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本為46小時,《勞動基準法》新制施行前後並未曾調整更動,部分人士認為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70小時調降為46小時,係對於法令有所誤解,特予澄明。 設立國定假日的目的,除了讓勞工能夠有基本的休息時間之外,也是為了能夠符合四時節氣、慶祝民俗慶典,或是緬懷先民、紀念特別事件......等。 例如:A的底薪31,000元,交通加給3,000元,全勤獎金2,000元,那麼A的月薪是36,000元。 因此加班費的計算不是用底薪31,000元換成時薪,而是用總月薪36,000元下去換算。
即便國定假日放假的用意起出多是為了「紀念」,但多數上班族最關心的還是放假權益! 也因為是勞基法的最低保障,因此也要呼籲雇主們依法發給員工相對應的薪水,如果勞工朋友發現少給薪水了也能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2023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 由於部份產業應屬性特別,仍需在假期間堅守崗位維持營運,如餐飲業、客運業、批發零售業、醫療業等等,勞動部特別提醒,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保障勞工權益,即便當日出勤、也需依法辦理,並和勞工確實約定補休日。 小編劃重點:9/10是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9/11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中秋節補假」(多數企業選擇9/9)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根據勞動部在最新針對「國慶日」休假的新聞稿中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國慶日」(10月10日)為勞工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 工作量堆積如山,留下來「自主加班」竟領不到加班費?律師來告訴你為什麼會做白工…
僅天災事變、突發事件才可以加班,而且加班未滿8小時也是要給一日的日薪,並且還要再加給一日的補休,但如果非上述不可抗力的事由,企業不得要求員工加班。 (2) 2月4日可和1月27日對調,對調後2月4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7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1) 將1月7日和1月20日對調,對調後1月7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0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本文將就相關概念進行重點整理,讓勞資更了解法令規定及實務;也讓HR面對出勤管理議題時,可以更加從容應對。 對此,勞動部也坦言,颱風假法制化是有困難的,因為不是每個行業都能在颱風時放假,包括:醫院、旅館業、製造業,以及各類維繫與民生有關的行業等。 因此,目前「颱風假」仍屬於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並無強制規定雇主必須給予「有薪休假」。 如果公司是排班制或實施變形工時(彈性工時),通常老闆會事先和你協調好出勤班表,也可能視情況和你調移國定假日休假。 而多數公司為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形成連假,已將6月23日工作日和6月17日休息日對調,因此對調後6月23日變成休息日(彈性放假日)、6月17日則變成工作日(補班日),也就形成2023年端午節連假日期為6月22日至6月25日。 上面講的是一般情況,但是如果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 今年中秋節適逢週六應補假1日,出勤可領雙倍薪|2022中秋連假排班、工資試算、加班費總整理
第三,若上述兩者均不適用,你想要將元旦出勤日換成補休假也是可以的。 按照《勞基法》第32-1條規定,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後,可從加班費和補休之間二選一。 不過,如果選擇補休後,期限內未休完,仍要回到加班當日的計算加班費標準。
因此,雇主應在班表上註記好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才不會少給假或算錯薪資。 2.勞動部也曾發布解釋令(註1),說明國定假日(不包含選舉罷免投票日)如果剛好遇到勞工的例假日或休息日,應在其他工作日補休,而補休日期由勞資雙方協商。 因此,即便「勞動節」當日碰上例假日,週日原本就應讓勞工休假,應另給員工一天「勞動節補假」;可找任一「工作日」補假,根據《104職場力》日前的調查文章,多數企業採行由5月2日(一)補假的作法。 提供試算資訊: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 加班費要怎麼計算?
