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正式拍板兩大電信合併案「台台併」、「遠亞併」通過,國內電信產業走向整合,預料從3G時代存續至今的5大電信,將再次重回「三強鼎立」局面。 我不厭其煩地強調,想在幾年間獲得大幅獲利的投資人,最好的方法便是只投資在有強烈跡象顯示,獲利成長將遠高於整體美國企業的公司。 我也指出,銷售額穩定上揚的趨勢是獲利成長的基本條件,但它不是唯一的條件,因為若每股盈餘沒有相對應的增加,銷售額的成長對投資人是完全沒有用的。 銷售額若沒有大幅上升的趨勢,股東只會偶爾享受到管理階層設法明顯提升效率,促使獲利一次性大增帶來的短期利益,然而,在短短數年間,這個方法就會達到極限。
中華電信指出,台台併客戶數增加38%,即使扣掉10MHz,頻寬也成長59%,應不影響消費者權益。 而市場走向新三雄時代,對消費者權益恐藏著3大隱憂:第一,主管機關審查期長,小業者用戶權益恐受損;第二,NCC要求業者繳回超標頻譜,期間是否影響用戶網速;第三,少了破壞價格的小業者,市場競爭強度是否因此大幅削弱。 NCC表示,由於兩合併案均有頻譜超標狀況,因此以附款要求2024年6月30日以前處理超額頻譜頻寬,可處理方式包含自主繳回、轉讓給其他電信事業,與其他電信事業交換,如果未在期限內完成改正,將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停止使用。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說,自主無償繳回違反所有行政法見解,電信業者擁有的頻寬,是依NCC規定拍賣,支付價金取得,在執照有效期間內有頻率使用權利,NCC至少不能無償收回;另外,轉讓、與其他電信事業交換這兩種處理方式會有問題,若三分之一上限沒有解除,能接受頻譜轉讓或交換的業者只有中華電信,這也是另類圖利。 延宕許久的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遠傳併亞太電信兩大合併案將在今天過關,但據了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過關的附款條件甚多,包括二○二四年必須繳回超頻頻譜等,台灣大、台灣之星的合併案會不會因此破局,成為市場關注焦點。 第二,NCC要求兩業者繳回超標頻寬,而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先前曾在公聽會上表示,如要繳回900MHz頻段部分頻譜,不僅是頻率資源浪費,恐嚴重減損台灣之星使用品質,「速度會比3G還要慢,將侵害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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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許多SSD產品,九成以上的成本都是在主晶片NAND Flash,控制IC有時連5%都不到,因此業界人士普遍認為,純以控制IC在市場競爭,確實會很辛苦,這也是為何群聯必須做模組又做設計服務,才能擴大營運規模。 兩家公司合併後,顯然目標是打開雲端數據企業客戶的大門,邁凌要透過慧榮SSD產品線,打入商業用戶的儲存市場,這是一個潛在機會達150億美元的市場。 邁凌耕耘寬頻、連線、基礎建設領域,專精技術是射頻、類比及混合訊號處理能力;慧榮則投入儲存設備產業,擁有領先市場的NAND 合併案2023 Flash控制晶片技術。 合併案 由於產業領域、客戶結構都很不同,收購案會讓新公司跨進不同領域,有明顯的橫向擴充效益,可能也是邁凌願意花大錢收購的原因。 同時,台台併、遠亞併後,電信業的新三國時代正式來臨,業內人士認為,新三國時代,競爭勢必更為激烈,中華電信雖然用戶數最多,但低頻的頻寬最少,而新遠傳、新台灣大用戶相去不多,如何坐穩老二、拉大與老三的距離,三雄競爭將更形激烈,而對消費者而言,三大在「499之亂」的慘痛教訓下,1399元的5G資費勢必不會輕言棄守。 從歷史角度來看,上二波金融整併,一次是金控成立及台灣問題金融機構退場,第二次是金融海嘯,2020年到2021年的這一波,看起來是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各國邊境阻絕、線上金融迅速發展,讓經營者策略改變,有些跨國金融集團要切割部分獲利不高的市場,可節省管理成本,有些則是要趁疫情擴張金融版圖。
事實上,早從電信業者宣布合併案之後,台灣之星、亞太電信就有不少員工跳槽離職,留下來的員工必須一個人扛許多人的工作,業務量越來越大,剛開始用戶還無感,但到了後期,用戶怨聲載道。 兩宗合併案之中,遠傳、亞太電信樂見合併案過關,不過,市場人士解讀,NCC的核准附帶條件,恐怕導致台灣大、台灣之星合併案交易生變,而「超頻頻譜繳回」就是關鍵。 賴弦五則認為,電信資費將隨著5G普及率而逐漸下降,不須過度擔心資費居高不下的問題。 亞太電董事長陳鵬則表示,未來資費不至於高不可攀,一定會有多元資費方案,而隨著電信業頻譜競標強度下降後,將有利經營者成本減輕,可望回饋在價格上,「但低價吃到飽的生態並不健康,盼回歸使用者付費機制」。 台灣之星也透露,整合過渡期實際上不到一年的時間,實務上執行困難,也恐無法完整顧及用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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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被收購公司的銷售額也會大幅增加,一些最值回票價的收購案例,是早在合併之前,收購公司的研究或工程部門便已想出方法,可大幅重新設計被收購公司一個以上的主要產品,進而擴大潛在市場。 