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何時上路2023必看攻略!(小編推薦)

Posted by Jack on February 21, 2023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量刑投票的結果,必須達到過半數即5票以上的同意票數才算成立,而死刑則必須達2/3即6票以上同意才能成立,這兩者票數都必須包含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 這也是另一個國民參審制度被質疑的問題──若國民法官較注重法庭活動而非卷證,加上國民參審制度又要求檢辯雙方必須將爭點精簡化,恐怕檢辯雙方為了讓法庭活動變得活潑、吸引國民法官的注意和理解,就以訴諸情感而非訴諸理性、訴諸法律的方向去辯護與論告。 鄭子薇說,這個案件有點像2016年沸沸揚揚的「土豪哥」社會新聞,但細節其實不簡單,在法律爭議上有許多層次要討論。 此外,若同時成立《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最後到底要用哪個來處罰被告,以及如果兩個都成立,那就有競合原則的問題,非常複雜。 即便加害人提供民事賠償、寫悔過書,國民法官也不一定認同罪犯有悔改之心。

司法院指出,因應新制上路,民眾接獲通知書函可能會有許多疑惑,因此各地方法院設立國民法官專線或專用分機,提供備選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以及正式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撥打,將有專人說明。 儘管制度已保障可以請公假,陳思帆法官也了解,實務上員工可能會面臨制度以外的事情,譬如感受到上司暗示要是請假的話,工作很難找人替代等言論,司法院認為,如何讓大眾,不管是雇主和員工都覺得擔任國民法官是件有意義的事,「這點需要繼續努力」。 從模擬法庭的觀察來看,職業法官傾向有危險駕駛,認定是相約競速。 有的國民法官比較保守,覺得證據沒有到那個程度,認為可能是過失致死,兩邊想法呈現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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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場次檢辯所出具的書狀、審理筆錄都有公開全文上網,不管是律師或國民法官,都可以透過這些紀錄來了解法庭實際上會怎麼運作。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民眾只需要注意,未來若收到來自法院的「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通知書」,才有必要回覆或到法院參加選任,屆時再依照通知記載的方式處理即可。 國民法官制度明年元旦正式上路,預計全國約有12萬人明年有機會受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其中第一梯次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函已經寄發,對象包含居住在桃園、花蓮、雲林、屏東、台南、橋頭等地方法院轄區的備選國民法官,預計會有3萬5千多人收到通知函。 A:民國107年司法院首次函送給行政院會核定的法案就稱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後經過研議、修正更改專法名稱為「國民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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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的核心除了從靜態的文字細節轉變為動態的臨場攻防,國民法官案對律師而言最大的挑戰是需要花非常多心力準備高強度、密集的審理過程,且一段時間會完全被綁在法院,手邊完全無法同時處理其他案件,若是計入所喪失的機會成本,合理辦案的費用會非常高。 若後續符合資格並被抽選到為國民法官(或被位國民法官),即須接續全程出席「審判程序」及「評議程序」。 可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的情形包括年滿70歲以上;重大受災戶有處理生活重建事務必要;具有老師、學生身分;曾於5年內擔任過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因重大疾病、傷害、身心因素而無法執行國民法官職務;因看護、養育親屬或生活、工作、家庭有重大需要,執行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 擔任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是國民的法定義務,所以如果符合法定的資格,又沒有不能擔任國民法官的消極事由,例如褫奪公權尚未復權、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於緩刑期內或期滿後未逾二年等情況,如果被抽選成為國民法官的話,原則上不能拒絕擔任國民法官。 需注意的是,辯護人與檢察官在此階段也有權不檢附理由,提出不選任國民法官的名單。 第一階段:先由地方法院估算隔年度所需備選國民法官人數,地方政府會從符合資格的人中「隨機抽選」一定人數,製作成「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提供給法院,再由法院審核排除不選任的名單後製成複選名冊,再以書面通知名冊中明年度可能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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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背景是本來就是『起訴狀一本主義』,所以裁判員銜接運作會比較方便,」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黃鼎軒表示。 他目前正在日本一橋大學攻讀第二個博士學位,即是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作為研究主題。 然而季婦辯護人以情感訴求直接提出《刑法》第59條,卻跳過57條具體盤點個人情狀──得以使眾人具體理解其不得不犯下此罪行的關鍵,「其情可憫」只成為一個空殼,沒有辦法說服法官,在已因自首減刑的情況下,再往下減輕刑度。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100年度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傑出公務員獎學金及經理人雜誌2014年度百大MVP經理人得主。 根據最新消息,截至下午5時,經二讀表決,確定法案名稱及國民法官用詞定義等條文。 此外,會中也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提議,延長開會時間至晚間12時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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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高於當天清晨5時39分,從劉住處駕車,5時40分途經中正路672號時,撞死陳順隆後棄車逃逸,直至下午4時44分投案(肇逃逾11小時後投案),測得酒測值為0.06;檢方今年4月將高男依酒駕致死、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等罪嫌起訴。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召集人黃旭田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6週年記者會,逐一盤點326項決議的落實情形。 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盤點總統蔡英文任內的司改成績,項目與範圍是歷任總統之最,但仍有諸多改革無進展,也呼籲各總統參選人重視司法改革,改善民眾不滿現況。 當問卷調查中進一步問到是否有意願讓孩子施打疫苗時,有高達92.6%的家長有意願,顯示大多數家長對於保護孩子免受腸病毒感染造成的重症、終生殘疾甚至死亡有極高的關注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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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榮也說,把焦點放在法庭活動,不代表就忽略卷證,或者說,就算檢察官、律師夾敘夾議,導致有些地方可能誤導國民法官時,那就是職業法官應該發揮功能的地方;職業法官可以適時提醒國民法官說,這些只是他們的辯論,跟卷證不太一樣。 黃美文也很擔憂,不管職業法官多麼努力解釋《刑法》第57條有關量刑應審酌的事項,她還沒有看過哪個模擬法庭的國民法官量刑時是有條理地把刑度計算出來的。 她覺得一般人對「量刑」的心態就像在團購水果,不確定該怎麼選的時候,往往就跟隨前面的人勾選。