這裡,針對國定假日碰到其他的日子的處理,整理了一個簡表,希望很快幫大家釐清。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董事長黃志芳於啟用典禮中強調,電池是未來產業的兵家必爭之地。 去(2023)年10月政府組織的電動車國家隊,格斯科技就是其中一員。 當時在美國辦形象展,格斯的科技引起了美國議員的注意,甚至邀請董事長張忠傑單獨會談,盼能夠促成更多的合作。
- 而當天原本是排「休息日」的員工,加班則按照「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且不分月薪制或時薪制都是出勤前2小時要給時薪X4/3、出勤後8小時要給時薪X5/3(勞基法§24Ⅱ),另外還必須給予補休一天。
- 當天出勤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加班費」計算規定,當天小班可領到加班費:(150元 × 2小時 × 4/3 )+ (150元 × 6小時 × 5/3)=1,900元。
-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在例假日若沒有突發事變、天災,原則上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
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是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調整連假,那麼就得依法定程序召開勞資會議約定8週變形工時制度,或是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在1月19日採休息日加班補休,並在2月8日排定補休假,才能調整成為連假。 5月1日勞動節今年的情況特殊、碰上星期天(例假日),因此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為讓各企業保持彈性,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勞動部提醒: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以免造成誤解。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2023 5月1日勞動節今年的情況特殊、碰上星期六(休息日),因此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為讓各企業保持彈性,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勞動部提醒: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以免造成誤解。 不論公司與員工約定何日為「勞動節補假」,當天依法應給假給薪,若員工出勤則須發給加倍薪資,意指「除原有工資,當日工資不論工時多久,均統一多給一日工資」。 例如:雇主經勞工同意,將1/1元旦與1/3工作日對調,則對調以後,1/1性質變成工作日,出勤不須支付加班費;1/3性質變成國定假日,勞工不用出勤且工資照給。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 國定假日遇工作日出勤給加班費、遇休息日給加班費還須補休一天
請注意,若雇主與勞工約定出勤,或因特殊產業屬性而在連假期間需要勞工執勤公務,到底該如何計算薪水,或是哪幾天不得要求員工上班出勤呢? 【國定假日、特休加班費計算】若雇主經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特休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意旨勞工除可領得原本該國定/特休假日工資,可額外再獲得1日薪水。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 以明年(2023年)春節連假舉例,公司如果比照政府行政機關出勤,安排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日,實施8周變形工時就能按照上圖調整班表。 但萬一1月3日又需出勤,雇主則仍需按照「國定假日」規定計算加班費。 1月1日即為一般俗稱的「元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屬於內政部法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當天依法應給假並給薪。
萬不得已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10月的31天內需要排入4個例假日與5個休假日,以及本次的國慶日國定假日補假。 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期可由勞資雙方協議。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2023 當天為「法定休假日」(國慶日),原則上應放假,若上班則以「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雇主要加發員工一天薪水。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2023 加班費計算方式=150元×8小時=1200元(除了月薪照領,這天出勤雇主要額外發給1200元加班費)。 從事服務業、餐廳工作的勞工朋友,因為工作為排班制,要看10月10日星期一當天的出勤班表來計算薪資和是否有補休。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 我們是排班制,元旦連假上班該怎麼算?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今年有7天連假,但部分上班族、打工族,因公司業務需求,仍需出勤;至於當天薪水、加班費怎麼算? 另外,由於除夕到除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這時必須先和員工協調,「經同意並明確指出對調工作天」,則對調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 此外,由於時薪制無法採用「變形工時」制度,所以仍應依照《勞基法》第 36 條「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的原則安排休息日,當工作日達到第六天的時候,雇主應另外計算休息日的加班費。
如當日適逢勞工休息日、例假日,依規定勞資雙方應另行議定擇日補假。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時序來到4月中,5月份的第一天就是勞動節,根據勞基法規定五一勞動節為國定假日,勞工應放假一天,不過2021年勞動節剛好在周六,對此,勞動部今(13)日也強調,若國定假日遇到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在其他工作日給予補休。 國定假日補假加班費2023 這天比較特殊,基本上碰上例假日或休息日,就直接免出勤去投票,也不用另行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