電信三雄爭論「頻譜超標」如何解決,以及未來市場公平競爭等議題,台灣大及遠傳仍期望合併案盡速通過。 雖然兩大合併案基準日依約延期至今年底,但業者私下透露,如果超過年底尚未通過NCC、公平會等主管機關核准完成合併,即使合併不變,但雙方議定條件恐生變數,甚至可能得重新議約,屆時端看雙方協商而定。 合併案2023 電信兩大合併案(台台併、遠亞併)確定延期,併購(台灣大、遠傳)及被併購(台灣之星、亞太電信)方均期盼盡速過關。 資深業界人士提醒,合併案若拖過年底仍未成局,變數將大增,最嚴重可能重新議約,台灣之星及亞太電信(3682)更恐因資金不足而難以繼續營運,非產業、用戶及員工之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8)天「有條件」通過電信兩大合併案,遠傳(4904)(4904)合併亞太電信(3682)(3682),以附加19項附款及6項行政指導事項通過合併,遠傳表示,尊重審議意見。 去年10月14日,國票金控、安泰銀行雙方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加上特別股、共約337億元的價格併購安泰銀行,雙方並在12月2日,分別舉行股東臨時會,通過以換股方式讓安泰銀行併入國票金。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13日出席研討會時曾表示,目前與台灣之星的合約還是存在,但因為有些事情時間拖久了,條件會不一樣,所以仍可能會有變數,雙方一直也都在談,任何一方都可以中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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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酌國際港灣城市,形塑水岸新生活、產業新聚落,高市府積極推動亞灣2.0計劃,以擴大用地、擴大群聚、擴大創新、擴大輸出等四個擴大方向,對於投資營運總部及其附屬設施或投入策略性產業者,擬適度給予20%產業容積獎勵,讓亞灣2.0既能發展產業,又可兼顧企業安家留才與投資營運。 亞太電信(3682)(3682)股東控亞太電信臨股會通過遠亞合併案有瑕疵,法院判決「決議應予撤銷」,亞太電信今日收到判決書,亞太電信公告強調,將委請律師提起上訴,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電信產業近年積極轉型,克服傳統電信紅利不再的變局,新三雄各有所長。 中華電不只在行動、固網本業規模稱霸市場,ICT(資通訊)實力也相當強勁、企客和國際業務更遠遠高於對手。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台灣大經過37天(1月18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附加款項通過台灣大、台灣之星合併案)的深思熟慮,以及與台灣之星的合併價格再砍85億元下,台灣大24日正式宣布合併台灣之星,在台灣大併台灣之星(台台併)底定後,台灣電信產業正式翻到下一篇章-新三雄時代正式來臨。 NCC副主委、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明天應該會審查電信合併案,但會做出什麼決議還不能確定,NCC會考量申請人遠傳、台灣大、利害關係人中華電信、學者、專家的意見,而做出決定。 兩項合併案通過後,電信市場將只剩3家業者,台灣大盼主管機關依法考量合併因素,放寬頻譜1/3上限,爭取保留超標的10MHz。 台灣大哥大主張目前這些頻率正由台灣之星用戶使用中,若合併後貿然繳回,除罔顧民眾使用網路權益,且有不利頻率使用效率等諸多負面影響。
合併案: 電信合併案超標頻寬該繳回? NCC聽證會意見交鋒
2019年沒有金控或銀行併購案,直到2020年台新金併保德信人壽,2021年則有富邦金併日盛金、花旗銀出售案,開發金完成100%收購中壽等,讓人感覺金融整併似乎又熱絡起來。 不過,分析師也說,雙方如果合併會有明顯綜效,新光金控強在證券、保險,加上新光資產多,經營效率不算亮眼,但台新合併新光績效會提升,因此從每回市場傳出雙方合併議題,台新金股價始終不動如山,新光金股價卻明顯上漲可看出,兩者的加成效益,在金融圈中的討論始終沒有停止過。 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則表示,自2014至2021年間,亞太每年虧損,淨損超過388億元,而今年上半年累積虧損已達30億元,若虧損趨勢未改善,推估明年中虧損額可能會達實收資本額之一半,屆時籌措資金將面臨巨大困難及挑戰。
- 台灣之星表示,感謝NCC在歷時近一年的審查後通過合併案;惟兩家公司合併後續仍需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證交所及證期局審議,且基於公司治理、符合企業合併相關法規及保障用戶權益,兩家公司網路整併必須在合併基準日後方能展開。
- 另外,NCC正參考歐洲在電信併購案發生時,藉由引進行動虛擬網路業務(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MVNO)業者,是否真的可以讓消費者更具多元選擇空間,以及五家變三或四家後的多元資費選擇空間、市場競爭、批發零售市場是否減少等議題,進行研析。
-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則表示,台灣5G釋照速度過快,雖然加速了台灣5G網路建設,卻也讓產業承擔了「網路設備價格高昂」、「天價標金創當時世界紀錄」等沉痛代價,這也讓電信產業在5G時代只能走向整合,小型電信業者只能退出。
