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若你剛好是在除夕、初一、初四、初五這4天上班的朋友,那麼因為當天性質屬於國定假日,依照規定雇主應加倍發工資給你。 雙薪日期 以2021年的春節連假為例,2月10日小年夜以及2月13日初二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再者,如果是在除夕、初一這兩天出勤工作,因為性質屬於國定假日,所以依照勞基法規規定,雇主應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最後,也因為上述提到的初二、初三適逢休假日與例假日,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因此,初四和初五的放假性質就屬於國定假日,依規定雇主需發給當天出勤的你雙倍薪資。 此外,勞動部也提醒,若雇主有違反相關規定,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勞工朋友也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可別讓權益睡著了。 另外,按照《民法》第122條的規定,如果雇主和員工約定發薪日當天遇到「星期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順延到休息日結束的隔天再發放,並不違法。 例如以明年2023年為例,假設公司配合行政機關行事曆上班,和員工約定的發薪日是每月25日,因過年期間為連續假期,延至連假放完第一天上班日1月30日才發薪是沒有問題的。
雙薪日期: 20、1/21、1/27、1/28性質為「休息日」,請留意出勤加給規定
今年春節連假長達10天,無論公司是當月或發上個月薪水,因約定好的發薪日、工資計算方式、發薪次數都屬於「勞動契約」的一部分,雇主應按發薪日將薪水準時轉帳入戶,不應拖延以免發生爭議。 因兒童節、清明節兩天為國定假日,原本應放假,員工若出勤上班,無論出勤幾小時都必須加發一天工資。 依《勞動基準法基法》第37條規定,清明節(民族掃墓節)和兒童節皆是國定假日,而勞工朋友只要是在適用勞基法的公司行號上班,都有權利放假一天,雇主必須照給當天薪資。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10月的31天內需要排入4個例假日與5個休假日,以及本次的國慶日國定假日補假。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1月必須排入包括5個例假、4個休假日,以及4個國定假日(原本的除夕、初一、初二、初三)。 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2月應排入4個例假日、4個休假日,以及1個國定假日(二二八紀念日)。 萬不得已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雙薪日期: 國定假日: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再加給1⅓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⅔以上;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⅔以上。 一名月薪為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12月31日補假日出勤8小時以內,雇主應於原月薪之外,額外再給付1,200元;若出勤超過8小時,也應依照法定加班費計算發給。 小編劃重點:2/25、2/27的性質為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2/26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2/28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小編劃重點: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228和平紀念日當天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等於「原薪資+1,200元」的單日薪水。 很多企業是在「未取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施行,等於未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程序。 因此若直接要求員工於補班日出勤,應給予休息日加班費(而且彈性放假日因未完成變形程序,該日所有員工理應出勤)。
也因為國慶日屬於法定休假日,實務上的薪資計算雇主除須依法給假之外,若萬不得已需要員工於當日(或補假日)出勤,該如何給付薪水? 相關計薪和給假注意事項,《104職場力》參考勞動部公告訊息,為您整理如下。 此外也應注意,若雇主與勞工約定出勤,或因特殊產業屬性而在連假期間需要勞工執勤公務,在連假期間依據不同屬性的休假日、薪水計算都不相同,甚至其中有不得要求員工上班出勤的日子(例假)請看《104職場力》 的相關整理。
雙薪日期: 升上主管「月薪只有32K」超崩潰!過來人揭3行業低薪真相:副理也才4萬多
因兒童節、清明節這兩天為國定假日,原本應放假,員工若出勤上班,出勤8小時以內都必須加發一天工資。 彈性放假日應休假,如果被老闆要求出勤上班,薪水計算方式應比照「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計算方式為「加班前2小時為時薪x4/3x2小時、後6小時為時薪x5/3x6小時」。 在排班制下,若國定假日逢勞工休息日、例假日,依勞基法規定, 雇主需要勞工的工作日進行「補假」 ;同時若「補假」當日仍要出勤,則 採用國定假日出勤標準來計算薪資 。 2023的農曆年即將到來,今年的春節連假如果企業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加例假日、調整上班日共有10天連假。 根據人事行政總處新修訂的要點指出,未來農曆春節都將從小年夜就開始放假,因此,2月10日(三)小年夜這天也將和年後的2月20日(六)進行調移,除了休完年假後的週六要補班,2月10日這天的休假性質就屬於休息日。
