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以下規定不限於月薪制或是時薪制的勞工。 從事服務業、餐廳工作的勞工朋友,因為工作為排班制,要看10月10日星期一當天的出勤班表來計算薪資,以及是否有補休。 若國慶日未調移,當天安排工作日則可放假一天,薪資照給;但如果當天遇到休息日或例假日,老闆就必須另外安排一天補假(在工作日)給你,若雇主沒給勞工補假,可被裁罰2-100萬元,你也可以主動爭取自己的休假權益。 排班制的勞工朋友,由於出勤班表並沒有按照政府辦公行事曆,雇主也需要和員工約定每天的工作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日,也就是俗稱的班表,則當天出勤薪水、加班費就必須依照當天排班的性質來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1.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國定假日、例假日(需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工作,工資加倍發給;這部份工作時間,不併入每月加班時數在46小時內計算。 至於國定假日、例假日8小時之後延長工作時間及休息日-星期六出勤工作時間,均需併入46小時內計算。 這是因為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未發給工資者,依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論處。 依《勞動基準法基法》第37條規定,清明節(民族掃墓節)和兒童節皆是國定假日,而勞工朋友只要是在適用勞基法的公司行號上班,都有權利放假一天,雇主必須照給當天薪資。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變形工時是什麼?要簽同意書嗎?國定假日、行業資訊懶人包
1 月 1 日元旦當天逢周日,為約定的例假日,除非是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不可要求勞工出勤。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在例假日上班,雇主除了須多給一天工資外,還要多補一天假。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2023 因兒童節、清明節這兩天為國定假日,原本應放假,員工若出勤上班,出勤8小時以內都必須加發一天工資。 因兒童節、清明節這兩天為國定假日,原本應放假,員工若出勤上班,無論出勤幾小時都必須加發一天工資。
依《勞基法》第 37 條規定,清明節(民族掃墓節)和兒童節皆是國定假日,勞工朋友只要是在適用勞基法的公司行號上班,都有權利放假一天,且雇主必須照給當天薪資。 2023年過年上班族雖能放長達10天連假,但春假前、放完假後仍有2天周六(1月7日、2月4日)得補班,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不用給加班費嗎? 答: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並應由雇主照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亦即雖無出勤義務,惟雇主仍應給付原約定之報酬),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依法亦有上開規定之適用;也就是說,雇主仍應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及休息日工資。 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工資,時生爭議,所以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休息日」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現行為176元),以後遇有例假或休息日,只須給勞工休息,不必外加計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以減少紛爭。 至於按日計酬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如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數額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比照按時計酬者辦理。 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要注意哪些規定避免違法呢?|法律小教室
國定假日給予兩倍,主要的原因就是基本工資核算時,有把休息日、例假日折進去,但是並沒有折進國定假日,所以若是時薪制人員於國定假日出勤,就是要給予二倍薪資。 全時工作者,可以給予月薪22K以上,這是每日都有工資的方式。 或以時薪計算,依實際出勤時數給予,例如某月出勤22天,就是時薪X8小時X22天。 因為樣態很多,又為了顧及勞工的權益,所以已經把例假日、休息日的工資都折進去了,這也是為何若單純比基本工資的時薪時,時薪制會比月薪制來得高。 而部分工時勞工,並未具體定義,但是多數認同說法,是指每週工時在35小時以下者。 樣態非常多,例如有每天都出勤,固定上班4小時,或是約定每周一、三、五出勤8小時,或是以排班方式不固定週幾或日期的方式來安排。
不過絕大多數,部分工時直接給予時薪制計算最簡單,所以我們會看到很多時候,大家會把「部分工時制」等同「時薪制」,雖然多數是如此,但偶爾會搞混的地方。 如果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就要用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0,000 元。 常言道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一起來檢查勞工還有哪些權益可以爭取。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月薪制(以月薪 36,000 元為例)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使其於 1 月 2 日上班,出勤 8 小時內,均須「額外」給付 150 元 × 8 小時= 1200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元。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使其於1月2日上班,出勤8小時內,均須「額外」給付: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根據勞基法規定,1月1日「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為國定假日,而2023年1月1日元旦適逢週日,因週日為勞工例假,應給予補假1日,補假日期由勞資雙方協商。
1、排班方式:透過上方重點一我們可以得知,即使請短期、臨時工讀生仍須遵守勞基法7休1的規定,因此即使連假10天安排新人妹上班,中間必須至少安排1天休息日及1天例假日,另外,也要遵守不能連續上班超過6天的規定。 今年(2023年)1-2月份共有3天補班、3天彈性放假日,你知道補班各是補哪一天放假日嗎? 春節假期後、228連假前會經歷一波轉職潮,當在職員工「離職」、新人「到職」,又剛好遇到在「補班日」或「彈性放假日」,是否該補班或能要求補假呢? 如果維持6月22日當天為端午節,就要進一步看員工當天班表為「工作日」、「休息日」或「例假日」。 若為「工作日」,員工可放假並照領原薪,但若是排到「休息日」和「例假日」,則必須必須另外給員工補假一天。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雇主未告知工作日調整,最高可罰 100 萬元!
