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加班計算9大優勢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Dave on March 24, 2020

假日加班計算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並且除了出勤當日的工資以外,雇主須給付勞工每小時不等的加班費(參考以上圖片)。 而且在例假日被要求出勤,雇主必須額外發放8個小時的工資(即使只出勤1分鐘,也需以8小時計算),另外還要再補給一天的假。 例假日通常是不能加班的,除非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才能讓勞工工作。 一例一休加班費 計算方式複雜,對於人資夥伴來說也似懂非懂,本篇文章詳細說明工作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想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加班費其實不困難,只要分清楚是屬於平日加班,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加班,根據標準就可以簡單估算。 假日加班計算 就現階段而言,若碰到颱風假是正常「工作日」,其實員工有上班就是正常給薪,沒上班就是沒給薪資也是正確合法的。 至於企業若選擇跟進隔天停班,或是員工有疑慮不出勤,則是可以不發給當天薪資,但同樣地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依現行法規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第五,每月加班工時上限原為46小時,這次修正改採「工時帳戶」制度,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可挪動為每3個月加班工時上限不超過138小時,其中每月不超過54小時。 進一步言,即便法院承認「以半小時計算加班時數」之作法,雇主針對未滿半小時之加班時數,是否即可以一律不予認定(即採無條件捨去法)?

假日加班計算: 如果時薪是 150 元,那麼國定假日加班 2 小時,雇主應該要給予 150 x 8 = 1,200 元,而不是 150 x 2 = 300 元。

但是如果勞工真的因為風雨過大無法到班,或是被要求到班「有安全疑慮」,可算是有正當理由,雇主不應給予「不利待遇」,如:扣發工資、扣全勤獎金,或是對工作有不利影響。 小編劃重點:9/10是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9/11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中秋節補假」(多數企業選擇9/9)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1、排班方式:透過上方重點一我們可以得知,即使請短期、臨時工讀生仍須遵守勞基法7休1的規定,因此即使連假10天安排新人妹上班,中間必須至少安排1天休息日及1天例假日,另外,也要遵守不能連續上班超過6天的規定。 另外在加班費部分,連續排工作日超過第6天,就要按照「休息日加班費」標準計算當天薪水(勞基法§36Ⅰ),即使工作日出勤只有安排幾個小時,也算出勤一天。 然因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或與工作日對調,個案上可能有所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2)   端午節(國定假日)調移:雇主可以依照實際事先和員工「個別」協商,將端午節和其他「工作日」調移,也必須明確指出對調的日期,千萬不能逕自調移可是違法的喔!

假日加班計算

倘若主管機關無法訂定有效的監管政策,不僅無法及時識別和回應健康問題,更有可能使加熱菸成為菸害防制的漏洞,導致消費者的健康受到損傷,並使青少年和其他脆弱群體處於風險之中。 因此,WHO特別呼籲世界各國,對於加熱菸品的審查務必更加謹慎,WHO亦提供 TobLabNet 標準測量模式供各國政府主動審查參考。 每當遇有天然災害的時後,總是需要全體全民共體時艱,互相體諒跟幫忙,將相關的物資提供給最需要的人,例如政府一直宣導健康的人如果沒有到人多的地方或密閉空間,不用每天戴口罩,每天則是勤洗手,注意消毒即可,相信很過就能一起度過難關。 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違法受罰。 Kate 是就讀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他每週一到五的早上都會花 4 個小時到公關公司擔任媒體監測的工讀生,時薪為 160 元。 同時,二審法院認為,勞動者在加班時亦可從事其他生活活動,以全部時長作為加班時長有失公平,應當酌定公司支付的加班費數額。

假日加班計算: 國定假日

修法之後,休息日加班一小時,以一小時計,加班費率為1又1/3,所以是150 X 4/3為200元,加班時數核實計算後的加班費是200元。 我的做法就是將勞方與資方計算加班的平檯拉在同一塊,我提醒各位,這個時間點如果還要各算各的話,勞資爭議一定是會發生的狀況,因此就使用政府的工具,簡單清楚,先杜絕爭議發生的機率。 廖蕙芳說,提高休息日的加班費是為了要讓雇主因此減少休息日加班,因此勞動部會依照當時的立法方向作為解釋原則。 勞動部表示提高休息日的加班費是為了要讓雇主因此減少休息日加班,因此會依照當時的立法方向作為解釋原則。

