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擴大租金補貼12大優點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Eric on January 12, 2022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父母離異,父母各自承租不同的房屋,可各自申請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但要享有未成年子女的加碼倍數,申請人須為該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2023 營建署指出,以往租金補貼受理申請與撥款由地方政府處理,現統一由中央辦理。 營建署表示,舊戶的試算結果除了以電話或信件通知外,民眾也能到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系統的「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試算結果,並可直接在線上點選「同意或不同意」試算結果,透過網路完成申請意願回復。 第二,「補助金額」方面,針對初入社會經濟尚未穩固的20至35歲單身青年,提高至補貼金額1.2倍;對於結婚2年內新婚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3倍;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育有1人提高至補貼金額1.4倍、2人提高至1.6倍、3人以上提高至1.8倍,期望讓年輕人的租屋生活更加安心。 昨日由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記者會上宣布,基於國內經濟成長創11年新高,要將經濟果實與全民共享,因此今年度中央也要擴大實施租金補貼方案,並將總經費從目前的每年57億元增加至300億元,且補助金全額由中央直接撥入民眾帳戶,地方不用配合。

另外一大亮點在於去年原政策有限制家庭成員不可單獨持有房屋;而今年政策則將放寬家庭成員定義,讓更多民眾能符合申請資格。 這次【租金補貼2.0】較值得留意的,在於申請時不需要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基本上只要民眾有租賃契約,即可直接申請,且舊戶也不用重新申請。 行政院從去年起便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因成效良好,今年內政部營建署規劃再將專案升級為【租金補貼2.0】版本。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放寬申請資格,門檻由每月平均所得從須在各地最低生活費金額2.5倍以下,放寬為3倍以下;同時也讓承租未保存登記建物者,如頂樓加蓋的租屋族也能申請補貼。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擴大租金補貼 50萬戶受惠

申請方法及時間: 原先已申請補貼將由營建署直接帶入資料審查,無需另外申請,新申請戶只要提供租賃契約與帳戶資料,透過線上申請系統即可完成,符合資格者皆可獲得補貼,預定中央10月統一撥款。 營建署說明,新制申請資格將所得標準從原先的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3倍,且家庭成員不綁戶籍,僅列計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成員持有共有住宅但持分合計非全部即可視為無持有住宅、承租住宅須為具房屋稅籍且至少部分面積核課住家用稅率、提高租金上限金額、取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承租戶申請租金補貼等限制。 花敬群說明,近來主要都會區住宅租金上漲與近期物價上升,讓租屋家庭負擔加重,去年經濟成長則創11年新高,因此政府用經濟成長果實來減輕年輕家庭、弱勢家庭以及初入社會青年的租屋負擔,這次租金補貼專案透過「戶數加碼」與「金額加碼」,預計協助50萬戶租屋家庭,也同步調升租金補貼金額。 「過去一定要買房子才算是成就,未來若能轉為租屋也能適度在政府鼓勵補貼下,也是一個新的階段。」他說,這是一起有溫度的好消息,不僅初入社會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過去住頂樓加蓋的不能申請,但他們都是辛苦的人,這次一併納入。 這次新制度涵蓋50萬戶、一戶3人就有150萬人受惠,民眾採網路申請,中央直接撥入帳戶,地方不用配合。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對此,《風傳媒》整理租金補貼2.0申請資格、加碼條件等相關資訊,提供有需要的讀者參考。 行政院於上週四院會通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助專案」,以每年編列300億元預算,協助50萬戶租屋家庭減輕生活負擔。 內政部表示,這項政策,對國內住宅政策的發展,具「經濟成長果實與租屋民眾共享」、「加碼補助房客與房東共創雙贏」、「主動協助經濟弱勢家戶申辦」、「五成以上家庭受惠並促成租屋市場改革」、「持續辦理有序健全租屋市場」等5層劃時代重大意義。 租屋族每個月需要負擔為數不小的租金,對此,政府實施了租金補貼政策,「300億的租金補貼專案」(以下簡稱新制),申請期間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截止,該專案包括戶數擴大、金額加碼、資格放寬、申請簡便等4大亮點,針對特定對象加碼1.2至1.8倍租金補貼。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公告,若是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的20至35歲單身青年,居住於台北市,每個月可以領到4200元的租金補貼。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放寬無薪假補貼門檻