- 全金聯則批評星展銀行輕忽了銀行合併的複雜度,急於整併而疏忽事前模擬演練的質量。
- 翁柏宗進一步指出,電信業者合併應發揮綜效,NCC提出對合併業者的幾項期望,包括提升服務人口涵蓋率,且因可用的頻寬資源增加,必需提升服務品質。
- 以全部現金為對價的股份轉換,標的公司股東取得現金對價屬於證券交易所得;若以全部股份為對價,標的公司股東取得收購公司股份價值超過其原始取得成本者屬證券交易所得,惟目前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故除國內法人股東應注意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適用外,個人股東無此議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過往審議電信業合併案、股權交易案均曠日廢時。 以近年電信合併案為例,鴻海於2014年6月宣布旗下國碁與亞太電信合併,NCC審議期長達16個月才通過。 今年二月間台灣股市暴跌,加權指數慘跌到五四二二,李登輝總統祭出調降存款準備率及調低銀行營業稅三%的猛藥措施來提振股市活力,李總統也提出兩項要求,一是金融機構必須卯足全力降低逾放比率,其次則是金融業必須透過合併的方式來提升競爭力。 李總統這兩項指示已經過了九個月,可是銀行逾放比仍逐月創新高,而金融合併案到十一月二十八日為止也沒有出現任何一樁。 沒想到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李總統開出的支票,卻由馬志玲與沈慶京幫他兌現。 周煒哲表示,基礎建設一直升級,終端殺手級應用不斷推出,是產業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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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界關心兩件合併案將產生頻譜超額問題,NCC在附款中要求台灣大、遠傳需在2024年6月底前,以無償繳回頻寬、交換或交易等方式,改正頻寬超標問題。 NCC進一步指出,台灣大與遠傳應概括承受現有476萬用戶,用戶權益不受影響,並將促請存續公司持續提供多元資費方案。 此外,兩家電信公司更應該照顧用戶權益、關懷弱勢族群,為照顧弱勢族群,針對身心障礙族群、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族群、學生族群及65歲以上銀髮族群等不同族群,提供不同的多樣化資費方案。 台灣大表示,將盡速和台灣之星完成修約以及主管機關核准申請,經過一年以上的準備,整併程序將可更順利迅速地進行。
金管會也以該案有訴訟爭議,要求「緩議」,要國票金先解決與股東間的爭議。 此外,因合併後,市場上從5家行動電信業者剩下3家行動業者,為避免影響市場的競爭,NCC要求業者對於MVNO業者與行動電信業者合作提供服務,應訂出明確的受理程序、協商,提供多樣化的批發服務及計價方式,提供其他業者與自身用戶相同的行動語音、數據漫遊、號碼可攜及平等接取服務。 NCC也要求行動電信業者對MVNO不得有限制的行為,包括不可有不合理或無正當的流量管理差別待遇、不得限制或干預其他業者的費率規畫、行銷及服務組合,或是限制MVNO和其他電信業者簽訂批發服務契約等等。 台灣之星也指出,基於公司治理、符合企業合併相關法規及保障用戶權益,兩家公司網路整併必須在合併基準日後方能展開,但NCC卻要求1GHz以下10MHz超頻頻率,必須於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自主無償繳回,形同整合過渡期實際上不到一年的時間,實務上執行困難也恐無法完整顧及用戶的權益,台灣之星深表遺憾。 在利的方面,電信業最重要就是頻寬,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後,在頻譜、頻寬,以及用戶數都增加,且管理資源集中,再加上台灣大與台灣之星的4G及5G網路相關行動通訊設備都是同一家諾基亞,不須重複投資等,都是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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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今晚公告吸收合併台灣之星,董事會決議合併案換股比例調整為每1股台灣之星普通股換發台灣大0.0326股普通股,合併案擬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及證券主管機關等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 消息人士指出,台灣之星今天晚上8時已召開董事會通過新條件並續行合併案,「雙方均極具誠意,是雙贏的結果」;此舉意味電信產業將走入新三雄時代,由龍頭中華電、「台台併」「遠亞併」三強鼎立。 然而,NCC通過兩件合併案為「附加附款核准」,兩家存續公司必須提升電波人口涵蓋率,並且保障用戶權益不受影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週三(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併亞太電信兩件電信公司合併案,宣示台灣電信五雄時代將落幕,翻開三強鼎立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