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基本工資2023必看攻略!(小編推薦)

Posted by Tommy on June 3, 2019

底薪基本工資

「月薪制」顧名思義為按月計薪,換句話說,並不區分大小月,每月均為同一金額;且因為法令規定例假、休息日均應工資照給,所以在一個月之內,日日等值。 然而「時薪制」在實務上常依出勤時數給薪,導致勞工在例假、休息日因未出勤,將無法領到薪資。 勞動部為維護時薪制勞工權益,在制定時薪制基本工資時,已將例假、休息日工資預先折算進基本工資裡了,因此時薪制基本工資,會比月薪制基本工資換算時薪還高。 附帶一提,後來因政府政策考量,將基本工資月薪與時薪之調整幅度逐漸脫鉤,兩者於每小時工資的差距就逐漸擴大了。 Q:奉派至國外或大陸之子公司工作,發生資方積欠勞工工資情事,國內之行政機關管轄權疑義A:查勞動契約為諾成契約,勞資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成立,其契約內容(薪資給付方式、工作地點、勞務提供對象等)可由雙方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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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金(英語:wage)是指給普通勞力的報酬,以勞動時間為基礎來計算。 換取員工依據合約或其他協議所提供的服務而支付的報酬;通常是以金錢作為報酬,並且依據計時、計天或計件工作來支付。 現行基本工資為每月新臺幣2萬3,800元,每小時158元。 A3:勞資雙方原約定工資低於調整後的基本工資者,應依法調整;但原約定工資未低於新基本工資者,並無應比照調升。 勞動部說明: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所決議的基本工資調幅,會將過去、現在及未來情勢同時一併考量,決定調幅後將由雇主負擔其增加成本,本無預設「會有政府補貼」的空間,也不會因全球景氣狀況不佳而提供政府補助,應該回歸審議會議評估這些因素,決定調幅高低。

底薪基本工資: 勞工每月工資為26,400元(含全勤獎金),如勞工請事假可否扣薪?

又,該款末句「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一詞,法令雖無明文解釋,但應指非臨時起意且非與工作無關之給與而言,立法原旨在於防止雇主對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不以工資之名而改用其他名義,故特於該法明定應屬工資,以資保護。 按勞基法第2條,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換句話說,每月固定發放的津貼、獎金,例如:全勤獎金,皆納入基本工資的計算範圍。 基本工資只包含「勞工應自行負擔」的勞健保費用,因此員工領到的薪水若是扣除這部分低於基本工資的話,雇主是不違法的;但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雇主應負擔」勞健保費用,導致勞工實領金額低於基本工資,雇主就會違反《勞基法》,更多情況請看這邊。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工資是指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因此凡是符合勞基法所規定「工資」定義的項目皆可納入基本工資計算,包括工資、薪金,或是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給勞工的獎金、津貼或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予。

《勞基法》規定,工資是由勞資雙方議定,指的是勞工因為工作或獲得的報酬,因此只要是可以經常性領到的薪資項目都可以算是工資,包含底薪、津貼、獎金(勞基法第2條第3款),也就是說,常常在薪資單中看到的本薪、底薪低於基本工資並不違法,還必須加上其他「應發項目」來看。 但因為面試錄取時,老闆、人資通常不會向我們清楚解釋薪資結構的組成,每月領到薪資單時,你可能需要自行再確認薪水是否多扣或少發了。 只要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都應該計入「工資」的項目,但每一間公司的薪資結構不同,可能有些差異。

底薪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常見問題

2023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確定調漲為月薪26,400元,時薪176元,引發各界討論。 ♦民國25年12月23日國民政府公布最低工資法,法規定成年工資以維持其本身足以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 遷台後,因該法所定標準稍高,工業正起步,故未施行。 A:基本工資調漲,就意味著資方的成本提高,因此雇主也必須從其他地方節約開銷,或者是轉嫁成本,例如漲價、包裝縮水。

勞動基準法對於外籍勞工並無另訂基本工資之規定,凡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不論本國勞工或外籍勞工,其工資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關於建議對外籍勞工參酌該國當地工資與生活指數另行訂定最低工資乙節,其他國家無類似作法,故未便同意。 ♦民國111年9月14日發布,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76元。 ♦民國110年10月15日發布,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8元。 ♦民國109年9月7日發布,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4,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0元。 ♦民國108年8月19日發布,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3,8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8元。

