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隔離假全勤2023詳解!(持續更新)

Posted by Ben on June 24, 2022

防疫隔離假全勤

這週六因為客戶受到國際事件影響,急需公關公司協助處理,主管在徵得 Kate 的同意下安排他週六進公司幫忙,比照平日一樣出勤 4 防疫隔離假全勤 小時。 雖然 Kate 平常的工作時數每週只有 20 小時,但因為他已連續上班五日,週六出勤對他而言已是額外利用休息日上班,所以以加班辦理,Kate 的週六出勤將可獲得 176 x 2 x 1.34+176 x 2 x 1.67=約 1060 元。 這邊將介紹兩種不同的時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算法,一位是全職、一位是兼職,兩者的差異主要是因為出勤日上限的規定而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其他皆相同。 雖然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防疫隔離假全勤2023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1 日的休息日。

  • 指揮中心特別說明:考量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感染者多數為輕症或無症狀個案,且本土疫情穩定、2月起防疫鬆綁未明顯影響疫情,為減少確診對民眾影響、減輕醫療端逐案通報負擔,並與國際防疫調整方向一致,邁向疫後新生活,故調整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
  • 五、生病期間,與他人交談時,除戴上醫用口罩外,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
  • 前3日家屬居家隔離期間,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勞工得請「防疫隔離假」,雇主應給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如勞工未領薪資,可申請防疫補償。
  •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指出,雇主如因員工請「防疫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而處罰;若強制要求員工必須用特別休假或事假來申請,則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的罰款。
  • 隨著各項防疫措施陸續放鬆,防疫隔離天數也調整為 5+n ,為了讓每個勞工能更快了解確診請假、自主防疫的相關規定,所以我們特別整理成這篇勞工確診請假須知,防範於未然。
  • 教育部說明,學生如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時仍有疑慮,才可請防疫假。
  • 此處所謂的「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A:勞動部今(5日)宣布,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確保勞工給付權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防疫照顧假」是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的員工,同時也不可因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而視其為曠工,或強迫勞工自行以事假處理、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除非是指揮中心宣布「必打疫苗或出示快篩」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衛生福利機構、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等24類工作場所人員,其餘場合的雇主皆不得強迫員工施打疫苗、快篩和PCR,更不能因為勞工沒有配合而拒絕給付薪資、強迫留職停薪。 由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未規定確診居家照護完成7天隔離後,必須快篩陰性才可出門(主因為染疫後,可能會持續反複陰陽,但不具傳染性,故並未強制規範),因此若依現行規定,7日後居家照護可直接出門、工作。 若勞工需配合衛生主管機關,進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可以請「防疫隔離假」,但並未強制雇主給薪。

防疫隔離假全勤: 流行消費

也就是說,企業如果不希望該名勞工上班,那需照常給薪,不能算無薪假,不可以拒絕勞工上班又不照給薪資。 黃于純說明,「防疫照顧假」是否支薪由各公司研議,建議企業除了考慮是否給薪外,若員工的工作內容適合在家工作也可善用「給薪在家工作」的模式。 黃于純提醒,雇主不得拒絕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也不得強迫員工用特休或事假代替,且「防疫照顧假」並不會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和考績,一旦雇主違反《勞基法》,將被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若雇主要求證明,員工可提供戶口名簿等資料為佐證。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指出,雇主如因員工請「防疫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而處罰;若強制要求員工必須用特別休假或事假來申請,則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的罰款。

防疫隔離假全勤

而在第三週,勞工將在週四達到 4 週內的總工時 160 小時的上限,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合計休息日、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 在一般的狀況下,勞基法規定每 7 日應有 1 日的例假日加上 1 日的休息日,且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 其中例假日的規定較為嚴格,因此連續出勤 6 日的第 6 日應挪用休息日,且時薪制不適用彈性工時(亦稱變形工時),所以第 7 日不可要求勞工出勤、至少須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日,所以時薪制勞工不應有例假日出勤的情形發生。

防疫隔離假全勤: 自主健康管理可以請防疫隔離假嗎?

