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憑證中心2023懶人包!專家建議咁做...

Posted by Jack on January 18, 2021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第三個構面為追蹤管理系統,為有效管理憑證抵換及註銷等作業,需要有一套追蹤管理系統進行憑證註銷及登錄作業,確保憑證不會發生重複計算之問題。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行政院將再生能源檢測驗證及憑證中心交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推動,該局今日正式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建構公正且具公信力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統一管理國內再生能源憑證及其所需之電源(含設備及發電量)查證與稽核,今天由經濟部李部長世光領銜舉行揭牌儀式,正式宣告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的建立,經濟部表示預計於今年第二季示範發行我國首張再生能源憑證。 搭配綠電交易平台,再生能源發電業者不但賣電還可以賣憑證,有兩個可以交易的標的,增加其投入再生能源的經濟誘因。

  • RECs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的證明,每張RECs通常以MWh或kWh方式計量,在憑證上會載明電力的來源類型、生產地點及生產時間。
  • 另外部分企業因受到國際大型企業要求,其生產過程之能源使用須符合大型企業之能源使用要求,故需購置RECs或綠色電力來滿足其需求。
  • 為了快速因應各界對憑證的迫切需求,標準檢驗局規劃了「再生能源憑證」,可視為一種綠電身分證明,也是一種綠電履歷,透過憑證的管理可追溯用戶購入或使用綠電之電力來源,為綠電的使用掛保證。
  • 其中台灣主要是透過提升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來達到提升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
  • 台灣現行綠電交易是採物理性雙邊購售電合約模式,綠電轉供以發電與用電電號為基礎,透過台電電網進行轉供,再生能源憑證則是以「電證合一」的方式,伴隨綠電一起交付至用戶手上,且買方取得憑證並宣告環境效益後,不得再行轉售。
  • (二) 當您使用本網站之特定功能(如憑證申請、憑證讓與出售、憑證使用宣告)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功能之性質,而須遵守本網站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

再生能源憑證從申請至交易與管理共分為六大步驟,包括: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當憑證受讓人(亦即憑證的買方)宣告持有該憑證,則原申請人(發電或售電業者)將不得繼續使用或宣告該憑證。 A.如您未使用本網站電子交易功能進行出售,您與賣方簽訂完成再生能源憑證購售契約相關讓與文件後,賣方依據契約內容向本網站提出再生能源憑證讓與申請,您需配合提供您在本網站的帳號資訊, 以利本網站辦理再生能源憑證移轉手續。 除溫室氣體減排義務與企業社會責任之外,再生能源憑證也可作為打入國際市場通路之入場卷,有助於在國際上爭取綠色供應鏈的訂單。 除了APPLE要求旗下供應鏈廠商承諾為蘋果產品使用100%再生能源外,國際上許多重要資通訊領域企業重視其商業經營對環境影響,除自身擴大再生能源使用外,也鼓勵其供應商一同加入其行列。 另外美國政府因這幾年亦在推行再生能源,故此政府單位採購名單之更新也會重視綠色供應鏈。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憑證買賣方媒合區

參考國際作法,以RECs交易市場為基礎,未來將可逐步發展更多元之綠色能源交易商品或期貨機制,從而強化我國綠色金融交易體系。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透過活絡再生能源電力及RECs之交易市場,預期將助於降低政府對再生能源之補貼支出,實現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自由競爭之願景。 RECs係作為再生能源電力生產之證明,每張憑證通常以千度(MWh)或度(kWh)計量,並於憑證載明該電力之生產來源類型、生產地點及生產時間等資訊。

臺灣主題論壇於3月7日至9日下午2點至3點於線上舉行,歡迎於報名頁面填寫報名資訊,報名受理後主辦單位將會於活動前寄發會議連結及密碼至報名者信箱,當日透過會議連結並輸入密碼即可加入與談。 商檢中心林育堯執行長(第一排左三)、標準局謝翰璋代局長(第一排左二)及臺科大郭財吉教授(第一排右三)與授證廠商合影(2)。 商檢中心林育堯執行長(第一排中)、標準局謝翰璋代局長(第一排左三)及臺科大郭財吉教授(第一排右三)與授證廠商合影(1)。 商檢中心林育堯執行長(第一排左三)、標準局謝翰璋代局長(第一排右三)及臺科大郭財吉教授(第一排左二)與全體授證廠商大合照。 (八) 因交易發生之相關營業稅(5%)、印花稅(12元/件,買賣雙方繳納)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盈餘所得之17%)等,依相關法規向主管稽徵機關繳納。 (四)基於尊重內容提供者之智慧財產權,本網站對其所提供之內容並不做實質審查或修改。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再生能源綠市集」8/10最終場 集結綠電業者協助企業取得綠電+憑證