  • 不過小編仍建議,若員工真的在颱風天這種惡劣的天氣下出勤,雇主若能提供員工一些實質補助,相信員工感受度也會比較好。
  •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標準。
  • 國定假日一旦出勤工作的話,即便工作時間未滿 8 小時,雇主仍須給予一整天的工資。
  • 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每月 30 日÷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240=158.33 元/時。
  • 雖然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1 日的休息日。
  • 因此,平日加班時數(46)與假日加班時數可以分開計算;惟必須合法及有紀錄。

前2小時加給1又1/3,之後加給1又2/3,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以此類推。 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每月 30 日÷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240=158.33 元/時。 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 ÷ 每月 30 日 ÷ 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 ÷ 240=158.33 元/時。 舉例來說,Eric 是一名業務,他的底薪是 33,000 元,每個月有交通補助 3,000 元、全勤獎金 2,000 元,在勞基法中討論到工資時,他的月薪應為 38,000 元。 假日加班計算2023 大家對加班費的印象通常是用「時薪」計算,這樣的說法並沒錯,卻不夠精準。

假日加班計算: 工作日(延長工時)加班費計算方式

勞動節是法定的休假日(勞基法§37),也是屬於「勞工」的國定假日,因此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當天都能夠放假一天且薪資照給(勞基法§39Ⅰ)。 亦有法院判決認為,勞工衡諸常情於下班後,應不會立刻離開辦公處所,而仍會多會整理私人物品,或與同事聊天,或多或少延誤數分鐘打卡時間,因此雇主就未滿半小時之時數不予認定為加班,應為合理(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勞訴字第70號判決)。 儘管如此,本文認為此判決所指涉之情形不可一概而論,而仍須視個案判斷。 換言之,倘若勞工於下班時間屆至後,是為要完成正常工作時間內之工作而持續滯留辦公室,而非如上開判決之個案情形,是為整理私人物品或進行其他私人事務,即便逾時滯留時間不足30分鐘,該時段仍有可能被認定為加班。

根據規範,由於中秋節補假性職仍屬「國定假日」,若逼不得已在勞動節補假假期當中勞資雙方約定出勤,由於當天屬性為「國定假日」,薪酬計算與平日有異、經勞資協商取得共識後,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意指「除原有工資,當日工資不論工時多久,均統一多給一日工資」。 要特別提醒的是「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已在2022年 1 月 1 日廢止 ,只要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時,也就是「每日工作超過 8 小時」或「連續上班超過第6天」,符合勞基法規範的行業,雇主都必須給予加班費,否則有可能被開罰 萬元。 假日加班計算2023 同樣地,因為2月5日和2月6日也都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一般來說,在沒有實施變形工時的情況下,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上班、2月6日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五一勞動節即將到來,今年勞動節碰上星期日休假,也是多數週休二日的上班族休假日,公司是否需要給員工補假呢? 有關老闆排班、計薪的相關規定,小編整理了以下三個重點一次告訴你。

假日加班計算: 煩惱「加班費」怎麼算?3分鐘搞懂4種加班費計算!

然而,但當法定休假日遇到員工排「休息日、例假日」當天,就必須另外補給員工「有薪假」一天,無論是全職上班族或兼職打工族都適用此規定,至於補假的日期則沒有硬性規定要休哪一天,雇主可以和員工一起協商來決定補假的日期(勞基法施行細則§23-1)。 假日加班計算2023 註1:八週變形工時申請程序須依勞基法§30Ⅲ規定,須經工會/勞資會議或員工同意才可實施。 又調整工時為可將8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 (1) 若小汪公司已透過合法程序申請變形工時來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排班,則小汪2月18日應配合公司補班,當天視為正常上班,沒有額外加班費可申請,當然也沒有理由向公司要求多給一天假期(註4)。