此外,國民法官職務上知悉他人隱私祕密,即便與案件無關,也必須保密,不得洩漏出去。 這個保密義務是終身,也就是一輩子都不能告訴任何人。 年滿二十三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 【記者王良博、即時中心/台北報導】受到西南風影響,今(8)日中南部地區有局部短暫陣雨或雷雨,易有局部大雨,山區有局部豪雨,北部也有局部短暫陣雨。 至於日本東南方海面上的熱帶性低氣壓,預計今天會形成「蘭恩」颱風,但將一路往北移動,不會影響台灣。 國民法官不得收賄、洩密,否則處以刑罰;若不實陳述、拒絕宣誓、不履行義務、不遵守法庭秩序,則處以3萬元以下罰鍰。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國民法官優缺點有什麼?擔任國民法官是否有人身安全的疑慮、要怎麼保障自身安全呢?

刑事廳說明,民眾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書函後,此時還不需要前往法院,只須要閱覽檢附的「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調查表」,確認自己是否有無法參與審判的情形,可以選擇紙本或線上方式填寫回傳法院,如果都沒有申告調查表所列載或自身並無其他難以參與審判的事由,則不用填寫。 109年1月8日修正《刑事訴訟法》增列「被害人參與訴訟制度」,容許被害人在法律允許情況下,能夠行使部分訴訟權利。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鄧巧羚指出,明年元旦後,國民法官將分為2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會先以「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等案件為主,如:殺人案、酒駕致死等,待115年元旦後,才會推行第二階段的「刑期最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強盜、強制性交等。 民眾近日陸續會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書函,司法院提醒,此時還不需要前往法院,只須閱覽檢附的「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調查表」,確認自己是否有無法參與審判的情形,可以選擇紙本或線上方式填寫回傳法院,如果都沒有申告調查表所列載或自身並無其他難以參與審判的事由,則不用填寫。 國民法庭案件要求「集中審理」,陳思帆法官說,國民法官被選上後,也許隔天就要開庭,連續開3到5天不等,審理完即進行評議,討論出結果、做出判決,能夠做到這件事,其實是事前準備程序完整呈現的結果。