如果不是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檢疫,而是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那就不符合「防疫隔離假」以及申請「防疫補償」的條件。 防疫隔離假全勤 若員工是在雇主指揮監督支配下提供勞務過程中染疫,或是染疫與勞工所執行職務間有緊密關係存在,例如接觸客戶被傳染,或是同事群聚確診染疫,都會被認定是因為職業上的原因染疫。 構成職災的染疫員工若需請假休養,此情況下員工可請公傷病假,雇主應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給予職災補償,包括發給原領工資。 配合政府呼籲:如雇主地方政府呼籲或勸導而停業,例如夜市、商圈配合政府政策宣導而自主停業,為促進勞資和諧,穩定勞資關係,該期間之勞動權益,宜由企業透過與工會協商或召開勞資會議等方式,與勞方妥為溝通、討論,以獲致共識、採取適切作法。 【有薪水的情況】若因為執行職務而必須進行檢疫或隔離時,勞工可以申請「檢疫隔離假」領全薪,但不能申請每日千元的防疫補償金。 防疫隔離假全勤2023 【有薪水的情況】但另一種情況,員工如果是配合雇主,因應雇主要求而在家自主隔離的話,雇主就必須照常給付薪資。

至於後4 日自主防疫期間,勞工仍有親自照顧需求者,可依教育部、衛生福利部規定申請「防疫照顧假」,亦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或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排定特別休假;若可實施居家、遠距辦公者,亦可勞資雙方協商實施。 勞動局長陳信瑜補充,勞工可提供同住家屬的健保快易通APP、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顯示隔離期間等資料,向雇主請假,避免爭議。 事業單位如因勞工請「防疫隔離假」扣發全勤獎金,將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 條規定,違者可處2 萬元至100 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防疫隔離假全勤: 一圖秒懂「防疫照顧假」怎麼請 不扣全勤、獎金

自112年3月6日起,全國的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包括各級學校、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場所)將於室內實施「自主佩戴口罩」。 指揮中心提醒,特殊情境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或免疫低下者、人潮聚集、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員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等採建議佩戴,其他場所則由民眾自主決定。 未來將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中重症)才須通報」,即如為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普通傷病假分為兩種,其中「未住院傷病假」1年內不得超過30日,另「住院傷病假」則是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防疫隔離假全勤: 勞動權益注意事項:確診者、密切接觸者、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家屬」之勞工

勞工一旦確診,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隔離治療,即使是無症狀或輕症,隔離期間也應「居家照護」,禁止外出工作,勞工必須請假。 若是政府通知企業強制停業,無法提供勞務之勞工,在企業停業期間無須請假,企業得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奬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另外,若企業因未落實防疫措施被政府勒令停業,屬可歸責雇主之事由,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針對延後開學的影響範圍,教育部長潘文忠在出席指揮中心記者會時指出,「防疫照顧假」有權益可申請假期的家長不只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均可。 新制度下的輕症確診者雖免隔離,仍要遵守「0+n」的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或是距離發病日/快篩陽性日達10天,則無需採檢可直接解隔離。 「防疫照顧假」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所做的應變處置,在高中以下延後開學或停課的情況下,針對須親自照顧12歲以下學童、幼兒園幼兒或身心障礙學生者。 若雇主可預見要求員工出差返台後,員工將受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隔離∕檢疫,此時仍派員工出差,則受隔離∕檢疫的原因可歸責於雇主。

防疫隔離假全勤: 補充說明:家中如有12歲以下學童停課,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此外,為利政策調整推動順利,規劃3月20日至26日為7天緩衝期,供採檢日於本年3月19日(含)以前之民眾及相關單位在緩衝期時可進行通報等相關防治作為及行政作業。 防疫隔離假全勤 防疫隔離假全勤2023 同時提醒,為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這波疫情來得又急又猛,雙北於5月15日升級為三級疫情警戒,5月19日全國統一升級為三級。

防疫隔離假全勤

員工若接獲主管機關通知接種疫苗,自5月5日起,得向雇主請疫苗接種假,請假期間為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企業得不給薪,但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事實上,針對防疫照顧假,政府未強制企業給薪,所以公司不一定要支薪,但絕對不能扣薪,不能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等。 不過雇主若有在防疫照顧假期間,照常發薪水給員工,當年度申報所得額時該筆薪資費用的節稅額度能加倍。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的疫情,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正式宣佈,實施不支薪的「疫苗接種假」,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當天到隔天的24時均可申請,請假者須出具疫苗接種記錄卡,不只是勞工,公司企業與人資工作者也需要特別留意這項新政策。 另一方面,若是因疫情變化,政府宣布高中以下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期間,家長必須親自照顧家中12歲以下兒童或國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等需照顧者,可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不過,防疫照顧假係依《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11款採取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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