假日加班計算

天災定義泛指因天變地異等自然界變動,導致社會或經濟環境有不利影響或堪虞者,例如:暴風、驟雨、劇雷、洪水、地震、旱災等,天災來臨前的預防準備或事後復健工作等,都屬因應天災應變工作部分。 假日加班計算 例如,使用最小化的包裝設計,不僅減少了包裝材料的使用,還可以減少運輸過程中的碳足跡。 當然,如果能使用可再利用的包裝材料,或者循環再造的包裝原料,也都非常有幫助。

假日加班計算: 勞工休息時間、加班開始時間,到底該如何計算?|法務長專欄

依照勞動部制定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部分工時勞工的工作年資仍應自「受僱日」(第一天開始工作日)起算,就算之後轉換為正職人員(全時勞工),或由正職人員轉換為部分工時勞工,工作年資的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 此外,由於工讀生是無法採用「變形工時」制度的,所以雇主仍應在一例一休的原則下安排休息日,當工讀生在每七天的週期內工作達到第六天的時候,老闆就應該要另外計算休息日的加班費,至於加班費的詳細計算方式,則可以參考我們的另一篇文章「人資基本功—解析加班費計算方式」。 工讀生當然也有領取加班費的權利,雖然很多打工族一天工作可能只有5、6小時,但只要扣除休息時間後,一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老闆就應該要計算平日的加班費。 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出勤,只有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變時,雇主才能依據《勞基法》第40條,停止勞工的例假、國定假日或特休假,這是合法的,給予加班費1倍+一天補假。 因此,我們以8小時之後,延長工時的前兩小時為例,在平常工作日加班的前二小時,是0本薪+1.34倍的加班費率。

  • 如果超過 8 小時的話,則依照工作日 (平日) 加班的費率計算。
  • 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天有 1 日的例假日+1 日的休息日,因此,若雇主要求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五天,在第六天(換句話說,就是要求勞工在他的休息日上班)時應以加班費計算,算法同月薪制勞工。
  • 勞動節屬「國定假日」,若逼不得已在勞動節當天勞資雙方約定出勤,薪酬計算與平日有異、經勞資協商取得共識後,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意指「除原有工資,當日工資不論工時多久,均統一多給一日工資」。
  • 勞動部試算版本為1倍到底,主要是用合法的部分去計算、另可用違法的試算。
  • 註1:八週變形工時申請程序須依勞基法§30Ⅲ規定,須經工會/勞資會議或員工同意才可實施。
  • 第三,備受外界關注的輪班制勞工休息問題,前年底「一例一休」修法通過時雖明定,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不過行政院遲未公布施行日期。

至日間清潔人員得否支領點心費一節,茲以夜點費之核發係慰勉清潔人員夜間尚需收集垃圾之辛勞,且各機關員工於日間工作期間均未有核發點心費之規定,本案日間清潔人員尚不宜核發點心費。 2.另已支領加班費可否再支領誤餐費一節,經查「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暨「縣(市)各機關單位執行要點」(現為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目前均無得支領誤餐費之規定,爰此,已支領加班費自不得再支領誤餐費。 符合勞基法規範的行業雇主必須給予加班費,否則有可能被罰 NT$20,000-1,000,000 的金額哦! 如果勞動者在非工作時間使用社交軟體工作超出一般簡單溝通的範疇,勞動者付出實質性勞動內容,或者使用社交軟體工作具有週期性和固定性,明顯佔用了勞動者休息時間,應當認定為加班。 對於此類勞動者隱形加班問題,不能僅因勞動者未在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工作而否定加班,應虛化工作場所概念,綜合考慮勞動者是否提供實質工作內容認定加班情況。 二審法院認為,隨著經濟發展及網際網路技術的進步,勞動者工作模式越來越靈活,可以通過電腦、手機隨時隨地提供勞動,不再拘束于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地點、辦公工位,特別是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以外利用微信等社交軟體開展工作等情況並不鮮見。

假日加班計算: 想3分鐘完成「薪資結算」並省下46%薪資作業嗎?

所以只要勞雇雙方事先約定,其實例假日並不止於是星期日而已,這是很多人資常常會忽略的一點,要特別的注意才行。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 所以除了底薪之外,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的績效獎金等都要併入計算工資,但年末分紅等獎金則因為不屬於經常性給與,就不算是工資,也不列入加班費平均時薪的計算。

假日加班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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