此外由於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時薪制 的讀者,無法採用「變形工時」制度,所以仍應依照《勞基法》第 36 條「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的原則安排休息日,當連續工作日達到第 6 天的時候,雇主應另外計算休息日的加班費。 元旦補假視作國定假日,如雇主有讓勞工出勤的必要,出勤 8 小時內應額外加發一日薪水(即:除原有薪資外,額外給付:平日時薪 x 8 小時的費用作為加班費),出勤 8 小時以上,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今年清明連假假期為4月1日(六)至4月5日(三),上班族能享有連休5天的小確幸,是因為行事曆已將4月3日(一)上班日和3月25日(六)休假日(彈性放假日)對調,經過合法程序調整後,3月25日(六)補班日上班就沒有加班費。 由於固定週休二日上班族和排班制勞工遇到國定假日出勤,薪水計算會依「排班日」性質而有不同,《518職場熊報》用一文帶你詳細看懂不同情況清明連假出勤上班的薪水和加班費權益。 另外,由於除夕到除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這時必須先和員工協調,「經同意並明確指出對調工作天」,則對調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
設立國定假日的目的,除了讓勞工能夠有基本的休息時間之外,也是為了能夠符合四時節氣、慶祝民俗慶典,或是緬懷先民、紀念特別事件......等。 變形工時是為了配合不同行業有各自的排班需求,例如:觀光、餐飲、運輸業有淡旺季,或科技業不同時間點處理的訂單量會不同等情形,訂有的彈性工時制度。 在計算薪資或加班費時,必須注意,既然是1又3分之1「以上」或1又3分之2「以上」,用1.33和1.66計算,就會出現低於1又3分之1「以上」或1又3分之2「以上」的問題,因此多採1.34和1.67計算。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時薪制勞工 — 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勞工局進一步指出,事業單位如採排班制,可經勞工同意將上述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但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並於排班表上載明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之性質,以免造成勞工誤解。 但不管是補假還是調移,國定假日最終都會落在「工作日」上,換句話說,如果是月薪制勞工,已經有一倍的工作日工資會隨著月薪發給。 所以所謂的「加倍發給」,其實就是除了月薪以外再「加給一倍工資」。 不過依照不同的狀況,還會有些微不同,底下直接整理成表格,方便夥伴們參考(如下表)。 若是工作日不固定的時薪制工作者,將國定假日與沒有出勤義務的日子對調,則對調後之國定假日既未出勤,自不會發放當日工資(蓋時薪制計薪乃以出勤為前提),屬無意義的對調,故建議針對時薪制工作者,就不要再操作國定假日調移,凡國定假日出勤即計給雙倍工資。 勞資雙方可另外約定一天補放國定假日;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行事曆出勤,則會在例假/休息日的後一天或前一天補假。
(3) 1月21日休息日、1月22日例假日分別遇到除夕及大年除一國定假日,依法應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2) 2月4日可和1月27日對調,對調後2月4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7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1) 將1月7日和1月20日對調,對調後1月7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0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勞基法第37條第1項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 應休假。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國定假日如何排班給薪?
