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工作薪水6大著數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Tommy on April 27, 2022

過年工作薪水

3.註2:雇主僱用短期臨時人力,應按照約定時薪及時數給雙倍薪,且國定假日無法調移(若為正職員工,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上班,因員工已無法完整運用假日,即使上班1小時也要給發給8小時薪水)。 今年的2月14日(初三)為例假,勞動部指出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註2:雇主僱用短期臨時人力,應按照約定時薪及時數給雙倍薪,且國定假日不能調移(若是正職員工,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上班,因員工已無法完整運用假日,即使上班1小時也要給發給8小時薪水)。

過年工作薪水

《商業周刊》提醒,在農曆春節出勤,皆有相關的額外工資給付,以及換休、補休規定。 有需要的讀者,可以透過本文看懂春節出勤薪酬相關資訊,保障自身權益。 過年工作薪水 (一)1月31日至2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四):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過年工作薪水: 過年採用八週彈性工時行不行?

農曆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 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指出,1月31日(除夕)、2月1日(初一)、2月2日(初二)、2月3日(初三)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若在這4天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 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換句話說,若當日出勤 8 小時,除了原本的薪資外,可多獲得: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勞動部也同步提醒事業單位,請注意春節連假若適逢企業的發薪日(如常見的每月5日),呼籲雇主應在可能範圍內,儘量在假期開始前就提前發放薪資,如確定要按照原定日期發放,也務必注意準時轉帳入戶,避免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也能讓勞資雙方都能好好過年。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過年工作薪水 2023的農曆年即將到來,今年的春節連假如果企業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加例假日、調整上班日共有10天連假。 另外,由於除夕到除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這時必須先和員工協調,「經同意並明確指出對調工作天」,則對調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 1.排班方式:可安排工讀生2月7日-2月8日為平日上班3天、2月9日為休息日加班1天、2月10日為例假日強制休假、2月11日-2月14日為國定加班加班3天(可對照下圖)。 你知道春節連續假期僱用短期計時人員、工讀生,薪水和加班費該如何計算嗎?

過年工作薪水: 過年打工薪水如何算?春節連假請臨時工、工讀生,時薪排班這樣給不出錯

過年加班 2 天老闆應該給阿傑 6,000 元( 3,000 本薪+3,000 加班費)。 建議您保存薪資匯款紀錄、打卡紀錄或排班表,還有出勤工作的文字證明,如信件、LINE訊息,作為申訴、進行訴訟時的證據。 (2) 2月4日可和1月27日對調,對調後2月4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7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過年工作薪水

而若你是剛好有排到除夕、初一、初二、初三這4天上班的朋友,因為當天性質都屬於「國定假日」,依照規定雇主應加倍發薪水給你。 再者,由於農曆春節前,上班族需於1月22日星期六事先補班一天,並和2月4日進行調移,才能達成過年放9天連假的權益。 二、1月24日(星期五)及27日至29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勞動部強調,112年春節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過年工作薪水: 國定假日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但今年由於除夕和大年初一剛好碰上週休二日的例假日,因此原本除夕、大年初一的國定假日則改至初四、初五補假,形成「初二、初三、初四、初五」這4日按規定性質屬國定假日,如員工出勤應給兩倍薪。 以2022年的春節連假為例,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若是時薪制勞工朋友,國定假日當天就依出勤時數直接給予雙倍薪(例如:時薪180元,出勤4小時=180元×4小時×2倍=1440元);若為月薪制員工,則可參照下面這張表計算出勤薪水。

  • 由於這次過年比較早, 2022 年的農曆春節假期中,除了既有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以外,又有補班日實施彈性放假的情況,因此也讓整體排班狀況顯得較為複雜,即便你是按照政府行事曆出勤的上班族, 2 月排班表也都隱藏不少細節要留意。
  •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 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 例如時薪 160 元,當日出勤 8 小時,可獲得:160 元 × 8 小時 × 2 倍 = 2560 元。
  • 例假日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不可要求勞工出勤。
  • 例假日是強制雇主讓勞工休息的日子,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例假日(週日)。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說明,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在這4天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 以 2022 年的春節連假為例,1/29、2/4 和 2/5 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 2 小時、以平日每小時薪資額乘以 1.34 倍;第 3~8 小時、以平日每小時薪資額乘以 1.67 倍來計算。 按照上述規則,B老闆可和新人妹約定1月20日-1月24日為平日出勤、1月25日為休息日、1月26日為例假日、1月27日-1月2日再接續排平日出勤,這樣的排班方式就不會有問題。 首先,我們要知道春節期間的國定假日是哪幾天,依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我們知道多數上班族將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因此今年(2023年)過年能連放10天,將從1月20日(星期五)一路放假到1月29日(星期日)。 另外在加班費部分,連續排工作日超過第6天,就要按照「休息日加班費」標準計算當天薪水(勞基法§36Ⅰ),即使工作日出勤只有安排幾個小時,也算出勤一天。

過年工作薪水: 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調整過後讓今年的農曆春節有長達 9 天的連假;而 2 月 4 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因為這次1月30日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照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若1月29日上班的話,雇主只需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不過,1月30日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勞動部指出,自除夕至初三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若在這4天出勤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 請注意,若雇主與勞工約定出勤,或因特殊產業屬性而在過年期間需要勞工執勤公務,到底該如何計算薪水,或是哪幾天不得要求員工上班出勤呢?