對存量常規水電項目,暫不核發可交易綠證,相應的綠證隨電量直接無償劃轉。 對2023年1月1日(含)以後新投産的完全市場化常規水電項目,核發可交易綠證。 通知明確,綠證是大陸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 憑證經使用或宣告後,應於取得佐證資料二個月內,向憑證中心登錄使用或宣告情形,經使用或宣告後之憑證不得讓與。 第 八 條  憑證持有人得將所持憑證核實用於該憑證記載發電年度之再生能源使用證明、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使用及企業社會責任宣告。

  • 3.有餘電躉售者,應於每月三日前登錄前期躉售電量及檢附前期電能躉購電費通知單,憑證中心扣除餘電躉售電量後登錄電量數據。
  • 若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之服務,則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我國建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藉由憑證移轉環境效益之市場機制,可刺激自願性的再生能源市場建立,提高業者投資再生能源設備之意願,協助政府達成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滿足綠色供應鏈使用再生能源需求。
  • 示範計畫全程期間,再生能源憑證供給者及需求者,可透過資訊管理平台所公開之憑證供給者、需求者交易聯絡窗口,進行聯絡洽商,並由憑證中心輔導促成供給者與需求者間之憑證交易。
  • 每種發電都有需要的喚醒時間,不是隨開隨用,也不是說關就可以馬上關。
  • (一) 因憑證交易衍生之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契據之印花稅(印花稅法)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法)等,須依相關法規向主管稽徵機關繳納。
  • 商檢中心林執行長表示,實現淨零目標是一個長期的、持續不斷的過程,現在努力都只是起步,檢測驗證產業身為產品供應鏈重要的一環,我們也積極投入溫室氣體盤查的工作,並擴建查證機構之量能領域,希望能鼓勵和支持更多產業加入淨零的行列,持續協助國內產業界的發展。

這通常發生在重資產的能源業,例如風力和太陽能電廠開發案,所以有時我們說綠能融資時,指的就是專案融資。 ※附件中投標須知範本內容僅供參考,其內容逐項並非線上競標「投標須知」必列項目,賣方得依實際情況調整投標須知內容,請以賣方提供之投標須知內容為準。 (一) 因憑證交易衍生之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契據之印花稅(印花稅法)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法)等,須依相關法規向主管稽徵機關繳納。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發電量查證申請

透過RECs的方式可將再生能源電力及其環境效益值分離,有助於讓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彈性販售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並強化再生能源電力的環境效益值的流通性。 若將再生能源電力拆分為電力及RECs,其銷售路徑(如圖1所示)分別可歸納為:(1)銷售有RECs的綠色電力、(2)銷售再生能源電廠所產生的電力、(3)銷售RECs憑證,而銷售對象大致可分為:綠色電力用戶、一般電力用戶及憑證需求者等三類。 為配合國家能源政策,經濟部標準局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推動辦公室,肩負再生能源憑證業務,並建立國內憑證管理制度、驗證標準規範與追蹤查核等機制。 (二)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單獨交易之再生能源憑證,賣方開標時需決定以現貨(零售、批售)或以預售(零售、批售)方式出售,並揭露憑證出售相關資訊及上傳相應的投標須知作為買方投標依據。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此憑證為綠電的身份履歷,除了提供綠電的發電類型、發電起迄日等相關資訊外,最重要的功能是憑證持有人可將所持憑證用於發電年度之再生能源使用證明、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使用宣告。 面對全球因應氣候變遷浪潮,為協助在臺灣整體經濟發展具舉足輕重地位的中小企業,應對未來供應鏈可能的要求或法規管理範疇擴大,從減碳、低碳邁向淨零永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特別辦理【中小企業綠電交易媒合會】,透過說明憑證制度,分享企業如何因應新型態義務性綠色貿易,並媒合售電業與與會企業,以協助中小企業取得綠電憑證。 然再生能源電力除以直供方式供給,如進入輸電網路後,實難分辨其來源為何。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媒合服務作業程序

