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春節9天連假,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為休息日。 加班薪資算法2023 「為什麼職場工作不能講薪資?」一名網友近日透露,他相比其他同事薪水高了6K,卻被老闆要求簽保密協定,所以當其他人在抱怨薪水太少時,自己的立場就有些尷尬。 特別是在後疫情時代下,GoFace App讓居家辦公的員工也能輕鬆實現遠端打卡,且符合勞基法檢視出勤時間工具規範。
為提供事業單位就在外工作勞工工作時間認定及出勤紀錄記載之參考,勞動部訂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及「居家照顧服務員轉場工時紀錄指導原則」供各界參考。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A:根據新修訂的法令,例假日是不得加班的,就算員工自願加班已屬違法。 僅在天災、突發事件等情況下,才可要求勞工上班,而且例假出勤即使加班未滿8小時,須加發一天工資,還要另外再給一天補假,且需於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核備。
加班薪資算法: ✅國定假日 (包含休假日) 上班:會依原本有無排班及實際出勤分成4種情況,因為比較複雜一點,可以邊對照下圖,邊往下說明給你聽。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 但是如果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只要加班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標準。 而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因此,若這四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工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答:按時計酬者係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以不低於176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以2021年的春節連假為例,2月10日小年夜以及2月13日初二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員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困難,可依法要請生理假且不需要附證明,雇主千萬不能因此刁難或要求改請病假、特休,否則可能會涉及就業歧視!
加班薪資算法: 工時(休息、休假、請假)
因此,安排调休的期限原则上限定在6个月内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完毕前完成。 1)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附件: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加班薪資算法202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实行计件制度,但无法确定劳动定额或者根本没有定额的,劳动者做一件支付一件的工资,劳动者工作时间可能每天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也可能不超过。
專為中小企業設計的人資管理系統「104企業大師」,透過標準化的系統進行薪資計算流程、提供結算報表。 跟例假日一樣,國定假日停休,勞工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日工資,或給一日補假(二擇一)。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與「例假日」是有給薪的(有薪假的概念)因此「休息日」出勤不需另給本薪,只要給加班費。 例假日加班費:勞動基準法第 40 條: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也因此,扣除例假日出勤上班的情況,假設勞工月薪 元,平日每日加班 4 小時、休息日上班並加班,則會跳出像這樣的圖表。
加班薪資算法: 因為老闆是臨時請人支援、代班,通常會和你談好打工日期是哪幾天,就不會提供班表。你的薪水也是按照談好的時薪來計算,建議留意自己實際上下班打卡時間,因為超過8小時正常工時以後,就能算加班費,還有其他算加班的情況舉例說明:
A:勞工與雇主可以就加班補休的期限予以協商為原則性之約定,至於個別勞工加班後如欲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自可依已約定之補休期限補休,無須逐次再行協商補休期限。 加班薪資算法2023 又勞工辛苦加班雖無法頂到加班費(雇主因素),但若換補休能更公平而有更多休息,對台灣整體幸福指數與經濟也會大有幫助。 (五) 加班薪資算法2023 特殊狀況─任職不滿六個月:這狀況不複雜,按實際任職期間工資總額及實際任職總日數,扣掉(二)的日數與工資後,再平均計算即可。 2)考勤记录审查用人单位提供的电子考勤记录、手工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证据未经劳动者签字确认,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根据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已经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劳动者公式而劳动者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应予采信。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即不定时工时制度下劳动者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也不支付加班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1項)本法第三十七條所定休假遇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者,應予補假。 (第1項)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加班薪資算法: 兒童節、清明節因「彈性放假」形成5天連假,如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給薪
時薪制勞工的責任制前提與樂新制勞工相同,包括需要勞動部所規定的工作者、勞資雙方須有書面約定、書面約定須經主管機關審核。 時薪責任制勞工的基本薪資則以 160 元 x 核備過的每月工作時數總和,為合法的基本薪資標準。 如果這位勞工每日的加班時間都是當日基本工時(8 小時)之後的前兩個小時(也就是一天共上班 10 個小時),他應得的加班費為 100 x 1.34 x 48=6,400 元。 依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第 3 項,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 32 條第 2 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 46 小時內)。 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 32 條第 2 項規定之限制。
