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職的兼職、工讀生等部份工時員工,只要在同一家公司繼續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也享有勞基法規定的特別休假,其應休的特別休假天數是以實際工作時數與正常工作時數的比例來計算,若未休完,雇主亦必須按相關規定補發工資。 勞基法規定特別休假天數與補薪的計算是以到職日起算,也就是所謂的「週年制」;另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加班補休而未補休的結算期限比照特別休假。 舉例來說,工作滿一年以上未達二年的員工,有七天特別休假,這表示自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起,員工就可以主張一次性請休這七天的特別休假,至於是否會影響工作,這是勞資協商的問題,公司主管跟員工可以好好談,要避免以強硬的態度來規定不准請假。 若勞工在年度終結時尚未休完特休假,勞基法第 38 條 規定以折為工資發給勞工為優先,或是可在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延續到下一年實施。 但若是推延過一次仍然沒有休完特休假,雇主應該要將特休假折為工資發給勞工。 特別休假是勞工的權益,就算有營運上的急迫需求,雇主也須取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其加班,所以基本上雇主不可干預勞工請特休假的意願,也不能要求附上任何證明。
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 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按照新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为了平等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均在年休假制度覆盖范围内。 这里所说的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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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当年度存在产假、婚假、停工留薪等特殊情况,依然不影响其享有当年度的年休假。 高某入职某投资管理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 高某要求公司支付其在职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而公司主张高某已休产假15天,未正常提供劳动,因此不再享有本年度的年休假,无权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假工资。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2023 此后根据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长短,可确定其每年应享年休假天数。 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年休假15天。
对于广大“社畜”而言,“强制休假”这四个字太美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公司文化、职场竞争、业绩压力等多种因素,自愿或被迫加班的情况很难避免。 部分行业长期存在员工工作时间长、休假得不到保障的现象,甚至出现了“996”“007”等“超长待机”工作模式。 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给员工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不利于员工个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诸如亚健康、过劳死等新闻常见诸于报端,引发社会舆论的普遍担忧和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 第二十五条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202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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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是資遣,也應該在資遣費和當月薪資結算的發給時一起發給。 舉個常見的例子,2020年6月1日到職的員工,提出申請2021年5月31日離職,離職日時工作剛滿一年,有七天特別休假,加上若原工作滿六個月的三天特別休假未休,公司應補給十天工資。 法律明訂特休假為勞工權益,雇主僅能在因為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時,與勞工進行協商。 而現行勞基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特休須於幾日前提出,因此原則上即使勞工臨時提出特休申請,雇主也不能隨意拒絕。
以白話文來說,「因故停止履行」是要無可歸責於勞資任一方的事由,才算是,至於辭職是勞工提出,解雇則是雇主提出來的,自然不能算「因故停止履行」,自然也不能合併年資。 「因故停止履行」的實際樣態,一般而言有例如:「工廠因故停工(主要是天災事變)」、「勞工服兵役」、「留職停薪」等等部可歸責於勞資任一方的事由,而在3個月內再度回去工作,那就可以合併工作年資,特休假的天數就可以繼續累積了。 不過,也有少數的法院判決,以對勞工從寬、從優角度認定,除了退休之外,即使資遣再僱用也要合併年資。 因此,上述案例中王某于2月10日至2月16日在公司的安排下居家办公,应视为其正常出勤,公司须正常支付其该期间工资,公司要求上述期间抵扣年休假的主张,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有越來越多的新創公司給提供優於勞基法的特休天數,哈佛商學院的研究也發現, 一年特休超過11天的員工,工作績效上比別人高30%,更有間外國公司為了鼓勵員工好好休假,提供2萬元旅遊補助,並要求員工在旅遊期間不准回任何公司訊息或電話。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 一、 員工年底特休沒休完,雇主可以強制排休嗎?
若雇主真有急迫需求,則「雙方協商調整」,雇主並不能單方決定。 提醒事業單位,如企業有營運與休假排定之規劃,雇主應與勞工協商,不論是召開勞資會議、或是與勞方個別協議均可,但絕不能片面決定而直接公告施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健康状况的改善,是现代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尺。 休假权也是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一部分,保障职工休假权,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資方唯有「具備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已與勞工協商調整」、「勞工如於所排定之特別休假日期休假,將同時嚴重影響資方之營業自由,致生資方或第三方之重大損害而顯然失衡」時,始不生違章責任。 每當迎接新一年的到來,有些雇主可能會希望預先安排好明年度的人力,然而,勞動部曾經函釋,雇主只能提醒員工排休,但不能在年初就要求員工將當年度的特休日期全部排好,更不能指定只能在特定日期才能排休。 另一方面,特休假屬於「有薪假」,也有別於一般的請假性質,雇主不能強制員工要「檢附請假證明」或「說明理由」才能請休,若拒絕員工請特別休假,可處2-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曆年制的概念是以每年的1月1日為基準,並按照當時的年資依比例換算特休天數,所以雖然每個人的放假期間相同,但會因為累積年資與到職日的不同而在天數上有所差異。 採用曆年制最好一樣要有系統化的計算,如此一來便能減少人工計算時發生的錯誤情形,也比較不會產生爭議。 週年制的好處是無需換算特休天數比例,而且最符合勞基法母法的文義解釋,因此主管機關通常都會建議老闆們採用週年制,這樣最不容易發生爭議,因為很簡單就可看出雇主給的特休天數是否符合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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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的特休假規定在2017年修法後,新增了兩大鐵則,分別是雇主不得單方要求勞工請休,以及未休畢可遞延至隔一年度。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 勞動部解釋,雖然勞基法第38條第2項的但書有保留協商空間,但「自己的假只能自己決定」,所以只要勞工不願意,雇主也不能強制勞工要排假,要不然都是算違反法令規定。 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造成許多行業如觀光旅遊業、旅館業、批發零售業、與製造業等業者還在苦撐等待疫情趨緩,有些雇主會要求員工拿出特別休假來「抵押」。
