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薪資2023詳細介紹!(小編貼心推薦)

Posted by Tommy on January 11, 2021

國定假日薪資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如要調度「勞動節補假」的休假日,原本的4月30日屬性為休息日(星期六),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最後,請人資夥伴留意,自111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新台幣24,000元調整至2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60元調整至168元。 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除依法可處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遵守法令規定。 部分工時勞工於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時,應予放假,工資照給(時薪乘以排定工作時數);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而出勤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再次強調,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明定國慶日係勞工法定權益應放假之日,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切勿違法,又勞工於該放假期間不同意照常工作雇主不應作為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於勞工之事由。

國定假日薪資

1.調移(如上述1/3)或補假後的國定假日,如果又再使勞工出勤,則仍要依國定假日規格,加給一倍工資。 若以8小時計算,工資為:「(平日時薪 x 2小時 x 4/3)+(平日時薪 x 6小時 x 5/3)。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 雇主必須按照新的投保薪資(金額)分級表來計算每月負擔員工的勞健保、勞退金額,含有代扣員工自付的勞健保費用。 2023年基本工資調漲,時薪將從168元調漲到176元,調幅4.8%;月薪將從25,250元調漲到26,400元,調幅約4.56%,並在元旦1月1日實施。

國定假日薪資: (一)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

綜上,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端午節為國定假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給假並給薪。 國定假日薪資 若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要求勞工當日出勤提供勞務,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 此外,若上開應放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之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假。 再者,事業單位應保障勞工休假權利,如需勞工於端午節(6月3日)期間出勤,應該要依法給薪或另行議定調移給假。 最後,因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無法做統一性規範,有關勞工工作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以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假期[7]。

國定假日薪資

勞工可以不懂變形工時,而只顧每月排休天數,但若過於集中排休,違法受罰的卻是雇主。 為了能從排班階段就符合法令規定,主管/人資/排班人員不可不了解變形工時。 所以除了底薪之外,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的績效獎金等都要併入計算工資,納入加班費時薪計算的範圍,但年末分紅等獎金則因為不屬於經常性給與,就不算是工資,也不列入加班費平均時薪的計算。 房屋出租 房東出租房屋,應使用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的契約與房客訂約,若契約有違反規定的情形,最高將可處 300,000 元罰鍰。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含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及扣繳綜合所得稅、不得約定稅賦轉嫁等,同時也明定押金最高不得超過 2 個月房租,違約賠償金最高不得超過 1 個月租金。 另外,契約中需對出租期間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等,是由出租人或承租人負擔,在契約中提供勾選選項。

國定假日薪資: 月薪制勞工的權益

遇到時變形的工作日,不管一日正常工時為9小時或10小時,均免除一日出勤義務,且不用補時數(所以建議國定假日當天就不要再操作變形工時了);遇到「空班」,則既無補假問題、當日也無工資(工資已隨工時調移至其他工作日)。 (6)最後,民國111年(2022)勞工全年應有12個法定休假日(含228和平紀念日),如雇主對勞工的出勤係採正常工時制度(即單日正常工時8小時),則勞工每年至少應有116日不須出勤(即52個例假、52個休息日及12個法定休假日)。 Q:事業單位以品質扣款、盤損等名目扣發績效獎金作為賠償之用,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疑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Q: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國定假日薪資

另外,如果雇主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後,加班時間可以用3個月的總量下去管控,但1個月時數不能超過54小時,每3個月總時數不能超過138小時。 國定假日薪資2023 員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困難,可依法要請生理假且不需要附證明,雇主千萬不能因此刁難或要求改請病假、特休,否則可能會涉及就業歧視! 而依法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也就是全年最多可請12天;至於薪水計算方式,當年度請生理假的前3天不併入病假計算,請第4-12天才須併入病假計算。 下圖提供員工在各種出勤狀況的加班費薪水計算對照,您是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或排班制的企業也可以參考下方連結文章內有詳細說明喔。 每年基本工資調升,勞保、健保、勞退投保級距表也會配合修正,雇主須配合員工的月薪資總額來申報調整金額和投保級距,以免申報不實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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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希望勞工在國定假日回公司上班,必須要徵得勞工同意,或是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並經勞工或工會同意。 (2) 週日為例假日,兩週內應該休的 2 日休息日統一於第 2 週實施,所以可安排連續 3 國定假日薪資 日的免出勤日(2 休息日+1 例假日)。 如果勞工有家庭成員需要自主健康管理,且需要勞工請假照顧的話,勞工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一年可請 7 日。 雇主不得拒絕勞工因照顧自主健康管理的家庭成員所需的請假,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 彈性放假日應休假,如果被老闆要求出勤上班,薪水計算方式應比照「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計算方式為「加班前2小時為時薪x4/3x2小時、後6小時為時薪x5/3x6小時」。
  • 其他包括排班制、薪水試算等相關資訊,請參考《104職場力》的整理資訊。
  • Q:事業單位因停電致雇主宣佈停工休息,工資如何發給疑義A:勞工赴事業單位工作,因台電公司停電致雇主宣布停工休息,該日停工因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故工資如何發給,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Q:曠工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A:勞工曠工當日工資得不發給,惟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 要跟大家說明的是,「加倍發給」並不是指如果你如果原本一天領800元,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去上班就可以領1,600元。 因為你原本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在家睡覺也領800元,因此去上班是再多領800元。 特休假也有別於一般請假性質,且因為排定權在勞工,如果雇主限制請休,可能因此受罰。