營建署指出,「租金補貼2.0」推動多項精進措施,包括申請隨到隨辦不受限、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申請年齡放寬至18歲即可以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最早溯自申請日起補貼、受監護人可列家庭成員等,以達到「擴大照顧、簡政便民」,照顧更多租屋家庭。 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住宅所有權人可享有公益出租人所得稅等稅捐減免優惠,鼓勵房東放心將房屋出租,營建署表示,房東如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情形,房客則可以拒絕及主張無效。 若房東進而要求漲租或負擔所增加稅賦,房客並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營建署提醒,遇有租賃糾紛者,民眾可透過各地方政府地政單位及消保官等管道處理。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31)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報告,並親自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向國人說明該項政策。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內政部今(30)日舉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啟動儀式,行政院長蘇貞昌率領多位部會首長親自出席。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行政院已核定為4年計畫,中央每年將編列300億預算,照顧50萬戶租屋族,將於7月1日至8月31日,採線上受理申請,9月完成核定,並於10月由中央統一撥款至申請者帳戶,提醒民眾務必留意申請時間。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今年度租金補貼推動多項精進措施,包括申請隨到隨辦不受限、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申請年齡放寬至18歲即可以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最早溯自申請日起補貼、受監護人可列家庭成員等,以達到「擴大照顧、簡政便民」,照顧更多租屋家庭。 (二) 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及第30條規定,稅捐徵收期間為5年,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為調查課稅需要,得向有關機關要求提示有關文件,租金補貼之機關不得拒絕提供租金補貼之租賃契約資料。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出租住宅予租金補貼戶,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公益出租人即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享有房屋稅、地價稅等稅賦優惠;若承租人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同時為接受租金補貼者,住宅所有權人得享有綜合所得稅減免,以鼓勵其提供住宅予經濟或社會弱勢戶。 針對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內容,蘇院長指出,108年租金補貼戶數為6萬戶,去(110)年雖增至12萬戶,但計有16萬戶申請,顯然供不應求,因此他此次一次加碼提高至50萬戶,包括未保存登記建物承租戶及包租代管承租戶轉軌等;此外,補貼預算亦從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內政部

專案申請程序也簡化許多,曾申請過租屋補貼者,政府將主動徵詢意願,並幫忙試算、完成申請;另外也會主動勾稽從未申請過的經濟弱勢;新戶部分,只要上網(網站請點我)透過5步驟申請,包含驗證身分、填寫資料、上傳租約與存摺封面、核對資料後,就能完成申請。 審計部指出,台灣租屋黑市現象,導致中央及地方雖積極推動租金補貼,卻無法發揮政策效益,以111年度為例,內政部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執行率僅為55.74%、台北市相關租金補貼執行率20.47%、新北市青年租金補貼執行率41.18%。 蘇院長提到,這項工作原本是由中央及地方共同出資,由地方政府受理申請核撥,而此次從經費籌措、受理到核撥,均統一由中央主辦,所承擔的業務量相當龐大。 他特別感謝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營建署、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積極任事、盡心盡力,3個月前他宣布推動該專案計畫,相關部會在3個月內即做好各項整備工作,並利用各個節日及場合,進行系列性宣導,為這項全國矚目的重大福利政策順利上路打下厚實的基礎。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近來物價及租金雙漲,行政院今天宣布「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堪稱是國內租金補貼制度重大變革。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爲減輕租屋民眾生活負擔,將租金補貼戶數從目前12萬戶,大規模提升補貼戶數至50萬戶,並對初入社會單身青年、新婚夫妻、育兒與社會經濟弱勢家戶的補貼金額給予1.2倍至1.8倍加碼,總經費也從目前每年57億元增加至300億元。 蘇貞昌表示,這個專案有「戶數擴大」、「金額加碼」、「資格放寬」及「申請簡便」等4大亮點,為減輕更多家庭的生活負擔,總經費從現行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租金補貼戶數也從目前12萬戶,大規模提升至50萬戶。 另對於初入社會35歲以下青年、2年內新婚夫妻、育兒與社會經濟弱勢家庭,補貼金額也將加碼至少1.2倍至1.8倍以上。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1網站秒試算!「每月可領4200元」租金補貼,7/1開放申請快筆記

擴大方案更針對4類族群提供加碼補助,初入社會35歲以下青年及社會弱勢加碼1.2倍、2年內新婚家庭加碼1.3倍、經濟弱勢家庭加碼1.4倍,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加碼從1.4倍起,每多生1胎就再增加0.2倍。 ※ 加碼倍數:針對18歲以上未滿40歲單身青年、新婚家庭(結婚2年內)、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租金補貼加碼1.2~1.4倍;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加碼1.4倍,家有超過1名未成年子女者,每增加1名便再加上0.2倍(2名子女共1.6倍、3名共1.8倍,依此類推)。 為使民眾便於申請及享有租金補貼政策的照顧,新制申請次數配合調整為1年1次,為期2個月。 營建署提醒,有租金補貼需求的租屋族,不用搶在第一天申請,只要記得在申請期間7月1日至8月31日內完成線上申請即可,照顧戶數從12萬增加至50萬戶。 按照規畫,租金補貼專案7月開放申請,以照顧50萬戶租屋族為目標,凡在期限內符合資格完成申請者,即使有超額戶數,行政院已核定皆予以補貼。 營建署說,坊間有些房客因房東合約載明不希望房客申請補助、房東不同意怕被查稅、怕被房東發現漲租金、房東不同意設戶籍等因素不敢提出租金補貼申請,但公益出租人政策上路以來,目前全台公益出租人已突破10萬人。