天然災害發生時,事業單位因為業務需要,仍需特定勞工出勤,應由勞雇雙方事前約定,且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工若因天然災害未能出勤,由於其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工作或扣發全勤獎金、解僱等不利處分。 三、輪班人員每日有定額輪班津貼,員工於加班時會給予一日之輪班津貼,此定額發給的輪班津貼如為工作的對價,核屬工資,於計算加班時薪時應納入此輪班津貼。 若輪班津貼於訂定勞動契約時約定係屬加班費,則於計算加班時薪時就不須要納入此輪班津貼,但此定額之一日輪班津貼給付金額,仍不得低於勞基法第24條規定之給付標準。 Q:奉派至國外或大陸之子公司工作,發生資方積欠勞工工資情事,國內之行政機關管轄權疑義A:查勞動契約為諾成契約,勞資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成立,其契約內容(薪資給付方式、工作地點、勞務提供對象等)可由雙方約定之。 另母公司與子公司為個別權利義務主體,若該勞工係基於借調關係,由母公司調往子公司工作,勞雇關係仍存在於母公司。 若非基於借調關係,而係與母公司合意終止原約,再與子公司成立新的契約,則屬另一勞動契約之履行。
加班薪資算法: 對照上圖「國定假日加班」薪水算法:加班8小時以內薪水 = 時薪 x 2,第 9-10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34、第 11-12 小時加班 = 時薪 x 1.67。
根據 加班薪資算法2023 臺北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審查基準,責任制勞工需至少如同 一般勞工的 4 週彈性工時規定,提供勞工每 2 週 2 日的例假日。 接下來,時間來到農曆初二、初三,因為恰逢行事曆上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因此按規定,初二上班,雇主只需要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但須留意的是,初三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4月的30天內需要排入4 個例假日與 4 個休假日,以及本次的清明節、兒童節2個國定假日補假。 2023年的清明連續假期,兒童節、清明節(民族掃墓節)均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所規範的國定假日,因此兩日均應放假一日,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這兩天若需員工排班出勤,經勞資協商取得共識後,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 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
因此,若這4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工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換言之,無論你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1到8小時以內,統一都要多給你1天工資。 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在排班制下,若國定假日逢勞工休息日、例假日,依勞基法規定, 雇主需要勞工的工作日進行「補假」 ;同時若「補假」當日仍要出勤,則 採用國定假日出勤標準來計算薪資 。 然因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或與工作日對調,個案上可能有所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加班薪資算法: 加班費計算一次就搞懂!2022勞基法、計算薪資基礎總整理
此外,王道銀行南京復興分行也於本月1日開幕營運,並預計於今年9月擴大舉辦開幕活動,為王道銀行於台北市的全功能分行,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更推出開幕優惠,凡於南京復興分行臨櫃透過理專申購王道銀行銷售的全系列基金及海外債,皆享申購零手續費的優惠。 立法院在2021年12月底時分別三讀通過《就保法》、《性平法》修正草案,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期,育嬰假新制就即將上路! 小編快速畫重點:包含夫妻可同時申請育嬰假和育嬰留停津貼、育嬰假必需在提前10天申請、一次最短可請1個月、產檢假陪產假都從5天加碼到7天,以及超過5天的部分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產檢假補助。 員工如果有要事必須親自處理,而且理由正當,應有請事假的權利,雇主不可以任意拒絕,而依法員工有14天的事假可請,並不會因年中到職按比例減少事假天數。
備註:薪資差異分析表,可看到當月與上月的薪資結構差異,進而一覽該月多支出(例如:加班費、輪班津貼)或少支出的原因(例如:事病假、人員流動)等。 建議使用者在薪資計算穩定後,可選擇開啟系統中的「自動計薪」設定,即可每月自動計算薪資、請假扣款、全勤獎金等,減少人工處理程序,薪資計算完成後使用者只需核對即可。 因此,做二休二,務必要先排好,然後指定每一個休息的日子,分別是甚麼日子,因為不同的日子,有沒有工時有沒有本薪,加班費是不一樣的。 也就是說,先把法定的例假日、休息日、變形空班日、國定假日都排進,最後剩下的就是 #優於法令的休息日 。 接著,有關做二休二的部分,通常大多是二週變形工時去變的,我們先以1週7天來看,把其中1天8小時拆去其他4天,原本是5X8正常工時,加上1例1休,可以變形成 4X10正常工時,加上1例1休,再加上1個因變形而產生的空班日。
加班薪資算法: 薪資模組,每人每月只要 40 元:
想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加班費其實不困難,只要分清楚是屬於平日加班,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加班,根據標準就可以簡單估算,根據上圖的劃分也可以一目瞭然。 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是所謂的「工作日」,若他不能出勤,應該按照正常的請假程序辦理,老闆也可依照 勞基法第 43 條 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 在一般的狀況下,勞基法規定每 7 日應有 1 日的例假日加上 1 日的休息日,且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 其中例假日的規定較為嚴格,因此連續出勤 6 日的第 6 日應挪用休息日,且時薪制不適用彈性工時(亦稱變形工時),所以第 7 日不可要求勞工出勤、至少須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日,所以時薪制勞工不應有例假日出勤的情形發生。 大多數法院見解認為: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勞雇雙方得自由約定加班時數以「半小時」為單位,並據此核發加班費;少數法院見解則認為:加班時數應依勞工逾時工作時數核實認定,即便未滿半小時者,也應列入加班時數。