由於職業法官的專業度高,學術界批評職業法官會在審判過程中主導國民法官的意見,產生「權威效應」,讓國民法官變成魁儡。 但陳森茂則說,職業法官一開始說明後,之後程序就不再表示意見;黃榮華也說,3位職業法官會先聽6位國民法官的意見,待他們陳述完後,3位職業法官才會與6位國民法官一起投票,他認為這樣很好。 國民法官將於2023年元旦上路,預計一年將有13萬名以上的國民參與審判。 對這些中選的國民法官來說,心情有緊張、也有興奮,但經過多次的審判程序庭,最後共同評議作出判決,讓這些國民法官瞭解職業法官運作的模式,才知道參與審判後,根本就沒有恐龍法官。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2023 刑事廳解釋,收到備選國民法官通知,代表已被列入「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內,於2023年有可能被審理案件的法院抽選為「候選國民法官」,民眾只要注意,未來如果又收到來自法院的「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通知書」,才須回覆或到法院參加選任,屆時再依照通知記載的方式處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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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第三個討論議題中,黃任顯律師及鄭嘉欣律師分別從他們的模擬經驗,來說明法院如何詮釋上訴審聲請調查證據以及撤銷一審判決的限制。 國民法官法案件中,檢察官在案件起訴之後,會把偵查到的證據資料提供給辯護律師,辯護律師也會把要在法院上提出的證據資料事先提供給檢察官,就是所謂的證據開示。 在第一個議題:國民法官法案件中的證據法則與證據調查中,報告人林俊宏律師告訴我們國民法官相較於職業法官,更容易受到偏見與預斷的影響,所以應該要建立縝密的證據法則,排除容易讓國民法官產生偏見的證據。 因為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大多屬於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罪名,落在法扶的扶助範圍內,所以法扶在新制度中亦是不可缺席的一員。 為了瞭解新制度的眉角,基金會也指派專職律師、行政律師參與模擬案件,並將模擬所得的經驗,回饋到扶助律師教育訓練的規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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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而造成幼兒園及托嬰中心等學前教托育機構需採取停課等相關措施,對於家長也可能帶來生活上的不便,如工作上需要請假或須配合停課措施並待在家照顧孩子等,因此對於即將有疫苗上市的消息,多數家長也抱持樂觀的態度。 許宗力表示,考量每個地方法院既有硬體、空間不同,指定新北、高雄及南投地院為示範法院,輔助各法院設計符合環境需求、展現各自特色的國民法官法庭。 國民法官除受到充份保護外,若因到庭而無法上班,雇主應給予公假,不能做出任何職務上的不利處份,且按照到庭日數,給予日費、旅費等相關必要費用做為補貼。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儘管日本這套制度已臻成熟——包括指定辯護中心、裁判員的生活配套措施、平等與公正的法庭細節等等,但仍存在其本身的局限,最嚴重的問題是,重大案件審理前的準備程序極度瑣碎與漫長。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台灣國民法官制度1月1日上路首發邀35000人 快收信箱看「國民法官通知」