  • 蘇貞昌說,他以前也是個租屋族,早年從屏東北上讀書與剛出社會開律師事務所時都是租屋,當時「我的新婚洞房也是租的」,因此,他非常了解租屋族的負擔,今天他能做成這項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決策,深感非常榮幸。
  • 此外,本專案同時搭配去(110)年6月住宅法修法完成的房東所得稅、地價稅與房屋稅等3稅減免配套措施,讓過去被詬病的看得到吃不到、房東抗拒或租賃雙方對立等問題降到最低,進而共創雙贏。
  • 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不受此次調整影響;為保障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的就醫權益,亦不受影響。
  •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0日電)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7月1日起申請,曾申請過租屋補貼者由政府協助試算、完成申請;新戶則是線上驗證身分、填寫資料、上傳租約與存摺封面、核對資料後就能完成申請。

內政部新聞稿指出,行政院已核定為4年計畫,中央每年將編列300億元預算,照顧50萬戶租屋族,將於7月1日至8月31日,採線上受理申請,9月完成核定,並於10月由中央統一撥款至申請者帳戶,提醒民眾務必留意申請時間。 另外,為鼓勵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官員指出,住宅法已完成修法,將房東租金所得免稅額提高至每房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的稅率比照自用住宅,減輕房東的稅賦負擔,與政府共同協助租屋家戶。 行政院官員表示,單身青年、新婚夫妻、育兒與社會經濟弱勢家戶的補貼金額均將加碼提高。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2023 各縣市租金補貼金額有別,現行台北市每戶每月補貼3,000元至8,000元;新北市2,000元至5,000元;新竹縣市、桃園市2,400元至5,000元;台中市2,000元至5,000元;台南市、高雄市2,000元至4,000元;其他縣市2,000元至3,600元。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申請租金補貼反遭房東漲租 營建署:單次最高可罰50萬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人今天表示,行政院推出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有民眾陳情,提出申請的日期非租約起始日,再加上有審核期,讓獲補貼的月數並不多,希望補貼的發放應追溯至申請提出日。 9.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相關證明文件,包含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限申請人)、原住民、遊民、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三人以上、特殊境遇家庭、災民等。 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如表2及表3。 經內政部營建署核定之每月補貼金額上限分級及加碼倍數於補貼期間內不得變更。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2023 至於申請門檻為現行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低於最低生活費的3倍」,符合條件的新申請戶將從今年7月起受理申請。 營建署表示,中央為協助更多的租屋族群能減輕租屋負擔,已公告延長受理時間至今年10月31日下午5點,請有需要的租屋族加緊申請腳步,把握機會、踴躍申請,此外,營建署強調,坊間傳聞分租套房、居住違章建築、父母有房子、不是弱勢家庭、沒有設籍在租屋處等不可申請的迷思,請勿輕信,以上情形都可以申請。

內政部表示,租屋家庭的協助是政府近年來最關注的政策核心,但近期房租上升與物價上漲態勢明顯,民眾租屋需求與生活壓力逐漸增高,幸好國內經濟成長表現良好,後續發展量能亦相當樂觀,因此政府決定將經濟成長果實直接分享給租屋民眾,同時大幅提升整體居住福利政策的目標,建構更完整的租屋福利體系。 蘇院長指出,鑑於此項政策重大,補貼金額龐大、影響層面廣泛,因此他今天專程前來向國人報告。 首先,他要感謝國人同胞一起努力守住疫情,使臺灣經濟成長創11年來新高,政府才有力量做這件「有溫暖的大事」,實現租屋族多年的期待,並將補助戶數一次提高至50萬戶,可謂前所未有,具體展現「有政府,會做事」。 蘇院長表示,行政團隊非常努力、盡心盡力推動各項政務,並維持良好財政紀律,去年還債金額1,200億元,達20年來最高,實在非常不簡單。 院長也感謝蔡英文總統提出居住正義政策,行政團隊已提前加碼落實,同時也感謝國人共同努力,讓政府財政收入更好,因此才能推動此一福國利民的專案計畫,並請國人同胞持續給予支持,讓政府拚經濟,也能兼顧防疫,進而讓國人享福利。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目前租屋族有約 86 萬戶,預計這次租金補貼目標為 50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2023 萬戶。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租金補貼2.0版7月3日上路 可減輕租屋族2-4成租金負擔