底薪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否含勞健保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今年最低就是要2萬6400元,請檢舉」、「檢舉吧!比最低薪資還要低欸」、「檢舉!這已經比最低薪資還低了,另外自行去查一下勞保是否還被低報」、「你要不要去查看看公司是不是只幫你保工讀生的勞健保啊」。 9 月1日基本工資審議會召開會議討論結果,決議時薪將從 168 元調漲到 176 元,調幅 4.8 %;月薪將從 25,250 元調漲到 2 萬 6400 元,調幅約 4.56 %,並於明年 2023 年元旦實施。 從員工的角度,不管全勤獎金是內含或是外加,都是全薪的一部份,請事假、病假已被按比例扣薪了,還要再被加扣全勤獎金,這是雙重扣薪的懲罰! 員工有事需要請假,如果對工作影響程度較大,主管可以跟員工溝通商量,但如果是因為擔心被扣全勤獎金而勉強來上班,這天的工作效率恐有影響,甚至心不在焉而出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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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勞工請假規則規定,事假是勞工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所使用的假別,一年內最多14天,而且「事假期間不給工資[6]」。 但若依照今年預估經濟成長率以及最新消費者物價指數估算,漲幅區間預計落在 3.22%~3.57%,所以預估明年的基本薪資可能調漲至 NT$ 27,250~27,653 之間,基本時薪可能在 182~183 之間。 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對於調漲多少還沒有共識,因此基本工資調幅要等到今年第三季,大約是 8、9 月開會才會拍板定案。 資方原本態度強硬後鬆口退讓,主因政府會訂定補貼受影響的資方。

底薪基本工資: 勞工保險費率調升至12%,每月負擔約增加36元

Q:新工時制度實施後,按日計酬或按時計酬勞工的工資如何計給? A:關於新工時制度實施後,勞資雙方所約定之工資給付方式如係按日計酬或按時計酬,且明確約定給付及計算方式,其因法定工時制度改變,致正常工作時間必須減少以符法令規定時,雇主按實際工作之日數或時數給付工資,尚難謂其違反勞動法令。 但若勞工與公司間原約定按月計酬,公司片面變更為按時或按日計酬,如實際變更契約內容且損及勞工之權益時,應事先取得雙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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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有關雇主發給之夜點費及誤餐費是否為工資,應依勞基法第2條第3款規定個案認定。 A: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事業單位發給之夜點費如係雇主為體恤夜間輪班工作之勞工,給與購買點心之費用,誤餐費如係因耽誤勞工用餐所提供之餐費,則非屬該法所稱之工資。

底薪基本工資: 扣除全勤獎金後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

無論是從《勞基法》合法性,或是員工管理的合理性來看,取消全勤獎金這個薪資項目是好處多於壞處! 實務上,全勤獎金的設立無法達到有效的管理效果,只是一種形式上的雙重懲罰;取消全勤獎金不但能簡化薪資結構,減少每月薪資計算作業的時間,也能避免公司陷入違法的不利局面。 「工資」,也就是一般所說的「薪資[1]」,依照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的定義,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2]。 然而勞工相對於雇主,往往處於比較弱勢的地位,所以勞基法規定,雖然由勞工與雇主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3]」。 依法令規定應由雇主另外幫勞工提撥至少薪資 6%,而員工可以自願提繳最高 6%,今試算以最新基本工資月薪 26,400 元(勞工可自提 6 %計算),明年薪資單中勞退費用應扣項目為 1,515 元,較今年增加 69 元。 全勤獎金是勞工每月出勤工作提供勞務,雇主對該勞務本身所給與的對價,實務認為,全勤獎金即便具有獎勵性質,但依然屬於勞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自然包含在工資的範圍內[4]。

  • 基本工資是指勞工每天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的正常工作時間內,最低可領到的薪水報酬總額,不含平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等加班領到的加班費。
  • (二)前目所定一日工資,為勞工之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 政府代表也允諾勞雇雙方,會對疫情受創嚴重的產業,提供配套措施。
  • 基本工資只包含「勞工應自行負擔」的勞健保費用,因此員工領到的薪水若是扣除這部分低於基本工資的話,雇主是不違法的;但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雇主應負擔」勞健保費用,導致勞工實領金額低於基本工資,雇主就會違反《勞基法》,更多情況請看這邊。
  • 若一日工資仍依照原本約定的月薪直接除以30天計算,有可能會低於依照時薪制基本工資換算一日工資的結果,而違反基本工資的規定。
  • 另外,不管是用「全勤獎金」或是「全勤津貼」,也不管金額是多少,因為是經常性給予的薪資項目,所以就是工資,這點是無庸置疑的。
  • 但「減薪」則係直接變更勞動條件,故雇主可約定同樣之工作時間,但減少薪資給付。