過年工作薪水

大多上班族已在1月22日(六)已先行補班一日,這天就是先補2月4日的班,這樣才能達成過年放9天連假的權益。 而2月4日性質上是休息日,按照法規規定,若這天要上班的話,加班費是依照週六出勤的加班費率計算。 除此之外,為了不侵害到勞工朋友的休假權益,如果老闆當天有人力需求,需要調移國定假日,除了必須事先經過員工同意並簽訂書面契約,也請記得在班表上註明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日期,並讓員工簽名紀錄。 若是餐飲業、服務業類型的企業,通常會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上班,這些員工春節期間上班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 一、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如果工作型態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在1月23日~1月26日(初二至初四)期間出勤,皆需比照勞基法規定,給予雙倍工資。

過年工作薪水: 過年上班薪水怎麼算?年節出勤加班費一次看懂

勞動部指出,2月11日(除夕)、2月12日(初一)、2月15日(初四)、2月16日(初五)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因此若在這4天出勤,按法令規定,雇主應支付勞工雙倍薪水。 若公司屬於固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日為例假日的出勤模式,由於2021年的2月13日(初二)、2月14日(初三)適逢例假日,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的擇日補假原則,企業多半會選擇直接順延至2月15日(初四)、2月16日(初五)補假。 因為這次 1/30 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簡而言之,排班制的勞工,1月應休假13天:其中5天是例假日,非必要不可加班;剩下9天是休息日、國定假日,如果雇主要求勞工出勤,必須經過勞工同意,並應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付額外的工資金額。 又到一年最重要的農曆春節了,雖然家家戶戶都期待過年可以一家團聚、好好休息。

由於這次過年比較早,2022年的農曆春節假期中,除了既有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以外,又有補班日實施彈性放假的情況,因此也讓整體排班狀況顯得較為複雜,即便你是按照政府行事曆出勤的上班族,2月排班表也都隱藏不少細節要留意。 以明年(2023年)春節連假舉例,公司如果比照政府行政機關出勤,安排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日,實施8周變形工時就能按照上圖調整班表。 而若你是剛好有排到除夕、初一、初二、初三這 4 天上班的朋友,因為當天性質都屬於「國定假日」,依照規定雇主應加倍發薪水給你。 再者,由於農曆春節前,上班族需於 1/22 星期六事先補班一天,並和 2/4 進行調移,才能達成過年放 9 天連假的權益。 因此,按法規來說,這天的休假性質就屬於「休息日」,加班費也是依照週六出勤的加班費率計算即可。

過年工作薪水: 過年出勤薪水如何計算? 2022 春節薪資算法一次看懂

在大缺工時代,不少店家都若面臨春節期間正職人手不足,需要請打工族、PT人員或工讀生來幫忙,尤其年貨大街、百貨賣場、餐廳、電影院這段時間更是忙碌。 小編劃重點:2/10(三)、2/13(六)為休息日,如上班需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過年工作薪水 颱風蘇拉來襲,氣象局已發布海上、陸上警報,高雄1區、屏東6鄉鎮今停班停課,也就是可以放颱風假。 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當縣市政府宣布放颱風假時,有78%勞工曾照常上班;另有55%企業會停班照給薪;至於是否贊成颱風假法制化,則95%勞工、62%企業贊成。

休假日是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休息日(通常為週六)。 然而這10天並非都是國定假日,根據《勞動基準法》的定義,其中包含休息日4天、例假日2天、國定假日4天。 (二)2月4日(星期五)及2月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簡單來說,如果在除夕~初三出勤工作 8 小時內,除了原本的薪資外,可多獲得: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過年工作薪水: 國定假日可以移動嗎?提醒:雇主必須「經勞工同意」

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內政部指定的應放國定假日,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在這段期間出勤,不論上班幾小時,必須給加倍工資,舉例來說,這名勞工日薪是1400元,加倍工資就是需再另加給1400元,或是補休就要給予兩天。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1月必須排入包括5個例假、4個休假日,以及4個國定假日(原本的除夕、初一、初二、初三)。 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2月必須排入包括4個例假日、4個休假日,以及5個國定假日(除夕、初一、初四、初五、二二八紀念日)。 換句話說,1/29 員工上班,雇主只需要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但須留意的是,1/30 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109)年1月25日及26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休息日與例假,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 過年工作薪水 過年工作薪水2023 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1月28日及29日(農曆初四、初五)補假,以形成6天春節連假,因為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如於1月28日及29日出勤者,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 今年農曆春節有長達9天連假,除了已有出遊計畫的民眾,也有不少勞工仍得堅守崗位,薪資究竟怎麼算才不會被慣老闆坑?

