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加班費計算12大分析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Ben on June 26, 2020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勞動部於2022年10月時拍板定案,決議2022年1月1日起將調漲基本薪資,將每月基本工資自目前新臺幣24,000元調升為25250元;而基本時薪則由160元漲為168元,調幅約5.21%,預計共會有245.39萬民勞工受惠。 不過基本工資變動也連帶影響健保、勞保、就保,以及勞工最為關心的加班費調漲。 律師這篇將解答你的疑惑,如果有需要,文末還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參考。 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如果勞工有家庭成員需要自主健康管理,且需要勞工請假照顧的話,勞工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一年可請 7 日。 雇主不得拒絕勞工因照顧自主健康管理的家庭成員所需的請假,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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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除夕到除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這時必須先和員工協調,「經同意並明確指出對調工作天」,則對調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 【健保投保薪資等級表】根據健保署提供的最新的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原本第1級25,250元修正為26,400元,而早在今年(2022年)7月1日時,健保投保金額天花板已調整為219,500元,並增設第10組,往上增加5級距,每級距以7,500元計算。 【勞就保費負擔金額計算】勞保負擔費用計算公式為「月投保薪資×勞工保險費率(11%)×負擔比例。(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就保負擔費用計算公式為「月投保薪資×就業保險費率(1%)×負擔比例。(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在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這裡所謂「醫療期間」是指「醫治」與「療養」,一般所稱「復健」係屬後續之醫治行為,但應至工作能力恢復之期間為限(勞動部90台勞資二字第 號函)。 2.《勞基法》沒有特別規定「日薪」的基本工資,如果是用算天的日薪制,日薪必須不低於基本時薪x 8,2021年就不能低於1,280元;一樣的,超過正常工時的就要算加班費。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工作日(延長工時)加班費計算方式

員工如果有要事必須親自處理,而且理由正當,應有請事假的權利,雇主不可以任意拒絕,而依法員工有14天的事假可請,並不會因年中到職按比例減少事假天數。 不論員工 Work from anywhere,Swingvy 出勤功能採用頂規 GPS 定位,佐手機線上打卡功能,讓你的手機就能化身打卡鐘,隨時隨地掌握員工上、下班動態,線上打卡就是超合法! 檢方也透過監視器畫面,比對凃靜妮出入時間是否吻合,發現數筆資料無法對應。 不過,監視器紀錄僅保存了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間的錄影資料,檢察官計算後,認定凃靜妮浮報約2萬餘元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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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勞基法第 39 條,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如果勞工不同意,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雇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以下規定不限於月薪制或是時薪制的勞工。 排班制的勞工朋友,由於出勤班表並沒有按照政府辦公行事曆,雇主也需要和員工約定每天的工作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日,也就是俗稱的班表,則當天出勤薪水、加班費就必須依照當天排班的性質來計算。 從事服務業、餐廳工作的勞工朋友,因為工作為排班制,要看10月10日星期一當天的出勤班表來計算薪資和是否有補休。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勞基法的「加班」規定

投保薪資是計算各項勞、就保保險給付的依據,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勞保局提醒,各投保單位應依照規定覈實申報員工的投保薪資,如有變動,應適時申報調整。 但由於選舉投票日性質和國定假日仍有些不同,如果是排班性質的企業,像是餐廳、診所等員工通常週六都需要上班,如果當天班表為「例假日」、「休息日」或「空班」,因本來就不須上班,可以自行運用時間去投票,老闆也就不需要另外給員工補假(註2)。 例如:投保單位於年初發放之特休未休工資、或勞工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之績效獎金、加班費、職務津貼、業績獎金、全勤獎金等,均屬工作報酬,均應計入當月的月薪資總額計算申報投保薪資。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因應明年基本工資調整,各類投保(提繳)薪資分級表也已配合修正,明年起,雇主每僱用一位基本工資月薪勞工,勞就保費用每月支出金額將增加101元、健保部分將增加62元、勞退提繳則增加75元。 只要是雇主要求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一律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或是「特休假未休所換的加班費」等,可全額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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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困難,可依法要請生理假且不需要附證明,雇主千萬不能因此刁難或要求改請病假、特休,否則可能會涉及就業歧視! 而依法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也就是全年最多可請12天;至於薪水計算方式,當年度請生理假的前3天不併入病假計算,請第4-12天才須併入病假計算。 為了讓各行業別有不同的排班需求,政府允許雇主將正常工作時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因而訂出2週、8週、4週變形工時規定,先前我們也介紹了這三種變形工時的由來,以及實施前的合法要件。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 30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2023 條第 5 項與第 6 項的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且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因此,小編強烈建議 HR 或是雇主可訂定完整的工作規則,寫明員工上、下班時間需依規定記錄出勤,如果沒有紀錄上、下班時間,就由「雇主」、「HR」代為記錄。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每日薪資計算方式:

薪資不固定者,以最近3個月薪資的平均為準,調整後的投保薪資均自投保單位向勞保局申報的下個月1日起生效。 對於員工薪資每月不固定或變動較大者,投保單位為能更適時反映員工實際薪資,亦可以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員工投保薪資。 勞動部強調,110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有些企業會把一些給付項目弄成非工資,藉以降低加班、勞健保、勞退、資遣等等給付標準,不過非常不建議,不只是法院見解仍以實際來看待,二方面是員工感受非常不好,容易引起反效果。 如果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就要用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0,000 元。 責任制英文:Exempt Employee,在國外為了方便少數職業性質較特殊的員工(例如運營管理、設計發想、製作等具有高度專業與創意產業的工作者)保有工作彈性,不受時間、地點限制的責任制度。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員工加班費、勞健保搞不定?5大QA一次解答老闆最煩惱的問題

經過調移後的國定假日當日,即成為正常工作日,該日出勤,不必加給工資。 國稅局表示,雇主依《勞基法》第 38 條規定將未休完的特休折算薪資,屬於「不休假獎金」,在性質上為「假日加班費」,依《所得稅法》規定,只要金額符合勞基法規定的標準範圍內者,免視為薪資所得,也免納所得稅(註)。 然而,若公司特休給假天數優於勞基法,則未休天數折算薪資後還是要併入薪資所得課稅。 因多數企業多會先幫員工代扣員工的勞健保費用,基本工資調漲後,各類投保(提繳)薪資分級表也需配合修正。 雇主、人資需要對照明年度(2023年)度新的級距表以外,也必須按照新的投保薪資來計算代扣員工自付保險費用,以及雇主負擔的保險費用。 依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第 3 項,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 32 條第 2 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 46 小時內)。

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將在11月26日星期六登場,屆時也會和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投共同舉行。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2023 假設:於2月2日到職(2月任職27日),但直接以29日計算工資(工作27日再送2日,加上未工作日數1日,剛好30日)。 於2月28日到職(2月任職1日),但直接以3日計算工資(工作1日再送2日,加上位工作日數27日,剛好30日)。 上述的其他制度僅是對於所謂的年資「一年」有不同的起始與終止日的定義,但是計算的方式與邏輯和曆年制是相同的。 只要把握同樣的原則計算即可,同樣也建議在到職時雙方要有明確的共識,往後才不會衍生紛爭。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破月薪資怎麼算?Swingvy 薪資系統幫你算!

如果是希望勞工在國定假日回公司上班,必須要徵得勞工同意,或是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並經勞工或工會同意。 首要說明的是,例假日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 《518職場熊報》小編幫您整理好這3大重點,告訴您勞動節一般上班族和排休、輪休的勞工朋友應有的補假和薪水權益。 以前「值班」不需要納入工時計算,不過 2022 年起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公司有值班需求,都不能再以「值班」名義只給勞工值班費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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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約定為「休息日」,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除了月薪照領,當天出勤可多領1900元加班費)。 根據 勞基法第30條第1項 規定在非變形工時前提下,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為讓民眾更了解《勞基法》現行規定及修法後有關特別休假日數及休息日加班費的差別,勞動部表示,已更新「特別休假日數試算表」及「加班費試算系統」供民眾試算參考。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勞工教育訓練的時間算工時嗎?

招募當然要有篩選的資格條件,例如學歷、經歷、技能、證照等,但千萬不能有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的歧視條件。 大家對加班費的印象通常是用「時薪」計算,這樣的說法並沒錯,卻不夠精準。 只要是勞工,都適用勞基法的加班規定,除非是遇到天災或突發事件而不得已要加班,這樣的加班情形勞基法第 32 條中也有另外說明。 家庭照顧假為常態假別,與一開始介紹的「防疫照顧假」不同;家庭照顧假可為廣泛的原因且不支薪、防疫照顧假則僅限於受到 covid-19 影響的勞工,且雇主可自由決定是否支薪。