(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人民參與刑事審判要採哪種制度,台灣法界爭論多年,不論是「合審合判」的參審制,還是由陪審團決定被告有罪與否、由法官量刑的陪審制,或是兩制併行,司法界、朝野都有不同意見,立法院臨時會本週將陷入超過百條條文表決的焦土戰。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隨著新制即將上路,有不少民眾好奇,成為國民法官是否需要相關背景,或事前是否需要參加相關考試等,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陳思帆對此說明,只要符合我國公民資格,年滿23歲,並在地方法院轄區居住滿4個月以上者,都有機會被「隨機抽選」成為國民法官。 不過,為維持公平審判,還是有6點資格限制,包含「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因心智狀態難與他人溝通,受法院監護」、「未完成國民教育」、「與本案有一定關係」、「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 為迎接新的一年,許多和台灣人民息息相關的新制即將上路,像是「調漲最低薪資、勞保費率」、「民法修正18歲成年」等,還有堪稱是司法改革最大里程碑的「國民法官」,也將於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讓全體人民都有機會步入法庭,參與判決。 不過,大多數民眾都並非法律背景出身,是否真能勝任國民法官的職位,實踐鄉民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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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民法官法》第3條第2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本法規定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之權利及義務。」因此一旦接獲法院通知,就必須遵守時間到庭,因此雇主應當協助員工安排相關工作調整與措施。 國民法官與3位法官一起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審理「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或最輕本刑十年以上重罪,一同決定被告是否構成犯罪,以及與法官共同決定有罪時的刑度輕重。 國民法官制度目的,希望審判過程中,加入各行各業的多元經驗與想法,得以和法律專業對話及溝通了解,使得判決上擁有更全面視角,反映一般國民的正當法律感情。 同時讓國民更加認識犯罪發生、原因、判決過程,透過這樣的方式理解並反思公共議題,提升對司法信任,促進公民參與。 關於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類型,三讀條文明定,除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案件外,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且由地方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包括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參與審理的案件

不一定是無罪率的大幅增加,至少讓大家更專注在審判程序,更重視審判程序,過去會覺得審判只是行禮如儀,看一看就判了,透過裁判員制度,將重點回歸法庭活動,檢辯雙方認真提出證據、攻防,法官看了證據後覺得有罪才做出判決。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陳思帆法官受訪時表示,民國109年的白玫瑰運動,民眾發動連署遊行,抗議司法輕判女童性侵案,加上司法人員貪瀆案件,導致人民對司法的信任降至冰點,多年來司法人員努力改善,但有一個根本問題是「社會不了解司法審判」。 男子李佳修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依酒駕致死罪起訴,成為台北地院第1件選任國民法官參審案;法院本周2天開庭、1天評議,10名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人民法律感情對酒駕致死案想判多重? 司法院長許宗力表示,「國民法官法庭」是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具體實踐的重要一環。 本次國民法官法庭不只是單純設計法庭,而是致力於打造「人民參與」的司法殿堂。

國民法官的選任重視公平性、跨階層代表,避免帶有偏見、歧視,或有任何不當行為的人擔任。 法案名稱方面,司法院版本原名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民進黨則修正為「國民法官法」;國民黨團主張「公民審判法」;民眾黨團希望維持「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時代力量黨團則稱之「刑事陪審法」。 立法院今(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預計於2023年正式上路。 條文明定由「3位法官」、「6位國民法官」,共同參與刑事案件的審判,國民法官則須由年滿23歲的國民隨機抽選產生。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被害人要坐哪裡? 國民法官專庭位子喬不攏

總統蔡英文在520就職演說時也指出,「在未來4年內,國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讓人民進入法庭擔任國民法官,成為改革的催化劑,讓司法體系與人民的距離不再遙遠,更加符合期待,贏得信賴。 因為從江國慶、蘇建和三死囚、鄭性澤、徐自強、謝志弘等平反的死刑案發現,濫用測謊、偏好自白、相信證人與誇大鑑定效果是造成冤案的關鍵原因。 其中誇大鑑定效果者,例如,江國慶案以測謊鎖定兇手、以驗血試劑檢驗精液、兇刀是「刀刃狀鈍狀異物」;蘇建和三死囚案武斷刀器有三種;鄭性澤案以彈殼位置與火藥殘跡斷言槍手位置;徐自強案法醫斷言泡硫酸皮膚不會腐爛;謝志弘案以測謊研判兇手等。 這些由政府鑑定機關所生產出的誇大鑑定報告,法官不會懷疑,只能照單全收。 未來若沒有法律約束這些誇大的鑑定報告,國民法官也可能會誤以為是可靠的科學證據,而造成冤獄。 如果是可判死刑的案件,必須先經過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共同投票達2/3(6票)以上同意,且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分別有至少1票同意才能判有罪。

