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勞工局表示,依就業服務法不得拒絕廠商登記求才,將加強稽查,若重大違規將不納入徵才行列。 1984年的《勞工標準法》是台灣勞工改革的支柱,而總的來說,其條件和標準相對公平。 這僅限於私營部門的假日慶祝工人對經濟和社會的貢獻,而其也同時強調為員工提供公平和安全的工作條件與環境仍然還有發展與進步空間。
舉例來說,若Katy的1個月工資為4萬,換算下來每日工資為4萬除以30,等於1,333元。 若沒有修完的特休天數為3天,則Katy總共可以將特休換成4千元工資。 勞動部重申,包括「勞動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依法辦理。
勞基法假期: 1日「勞動節」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立法院在2021年12月底時分別三讀通過《就保法》、《性平法》修正草案,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期,育嬰假新制就即將上路! 小編快速畫重點:包含夫妻可同時申請育嬰假和育嬰留停津貼、育嬰假必需在提前10天申請、一次最短可請1個月、產檢假陪產假都從5天加碼到7天,以及超過5天的部分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產檢假補助。 雇主必須按照新的投保薪資(金額)分級表來計算每月負擔員工的勞健保、勞退金額,含有代扣員工自付的勞健保費用。 上述的其他制度僅是對於所謂的年資「一年」有不同的起始與終止日的定義,但是計算的方式與邏輯和曆年制是相同的。 只要把握同樣的原則計算即可,同樣也建議在到職時雙方要有明確的共識,往後才不會衍生紛爭。 舉例來說,你在休息日加班了 3 小時,加班的計算時數要算足 8 小時;加班 9 小時,要算足 12 小時。
答案:部分工時、時薪制、兼職勞工也有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的權利,而陪產檢及陪產假天數是按照每週工作時數依比例給予(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再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8小時)。 對照上表可以得知懷孕天數長短和請產假天數有關,因為產假是用「日曆天」連續計算,產假期間遇到休息日、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都計算在內、不須扣除(註1)。 又如果遇到員工在同一天集體請特休,導致企業營運困難,該怎麼辦? 目前勞動部認為,雇主須舉證員工申請特休會妨礙企業正常營運,便可要求員工在特休日當天加班,但需要給加班費和事後補假一天,並在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註5)。 另一方面,特休假屬於「有薪假」,也有別於一般的請假性質(註2),雇主不能強制員工要「檢附請假證明」或「說明理由」才能請休,若拒絕員工請特別休假,可處2-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勞基法假期: (三) 加班費試算
在寶寶滿 3 歲以前,爸爸和媽媽各自可以請最長 2 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夫妻輪流請的話,兩人在育嬰留停的前 6 個月都可以領有勞保投保金額的六成,補貼家用。 如果已請了 1 年育嬰留停,此時生了第二胎,則能再請 2 年,以最小的孩子受撫育 2 年為限。
原則上,跟公司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但書規定),因此,雇主其實可在員工手冊上另訂喪假請假程序及要求員工需提供相關文件,像是訃聞或醫院開立的死亡證明等,甚至是戶籍機關的除戶證明文件。 特別休假立法的用意,是希望能讓所有的勞工充分休息、恢復勞動力,法令也有規定,員工在同一公司工作滿一定期間,雇主應給的特休天數(註1)。 答:勞動基準法有關國定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至原約定無出勤義務者,自無工資請求權。 當天出勤者依現行法令本可取得加發一倍之工資,如一律折入現行12日國定假日後,將使無出勤義務者額外取得工資;國定假日當天出勤者卻無取得加倍工資,對勞工權益反有減損,有失衡平。 宜蘭縣政府提醒,「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各該原住民族勞工之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
勞基法假期: 喪假
如果是「不定期契約」的勞工,雖然隨時可以提離職,但要提離職時,必須遵守第16條第1項的勞基法離職預告期規定來告知雇主。 試用期的休假同樣適用《勞基法》,包括第36條的一例一休、第37條的國定假日應放假...等,若雇主未確實遵守,可能會導致2到100萬的罰鍰。 然而不論哪一種說法,都沒有完全否定試用期的僱傭關係,再從《勞基法》第2條的相關條文,以及相關單位過去的判例,可以得出推論:基本上,試用期的員工還是屬於僱傭關係,同樣適用《勞基法》的相關規範。 為了保障自身權益,工作人最好還是要了解試用期背後的法律原則。
下方2篇文章舉餐飲、百貨等服務業適用的四週變形工時規定,並分享實際排班的小訣竅,供各位老闆和店長們參考。 因應明年基本工資調整,各類投保(提繳)薪資分級表也已配合修正,明年起,雇主每僱用一位基本工資月薪勞工,勞就保費用每月支出金額將增加101元、健保部分將增加62元、勞退提繳則增加75元。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Anna 和 Nancy 都在同一間超商上班滿兩年,雖然年資相同,但因為勞動時數的差異,特休計算的方式也不同。 「懂一點法律,才不會讓自己吃虧」,勞工在簽訂勞動契約時,也是捍衛自身權益非常重要的時刻,如果還沒有頭緒,可以參考Glints文章「勞動契約簽訂太重要了,求職者該注意的3大重點!」。
勞基法假期: 特別休
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 經本部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2週)、第30條第3項(8週)、第30條之1(4週)規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跟例假日一樣,國定假日停休,勞工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日工資,或給一日補假(二擇一)。
特休的優點在於能夠領全薪,且休假不需說明請假事由、不需提供證明文件,相較於病假、事假更為彈性。 許多小商行像是飲料店、小吃店在每月排班時,容易忽略還有國定假日休假規定,如果要求出勤上班(少給假)又沒有發給加班費,恐挨罰2-100萬! 勞基法假期 因此,雇主應在班表上註記好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才不會少給假或算錯薪資。
勞基法假期: 讓法律人 APP 幫你實現「法規隨手查自由」!
在理想的狀況下,最好能將勞資雙方關於試用期的協議內容化為白紙黑字,以防若日後發生糾紛,更有保障。 勞基法假期2023 勞基法假期2023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 一、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排班方式除了可選擇一例一休正常排班,法令還有彈性工時規定讓雇主排班更有彈性,但也要留意每日、每週工時的天花板,還有最低休假天數的規定,以免觸法!
勞工王君107年3月19日到職至107年10月13日離職,至107年9月18日工作年資滿6個月,依法應有3日之特別休假。 勞基法假期 王君並無請休特別休假之紀錄,故王君於107年10月13日離職,訴願人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規定於契約終止時,折算發給王君特休未休折算工資。 一般勞工的工作時數規範在《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
勞基法假期: 「5月1日勞動節」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休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第31條 在坑道或隧道內工作之勞工,以入坑口時起至出坑口時止為工作時間。 第32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