如果真的因此需要員工臨時加班,薪水要「加倍發給」,出勤8小時以內都必須加發一天工資,並給員工事後「補假」一天。 今年農曆春節是 1 月 21 日至 雙薪日期 1 月 24 日,其中有 2 天在例假日,故在 25 日、26 日補放,又 27 日逢週五,故彈性放假一天。 下文將整理元旦連假、農曆過年、兒童及清明節連假、勞動節放假、端午節連假、中秋節連假、國慶雙十連假天數及補班日期,還有行政院行事曆可免費下載。 雖特休之排定以勞工決定為主,但為避免導致雇主重大損害,依據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範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36條至第38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同時應於事後24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雙薪日期: 月薪制勞工的權益
元旦補假視作國定假日,如雇主有讓勞工出勤的必要,出勤 8 小時內應額外加發一日薪水(即:除原有薪資外,額外給付:平日時薪 x 8 小時的費用作為加班費),出勤 8 小時以上,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農曆春節長達10天連續假期即將到來,今年過年較早,不少公司發薪日在1月25日剛好卡在過年期間,因此勞工朋友們都好奇薪水是否會提前發? 另外,也有些公司因作業延宕、遇周末等狀況延無法準時發給薪水,延後發薪是否合法? 今年清明節為4月5日星期二、兒童節國4月4日星期一,因此週休二日上班族將可放4天連續假期。 必須加班、無法休到連假小確幸的上班族也別難過,帶你看懂連假期間出勤上班,你的薪水加班費權益。 雙薪日期2023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當天為上班出勤日),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1 月 1 日元旦當天逢周日,為約定的例假日,除非是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不可要求勞工出勤。 雙薪日期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在例假日上班,雇主除了須多給一天工資外,還要多補一天假。 雇主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1月1日適逢休息日,雇主使勞工於當日出勤工作時,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付加班費。
雙薪日期: 例假日:
根據勞動部在最新針對「國慶日」休假的新聞稿中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國慶日」(10月10日)為勞工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特別要注意,經此調整後,1月20日、1月27日兩日轉變為休息日,雇主如於這兩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1月7日、2月4日兩個星期六則變成補上班日)。 勞動部提醒,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的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勞工權益如有受損害者,可就近向工作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1月2日是勞工的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答:按月計酬者如每月工資為26,400元,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可按26,400元每月除以30日除以8小時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此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記錄了公職人員上班日、放假日,非公務員之上班族也可自行列印,畫上勞動節放假日、軍人放假日,自製個人適用月曆、年曆。 2023 年除了春節放 3 天,其餘如開國紀念日、除夕、228和平紀念日、國慶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兒童節均放假 1 天,部分配合假期彈性放假,共計補班日 6 天。
雙薪日期: 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我該如何自救?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 111 年 6 月 7 日公布「112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各月放假日為下圖紅底。 2023 年兒童節為 4/4(二),清明節為 4/5(三),原上班日 4/3(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安排彈性放假,4/1(六)~4/5(三)放假 5 天,需於 3/25(六) 補班 1 天。 1、分次發放:先發放固定薪資,加班費、請休假扣薪、全勤獎金等薪資項目,可以等過完年再結算補發給員工或要求返還。 10連假當中的1月22日(大年初一、週日)和1月29日(初八、週日)均為例假,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全國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也表示,餐飲業的起薪隨便都已經可以勝過代理教師的薪資,此外,就像從是一個行業,一定會是持續的工作,但代理教師是定期契約,也就是說今年來的這個工作,明年還有沒有這個工作是不確定的。 同樣是大學畢業,未具合格教師證且未修畢教育學程的代理教師,每月薪水比正式教師少約5、6000元,但工作內容卻和正式教師幾乎無差別,讓許多年輕人退卻。
