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本次修憲案也同樣預設年滿18歲的國民,也有足夠能力用「選舉、罷免」等方式參與政治。 這是因為,《憲法》第130條對於罷免、創制、複決及參與公民投票本來就沒有年齡限制;在憲法保持沉默的地方,立法者就有空間可以去自由設計。 且因罷免跟選舉有密切關聯——先有選舉才有罷免,所以不難理解:立法者為何將「參與選舉或罷免的年齡」設計一致,否則會產生選舉人與罷免人不一致的情形1。 因本次修憲案聚集起來的力量,會回到各地耕耘;面對這個結果,倡議團體不會放棄任何可能的行動方案,仍會透過提案、法律解釋、修法等管道繼續嘗試,讓青年和世代正義的議題成為未來政策討論的重要面向。 青民協在選前持續在各地掃街宣傳18歲公民權,理事長張育萌表示,說不悲傷很難,但心裡的感動大過一切。
如果光從文字上看,這條可說是以「年齡」作為標準,限制國民何時可以行使選舉權以及何時可以被選舉。 胡博硯分析,這些宣傳都偏向散點支持,未串聯成全面式的宣傳,因各黨主要將力氣放在候選人的選戰上。 值得關注的是,綠營在地方大選大敗,顯示民眾對執政黨有諸多不滿,當選民認為年輕人傾向支持民進黨,連帶影響對18歲公民權複決案的支持度。 因此整體來看,這一次18歲公民權的投票結果,即使各黨派在立法院都支持,但最後結果仍然是高度政治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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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是自閉型政黨,很容易形成共識,但是國民黨及其他黨派就沒有如此容易了,而未來台灣利益分歧,必須有代表各方利益的各黨派來代言。 為避免民進黨繼續危害台灣利益,其他政黨更應該留意國際上聯合政府及政黨結盟的作法,未來台灣執政者,可能都需要聯合執政。 不過國民黨黨團大會上午決議將進場投同意票,支持18歲公民權入憲;民進黨團、台灣民眾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在表決前已多次宣示,希望朝野進場投下同意票,讓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交由公民複決。 選舉年齡下修 立法院臨時會1月18日召開修憲委員會,在國民黨立委持續缺席的情況下,經點名表決通過由民進黨、台灣民眾黨及時代力量黨團所共提的18歲公民權修憲版本。
林俊儀說,修憲門檻如此高,原因是,憲法是國家的基石,亦代表國家的政策與價值,必須有穩定性,不能任意更改;若讓立法者輕易更改憲法,可能使國家陷於動盪,造成人民不安,也因此,要形成多數人的共識決,才能變動基本價值。 除了聯邦政府層級的選舉,馬來西亞各州屬也有州政府層級的選舉,旨在選出各州議會的州議員,並由獲得大多數州議員支持的議員出任州政府首腦,端稱「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 傳統上,各州的州議會選舉會和全國大選同時舉行,但2022全國大選只有三個州屬與聯邦政府同步舉行選舉。 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國陣重新執政後,沙巴、砂拉越、麻六甲和柔佛先後以政局不穩或議會到期而舉辦州選舉。 依斯邁沙比利領導的政府也受到執政聯盟部分派系越來越大的壓力,其中由巫統極力推動,試圖利用近期有利於形勢舉行第15屆全國大選。 而在國盟12位部長向國家元首致函拒絕提前選舉,以及國盟主席慕尤丁因經濟問題公開批評政府後,依斯邁沙比利以有關行為損害了內閣的和諧,從而削弱了執政聯盟的團結精神於10月10日宣布解散國會[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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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0年總統蔡英文從大選中取得817萬票,又或者地方選舉的得票率為例子,青年選票短時間內影響有限,但在可見的未來,仍是一股不可撼動的力量。 據統計指出,台灣約有57.8萬名青少年介於18至20歲的年齡,因《民法》尚未修法前對於成年年齡的訂定為20歲,使得這群青少年做任何事都「綁手綁腳」。 根據CIA The World Fact book資料,全球約有180個國家18歲以上國民擁有投票權,例如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以及美國、歐盟、紐西蘭和澳洲等。 投票權人須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領得公投票後,在圈選欄圈選「同意」或「不同」,並將公投票摺疊投入票匭。
- 王宏恩指出,國民黨總得票數和勝選區域其實沒有變多;民眾黨雖選上新竹市長,但從議員和黃珊珊得票來看,柯文哲參選總統的勝算不高。
- 另有選民反映,投候選人和複決票的投票所竟在不同地點,要投票形同跑「大地遊戲」,徒增行使成本和困擾。
- 雖然中選會過去已有4次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的經驗,但本次領票、投票流程中仍出現若干瑕疵。
- 然而,國陣主席阿末扎希否認砂盟主席阿邦佐哈里所說的[50],與砂盟商討與國盟組聯合政府,並且透露國陣在選後並沒有與國盟會面。
- 2022年8月17日,民進黨中央黨部舉行「民主前進挺18」宣誓記者會,黨主席蔡英文指示全黨候選人加強宣傳,通過修憲門檻實現18歲完整公民權[49]。