  • 五、例假日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40條: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 如同文章第一段落所提到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時數不可以超過 4 小時。
  • 不過勞動部也提醒民眾,由於各行各業的營運模式、排班方式都不一樣,因此例假、休息日不見得是排訂在周六或周日,因此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 只要是雇主要求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一律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或是「特休假未休所換的加班費」等,可全額免稅。
  • (1)  將1月7日和1月20日對調,對調後1月7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0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2月15日及16日(農曆初四、初五)補假,以形成6天春節連假,因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雇主如使勞工於2月15日及16日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如於2月13日出勤者,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答: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並應由雇主照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亦即雖無出勤義務,惟雇主仍應給付原約定之報酬),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依法亦有上開規定之適用;也就是說,雇主仍應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及休息日工資。 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工資,時生爭議,所以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休息日」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現行為176元),以後遇有例假或休息日,只須給勞工休息,不必外加計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以減少紛爭。 至於按日計酬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如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數額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比照按時計酬者辦理。 接著,需要了解公司約定之休息日、例假日及休假日,勞動基準法§36 中規定,勞工七日內應有一日例假,一日休息日(變形工時除外)。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出勤紀錄不再花式違法!免打卡鐘、打卡機也能辦到

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不能超過 46 小時。 月薪制的周休二日休假、特休和國定假日都有算薪水,月薪制的日薪規定算法是 ÷ 30天,加班和請假以這日薪標準計算;而一般的日薪制和時薪制是有做才有薪水。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2023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如果平時雇主有做好依法給予勞工加班費,現在新法上路,只是多了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對於計算加班費問題,應該不算困難。

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3,000 元。 而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 ÷ 每月 30 日 ÷ 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 ÷ 240=158.33 元/時。 要跟大家說明的是,「加倍發給」並不是指如果你如果原本一天領800元,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去上班就可以領1,600元。 因為你原本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在家睡覺也領800元,因此去上班是再多領800元。 例如:A的底薪31,000元,交通加給3,000元,全勤獎金2,000元,那麼A的月薪是36,000元。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加班費要怎麼計算?

每年基本工資調升,勞保、健保、勞退投保級距表也會配合修正,雇主須配合員工的月薪資總額來申報調整金額和投保級距,以免申報不實觸法! 而基本工資調整時,通常勞保局都會協助企業逕行調整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為基本工資的被保險人,雇主就不需要另外再申報。 申報方式是用員工實領的月薪資總額來申報,定義等同於《勞基法》的「工資」,因此只要工作獲得的報酬都要列入,請參考文章「加班費、獎金算工資嗎?拆解4點常混淆的薪資明細」,來比對上表最左方欄位符合的「投保(提繳)薪資級距」,再往右對照勞健保、勞退負擔費用欄位金額。 2023年(民國112年)勞保級距、健保費用分攤表及勞退最新級距表出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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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過去的案例,大多數法院的不會直接認為此為違法,反而是會進一步確認員工在這 30 分鐘之內的休息狀況! 如果員工在這段時間之內確實「不需要工作」,法院大部分都會予以尊重,不會把這 30 分鐘計入加班時數。 先說個大前提,例假與休息日並未限定只能排在週六及週日,其日期應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之前提下,得由勞雇雙方協議之。 拒絕員工投票或投票日加班沒有給加班費,老闆都會因此違法而被處2-100萬元罰鍰,若勞工朋友們遇到不合理的要求或對待,都可以透過向工作所在地勞工局申訴檢舉等方式來主張自己的權利。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1、當天排班性質為「工作日」,雇主要依照《勞基法》第39條規定,除了照給當天薪水外,還要「加發一天薪水」。 每逢年底國定假日,常會看到各種 請假攻略 整理如何利用特休與國定假日一起規劃,安排一個長長的假期。

勞保局加班費計算: 員工特休未休之工資,應計入月薪資總額申報投保薪資

另外,由於排班制的勞工,10月10日國慶日當天排到的班表可能為工作日,但有些雇主希望員工當天上班,又擔心薪資成本變高(需付加班費),會將國定假日調移到其他工作日放假來節省人力成本,則員工當天上班就算是正常工作日上班,不須另外付給雙倍薪水。 部分雇主為了減少人事成本,會故意以低報勞保投保薪資,來節省勞保費支出,加上不少勞工都不太在意薪資單上的勞保金額,直到要申請育嬰津貼、職災給付、失業給付等,才發現被雇主「坑」了。 勞保投保薪資為勞、就保各項保險給付計算基準,攸關勞工申請給付權益,因此,勞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應覈實申報所屬勞工月投保薪資,並定期檢視,如有變動亦應適時申報調整,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發生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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