內政部也提醒房客,租金補貼申請期間為期2個月,舊戶不用再另外上網申請,營建署將於7月下旬陸續將試算結果通知舊戶,確認後即算完成申請。 新戶也不用急於一時,申請時間為期2個月,在期限內申請且符合資格者皆可補貼。 8.家庭成員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統一證號。 (一)家庭成員指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胎兒)(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為該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為限)、受申請人或其配偶監護之人。 (二)同一家庭以提出一件申請為限,申請二件以上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限期請申請人擇一申請,屆期未擇一者,得全部駁回。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由於申請戶數已突破29萬戶,相較於去年16萬戶,已倍增至將近2倍,因案件審查是依申請日期先後依序辦理,原則會先審查第一梯次(2022年7至8月)申請案件,再審查第二梯次(2022年9至10月)申請案件。 18~35歲的單身青年:針對初入社會經濟尚未穩固青年,補貼金額提高1.2倍,保障年輕人全力衝刺工作同時也能安心租屋。 另外,為加強關懷弱勢族群,對於經濟弱勢家庭,也會提高至補貼金額1.4倍;對於社會弱勢家庭,則提高至補貼金額1.2倍。 內政部說,申請租金補貼房客不須設籍於租屋處,也無須徵求房東同意,只要檢附有效租約及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 (一) 為避免申請資料或其他虛偽不實情事發生,本署於審核申請案時,得依行政程序法第36條、第39條及第40條規定,請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房客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內政部:房東免疑慮,鼓勵房客申請!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王美惠、張宏陸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部重新檢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不僅要讓租屋族敢於申請補貼,也能夠從提出申請日起便被補好補滿。 7.申請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之房屋為無房屋稅籍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應檢附申請人切結確有租賃房屋作居住使用之事實,並檢附申請日前半年內繳納自來水費、電費證明、門牌證明或村里長證明。 5.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應檢附弱勢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認定方式如下表)。 2.郵寄申請:下載申請書郵寄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或內政部營建署辦理。 3.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原本不論子女人數多寡均統一補貼4,000元,現則按生育人數提高補貼金額,育有1人提高至1.4倍、2人1.6倍、3人1.8倍,亦即每增加1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增加0.2倍,以此類推。 經濟或社會弱勢—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4倍(以新北市市區為例,從5,000元調高至7,000元);社會弱勢(身心障礙者∕原住民∕65歲以上∕其餘《住宅法》第4條社會弱勢身分)家庭,則提高至1.2倍(以新北市市區為例,從4,000元調高至4,800元)。 營建署表示,舊制租金補貼金額已依地區、家庭成員人數及身分等條件分級為每月2000元至8000元,新制租金補貼金額會將舊制的補貼金額列為基礎額度,另針對初入社會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加碼至少1.2倍至1.8倍。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租金補貼執行率僅過半 內政部:租金補貼2.0上路 戶數持續創新高

營建署表示,為協助更多的租屋族群能減輕租屋負擔,已公告延長受理時間至今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線上申請只要檢附租賃契約、存摺封面即可申辦,簡單又方便,請有需要的租屋族加緊申請腳步,把握機會、踴躍申請。 營建署進一步表示,如舊戶已完成試算結果確認,營建署將自111年10月起陸續撥款,若尚未確認,請務必最遲於試算結果通知單收到後10日內以線上或電話方式回復申請意願,如無法使用線上確認者,也可傳真或郵寄回條至營建署。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在記者會中表示,房東可能擔心過去長期未繳稅,變成公益出租人後會被抓逃漏稅,但政府這幾年已經完成房屋稅、地價稅減免的相關修法,就是盼房東平順進入體制,也化解房東疑慮。 戶數擴大部分,專案將門檻的所得標準從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3倍,以雙北為例,台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放寬為5萬6046元,新北市則放寬為4萬7400元;同時也讓承租未保存登記建物者,如頂樓加蓋的租屋族也能申請補貼,讓每年受惠的租屋族可達50萬戶。 「 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由於級距及各縣市補助金額不同,以台北市第一級舉例(家庭成員2或3人以上,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者)除了最多能補助8000元,補助金額更是加碼1.4倍,等於月領1.12萬元。 (四) 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應檢附弱勢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認定方式如附表五 。 預計111年8月第2週將依照已申請及核定情形預估申請戶數有無達50萬戶,如預估未達50萬戶,則視情況延長一定期間受理申請;如申請截止時超過50萬戶,則以符合資格者皆予以補貼。 (1)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該家庭成員切結取得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 3.家庭成員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租賃房屋所在地中央及直轄市社政主管機關當年度公布之最低生活費三倍,如附表一 。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Q7.「租金補貼」申請方式有哪些?