國定假日薪資: 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計算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1],「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俗稱:元旦)為應放假之日(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而這三種勞工休假期間(即「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依前述勞基法第39條規定應照給工資,如果雇主要求勞工於這三種休假期間上班,是否可以? 應視何種類別而定,如果是例假的話,是不可以要求勞工上班的,因為這是保障勞工原則上每週均可至少休息1日之強制性休假。

  • 此外也要留意實施彈休、補班應符合「8週彈性工時」的合法程序才可實施,完整資訊歡迎參考本篇文章的整理。
  • 有些排班的行業會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產生空班時間,像是餐飲業、製造業、運輸業等,小編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如果空班時間仍受老闆管理或要求,無法好好休息或自由運用時間,那就會被認定是工作時間。
  • 特休假也有別於一般請假性質,且因為排定權在勞工,如果雇主限制請休,可能因此受罰。
  • 基本工資調漲、一例一休上路、7 天國定假日取消、勞工保費與國民年金保費率提升,從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台灣有很多制度將變得不一樣。
  • 再者,事業單位應保障勞工休假權利,如需勞工於端午節(6月3日)期間出勤,應該要依法給薪或另行議定調移給假。
  • 基上,提供外勞之膳宿費用自可由勞雇雙方自行於契約約定納入工資給付之項目。

上市櫃公司 實收資本額 50 億以上之上市櫃公司,須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實收資本額 20 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須設審計委員會。 勞保與國民年金調漲 勞工保險費率將從現階段的 10% 調整至 10.5%,這部分含就業保險;另外國民年金保險費率也將從 8% 提升至 8.5%。 (1)遠洋漁船每次出海後一次分配之報酬:個人受僱從事遠洋漁業於每次出海後一次分配之報酬,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規定之變動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其所得之半數可以免納所得稅。 (2)一次給付之撫恤金、退(離)職金或死亡補償:個人因執行職務而死亡,其遺族依法領取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免納所得稅;如非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其遺族領取的金額列入上述退職所得合併申報。 事實上台灣正面臨兩大考驗,其一是少子化使台灣從2020年開始出現總人口負成長的「生不如死」趨勢;其二則是2026年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將超過20%,屆時醫護需求遠比現在更多! 那麼我們到底該怎麼培育更多護理照顧人才,一起為台灣健康打場勝仗?

國定假日薪資: 颱風假當天是「工作日」

這也是一個HR主管這兩天分享的實例,近期北部區域的勞檢,有針對事業單位對於時薪制的兼職人員清查,勞檢認為,國定假日未排班且未出勤,也要給一倍時薪。 1.2022春節9天連假,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為休息日。 10連假當中的1月22日(大年初一、週日)和1月29日(初八、週日)均為例假,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舉例來說,你在休息日加班了 3 小時,加班的計算時數要算足 8 小時;加班 9 小時,要算足 12 小時。 我們以基本工資來看,月薪制的基本工資是22,000元,除以30天再除以8小時,換算出來時薪是91.6元。

勞基法第39條: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國定假日薪資2023 國慶日為國定假日,適用勞基法的朋友們依法都能放假一天,但連假期間要上班的朋友們也別難過,小編整理了這篇有關國慶日加班、補假等勞工的權益,讓週休二日或排班制的你們都能一次搞懂。 由於部份產業應屬性特別,仍需在假期間堅守崗位維持營運,如餐飲業、客運業、批發零售業、醫療業等等,勞動部特別提醒,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保障勞工權益,即便當日出勤、也需依法辦理,並和勞工確實約定補休日。 5月1日勞動節今年的情況特殊、碰上星期天(例假日),因此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為讓各企業保持彈性,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勞動部提醒: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以免造成誤解。 至於勞資雙方雖得協商約定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仍應確明前開所調移國定假日之休假日期,即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後,因調移後之國定假日當日,成為正常工作日,該等被調移實施休假之原工作日即應使勞工得以休假,且雇主不得減損勞工應有之國定休假日數,始屬適法。