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其转化成计时工资制来计算用人单位是否还支付加班工资。 在劳动定额合理的前提下,如果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在8小时之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不应计算加班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8小时内超额完成了定额任务,其超额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也不应计算加班工资,可按照正常计件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支付。
加班薪資算法: (一) 平日加班費計算
而伙食津貼即包含加班誤餐費,是員工薪資中的免稅額,員工有2,400元額度,一年下來可有28,000元的額度不用被扣「所得稅」。 若公司的伙食津貼是按月給予的「固定薪資」項目時,即符合勞動基準法所定的「工資」定義,可納入基本工資計算,必須納入投保級距而當員工請事假、病假等需要扣薪資的假別時,將會按比例扣。 加班薪資算法 答:勞動基準法有關國定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至原約定無出勤義務者,自無工資請求權。 當天出勤者依現行法令本可取得加發一倍之工資,如一律折入現行12日國定假日後,將使無出勤義務者額外取得工資;國定假日當天出勤者卻無取得加倍工資,對勞工權益反有減損,有失衡平。 但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對於這樣調整的企業來說,原先的休息日 12/27 變成了工作日、工作日 1/2 變成了休息日。 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也就是休息日 1/2 出勤,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我國「例假」屬強制性規定,俾以適當地中斷勞工連續多日之工作,保護其身心健康,雇主不得任意剝奪勞工此項基本權益。 例假之合法出勤要件,僅限於《勞動基準法》第40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極特殊狀況,若無該等法定原因,縱然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 倘若符合《勞動基準法》第40條所列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加班薪資算法: 一、所有工作都可以採用「責任制」?看勞動基準法怎麼說!
Q:團體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A: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本案事業單位為激發勞工工作士氣,獎勵工作績效所發放之「團體獎金」,難謂與勞工工作無關,如係經常性按月而非臨時性之發給,已符上開工資定義,應屬勞動基準法上工資。 Q:績效獎金是否屬工資之疑義A:績效獎金如係以勞工工作達成預定目標而發放,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暨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應屬工資範疇,於計算退休金時,自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 既然經常性給與屬於工資之一部分,那麼工資當然包含底薪及其他一切津貼及獎金,因此加班費係以勞工實領工資之平日每小時之工資額核計,而非以底薪之每小時工資額核計。
- 為了減少人資夥伴的行政負擔,Apollo 人資系統將出勤模組、表單簽核、薪資模組整合在一起,唯有如此才能快速解決問題,並且將薪資計算正確。
- 若勞資雙方合意取消、或是因勞工調整職務內容且未違反調動五原則,那麼是可以取消原先給予的職務加給的。
- 依法須經勞資協商、待勞工同意後,方可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且調移的日期須明確訂定;若未調移,當天上班仍有雙倍薪水。
如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事先對調,就無需另計加班費,但重點是需要事先和員工協商取得共識。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當天為上班出勤日),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雇主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加班薪資算法: 相關貼文
提醒企業雇主,如以上述約定4月29日屬性為休息日(星期六),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104職場力》提醒您,「勞動節」的屬性為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依法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碰上國定假日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讓勞工休假。 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將這兩個假日視為「有給薪休假」,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基上,提供外勞之膳宿費用自可由勞雇雙方自行於契約約定納入工資給付之項目。 小編劃重點:4/2是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4/3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4/4、4/5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其他另有依據事實發生才需核發的薪資項目,例如:是否需要輪班會有輪班津貼、是否有專業證照要求會有專業津貼,而針對職務內容的不同會有職務加給,例如:主管加給。 若勞資雙方合意取消、或是因勞工調整職務內容且未違反調動五原則,那麼是可以取消原先給予的職務加給的。
加班薪資算法: 如果時薪是 150 元,那麼加班前 2 小時的時薪為 150 x 1 ⅓ = 200 元;加班第3 個小時後的時薪為 150 x 1 ⅔ = 250 元。也就是說加班 3 小時的加班費為 200+200+250 = 650 元。
工資係勞工勞務所得之對價,且為其賴以維持生活所必需,影響勞工的權益甚鉅。 本區提供基本工資概念、工資認定與給付原則,以及工資墊償之程序與條件,並介紹假日工資、延時工資、加班補休、特別休假工資等,使勞雇雙方得以瞭解本身之權利與義務。 小編劃重點: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兒童節、清明節兩天中任一日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等於「原薪資+1,200元」的單日薪水。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如果平時雇主有做好依法給予勞工加班費,現在新法上路,只是多了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對於計算加班費問題,應該不算困難。 除此之外,為了不侵害到勞工朋友的休假權益,如果老闆當天有人力需求,需要調移國定假日,除了須事先經過員工同意並簽訂書面契約,也請記得在班表上註明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日期,並讓員工簽名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