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完畢後系統會產出名單,經檢核後發送關懷簡訊,衛生局會打電話確認評估確診者的後續處理措施。 新冠肺炎通報系統 Q6:有民眾反映隔離通知簡訊超過3日則無法再開啟,另民眾聯繫當地衛生局時,卻告知無法補開隔離通知書,針對這類民眾申請防疫補償金,但缺少居家隔離通知書,是否有其他協助措施或處理方式? A6:經與疾管署確認,因涉及個資保護,電子隔離通知書簡訊連結保留3天,逾期將刪除資料並且無法補發,請民眾收到簡訊時妥善保存。
Q3:目前民眾反映,依據疾管署公告自主防疫期間每日需進行快篩,需視快篩結果才可知悉當日是否可外出,其人身自由亦受到相當程度限制,目前專線仍以快篩陰性可外出,故不可申請防疫補償,是否有其他因應方式? A3:依現行規定,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並不符合防疫補償申請資格。 新冠肺炎通報系統 Q7:民眾如遭2次檢疫,是否2次皆可申請補償? A7:若是民眾因居家檢疫或隔離期滿後,接觸感染者致應居家隔離,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兩者為不同事由,得按次處理,民眾得按次請領防疫補償。 如果民眾在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因為不遵守規定,而被政府規定接受集中隔離或檢疫,則無法領取。 因為已經違反規定的行為在前,政府為了保護大家安全,採用較為強制手段是有必要的喔。
新冠肺炎通報系統: 傳染病問卷調查管理系統-疫調作業
96年第一季民眾詢問度最高前三大傳染病依序為「新型流行性感冒」、「國際旅遊傳染病」及「禽流感」。 依據1922專線統計資料顯示,「新型流行性感冒」係近三個月民眾詢問度最高之傳染病議題,其中約60%為諮詢流感疫苗接種對象、時程、費用及合約醫療院所等,約40%為諮詢流感症狀及就醫資訊等。 因適逢春節連續假期,民眾詢問度次之議題為「國際旅遊傳染病」,多詢問旅遊目的地之傳染病疫情、國際旅遊預防接種及旅遊門診等議題。 因近期國際「禽流感」疫情頻傳,「禽流感」成為民眾詢問度居三之議題,多詢問國內外禽流感疫情、鳥/禽類屍體及排泄物處理方式、疾病症狀與防護措施等。 「結核病」及「愛滋病」雖非屬季節性傳染病,惟民眾詢問度全年居高,96年第一季排名第四及第五。
六、 醫院收治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住院天數以不超過5天為原則,倘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 確診者所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等行政表單,得由醫院通知衛生局補行開立。 黃珊珊說明,當PCR篩檢陽性時,醫院會通報中央法傳系統,同時,發送簡訊通知確診者上網填寫「自主通報」,通報內容包含姓名、年齡、性別等個人資訊外,還需回推發病、確診前兩天內的密切接觸者,以方便疫調人員後續作業。
新冠肺炎通報系統: 病例定義暨檢體採檢送驗事項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Q15:自主健康管理者已被要求自主量體溫、醫生也提醒不要外出、不要上班等,卻不能領防疫補償,不公平? A15:防疫補償適用對象,是持有各級衛生、民政主管機關所發給的居家隔離或檢疫通知書者。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不可外出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違者處以罰款,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及規範程度不同。 根據現行防疫規定,新冠肺炎確診者必須通報,並遵守現行隔離規定,不過仍有許多民眾即使快篩陽性,但因自認症狀輕微怕麻煩而不願通報,造成社區中出現許多黑數,急診科醫師田知學就在臉書發文分享遇到的案例。 依據指揮中心最新規定,確診者在結束7天的居家隔離後,免快篩即可返回工作職場。
A7:防疫補償是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只要在被隔離或檢疫期間遵守防疫規範,且沒有支領薪資,就可以申請。 醫師與民眾無法達成共識:民眾自行進行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但醫師及病人對於抗原快篩陽性結果無法達成共識時。 有兩種評估方式,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卡就近至醫療院所 (含衛生所) 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 確診者適用「居家照護 7+7」政策,也就是前7天為「居家照護的居家隔離」、後7天為「居家照護的自主健康管理」。 李韋辛分析,成人症狀不明顯,很容易作一般感冒治療。 且屬於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診所大多不會通報,容易低估。
新冠肺炎通報系統: Q9. 感染2019新型冠狀病毒會有什麼症狀?會很嚴重嗎?