國定假日薪資: 月薪制勞工的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

因此若當天出勤在8小時內,除原有的一日薪資之外,雇主需額外再給付勞工:「平日時薪 x 8小時」的加班費。 (5)提醒人資夥伴勞雇雙方如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事先對調,就無需另計加班費,但重點是需要事先和員工協商取得共識。 今年端午節(休假日)為國曆6月3日(星期五),若勞資雙方欲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 ,適逢勞工之休息日(6月4日:星期六)及例假日(6月5日:星期日),剛好湊成3日之連假。 首要說明的是,例假日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

國定假日薪資

2023的228和平紀念日在週二,由於當週的週一若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須符合八週彈性工時相關程序)、連同前兩天的週休二日將形成「4天連假」。 跟例假日一樣,國定假日停休,勞工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日工資,或給一日補假(二擇一)。 此外,例假日的合法出勤條件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只有滿足這種極為特殊的情況,雇主才可以使勞工停休出勤,且雇主需在需在 24 小時內詳述理由向各地勞動局核備。

國定假日薪資: 我們公司是排班制,連假期間若上班該怎麼算?

不過,勞動部也進一步說明,若各縣市政府宣布颱風天停止上班後,可由各企業單位決定是否停班,若決定要員工出勤,薪資得如期支付,並且留意員工通勤狀況,給予必要協助。 但是如果勞工真的因為風雨過大無法到班,或是被要求到班「有安全疑慮」,可算是有正當理由,雇主不應給予「不利待遇」,如:扣發工資、扣全勤獎金,或是對工作有不利影響。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1],國慶日(俗稱:雙十節)為應放假之日(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 因此,若這4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工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特別要注意,經此調整後,1月20日、1月27日兩日轉變為休息日,雇主如於這兩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1月7日、2月4日兩個星期六則變成補上班日)。 首先企業應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1月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之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至於1月21日(星期六) 農曆除夕與1月22日(星期日)大年初一,由於適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應行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國定假日薪資: 勞資Q&A

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據此, 111年 1月 1日開國紀念日連假為12月31日(星期五)至 111年 1月 2日(星期日): 111年開國紀念日( 1月 1日)適逢星期六,於12月31日(星期五)補假。 休假日是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休息日(通常為週六)。 當天約定為「休息日」,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除了月薪照領,當天出勤可多領1900元加班費)。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第5項)。 A:查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於勞工應否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4月的30天內需要排入4 個例假日與 4 個休假日,以及本次勞動節國定假日。 《104職場力》提醒您,「勞動節」的屬性為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依法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碰上國定假日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讓勞工休假。 依《勞基法》第 37 條規定,清明節(民族掃墓節)和兒童節皆是國定假日,勞工朋友只要是在適用勞基法的公司行號上班,都有權利放假一天,且雇主必須照給當天薪資。 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國定假日薪資: 國定假日可以調移嗎?須先經過員工同意並指定日期

Q:久任獎金之認定疑義A:事業單位發給勞工之久任獎金,若非一次發給而係雇主按月發給並構成勞工工作報酬之一部分者,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應屬工資,於計算平均工資時應列入計算。 一般勞工的工作時數規範在《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 而《勞基法第32條》提到:雇主如果有需要讓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可以把時間延長,但每日延長時間加上正常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12小時。 為了讓各行業別有不同的排班需求,政府允許雇主將正常工作時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因而訂出2週、8週、4週變形工時規定,先前我們也介紹了這三種變形工時的由來,以及實施前的合法要件。 有些排班的行業會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產生空班時間,像是餐飲業、製造業、運輸業等,小編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如果空班時間仍受老闆管理或要求,無法好好休息或自由運用時間,那就會被認定是工作時間。 若是月薪制員工,因薪水已包含空班時間(休息時間),就不須另發薪水,而時薪制員工則不計薪。

國定假日薪資

以2022年的春節連假為例,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國定假日薪資 因為這次1月30日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照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試算:若勞工的薪水為 元,推算平日時薪為 150 元,2023年1月2 日性質屬國定假日,當日出勤應獲得兩倍薪水,故除原本的薪資外,可多獲得: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國定假日薪資: 月薪制勞工例假日加班費計算例子

518職場熊報是以職場生活為主軸的資訊型媒體,提供時事新聞、面試技巧、求職規劃與勞工權益等議題,希望溫暖陪伴每一位上班族的職場人生。 國定假日薪資 (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第3條第1款規定、第5-1條規定。 (一)《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第30條規定、第36條規定、第37 條規定、第39條規定及第40條規定。 許多服務業者,會因應市場及營運狀況,事先挪移國定假日並排好員工假表,以安排特定期間有足夠的人力支援。 本次的端午連假就是適用「如國定假日遇週二(或週四),將週一(或週五)彈性放假,形成補班」的作法,因此讓6/23(週五)彈性放假,補班日在前一個週末的6/17(週六)。 2023的端午節為6月22日(四),由於正好適逢週休二日的前夕,加上搭配政府機關辦公日曆出勤表「彈性放假」的6/23,因此可以形成為期4天的「端午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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