過年工作薪水: 初二至初四這4天,如出勤應直接領「雙倍薪水」!

1.2022春節9天連假,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為休息日。 2022年春節連假共9天,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則為休息日。 10連假當中的1月22日(大年初一、週日)和1月29日(初八、週日)均為例假,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特別要注意,經此調整後,1月20日、1月27日兩日轉變為休息日,雇主如於這兩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1月7日、2月4日兩個星期六則變成補上班日)。 2.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1、排班方式:透過上方重點一我們可以得知,即使請短期、臨時工讀生仍須遵守勞基法7休1的規定,因此即使連假10天安排新人妹上班,中間必須至少安排1天休息日及1天例假日,另外,也要遵守不能連續上班超過6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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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除夕(1月31日)至初三(2月3日)共4天屬於國定假日,若在這段時間出勤工作,雇主須依法加倍給工資;初四、初五則是休息日,勞工出勤的話,雇主則須按照休息日的計算方式給予加班費。 經此調整後,2月4日將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補充說明,民間企業如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為7天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將109年2月15日的休息日與1月23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 由於調整之後,1月23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則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 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春節期間之10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1月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之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過年工作薪水: 農曆年上班薪水怎麼算?過年出勤有算加班費嗎?|職場新訊

春節連續假期上班,短期計時人員或工讀生的薪水、加班費該如何計算? 過年工作薪水2023 例假日是強制雇主讓勞工休息的日子,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例假日(週日)。 例假日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不可要求勞工出勤。 此外,由於時薪制無法採用「變形工時」制度,所以仍應依照《勞基法》第 36 條「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的原則安排休息日,當工作日達到第六天的時候,雇主應另外計算休息日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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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將1月7日和1月20日對調,對調後1月7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0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過年工作薪水: 春節過年上班、加班,薪水怎麼算?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如果在過年期間出勤,遇到雇主不肯給付額外工資的情況時,可以向勞動部諮詢,或是尋求「台灣勞工陣線」或「法律扶助會」協助。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 勞動部提醒,今年的春節連假,可能適逢部分事業單位的發薪日(例如:2月5日),勞動部也呼籲雇主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在假期前提前發放薪資,至少,也要按照原定的日期,準時轉帳入戶,才符合法令規定。

  • 此外,勞動部在今年10月底發布一則新函釋「3人以下企業不需開勞資會議」(原先規定即使勞工人數3人以下仍要舉辦),也就是說3人以下微型企業只要徵得個別勞工的同意就能實施變形工時,但僱用4名員工以上的公司,仍然得召開勞資會議和員工協議調整工時。
  • 一、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 勞動部指出,2月11日(除夕)、2月12日(初一)、2月15日(初四)、2月16日(初五)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因此若在這4天出勤,按法令規定,雇主應支付勞工雙倍薪水。
  •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
  • 調整過後讓今年的農曆春節有長達 9 天的連假;而 2 月 4 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至於1月21日(星期六) 農曆除夕與1月22日(星期日)大年初一,由於適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應行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而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因此,若這四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薪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薪資給你。 換言之,無論你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 1~8 小時以內,統一都要多給你一天薪資。 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 因此,若這4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工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過年工作薪水: 過年上班薪水怎麼算?「這4天」每日可多領1900元,一張表快速看懂!

2月5日和2月6日是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初五)上班,由於初六的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由於1月31日(一)至2月3日(四)為國定假日,若這4天員工有出勤上班,當天若出勤在1到8小時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作為「加倍發給」。 勞動部也提供試算薪資,如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 2023年過年上班族雖能放長達10天連假,但春假前、放完假後仍有2天周六(1月7日、2月4日)得補班,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不用給加班費嗎?

因為這次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1 月 30 日),因此不像以往「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比較「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由於調整休息日的關係,今年春節的10連假中共有4日的屬性為「休息日」,分別為1/20、1/21、1/27、1/28,這4天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 首先企業應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1月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之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因為這次1月30日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此外,勞動部在今年10月底發布一則新函釋「3人以下企業不需開勞資會議」(原先規定即使勞工人數3人以下仍要舉辦),也就是說3人以下微型企業只要徵得個別勞工的同意就能實施變形工時,但僱用4名員工以上的公司,仍然得召開勞資會議和員工協議調整工時。 勞動部強調,109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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