實務上,有的公司會規定未休完的特別休假視同自動放棄,不給予補薪。 如果是為了節約成本而制定這樣的違法規定,員工會覺得公司為了省錢,剝奪了他的權利! 有些公司人資部門會主動提醒,甚至督促員工要安排適當時間休完特別休假,這是很好的做法,讓員工感受到公司是真心希望員工能休完特別休假。 根據 勞基法第 38 條,如果雇主需要勞工在已經排定的特休日出勤,需要事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國定假日支付 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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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基法第38條第2項,勞工原則上可以自由決定排假日期,不需說明理由,公司亦不得惡意禁休;若雇主基於企業經營急迫需求,也需與勞工本人協調並獲得同意後,才可請勞工幫忙調整特休日期。 若隔年還是沒有休完,或勞動契約終止時,只要有還沒用完的特休天數,都可折算成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雇主可能會誤會,當勞工年資滿半年時取得3天特休,是可以從滿一年的7天中扣除的;但法令規定「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就應給假,因此正確做法應是勞工年資滿半年後取得3天特休,年資滿一年時「另」取得7天特休。 每到年底,就會開始有各種請假攻略,傳授員工該怎麼結合國定假日和特休,來形成連續假期好好放鬆。
跳槽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新办法也有规定: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因此,《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勞動法令中,有許多對於勞工請各種休假,雇主不需要給付工資,或是給付全額或部分工資的明文規定,以確定雇主的薪資給付義務,以下將一一條列說明,讓上班族都能明確了解自己的權益。 事實上,勞工一旦休假就代表勞工沒有提供勞務,雇主本來沒有提供薪資報酬的義務,不過,一旦要求雇主必須給付薪資,那除非是勞資雙方協議,不然就必須有要法律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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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 特请求陪产假×天 (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關於特休天數,大家也可透過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自行輸入「受僱日期」、「特修給假方式」與「周年制給假日期」三項數值,即可進行線上試算。
-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 山东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 因為特別休假排定的權利在於勞工(勞基法§38Ⅱ),雇主只能提醒、鼓勵員工排特休假,但不能強制、限制請休或一律規定遞延休假。
- 一零四人資法務前輩:員工與公司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者,則按原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基準計發。
- 雖然是這樣,但所謂的協商機制,也不是企業說了算,以此案例來說,企業主管突然明令不得於星期五、星期一請年假,關於這一點是會有爭議的。
- 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给员工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不利于员工个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诸如亚健康、过劳死等新闻常见诸于报端,引发社会舆论的普遍担忧和批评。
此舉違反特休由勞工排定的原則,雇主在轉換勞工的假別時,應事先徵得勞工的同意,若勞工不同意排特休,則不能強迫勞工接受。 同樣地,離職時公司也要將剩餘的特休換成工資,結清給員工。 簡言之, 特休假的遞延以一年為限 ,但滿半年而獲得的 3 天特休假,最多僅能再遞延半年。 4.勞工同仁申請因年資取得的特別休假,不必再受限於雇主,僅能申請全日或半日,明定可以只請1或2個小時,對於有定期家庭事務處理需求者(如接送小孩、照顧長者等),尤有方便與體恤作用。 有關於特休能否以半天為單位,在法律上無明文規定,相當仰賴勞資雙方的協調。 有些公司能以半小時或小時為單位,不過由於歷年制的關係出現,0.5 日的特休是相當常見的,原則上以半天為單位應是合理可行的。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 員工請特休但雇主經營上急迫該怎麼辦?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享有的休假权利;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者,根据其累计工龄享受的一定时间的带薪年休假。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2023 由此可见,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符合条件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的权利。 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
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许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居家上班或灵活办公,除经协商一致外,该情形一般应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应随意降低劳动报酬。 此問題即成網友近期熱議焦點,每年也不乏看見諸多工作者提出「特休折現」相關疑問,那麼當前勞基法是如何規定? 透過時事討論以及《104職場力》、《職涯診所》的相關文章,我們為您追蹤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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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为X月X日,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X月X日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 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事,经过近期的培训,XXX同事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 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1、 在校外实习期间一定要遵守就业单位的规定,认真工作,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学院负责。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 1、毕业生应遵守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做出违反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事情。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 雇主折算勞工特別休假未休工資,未將屬於工資性質項目納入計算
也就是說,特休假是勞工可以「完全自由運用」的假,雇主無權干涉請假的原因。 律師整理勞工最常見的幾個問題,說明離職時間法規、離職預告期間計算、離職沒預告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另外也教大家,如果擔心老闆不放人可以怎麼做! 山东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福建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謀職假是被資遣勞工擁有的其中一項權利,但謀職假有幾天? 謀職假計算感覺很複雜,如果雇主要求我提供謀職假證明,我可以拒絕嗎? 放心,關於資遣謀職假的種種,讓律師舉例介紹給你聽! 調職或是其他工作上的變動,對勞工們來說都是影響非常大的事情,像是有沒有遇過上班地點明明在台北,某天上班時,老闆卻突然請你到高雄分店工作? 律師將介紹調職五原則,並告訴你,如果雇主不遵守調職五原則的話,可以怎麼做?
特休可以請小時嗎: 特別休假的狀況要定期以書面告知員工:
累计工作时间不仅包含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还包含既往在其他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时间。 一零四人資法務前輩:員工與公司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者,則按原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基準計發。 也就是,特休假的工資基準,那一年的特休假,就以當年度的薪資折成工資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