞資雙方議定的,例如月薪22K、月薪30K,時薪140元、時薪150元,只要不低於基本工資,就沒有違法問題。
228雙倍薪: 國定假日可以調移嗎?須先經過員工同意並指定日期
◆ 五一勞動節:4/29 (六)、4/30 (日)、5/1 (一),連休3天,只限於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朋友才能放假。 228雙倍薪2023 人事總處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主要適用對象為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其餘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是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國房部主管權則、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則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而有關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之依據及放假日期,可至原住民族委員會「歲時祭儀專區」查詢。 2023年有這麼多「補班日」的原因,主要是多數許多企業參考每年6月所公佈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 另外,2007年7月1日起,台灣的基本工資在經歷10年未調整的狀況下,月薪由每月15,840元調高為17,280元;時薪方面,由原來的66元調高至95元。
各地方政府是依據下面提到的法令以及中央相關專業機關所提供的資訊來決定是否要停止上班上課,但該停班停課公告是用來規範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對於一般公司行號或店家是沒有強制的約束力的,只能做為參考的依據而已。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2023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確定調漲為月薪26,400元,時薪176元,引發各界討論。 新人妹若當天加班8小時,計算方式:[125元×(4/3)×2小時]+[125元×(5/3)×6小時]=1,584元。 新人妹若當天加班8小時,計算方式:{125元×(4/3)×2小時}+{125元×(5/3)×6小時}=1,584元。 除此之外,也因為《勞基法》在105年底修法後,已將特別休假的日期排定權交給員工,因此,屬於「有薪假」的特休假,如果雇主限制你只能請休哪幾天,又或者拒絕讓你連假前休特休,將可處2萬~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