小編劃重點: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兒童節、清明節兩天中任一日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等於「原薪資+1,200元」的單日薪水。 因此,4/4、4/5兩日的出勤工資需比照國定假日加班費辦理,即「當天原訂薪水照給,此外不論出勤幾小時,皆已8小時計算加班費、加發工資」。 12月31日周六當日為休息日,勞工若需要於當天出勤,雇主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不過,仍是有部分民眾需要在休假日上班、加班,針對在國定假日出勤,可以拿多少加班費? 《今周刊》整理出元旦連假出勤薪資計算範例,本篇帶大家一次看懂。 若新人妹這天因突發事件,被B老闆要求出勤4小時,加班費仍要計算一天,加班費=150元X8小時=1,200元,並在其他工作日獲得補假一天。
1.要先確定貴公司是否屬於變形工時適用行業,如果是的話依規定國定假日是可以調移的,經過調移後當日便成為工作日,如未出勤就需要請假。 黄維琛說,雇主若讓上班族或工讀生,於國定假日出勤超過12小時,不但違反勞基法,該給的加班費,也不能少(第13小時起,計算方式同樣為:時薪 X 1又3分之2)。 此外,雇主挪移國定假日還必須明確告知員工調移後的實際休假日期。 因此勞工朋友的中秋節若被調移,也能向雇主確認是和哪一天上班日對調,以免年度結束仍未休到這天休假,雇主也忘記是否少給假。 🔹註2:雇主僱用短期臨時人力,應按照約定時薪及時數給雙倍薪,且國定假日不能調移(若是正職員工,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上班,因員工已無法完整運用假日,即使上班1小時也要給發給8小時薪水)。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月薪制勞工 —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依照勞基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於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要求勞工停止假期而加班時,應加倍發給停止假期之工資、事後提供補假,並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勞基法第39條規定,於勞基法第37條第1項之國定假日,勞工於休假時,雇主仍應照給工資,惟,雇主可以於季節性趕工等必要狀況,於徵求勞工或公會同意之下,請勞工於國定假日工作,但需要加倍發給工資(即於原先照給工資之外,再多發一日之工資)。 工作性質為時薪制的讀者則要注意,國定假日的薪資是以當天出勤時數,直接給予兩倍工資的。
所以除了底薪之外,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的績效獎金等都要併入計算工資,但年末分紅等獎金則因為不屬於經常性給與,就不算是工資,也不列入加班費平均時薪的計算。 除非是遇到天災或突發事件而不得已要加班,這樣的情形勞基法第 32 條也有另外說明。 意即,除原有薪資外,額外給付:平日時薪 x 8 小時的費用作為加班費,出勤8小時以上,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3) 1月21日休息日、1月22日例假日分別遇到除夕及大年除一國定假日,依法應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2) 2月4日可和1月27日對調,對調後2月4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7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颱風假當天是「休息日」
另一種情況是公司並未實施變形工時,因此無法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出勤,等同於小琪到職時只和其約定按正常工時週一至週五出勤,休假日為星期六、日,則她在2月4日補行上班就屬於休息日加班,公司需依法用「休息日加班費率」發給加班費。 端午連假期間讓員工出勤加班,需要依照員工排班狀況不同來發給加班費。 以下舉「月薪制」勞工來計算,並分別說明比照政府機關出勤「週休六日」和「排班制、變形工時」兩類勞工的計算方式讓您了解。 勞基法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加班第 3 個小時 (上班第 11 個小時) 之後,加發原本時間 2/3 的薪水,也就是原本時薪乘以 1.67。 大家都知道,農曆5月5日端午節這一天在日曆上為紅字,也就是法定的休假日(國定假日),依照《勞基法》§37規定,勞工享有休假的權利。 原住民勞工每年多一天的國定假日,各族歲時祭儀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為準。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對照上圖「國定假日加班」薪水算法:加班8小時以內薪水 = 時薪 x 2,第 9-10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34、第 11-12 小時加班 = 時薪 x 1.67。
