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100年度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傑出公務員獎學金及經理人雜誌2014年度百大MVP經理人得主。 紧接着,男员工称,“明天来可以,给加班费,《劳动法》上明文规定给加班费。
- 公司如果是以員工達成公司預定目標發放績效獎金、業績獎金,且有事先約定發放標準,則該獎金具備勞務對價性屬於工資(註8、註9);又公司在勞工達一定年資時,一次發給久任獎金當作員工報酬,也屬於工資(註10)。
- 蘋果與非蘋PCB供應大廠備戰農曆春節生產,包含龍頭廠臻鼎、軟板廠台郡、蘋果鏈PCB廠華通、健鼎及伺服板龍頭廠金像電,兩岸生產人力儲備多數到位,各廠也沙盤推演確保廠區過年排班正常生產或部分趕工生產。
- 黃維琛說,假設一名勞工其所屬事業是以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且補假日也經協商約定為2月15日及16日,並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運用「8週彈性工時」形成7天春節連假。
- 故依據比照政府機關出勤(固定休星期六日的行事曆),我們可以算出2023年全年度的總放假日是「117天」,為以下休假日相加:1.例假日、休息日合計共「99天」。
- 由於內政部所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已明定「農曆除夕」(108年2月4日)及「春節」(108年2月5日至7日)均為應放假之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今年的農曆除夕剛好遇到週一,再加上上面提到的元月初一至初三期間,可以看到從前一週的休息日(週六)到下一週初三的國定假日(週四)都是放假的,只有週五為正常的出勤日。 因此,公務機關便調整了原本在國曆1月19日的休息日,與國曆2月8日的上班日對調,形成了9天的連續假期。 黃維琛再舉例,若是在春節期間短期間打工,也要遵守一例一休的規定,同樣就要安排工作5天有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就是加倍發給;若是按時薪計算,今年基本工資已調整為176元。
春節加班: 他嘆「月薪6萬不夠花」曬明細 網搖頭了
這時,要依公司適用的變形工時制度,仍是要先排入休息日與例假日,若是四週變形工時,就是四週28天的區間內,必須要排入4個例假日,與4個休假日。 因此,若是要請員工出勤加班,要留意這幾天不同的性質,其中休息日要給休息日加班費,而例假日非有勞基法第40條規定的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否則不能加班。 一、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一、2月10日(星期三)及2月13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試算:前兩小時150元× 1⅓+後6小時150元× 1⅔=1,900元。
例如以明年2023年為例,假設公司配合行政機關行事曆上班,和員工約定的發薪日是每月25日,因過年期間為連續假期,延至連假放完第一天上班日1月30日才發薪是沒有問題的。 農曆春節9天連假倒數,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農曆除夕(1/31)及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2/1-3)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若需要勞工出勤,則工資必須加倍給薪。 (中央社)今(2023)年農曆春節連假10天,勞動部昨(10)日表示,這段期間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來上班,工資的計算應視勞工是在國定假日、例假日、休息日出勤而異。
春節加班: 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民間企業完成上述程序後,即得合法依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安排工時及例休假,仍須注意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例假,且勞工不得連續出勤超過6日,每8週內至少應有16日的例假加休息日。 其實人事行政總處在新聞稿中說得很清楚,這個行事曆只適用在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至於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7] 春節加班2023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1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春節加班2023 承上,提醒事業單位,自112年(公元202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76元。 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現為40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
春節加班: 勞動部擬年度內未補休完 雇主還是得發加班費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第1項)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第2項)。 勞動部強調,2022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在春節過後緊接著會遇到228連續四天連假,其中2月27日和平紀念日為彈性放假日,是基於和2月18日對調才形成的連假,因此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的上班族在當天需要補班。 和前面春節連假先遇到彈性放假、再補班的狀況不同,228連假會遇到的情況是先補班後才遇到彈性放假日。 今年(2023年)1-2月份共有3天補班、3天彈性放假日,你知道補班各是補哪一天放假日嗎? 春節假期後、228連假前會經歷一波轉職潮,當在職員工「離職」、新人「到職」,又剛好遇到在「補班日」或「彈性放假日」,是否該補班或能要求補假呢? 如果想知道更多關於「例假日」、「休息日」及國定假日如何調移的問題,可以參考「春節連假期間如何排班及計算薪資!」。 當然排班的方式,還是要注意「一例一休」以及「彈性工時」的排假原則,以及經過勞資會議同意;那如果排休不完,沒有這麼多時間讓員工休假,那就要依照「少休幾天的假,就給幾天的加班費」。
春節加班: 過年想賺「雙倍加班費」?2022 年春節薪資算法一次看懂
4.但國定假日出勤無論薪資多高,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工資均須加倍發給,不能因為薪資高於基本工資,而國定假日出勤不給付雙倍薪資,如此勞動契約之約定是無效的。 農曆春節長達10天連續假期即將到來,今年過年較早,不少公司發薪日在1月25日剛好卡在過年期間,因此勞工朋友們都好奇薪水是否會提前發? 另外,也有些公司因作業延宕、遇周末等狀況延無法準時發給薪水,延後發薪是否合法? 按照上面說明的工資定義,我們可以知道依勞工出勤狀況發給的「全勤獎金」,以及因延長工時工作發給勞工的「加班費」都屬於「工資」的範疇。 然而,有許多企業的薪資結構十分複雜,發放薪資的名目也無法直接透過字面來理解,也因此行政主管機關和法院主要還是依雇主實際發放的條件進行個案實質認定。 小編整理出四種常被混淆是否為工資的薪資項目,並列出行政機關、法院相關判決及解釋認定原因供雇主們參考。