勞動部新聞稿也說明,為減輕投保單位作業負擔,勞保局將主動針對投保薪資第1級(原25,250元)之被保險人辦理逕調作業,自2023年1月1日起調整為26,400元。 基本工資自112年元旦起調整,經濟部考量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國內產業,為減緩調漲工資對事業單位所造成的負擔,研訂「基本工資補貼方案」,預計可補貼全職員工18萬餘人、部分工時員工6萬餘人。 勞工雖然有意提供勞務,雇主也想要勞工提供勞務,但卻沒有足夠的工作供勞工工作,使得勞工無從履行其提供勞務之債。 2008年美國雷曼兄弟投資銀行倒閉,進而引發全球金融體系崩潰,導致了全球經濟的不景氣循環。 因台灣屬淺碟經濟,消費、投資皆受深受外部影響,故亦深受此次金融海嘯之害,其中電子產業所受的衝擊尤為嚴重。 受限於訂單的大幅減少,企業透過減少臨時性人力等前置手段,仍無法弭平成本負擔與衝擊後,遂減少生產與工作,以降低工作時間,並依比例扣減員工之薪資(即,「無薪假」)作為因應。

底薪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適用對象

本次基本工資調升,總計約有超過232萬名勞工受惠;月薪部分,預估約有175萬名,時薪部分約有57萬名。 2023年基本工資調升為26,400元,連帶「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一併調整,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刪除現行第1級之月投保薪資25,250元,現行第2級26,400元遞移為第1級,其餘金額未修正並依序遞移,修正後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為13級。 2023年基本工資調升為26,400元,連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一併調整,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刪除現行第1級之月投保薪資25,250元,現行第2級26,400元遞移為第1級,其餘金額未修正並依序遞移,修正後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為13級。 此即屬目前政府機關改稱「減班休息」制度的目的,畢竟雙方約定無薪期間僅針對有出勤義務的班表日數,而不及於法定強制給薪之例、休假日。 「無薪假」並非現行法律制度,既非正式法律用詞,更無專法規範,該制度係勞資雙方基於契約自由的原則,由雇主請求勞工「暫時性」、「有條件性」的拋棄部分工資請求權,以期能渡過經營困難之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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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指出,雇主應該按照員工每月的工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及提繳勞退金,每月工資總和的計算標準,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中「工資」的定義,對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規定等級的金額填報。 Q:工資可否包括膳宿等實物A:凡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依該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至於工資之給付,該法第22條規定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 基上,雇主提供勞工之膳宿、水電費用等均得約定為工資之一部分,連同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之部分,若不低於基本工資,應屬合法。

底薪基本工資: 說好會調薪!她見薪資傻眼「公司很摳門」 過來人1原因喊檢舉

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8月18日討論基本工資是否需要調整,歷經四個半小時討論得出審議結果,決定每月基本工資從現行2萬3800元調至2萬4000元,調升200元,漲幅為0.84%,時薪則比照每月基本工資調幅並小數點進位,由158元調至160元。 底薪基本工資2023 勞動部也提醒,雇主與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約定並經核備之正常工作時間如超過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則該等之基本工資應按時數比例增計,並非仍以每月基本工資數額計給。 依據勞基法第21條跟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1條,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應為法定最低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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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現為40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 底薪基本工資 今(2023)年元旦起,每月基本工資已調漲至2萬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76元。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而實際上,工資非以底薪為限,不論是何種名義,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均屬工資之範疇。 如果入職初期的員工還不確定工資是多少,可以先與公司雙方約定薪資,或比照同一工作等級的月薪資總額來申報。 現職員工在薪資變動時,可即時反映申報調整;對於每月工資不固定金額的員工,也應該要以最近3個月的平均薪資,去申報調整投保薪資及提繳勞退金。

底薪基本工資: 加班費、獎金都算薪資!勞保只用底薪申報 各項給付少的可憐

由於日薪制的工作型態,約定一天的工作時數並不固定、態樣比較多元,使得日薪標準不易訂定;又因為日薪制與時薪制的工作,同樣具有「有出勤有工資、沒出勤沒工資」的性質,因此日薪制的基本工資必須用時薪制基本工資推算,也就是約定的日薪數額,在一天8小時內,不可低於時薪制基本工資乘以約定的工作時數。 隨著勞動法人資讀書會開放線上課程,最近似乎多了些讀書會新夥伴,甫加入關注宇恒週報的行列。 白話勞動法單元將趁此機會整理一些比較基礎的勞動法觀念,提供基層主管、新手人資夥伴們參考。 本期將針對基本工資在實務運作上可能遭遇的狀況與疑問,釐清基礎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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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勞動基準法所定的工資是指第2條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所以工資不只是「底薪」,雇主不論以任何名義的給與,只要是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均屬「工資」範疇。 雖然部分工時勞工常見約定為時薪制,但實務上也存在著月薪制型態。 若約定為月薪制部分工時勞工,則約定每月薪資不低於依工作時間比例計算的每月基本工資即可。 舉例:若出勤天數與全時勞工相同,但每日只約定出勤6小時,則雙方約定薪資不可低於現行基本工資依比例計算=23,800×(6/8)=17,850元。 勞健保的勞工個人負擔保費、公司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所扣的福利金、加入企業工會後的會費、新制勞工退休金的勞工自願提繳、勞工遭強制執行命令之扣款等,以上狀況都是雇主依法代扣繳勞工的工資,在判斷每月薪資是否低於基本工資時,不須納入檢視,應以未扣款前的金額判斷。 Q: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底薪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最低工資)是什麼?基本時薪(最低工資)現在是多少?