  • 陳思帆法官強調,終局評議由法官和國民法官一起討論,比較檢察官還是律師有理,國民法官和法官是夥伴關係,立場平等,這也是國民法官法重要的精神之一,落實多元意見交流。
  • 「其實是鼓勵去思考的一種方法」,陳思帆法官說,量刑判決系統的運用會很小心,不是用過去的案例去侷限國民法官,而是輔助思考:為什麼想判更重,是被告做了哪些更過分的事情,這會讓量刑的考慮更周延,而不是單純憑感覺。
  • 檢、辯席位的扇型配置,也使所有參與者都能夠聚焦於法庭上攻防,更有助於實踐證據裁判、公平審判的核心理念。
  • 若詢問民眾對司法審判之觀感,有超過半數的民眾不認為大多數法官能不受任何干涉做獨立審判,顯示民眾對法官獨立審判的信賴程度仍有待提升。
  • 開審陳述、當事人自主調查證據:檢辯雙方展現主張證據。
  • 如果第三人主張該筆財產是其自己所有,不應該沒收,那法院可能要回頭宣告沒收被告的資產。

因重大災害生活所仰賴之基礎受顯著破壞,有處理為生活重建事務之必要時。 除前款情形外,曾為候選國民法官經通知到庭未滿一年。 前項年齡及期間之計算,均以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送達之日為準。 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庭長劉柏駿表示,被抽中的備選國民法官經審核小組的調查篩選,排除不具備國民法官資格或情形者後,將完成「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法院會郵寄「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給列入複選名冊的民眾,讓民眾能為參與明年度個案審理抽中的可能性預作心理準備。 根據《國民法官法》規定,法庭將會由6位國民法官及3位職業法官組成,適用國民法官的刑事案件包括最輕本刑國民法官缺點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除外。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社會熱門新聞

劉女指出,她第一次坐進法庭,自然感覺到嚴正的氛圍,因此樂觀地相信大多數國民法官進入審判後,會認真嚴肅看待被告正在面臨人生重大的關卡,也會積極維護心中的公平正義。 劉女指出,國民法官都不是法律人士,但有不同年齡、學經歷背景、生活經驗,新制度上路恰好有機會讓處於人生不同階段的人、有不同成功或失敗經驗的人,彼此可以相互豐富彼此,讓審判更加周延。 洪律師指出,被告知道錯了,但被告並不是故意犯罪,他只是希望法官對被告量刑時,想想比被告更嚴重的飆車撞死人,與被告的酒駕行為,哪一個更可惡,被告真有這麼可惡嗎? 全案起訴後,適用今年元旦上路的國民法官法制度,基隆地院週一(7月31日)由院、檢、辯三方,一起選出6位國民法官與4位備位國民法官後進行3天審理。 至於不足之處,聯盟表示,關於制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堅實並提升第一審審判品質、設立司法科學委員會及提升鑑定品質、制定調解基本法、建立獨立的刑事冤案特別救濟制度,以及強化冤案受害人之名譽回復及社會復歸等多項決議,從過去6年到現在仍處於「研議」階段,這都拖累改革腳步。