不同於陸地的礦產開採,深海礦產的開採不僅會嚴重影響海洋生態,更會讓海床變得相當脆弱,諸多環保單位皆提出嚴重警告:「此舉絕對不值得嘗試!」。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而鋼鐵業的部分,雖然預計2月以前盤價不會太理想,但中鋼(2002)董事長翁朝棟仍看好今年景氣,陳威良也說,雖然目前還沒看到營收出來,但以中鋼為首的鋼鐵業已忙著於廠區加班,看起來是在應付後面的訂單。
春節加班: 勞動部
例如時薪 160 元,當日出勤 8 小時,可獲得:160 元 × 8 小時 × 2 倍 = 2560 元。 春節加班2023 勞動部提醒,今年的春節連假,可能適逢部分事業單位的發薪日(例如:2月5日),呼籲雇主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在假期前提前發放薪資,讓勞工可以歡喜過年;至少,也要按照原定的日期,準時轉帳入戶,才符合法令規定。 [4] 《勞動基準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假別與勞工明確約定,釐清出勤工資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因為這次 1/30 春節加班 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勞動部提醒,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勞動部也同步提醒事業單位,請注意春節連假若適逢企業的發薪日(如常見的每月5日),呼籲雇主應在可能範圍內,儘量在假期開始前就提前發放薪資,如確定要按照原定日期發放,也務必注意準時轉帳入戶,避免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也能讓勞資雙方都能好好過年。 勞動部指出,自除夕至初三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若在這4天出勤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
春節加班: 加班一律換補休 勞動部:違法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2日電)金門縣政府表示,民國111年春節管制期間台金航線第1階段訂位作業已經完成,縣府指示觀光處協調民航局針對訂位狀況,規劃第2階段加班機運能,預計21日開放第2階段訂位。 勞動部今(10)日公布2018年第四季「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線上備查系統」登錄備查統計,登錄放寬每月加班時數的企業家共有265家、17萬3125人受影響,另外鬆綁七休一及輪班間隔例外等也呈現下滑走勢。 至於做二休二等特殊班表,理論上全年的國定假日都已打散分配了,單純看二月份未必準確,不過無論如何,國定假日12天是在原有的休息日與例假日天術基礎上,另外外加的。 「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定應放假日」。
- [6] 全年休假天數至少116天如下:排班制企業還是要遵守一例一休的規定,每7天應有1天例假日及1天的休息日。
- 勞動部今(10)日公布2018年第四季「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線上備查系統」登錄備查統計,登錄放寬每月加班時數的企業家共有265家、17萬3125人受影響,另外鬆綁七休一及輪班間隔例外等也呈現下滑走勢。
- 除元旦出勤及工資給付事宜,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倘若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將有專人進一步處理。
- 承上,提醒事業單位,自112年(公元202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76元。
-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在會中說明春節期間的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 因此,若這4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工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 然而,換另一個角度想,如果一家公司的營收,非但沒有衰退,還逆勢成長,甚至繳出比沒有春節月份還要好的營收成績,合理推論,就是公司的訂單,已經多到必須「春節加班」才能消化完的地步。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32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春節加班: 國定假日:
(第4項)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第1項)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舉例來說,2018年春節是落在2月16日,2017年春節是落在1月28日,因此從工作天數來看,在不考慮台灣獨特的228假期影響下,2018年2月就會比2017年2月,整整縮減26%的工作天。 許多公司行號在排年度行事曆時,都會直接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來安排,而這幾年政府政策會儘量讓國定假日形成連續假期,特別是農曆春節,還有便利國人返鄉團圓、紓解交通車流的政策目的。 2022年春節連假共9天,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則為休息日。 春節加班 另一方面,國定假日的放假規則其實有2大原則:第一,補假方式「如遇到週六就往前補週五休假一天、遇到週日就往後補週一休假一天」;第二,彈性補班方式「放假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 勞動部指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10天年假分為3種假日,其中20日(小年夜)、21日(除夕)、27日(初六)、28日(初七)為「休息日」;23日至26日(初二至初四)為「國定假日」;而22日(初一)、29日(初八)為「例假」。
春節加班: 過年想賺雙倍加班費?只有這4天才能拿到加倍薪水
其中2月10日與2月20日換班,20日當天雖然為休息日,仍然需要補班,上班族要注意。 春節加班 除此之外,為了不侵害到勞工朋友的休假權益,如果老闆當天有人力需求,需要調移國定假日,除了須事先經過員工同意並簽訂書面契約,也請記得在班表上註明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日期,並讓員工簽名紀錄。 另外,由於除夕到除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這時必須先和員工協調,「經同意並明確指出對調工作天」,則對調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