-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 因除夕、農曆初一逢例假日需於下個上班日補假,加上 1/20(五)、1/27(五)彈性放假,春節連假為 1/20(五)~1/29(日)共放 10 天假,需於 1/7(六)、2/4(六)補班 2 天。
- 很多企業是在「未取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施行,等於未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程序。
- 若勞雇雙方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並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以12月31日為補假日,補假當天性質即為國定假日。
- 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 2月26日和2月28日則維持原先的例假、國定假日屬性,因此連起來在2月25日至28日為俗稱的「228連假」。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範,當勞工滿特定年資時,應給予相對應的特休天數,並且特休期日,由勞工排定之,除非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雙薪日期 但今年由於除夕和大年初一剛好碰上週休二日的例假日,因此原本除夕、大年初一的國定假日則改至初四、初五補假,形成「初二、初三、初四、初五」這4日按規定性質屬國定假日,如員工出勤應給兩倍薪。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使其於 1 月 2 日上班,出勤 8 小時內,均須「額外」給付 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根據北市勞動局的建議,如果公司發放薪水是銀行自動轉帳撥入員工銀行戶頭,可以直接聯繫銀行,線上預先設定轉錢日期,這樣就可以在銀行沒營業的假日期間,仍在原定發薪日撥款讓薪水入帳。 雙薪日期 今年的國慶日(10/10)適逢週日,因此若事業單位參考「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於週一(10/11)補假,將會形成3天連假。
雙薪日期: 國定假日遇員工休息日或例假日:需另給補假一天
根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範: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故2023年總放假天數為116天,其中包含了8個連假,並有6個星期六需要進行補班。 有別於員工開心放假,雇主和HR總是很煩惱工資到底該如何計算,以下將和大家分享連假薪水計算與補班日的出勤管理規範,幫助企業進行2023年的人事規劃。 此外由於 時薪制 的讀者,無法採用「變形工時」制度,所以仍應依照《勞基法》第 36 條「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的原則安排休息日,當連續工作日達到第 6 天的時候,雇主應另外計算休息日的加班費。 上班族朋友們在過年期間,多少都需要發紅包給長輩、親戚和小孩們,因此小編這裡也建議雇主、人資們提早結算薪資,或是發放部分薪水、允許員工預支等,讓大家都能過個好年。 如果真的因此需要員工臨時加班,薪水要「加倍發給」,並給員工事後「補假」一天。
若勞雇雙方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並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以12月31日為補假日,補假當天性質即為國定假日。 勞工若同意於補假當日出勤,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應於原月薪外,另再加給1日工資。 根據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碰上228當天是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該週一應讓勞工休假,如勞工確實當天有需要上工,經勞資協商取得共識後,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 每年的228和平紀念日為法定休假日,《104職場力》提醒企業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勞資協商擇日補假,若雙方同意出勤,也請注意出勤工資應符合規定,休假日給加班費、國定假日要給兩倍薪唷! 此外也要留意實施彈休、補班應符合「8週彈性工時」的合法程序才可實施,完整資訊歡迎參考本篇文章的整理。
雙薪日期: 年上班,哪天能領加倍薪水?一表看懂春節10天連假「加班費」怎麼算!
2月26日和2月28日則維持原先的例假、國定假日屬性,因此連起來在2月25日至28日為俗稱的「228連假」。 今年清明連假假期為4月1日(六)至4月5日(三),上班族能享有連休5天的小確幸,是因為行事曆已將4月3日(一)上班日和3月25日(六)休假日(彈性放假日)對調,經過合法程序調整後,因此3月25日(六)補班日上班就沒有加班費。 由於固定週休二日上班族和排班制勞工遇到國定假日出勤,薪水計算會依「排班日」性質而有不同,《518職場熊報》用一文帶你詳細看懂不同情況清明連假出勤上班的薪水和加班費權益。 答: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並未變動。 除此之外,為了不侵害到勞工朋友的休假權益,如果老闆當天有人力需求,需要調移國定假日,除了須事先經過員工同意並簽訂書面契約,也請記得在班表上註明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日期,並讓員工簽名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