(九)有意願參與再生能源憑證媒合之法人、商業或縣、市政府,可檢附相關文件向憑證中心辦理登記,以利憑證中心登錄機構資訊。 (七)買、賣方如有棄標違約之情事,包含以操縱或干擾等方式妨礙標案進行、買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價金、賣方未按約定期間進行移轉手續等,將依本網站「電子化交易行為評價制度」限制當事人使用本網站交易功能之權限,並於本網站公告當事人停權資訊,該標案亦逕行解除,本網站不 另行通知。 歡迎蒞臨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本網站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各項服務,當您註冊完成或開始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網站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因此,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因使用化石燃料所生的電力,導致產生溫室氣體排放,因此可購置RECs來減少或抵換原本電力的溫室氣體排放,如東京都在「東京都排放交易制度」下,於2017年度以前,允許企業購置RECs來抵換企業之溫室氣體排放量。 採行RPS機制的國家,會要求電業或傳統發電業按發電量比例購置一定比例之再生能源憑證(RECs),而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則可按再生能源發電類型販售電力及RECs證書給有需求的抵換業者,採行此作法的國家如英國、中國(2018年起實施)及美國等國家。 再生能源憑證(RECs)常被稱為綠色標籤(Green Tags),最早是用於再生能源配額目標的交易工具,如早期英國RO制度要求傳統發電業應按發電容量購置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電力或是RO憑證,而再生能源發電業者也可按再生能源類型申換不同數量的憑證。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使用者登入

(三)於開標暨決標日,網路平台系統會自動依投標金額由高至低完成決標,若投標金額相同時投標時間較早者優先得標,開標暨決標結果網路平台系統會寄送通知予買方與賣方,同時於網路平台公開。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2023 進駐擁有綠色認證,及房東提供綠電採購的辦公大樓,已成為企業減碳目標;目前信義計畫區頂級A辦,僅有屋齡逾25年的台北101,擁有LEED、WELL雙白金認證,並提供單一電號多用戶2.0的綠色租賃方案,提供企業用戶綠電憑證等服務。 但有正當理由者,得向憑證中心申請延展一次,其延展期間以一個月為限。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3.有餘電躉售者,應於每月三日前登錄前期躉售電量及檢附前期電能躉購電費通知單,憑證中心扣除餘電躉售電量後登錄電量數據。 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者,由標準局通知申請人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補正,必要時,得延長十四個工作日,逾期仍未完成補正者,逕行駁回申請。 (一) 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為本網站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 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國內再生能源憑證市場交易輔導示範計畫

鑑於國際淨零碳排觀念抬頭,世界各國及國際品牌大廠紛紛宣示淨零目標,啟動減碳行動以減緩氣候變遷衝擊。 我國企業在全球供應鏈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分量,面對國際企業要求上下游轉型綠色供應鏈、落實永續作為,國內企業綠電需求也逐步殷切。 經濟部為滿足國內企業綠電需求,除積極推動太陽光電、離岸風力等再生能源案場建置以充裕綠電外,負責綠電交易的標準檢驗局亦提出「再生能源綠市集」方案,透過調查、媒合及專人專案三大步驟,為供需雙方,在綠電及憑證採購上規劃整體性解決措施。 自今(111)年起與公協會合作,鼓勵較具價格競爭力的太陽光電案場進入市場,同時調查各產業廠商綠電需求,推出團購媒合方案,再由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台經院、商檢中心、金屬中心、大電力中心、工研院等所組成的6個輔導團隊,積極媒合綠電供需雙方交易,並與民間售電業者保持密切合作,以專人專案方式,協助其已簽訂綠電購售電合約的案件,儘速完成行政程序,開始綠電轉供。 在6月,針對商辦大樓承租戶購買綠電的需求,標準檢驗局推出「綠色租賃方案」,以房東為綠電採購主體來團購綠電,再分配予有綠電需求之承租戶,協助更多商辦大樓、集合式建物或倉儲物流等多元型態的用電戶,以更為簡便的方式取得綠電。 緊接著,為強化媒合成效,陸續辦理綠市集線上說明會,北、中、南綠市集實體活動,並同步於標準檢驗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官網設置媒合專區,提供企業購買綠電憑證之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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