- 而在國盟12位部長向國家元首致函拒絕提前選舉,以及國盟主席慕尤丁因經濟問題公開批評政府後,依斯邁沙比利以有關行為損害了內閣的和諧,從而削弱了執政聯盟的團結精神於10月10日宣布解散國會[8][9]。
此外,《憲法》規定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目前台灣參選立委得滿二十三歲;參選直轄市長、縣市長得滿三十歲;參選總統、副總統得滿四十歲。 但其他民主國家,英、法皆是十八歲就可參選國會議員甚至首相、總統,日本二十五歲、美國三十五歲可參選首相、總統,未來在檢討降低投票年齡時,也可研議降低被選舉權年齡。 儘管下修選舉年齡要透過修憲或修法,學界與政界尚無共識,但台灣既已遠遠落後國際潮流,實有必要排除萬難,以保障青少年的公民參政權。 葉大華表示,我國年滿十八歲就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服兵役,滿十六歲可合法工作並繳稅,但要到二十歲才有投票權,這是權利與義務不對等。
選舉年齡下修: 馬來西亞大選
為了研究這個議題,我下載了本次公投案在368個鄉鎮的票數分布結果,並把這368個鄉鎮跟其他重要的政治、經濟變數整合在一起分析。 選舉年齡下修 然而,國陣主席阿末扎希否認砂盟主席阿邦佐哈里所說的[50],與砂盟商討與國盟組聯合政府,並且透露國陣在選後並沒有與國盟會面。 同時,阿末扎希指出,國陣所有勝選的議員已簽署授權書,讓他本人以國陣主席的身份,參與籌組政府的談判。
各個鄉鎮有多少年輕人,跟有多高比例贊成18歲公民權,兩者是毫無關係的。 2022年10月31日,消息人士聲稱,巫統主席阿末扎希正準備讓自己成為首相候選人。 網媒「The Vibes」引述消息報導,指支持看守首相依斯邁沙比利的巫統原任國會議員被除名,而獲得委任狀的替代被除名者上陣之候選人被要求籤署支持阿末扎希的信函,以便在巫統和國陣勝選時,授權他組建內閣[40]。
選舉年齡下修: 公民複決票長怎樣?
然而,隨著臺灣人口老化、人口負成長[14]的狀況日益嚴重,民間團體希望透過放寬公民權年齡限制,來讓更多青少年參與公共議題討論,而不致讓社會議題成為高齡者專利[15]。 雖然公民投票法已經於2017年下修,並於2018年正式施行,但由於選舉、罷免兩權涉及憲法的修正,雖然在2015年時曾有想要修憲,但最終因不在籍投票爭議無疾而終[16]。 因中華民國憲法第一三○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2]。」所以若想更改投票年齡,勢必需要修憲。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指出,未來一旦18歲公民權通過,青年票可以立即成為政治人物的誘因,促使各大政黨花更多時間精力來關心青年事務,諸如高房價、過低薪資、校園霸凌、心理健康等。 放眼全球,目前世界上共有162個國家投票年齡皆為18歲,而台灣規定20歲才能選舉投票的限制在各國中顯然是「吊車尾」的。 近來國際有名的投票權下修事件,是台灣的鄰國日本:將選舉權年齡限制由現行的20歲下調至18歲。 即為將現行20歲選舉權門檻下修,讓18歲以上的國民可以參與選舉投票、修憲公投等,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被選舉權。 選舉年齡下修2023 選舉年齡下修2023 「18歲公民權」是我國歷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交由公民複決,將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 雖然修憲已箭在弦上,但在此之前,還是有不少人在討論:其實沒有必要動到修憲,只要巧妙解釋憲法規定的文字,就可順利讓年滿18歲的人行使相關公民權利。
選舉年齡下修: 社會觀察 x 獨立評論 x 多元觀點 x 公共書寫 x 世代翻轉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王業立指出,全世界高達九成的國家,包括民主先進國家、新興民主國家以及中國在內,都是十八歲就有投票權,這是世界潮流,奧地利甚至降到十六歲。 第10屆立法院開議之後,朝野立委對於下修公民權至18歲具有高度共識[34]。 2020年3月,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降低投票年齡的草案[35][36];3月27日,立法院一讀通過由國民黨團提案的「18歲選舉權,20歲被選舉權」憲法修正案,送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也提出18歲修憲草案[37]。 複決案未通過,張育萌表示,這代表台灣的公民投票制度到了應該通盤檢驗的時刻。 他認為近半數的不同意票,不代表民眾真的反對下修公民權的年齡門檻,而是對實際的法律效果不夠理解,例如選前有許多錯誤資訊,修憲案從成立到投票,可宣傳和溝通的時間也不足,讓社會沒有足夠的基礎能進行立場釐清和實際對話。
中選會指出,直至11月26日晚間11時許,複決票已全數開完,結果顯示,本次修憲公民複決共約1,134.6萬選民投票,投票率僅59%。 其中,近564.7萬人投下「同意」票、501.6萬人投下「不同意」票,同意率約53%。 2022年11月5日,位於沙巴丹南一間提名中心引起了騷動,迫使警方發射催淚彈試圖控制場面。 選舉年齡下修2023 騷動原因據稱是社會民主和諧黨主席彼得安東尼在選舉委員會以其所涉及的官司而拒絕他提名參選,引起了該黨支持者的抗議[45]。 羅秉成說,不是只有修民法,各法盤點後有38部法律要配合修正,共涉及14個部會;新法實施前,如依法規定已取得的既得權力不溯及既往,仍受到保障,例如撫卹金、夫妻離婚後約定的扶養費等都不受影響;修法也訂有兩年緩衝期,希望在112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