專家認為,病例調整對臨床治療影響不大,但經費來源應考量是否回歸健保體系,及明訂給付細節,確保未來醫療行政工作順利銜接。 Q3、防疫補償款與勞動部的安心就業計畫、充電再出發之課程補助是否有抵觸? A3:所謂「薪資」應指基於勞力付出,雇主所給予之報酬,以雇主出具證明為據。 至各部會之紓困、扶助措施或薪資補助,係政府因應疫情影響致特定企業或行業遭致困難,而給予特定企業、行業或個人之補助,非屬薪資性質,亦非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所給予之補償,故非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1項之「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A4:如經地方衛生主管匡列為居隔者,都會寄發通知(包含簡訊連結)。 近來因為案量增加,地方衛生局(處)已加緊處理,請民眾稍微耐心等候。
Q6.居家隔離通知書簡訊連結顯示「已鎖定」,應該怎麼辦? A6.為個人資料保護,簡訊連結設有輸入錯誤達6次即鎖定之機制,請儘速主動聯繫「隔離地」所在地衛生局所人員。 Q7.不小心把簡訊刪除,但還沒有下載居家隔離通知書,應該怎麼辦? A7.請儘速主動聯繫「隔離地」所在地衛生局所人員協助處理。
新冠肺炎通報系統: Q63.我是COVID-19確診者(或是確診者家屬),如何申請我(或家人)的COVID-19「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或「確診病例紀錄」?
防疫補償審核均以系統資料為主,符合辦法規定者,就可領防疫補償。 Q9: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如何認定? A9:是指被隔離或檢疫時已接受「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所定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社區式日間照顧、機構式日間照顧、家庭托顧、社區居住或個人助理服務,且持有政府發給的身心障礙證明的人,照顧這些身心障礙者的家屬,如果有請假且未支薪,或因此無法從事工作,也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新冠肺炎進入第四波,疾管署公布過去兩周通報新冠中重症(併發症)個案每天都有200多例,而近期有醫師反應,指揮中心解編後,電子通報改為紙本,流程太過繁瑣。 疾病管制署今(31)日宣布,為減輕醫療端行政負擔,今日起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放寬為72小時;另針對確診個案的免隔離治療條件,擬於6月討論放寬。
一、確認身分:民眾可透過本系統之多元身分驗證登入,亦可使用健康存摺 APP,先點選「申請 COVID-19 數位證明」功能,再點選「COVID-19 數位證明申請系統」。 Q5:防疫補償預定於3月23日開始受理,在此之前被隔離或檢疫結束的人,可以申請嗎? A5:防疫補償追溯到109年1月15日生效,在1月15日到3月23日期間的都可以申請。 有關陪同照顧家長的隔離天數,係依照「確診者隔離天數」及「3+4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原則開立,例如現行確診者隔離天數是7天,再加上確診者隔離結束後照顧家長仍須再隔離3天,故照顧家長可領自己的隔離防疫補償,共10日;但後4天自主防疫部份,則不得領防疫補償。
新冠肺炎通報系統: 系統操作說明及常見問答集【衛生單位版】
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需填寫手機號碼 (聯絡電話)、居住及隔離地址後,始可送出申請。 此外,疾管署也著手研擬併發症確診個案於通報後需隔離治療之評估條件,預計於6月上旬經專家會議討論確認後實施,另亦將簡化隔離治療通知書開立作業流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併發症)改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原規範通報時效仍維持24小時,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近期新冠疫情上升,為減輕醫療院所及衛生單位行政負擔,即日起整放寬為72小時,規範已於今日公告並生效。
公文中也載明,學校須啟動「師生輔導關懷機制」,對確診或居家隔離者提供關懷,提醒配合確診治療等注意身體狀況,且即時回報學校;對自主健康管理及自我健康監測者,提醒其應依通知書隨時注意身體狀況,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就醫,不要上課或上班,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若收到政府疫調網址則直接透過連結填寫;尚未收到者可上健保快易通,APP裡點選「健康存摺」-「COVID-19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系統」填寫。 新冠肺炎通報系統 若有修改需求,請於初次填報24小時內進原連結編輯一次。 根據指揮中心16日最新政策,為降低65歲以上確診者發展為重症之風險,經醫師確認研判、達成醫病共識後,由醫師通報確診,並可評估使用Paxlovid抗病毒藥物治療。
新冠肺炎通報系統: Heho 服務
Q2.如果沒有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我應該怎麼辦? 一、請先檢查手機是否有收到簡訊(簡訊畫面如下圖) (一) 若您為成年人(20歲(含)以上) (二) 若您為未成年人(20歲以下) 二、若未收到以上簡訊,請儘速主動聯繫「隔離地」所在地衛生局所。 Q3.若收到之居家隔離通知書簡訊顯示之姓名非自己的姓名,該怎麼辦? 一、若您及家人均非居家隔離者,則忽略此簡訊即可。 A4.密碼為您的身份證字號(居留證)或護照號後6碼。 Q5.居家隔離通知書簡訊連結點開顯示注意事項,並非密碼輸入畫面,應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