蘇貞昌指出,專案將所得標準從原先的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3倍,以雙北租屋族為例,臺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放寬為56,046元,新北市則放寬為47,400元,且申請租金補貼房客不須設籍於租屋處,也無須徵求房東同意,只要檢附有效租約及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 王美惠表示,以審核通過日作為補貼的起算月份,顯然不合理,今年租金補貼已經較便民,可直接撥款到指定的銀行帳戶,請營建署研議,可參考政府退稅的方式,以支票核退補助款,讓民眾在補助款的運用上更為便利。 3.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辦理。 4.舊案帶入申請:111年度核定戶且於112年5月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再提出申請。 營建署補充,第一梯次申請合格戶將依審查進度,於10月底前分批完成第1期款核撥;如有少數未及撥款者,會在11月補撥10月、11月共2個月的租金補貼;第二梯次申請的民眾,則預定於12月依審查進度分批開始核撥,請尚未接獲審查結果的民眾,耐心等候,並可利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系統的「進度查詢」確認進度。

  • 內政部則說,已研修租賃實價登錄與租賃住宅服務業提供租賃住宅資訊的申報項目,並將蒐集租賃實價登錄、租賃住宅服務業包租代管,以及擴大租金補貼申請資料,強化整合各租賃資料內容,進行分析統計,改善租屋黑市情形。
  • 至於申請門檻為現行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低於最低生活費的3倍」,符合條件的新申請戶將從今年7月起受理申請。
  • 「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將於7月1日上路,通勤月票包含基北北桃1200元、中彰投苗999元、南高屏999元3大生活圈等方案。
  • 蘇院長表示,該政策將租金補貼戶數從目前12萬戶,大幅提升至50萬戶,補貼預算亦從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並對初入社會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大幅加碼補貼金額,大為減輕租屋族負擔,同時申請程序簡便,未來一旦申請核准通過後,將由中央直接撥款至申請者帳戶。
  • 內政部說,申請租金補貼房客不須設籍於租屋處,也無須徵求房東同意,只要檢附有效租約及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

營建署表示,以往租金補貼受理申請與撥款都由地方政府處理,現在統一由中央辦理。 營建署表示,為了方便民眾申請及享有租金補貼政策的照顧,新制申請次數配合調整為1年1次,為期2個月。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對此,營建署也提醒,有租金補貼需求的租屋族,不用搶在第一天申請,只要記得在申請期間7月1日至8月31日內完成線上申請即可,照顧戶數也從12萬增加至50萬戶。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租金補貼2.0計畫逾38萬戶申請創新高 營建署:持續精進

然而對於「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審計部報告顯示,該計畫經行政院同意併年度決算辦理,年度決算數計29億8,855萬餘元,截至112年5月2日止,計有32萬6,706戶申請,實際核定27萬8,717戶,執行率為55.74%,申請狀況未如預期。 3.家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 政府將依家中未成年子女人數來提高補貼金額,也就是「生越多領越多」。 以新北市為例,家中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原先可領4000元補助,加碼1.6倍後,可領6400元。 1.單身青年:針對20至35歲以下的單身青年,只要所得符合各地生活費3倍以下,租金補貼加碼1.2倍。 以台北市為例,若月均所得達56046元以下者,原本可以領取3000元補貼金額,再加上1.2倍的加碼,共可領取3600元。

朱慶倫說,租金補貼在2007年就開始辦理,今年邁入第15年,只是過去的戶數沒有這麼多,預算大約40、50億元,現在擴大到300億元,就是希望擴大照顧。 林宜瑾說,接獲陳情,有學生在外租屋的租約期是半年,由於提出租金補貼申請的日期並非租約起始日,加上等候審核的日程,最終在結束租約前能獲補貼的月數並不多。 對此,受邀出席記者會的營建署主任秘書朱慶倫說,行政院長蘇貞昌有特別指示,這是4年的計畫,不是只辦1年,希望能按照現行的處理模式進行,只要提供有效租約,會持續補助下去。 申請人未檢附或檢附之戶籍資料未載有監護記事者,該受監護人不計入家庭成員。 但申請人金融機構帳戶因債務關係遭法院強制執行或因其他因素致無法使用者,得由申請人填具切結書,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作為核撥租金補貼費用之帳戶。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