其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 在勞資爭議中,常見勞工主張雇主應給付特別休假未休工資,而雇主在結算特休未休工資時,動輒為勞檢機關認定工資給付有不足額的違章情形,因而受到裁罰,問題爭議點都出在工資項目的認定上,本文選讀勞動部訴願決定一則,供讀者明瞭勞檢機關的認定方式。 勞動部表示,本次基本工資的調整案,不僅是照顧基層勞工,保障其實質購買力的重要方案,也是經濟成長的果實由勞資共享、共榮、共好的具體實踐,實在難能可貴。 基本工資3萬元是政府努力的方向,但也請勞方體諒這幾年碰上百年一遇的疫情,資方也面臨國際經濟情勢的壓力。 在理想未達成前,政府仍會繼續努力,在務實中追求理想,持續為勞工權益打拼。 勞動部將與經濟部儘快邀請工商團體一同討論基本工資配套措施,對受疫情衝擊尚未恢復的內需產業,予以有效協助,並請相關部會密切監視國內物價變化,適時採取穩定物價措施。

  • 由於生意太好,可能曾被檢舉沒開發票,今年便當店開始開立發票,然後便當又再更貴了。
  • 現行基本工資為每月新臺幣2萬3,800元,每小時158元。
  • 勞動部於111年9月1日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會中正式拍板決議2023年的基本工資月薪由目前25,250元調升至26,400元,調幅達4.56%;時薪部分則由現行的168元調升至176元,調幅為4.8%。
  • Q: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惟如勞工當月份因請事病假或遲到早退或曠職因而被扣發全勤獎金,致實領工資低於基本工資24,000元時(勞工當月請事病假或遲到早退或曠職,依法令規定扣發工資不予減除),仍算是低於基本工資而違法。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底薪基本工資2023 故工資非以底薪為限,不論雇主以任何名義之給與,如系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屬「工資」之範疇。

底薪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定義是什麼?

明年的基本工資已出爐,月薪為25,250元,時薪則調漲到168元,多數領超過基本工資的上班族可能會問「基本工資上漲和我有什麼關係?」先別急著離開文章! 一起打開薪資條,小編幫您一一拆解薪資單中老闆不會跟你說的小秘密。 要注意的是,所謂的獎金不是什麼名目都可以代表,如果操作不慎的話,是非常容易被認定為工資,還是得要全部加進去投保級距及加班費計算,這部份不可不慎。 如果勞工對於自身權益有疑問,或者遇到雇主違反勞基法的情況,可以透過勞動部提供的聯繫方式,撥打「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進一步向勞動部詢問或申訴。 最新消息:近期根據消費者物價指數(CPI)2024年基本工資有望調升3.22%,月薪可能調升至約27,250元,時薪182元。

底薪基本工資

勞保投保薪資是由投保單位按照員工的每月工資總和,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的金額等級申報月投保薪資。 二、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八、勞工保險及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 另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9條,若違反第21條第1項「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的規定,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底薪基本工資: 員工請假就扣薪、扣全勤獎金?4重點考考你對薪資結構了解多少

全勤獎金並不能算在固定薪資的一部份,所以基本工資的計算也不會納入全勤獎金,若在扣除全勤獎金後實領金額低於基本工資,則違反了勞動基準法。 只要是屬於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包含底薪、加班費、各項津貼及獎金等,都應該要計算在內。 勞保局表示,只要是屬於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包含底薪、加班費、業績獎金、績效獎金、全勤獎金、不休假獎金、伙食津貼、職務津貼等名目,都應該要併入月投保薪資的申報範圍。 1.工資24,000元(含底薪16000元+全勤5000元+餐費3000元)雖然尚符合工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之規定。

底薪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定案:月薪調升至26,400元、時薪176元

因此部分雇主會主張,只要勞工未提供勞務,雇主即得免除給付薪資義務。 但事實上,雇主停工期間勞工有無工資請求權,係以停工事由歸責判斷。 2.承上,亦即勞資雙方如此約定工資,則全勤5000元及餐費3000元均無法扣除,只要扣減即低於24000元而違法。 基本工資是為了保障勞工能獲得維持基本生活的所得,而目前基本工資的訂定是由勞動部設立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進行擬定。 明年勞保費率(含就保)已確定調升至 12 底薪基本工資2023 %(今年為 11.5 %)、健保費率也可能再調升到 6 %。 多半勞健保會含在每月的基本工資中的「應扣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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