只要確認勞工的原住民身份與族別(可憑戶籍資料判斷),雇主就應給假。 此外,部份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可能維持一段期間,則由勞工於期間內擇一天放假。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2023 1.調移(如上述1/3)或補假後的國定假日,如果又再使勞工出勤,則仍要依國定假日規格,加給一倍工資。
- 以 2022 年的春節連假為例,1/29、2/4 和 2/5 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 2 小時、以平日每小時薪資額乘以 1.34 倍;第 3~8 小時、以平日每小時薪資額乘以 1.67 倍來計算。
- 希望讓求職者充分了解自身的權益,應徵打工、面試工讀生職位時更加謹慎;而雇主也更明白自己的相關法定義務,不再因不了解而誤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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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 由於元旦當日因遇勞雇雙方原約定的例假,並且勞雇雙方約定在1月2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即為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
為此,勞動部也曾出面回應,由於勞工朋友可不用在颱風天出勤,是基於人身安全考量,但居家上班的勞工不用出門,不會有出勤上的危險,因此仍需照常提供勞務。 換句話說,即便各縣市政府都紛紛宣布停班停課,居家辦公的勞工仍應該照常上班,不能放颱風假;相對地,若勞工堅持放颱風假不提供勞務,雇主確實可以視為曠職。 勞動部的說法是說,「宜」加給工資,也就是說,希望鼓勵雇主能從優給予,但沒有多給也不會違法。 不過小編仍建議,若員工真的在颱風天這種惡劣的天氣下出勤,雇主若能提供員工一些實質補助,相信員工感受度也會比較好。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例假日加班
故凡適用該法之各事業單位受僱勞工,不論是否屬於計件或計日工人,均應享有上開法定權利。 又第36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為該法第39條所明定,故事業單位應依法發給其所僱計件工例假、休息日及休假日之工資。 A:查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於勞工應否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 小編劃重點:4/2是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4/3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4/4、4/5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4月2日為休息日,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2022年度的清明連假(兒童節、清明節)由於緊接於週休二日之後而形成4天連假,如是正常週間出勤、週末休例假日的上班族請注意,連假期間出勤應領加倍工資,雇主企業也請注意,若產業屬性特殊需在連假期間要求員工出勤,請特別留意假期間的工資計算方式唷!
所以只要勞雇雙方事先約定,其實例假日並不止於是星期日而已,這是很多人資常常會忽略的一點,要特別的注意才行。 從民國90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工時制度,從以前的兩週96小時到兩週84小時,中間所短少的12小時即為休息日。 今年(2023年)端午節為6月22日星期四,端午節連假為6月22日至6月25日,因此週休二日的上班族將可連放4天假,由於6月23日為彈性放假,因此上班族必須在前一週6月17日星期六補班。 看了以上的說明後,不知道各位企業老闆跟人資對於加班費的計算有沒有更清楚了呢? 如果沒有也沒關係,顧問直接幫各位整理一張圖,只要看這張圖,基本上就沒有問題了。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農曆春節期間上班「薪水和加班費」怎麼算?一張表讓你秒懂
大家對加班費的印象通常是用「時薪」計算,這樣的說法並沒錯,卻不夠精準。 金管會昨宣布大幅鬆綁銀保證等金融三業的上雲規定,對金融業而言可說是使用生成式AI之前的必備條件,因為不論是使用現有的AI... 家庭照顧假為常態假別,與一開始介紹的「防疫照顧假」不同;家庭照顧假可為廣泛的原因且不支薪、防疫照顧假則僅限於受到 covid-19 影響的勞工,且雇主可自由決定是否支薪。 Kate 是就讀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他每週一到五的早上都會花 4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個小時到公關公司擔任媒體監測的工讀生,時薪為 176 元。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 了解更多:因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及加班費計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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