司法院原本在前(109)年3月19日公布修正之「法庭席位布置規則」,將「被害人及訴訟參與人」獨立設置一席在審判活動區,彰顯被害人在法庭上特殊的重要性與獨立性,堪屬正確。 然而,司法院去(110)年10月19日,竟片面修正「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未與各方協商,逕自依其想像重新規劃,將「被害人」席位挪移至公訴檢察官席位的後方,變成檢察官後方第二排,毫不尊重檢察官及犯罪被害人團體,也將「沒收參與人」挪至辯護律師的後方,變成其後方第二排。 此種毫不尊重的做法,不僅導致空間錯誤配置,有害訴訟參與,而且前後二排作法,叫被害人或告訴人(遺屬)去後排坐著,更是舉世所無,可謂司法院兄弟之獨創,籲請回頭是岸。 國民法官法之理念,乃邀請人民直接參與法庭,核心精神在「尊重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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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卷證不併送」制度將造成的問題是:辯護人在證據調查程序前,無法事先閱卷以瞭解檢察官所有的證據資料,無法有效事先針對檢察官的主張做準備。 另外,檢察官也可能持有某些對辯護人有利的證據,如果檢察官不欲提出聲請法院調查,辯護人也就無從得知有這些證據存在。 如此一來,可能會造成辯護人無法充分掌握證據資料,以致不能有效為被告答辯及防禦。 至於新竹地院模擬法庭的「丟水瓶」事件,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其中一位律師張雯俐受訪時先反問,「兩個點先思考,沒有證據的事情就一定是假的嗎?第二個點是,國民法官開始問水壺是什麼材質、怎麼丟你,你覺得是他已經相信這是事實了嗎?」她表示,當下突然講出丟水瓶一事,並不是辯方故意操作訴訟策略,只是想引導國民法官思考心證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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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選國民法官基本條件為現年23歲,且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需要在該地方法院管轄範圍居住至少4個月以上。 不過為了廣納百姓意見,國民法官選任將排除特定身份背景與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人士,包含正副總統、機關首長、政務官、民意代表、律師、警察、於國民法官薪水大學任教之法律相關科系教授,皆不能成為國民法官。 台灣司法重大變革,也是蔡英文總統最關注的司改議題、國民法官審判制度,2023年元旦開始實施,凡涉及故意犯罪致人於死案件,諸如殺人、強盜殺人、放火致死等案,除了少年刑案外,年滿23歲以上的國民都可以與職業法官一起審判。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台灣國民法官,和歐美影集中陪審團制大不同?

台中清水區蔡姓保母去年底涉嫌朝1歲大姚姓女童「小桃子」施虐,猛烈搖晃至腦出血傷重死亡,檢方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她,是台中第4件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今下午由審判長田德煙開準備程序庭,蔡女均否認,辯稱「... 男子李佳修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上月28日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李有期徒刑7年2月;李審判中押期將屆,合議庭認為,李受重罪宣告逃亡動機增加,裁定本月8日起延長羈押2...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蔡總統雖有推動國民法官、憲法訴訟,但並未好好推動吹哨者、改善審判品質等司改議題!」民間20個司改團體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未來總統候選人擴大推動司改,並設立溝通平台。 國民法官法庭設計以白色、木質調為基底,象徵公開透明、溫暖且富有人性。 空間設計上使用大面積的淺木材,傳達出「十年樹木 百年樹人」象徵,同時法檯背牆則選用台灣特有「和平白大理石」。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微弧型的天花線板,從旁聽席延伸至主背牆,讓視線通向法檯,並聚焦於司法天平上。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 楊岡儒觀點:司改奇談—百歲失智「國民法官」的痛苦與哀愁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辦人鄭文龍表示,審判確實需要法律技術,但也有法律技術以外的東西,而「量刑」就屬於法律技術的專業,陪審制的分工正是把這塊交給職業法官,其他由陪審團進行。 以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來講,職業法官只是類似司儀的角色,在法庭上維持程序,案子有罪與否完全交給陪審團認定,接下來要判處多少刑罰,才交回職業法官來決定。 實為司法院、立法院和法務部等眾位長官深思考量、認真面對的問題。

條文明定,除了少年刑事案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其他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罪刑,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在地方法院進行一審的案件,應交由國民參與審判。 「陪審制」:由國民「專責獨立」決定罪責,採「一致決」,認定有罪時再交由法官專責量刑,彼此分工。 採行陪審審理方式者,通常是逐案隨機選任出參與審判的國民,於案件審理程序結束後,被選出的國民即解除審判職務。 國民法官何時上路202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民法官法」預定明年元旦上路,第一階段審理與死亡有關的故意犯案件,預估案量為300件,依照比例,將請各縣市政府提供符合資格約12萬人的備選名冊,年底前由各地院逐一通知,讓民眾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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