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數計算7大分析2023!(持續更新)

Posted by Eric on October 1, 2022

上班時數計算

:基本與上一個例子是一樣的,這裡的FLOOR函式與CEILING函式正好是相反的,FLOOR是按指定的倍數向下舍入。 上班時數計算2023 今天小必老師給幾題簡單的經常在工作中能用到問題,使用Excel給出解決方案,主要運用的最多的當屬於HR。 舉例來說,Perry於2020年7月1日到職,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間的這半年,即可享有3天的特休。 至於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這段時間,雖然Perry已經滿一年,但該年度只剩下一半的時間,依比例,Perry可以再拿到7天的一半,也就是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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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事業單位就在外工作勞工工作時間認定及出勤紀錄記載之參考,勞動部訂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及「居家照顧服務員轉場工時紀錄指導原則」供各界參考。 與日期計算機不同,工作天計算機可以設定自己每周固定的工作日,當計算經過日期或是推算日期時會將非上班的日期給排除掉。 但如果有包含到國定假日等,再要麻煩自行將計算結果進行增減。

上班時數計算: 工作日(延長工時)加班費計算方式

:同上面的例子是一樣的,本例只是對NETWORKDAYS函式的第三個引數指定了休息日為週末,其他的時間為工作日。 :NETWORKDAYS是計算兩個日期之間的工作日的天數,這裡未指定第三個可選引數,即自定義節假日。 EOMONTH函式是返回當前日期的最後一天,可定義第二個引數,這裡第三引數為0即返回當前日期的最後一天。 週年制為最常見的特休計算方式之一,以勞工受僱日當日開始計算每週年的時間,不論到職時間是何年、何月、何日,到職時間一滿六個月,即有3天的特休,滿一年即有7天特休。 如果是在休息日工作,加班時數在2小時以內,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超過2小時的部分為「時薪 x 時數 x 1.67」,超過8小時,後面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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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 30 上班時數計算2023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 40 個小時。 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休息日出勤需要得到勞工的同意,雇主不得已任何方式強迫勞工出勤。 並且除了出勤當日的工資以外,雇主須給付勞工每小時不等的加班費(參考以上圖片)。

上班時數計算: 月薪勞工

這個 Excel 工時表會自動計算總工時、正常工時和加班時數。 此工時範本也可協助您追蹤公司或業務單位內的小組效率與生產力。 在國定假日與特休假上班出勤必須要經過勞工的同意,除了出勤當日的工資以外,與例假日相同,雇主必須額外發8小時的工資(即使指出勤1分鐘,也需以8小時計算),不一樣的是,雇主在這個狀況下無須多給一天的假。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非可使勞工之工作時間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另給予延時工資。

休息日是《勞基法》規定勞工必須在每7個工作天中至少休息1天。 休息日通常是星期六,但如同例假日,只要由勞資雙方共同約定,它也可以是一個星期中的任何一天,且不能與例假日重疊。 例假日是《勞基法》規定強制雇主必須讓勞工在每7個工作天中休息1天,通常是星期日,但也可以是別的日子,應產業而異,只要勞資雙方共同約定即可。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舉例:每月固定領30,000元,個人業績獎金3,000元,只有2,000元在正常工時內售出,其他為加班時售出,則平均時薪為「(工資30,000元 + 獎金2,000元)÷ 每月30日 ÷ 每日8小時=134元」。 以下是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6號行政訴訟判決摘要(持否定見解): 原告之營業員每日上午8 :00上班至下午4:00下班,已完整工作8 小時,已達每日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之上限。

上班時數計算: 員工時數卡 (每日、每週、每月和每年)

這是細分成天,週、月以及年檢視,方便存取的員工時數卡範本。 經勞資雙方同意,10月的每個工作日都做9個小時,10月10日(國慶日 – 周末) 工作4個小時,並在10月23以及24日的周末,因颱風關係,各上2個小時的班。 在學會如何計算加班費之前,要先了解勞基法針對加班的法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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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需要了解公司約定之休息日、例假日及休假日,勞動基準法§36 中規定,勞工七日內應有一日例假,一日休息日(變形工時除外)。 但例休假日可以依勞資雙方同意後調整,只要符合七日內有一例一休,且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兩大原則即可。 根據勞基法 §30 規定,一般勞工每天的正常工時原則上不能超過 8 小時,且每週不能超過 40 小時。 在「正常工時」以外的工作時間,就是延長工時(加班),雇主必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一般勞工的工作時數規範在《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

上班時數計算: (一)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

有關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之基本工資及延時工資相關規定,可連結本部網站/常見問答項下查詢。 先算出勞工「正常工作日的平均時薪」(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如平日加班、休假日、例假日出勤所得的工資),時薪計算方式為「工資÷每月總工時」。 《勞基法第32條》則提到,如果雇主有需要讓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持續工作,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可以把時間延長,但每日延長時間加上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這邊要特別提到,是要在雙方的同意下,加班這整件事情才算是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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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A的底薪31,000元,交通加給3,000元,全勤獎金2,000元,那麼A的月薪是36,000元。 因此加班費的計算不是用底薪31,000元換成時薪,而是用總月薪36,000元下去換算。 上班時數計算2023 :通常情況下,外國人的週末與中國人有差別,比如某外企是星期五與星期六休息,那麼工作日是從周天開始的。 台灣職場環境中,不乏慣老闆這樣的角色,任性妄為,以為老闆就是至高無上的代表。 上班時數計算2023 看完此篇文章,相信大家已經學會如何計算「今年特休有幾天」,熟知「特休能否換成工資」以及「工資如何計算」。 「懂一點法律,才不會讓自己吃虧」,勞工在簽訂勞動契約時,也是捍衛自身權益非常重要的時刻,如果還沒有頭緒,可以參考Glints文章「勞動契約簽訂太重要了,求職者該注意的3大重點!」。

上班時數計算: 加班費計算範例

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 經本部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2週)、第30條第3項(8週)、第30條之1(4週)規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上班時數計算2023 上班時數計算2023 A: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二項的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 :NETWORKDAYS是計算兩個日期之間的工作日的天數,這裡未指定第三個可選引數,即自定義節假日。
  • 休息日是《勞基法》規定勞工必須在每7個工作天中至少休息1天。
  •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26,400元,上開基本工資係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之上限為計算基礎。
  • 要跟大家說明的是,「加倍發給」並不是指如果你如果原本一天領800元,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去上班就可以領1,600元。
  • 但勞工是人畢竟不是機器,無法24小時不停運轉,在經過長時間連續工作之後,會需要適度休息以恢復體力,始能保持一定的工作效率與生產力。
  • 在眾多勞工權益中,大家最關心的議題之一,絕對是「我一年有幾天特休可以休?」,由於台灣大多數的公司皆是比照勞基法特休的規定,如果想要搞懂自己的特休有幾天,先從搞懂勞基法休假的計算方式開始。
  • 接著,如果是在國定假日與例假日違法加班第9到12小時,依照行政院函釋說明,仍然是用1.34倍(9、10小時)與1.67倍(11、12小時)做計算。
  • 勞基法中無「工讀生」一詞,而是相對全時工時,以「部分工時」計算,包括工讀生時薪計算制或月薪計算制皆可。

而「工作時間」即是勞工在雇主的指揮監督之下,於雇主的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但不包括不受雇主支配的休息時間。 也就是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所規定的「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 不過,假若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麽只要加班時數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 根據《勞基法第30條》,一般勞工的工作時數規範是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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