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天加班2023必看介紹!(震驚真相)

Posted by Eric on December 23, 2022

禮拜天加班

台鐵雖緊急調動沒有加入聯誼會的司機員,並協調國防部啟動國軍戰時系統進行機車運轉工作,不過支援人力不足平日一成,並且受到大部分罷工者阻撓,導致台鐵各班次幾乎全部停開,旅客破天荒無車可搭。 為了抗議政府強推台鐵公司化,台鐵企業工會決定發動「五一勞動節不加班」活動,透過合法休假達到停駛目的。 根據4月14日連署書統計數據顯示,台鐵1.6萬多名員工中,有超過1.2萬人選擇不加班,其中更有高達95%(約1300位)司機員連署選擇休假,屆時勞動節當天全台恐超過9成班次停開。 2.勞動部也曾發布解釋令(註1),說明國定假日(不包含選舉罷免投票日)如果剛好遇到勞工的例假日或休息日,應在其他工作日補休,而補休日期由勞資雙方協商。 月薪制的國定假日加班費是做1小時要給8小時,但時薪制則不是,是要看其出勤多久,直接給予雙倍的工資,因為其沒有另外的本薪。 而超出8小時的部分,則也是比照勞基法第24條,也就是1.34、1.67倍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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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Eric 是一名業務,他的底薪是 33,000 元,每個月有交通補助 3,000 元、全勤獎金 2,000 元,在勞基法中討論到工資時,他的月薪應為 38,000 禮拜天加班2023 元。 常言道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一起來檢查勞工還有哪些權益可以爭取。 如果想知道 2023 又哪些值得令人期待的連假以及相應的補班措施,也可以 點這裡 立即查看。

禮拜天加班: 工讀生與雇主必知:工讀生打工時薪、勞健保、加班費與特休規定(2023 最新)

許多小商行像是飲料店、小吃店在每月排班時,容易忽略還有國定假日休假規定,如果要求出勤上班(少給假)又沒有發給加班費,恐挨罰2-100萬! 因此,雇主應在班表上註記好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才不會少給假或算錯薪資。 所謂加班是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所定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前揭所指是正常工時之後仍出勤,即為超時工作。 至於本案當事人出勤未滿8小時,但仍屬正常工時後出勤,至於為何為如此解讀,乃因貴公司將假分割處理,依據勞動基準法的假,皆以日計。

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3,000 元。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100年度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傑出公務員獎學金及經理人雜誌2014年度百大MVP經理人得主。 針對有退票需求的民眾,根據台鐵官網27日貼出的最新公告,凡購買車票的日期介於111年4月30日至5月2日期間者,即日起至一年內可持未使用車票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含去回程車票),免收取退票手續費。 以發車班次和行駛時間來看,若要搭直達車由花蓮來回台東,類火車行駛時間預估4小時,花蓮端最早發車時間為上午6點半、末班車則是晚間8點,台東端首班車為上午8點、末班車同樣也是晚間8點。

禮拜天加班: 月薪制勞工 — 國定假日雙倍薪資&加班費計算方式

意思是,當雇主已排定好班表,而法定休假日(國定假日)當天遇到員工排休息日、例假日,都必須另外在「工作日」安排員工補假一天,不論「全職人員」或「兼職、工讀生」都適用,而補休的日期沒有硬性規定何時才要休,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決定,但必須明確約定好補假日期。 當然如果最後因為人力因素,原本訂好該補假的那天最後無法讓員工休息仍要上班,加班費要用「國定假日加班」情況計算,依法要加倍給薪。 10月10日雙十國慶為國定假日,依法應放假一天(勞基法§37),然而這一天是星期六,許多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的企業又都是週六、日放假,造成休假日和國定假日撞期,因此會在10月9日週五實施補假一天。 但是,如果是排班制或實施變形工時的企業們,因休假日並非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如果未事先和員工協商調移國定假日,國慶日又遇到員工休息日、例假日,該如何處理員工出勤狀況呢? 至於勞工應否延長工時或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尚難謂有不合理之處。 故勞工假日出勤工作於八小時內,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超過八小時部分,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 俞國華內閣將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的火車司機認定為公務員,以致不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苛扣火車司機「加班費」。
  • 大家都知道,農曆5月5日端午節這一天在日曆上為紅字,也就是法定的休假日(國定假日),依照《勞基法》§37規定,勞工享有休假的權利。
  • 但勞工是人畢竟不是機器,無法24小時不停運轉,在經過長時間連續工作之後,會需要適度休息以恢復體力,始能保持一定的工作效率與生產力。
  • 因此,企業實際在運作實施時,恐怕還需要留意公平性,也能避免員工抱怨。
  • 貼文一出,許多網友紛紛表示支持原PO友人的作法,「加班換補休啊」、「在營休假的概念,你是真的不懂齁」、「長官不在啊,我看你完全是不懂哦」、「加班費好賺啊,去晃一晃就報8小時加班」。

因為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所以第 2 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 1 週與第 2 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 而在第三週,勞工將在週四達到 4 週內的總工時 160 小時的上限,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合計休息日、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 勞動部澄清:勞工於國定假日及天然災害當日照常出勤,《勞動基準法》並未有加給工資以外還要併予補休之規定,且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本即為每月46小時,《勞動基準法》新制亦未併同修正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規定。 並且除了出勤當日的工資以外,雇主須給付勞工每小時不等的加班費(參考以上圖片)。 而且在例假日被要求出勤,雇主必須額外發放8個小時的工資(即使只出勤1分鐘,也需以8小時計算),另外還要再補給一天的假。

禮拜天加班: 如果時薪是 150 元,那麼加班前 2 小時的時薪為 150 x 1 ⅓ = 200 元;加班第3 個小時後的時薪為 150 x 1 ⅔  = 250 元。也就是說加班 3 小時的加班費為 200+200+250 = 650 元。

除了採用 4 週彈性工時制度可安排連續出勤日多達 12 日,其他不管是固定工時或是 2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的雇主都須每 7 日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僅可彈性調整休息日。 例假日停休,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倍工資,事後也必須再給一天補假。 而除上開規定外,實施變形工時後之工作時數應於事前安排好並公開揭示,建議資方應清楚告知勞方變形工時之適用,以及增加的工時是由哪日調配,清楚解釋、告知工時挪移的狀況,乃雇主應盡之責任,切莫自行解釋、任意挪動工時,此為法所不容。 例假通常都是星期日,不過就跟休息日一樣,只要勞雇雙方有協定、或是適用變形工時的公司也能另外安排日子。 因此,適用勞動部主管勞動基準法的民間事業單位,僅能從勞基法角度來看如何合法比照政府機關辦公行事曆讓員工出勤。

希望讓求職者充分了解自身的權益,應徵打工、面試工讀生職位時更加謹慎;而雇主也更明白自己的相關法定義務,不再因不了解而誤觸法律。 排班、輪班制的勞工朋友們,無論你的國定假日(端午節)這一天是否被調移,最後確定的班表都可以做為計算出勤加班的依據,加班費計算通常可分成以下2種情況。 以下是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6號行政訴訟判決摘要(持否定見解): 原告之營業員每日上午8 :00上班至下午4:00下班,已完整工作8 小時,已達每日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之上限。 訴願人於108年4月4日6時59分至12時8分,共5小時9分時間,未給予江君休息時間,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之事實,應可認定。 如果勞工有家庭成員需要自主健康管理,且需要勞工請假照顧的話,勞工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一年可請 7 日。 雇主不得拒絕勞工因照顧自主健康管理的家庭成員所需的請假,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禮拜天加班: 加班費的時薪怎麼算?加班費的計算基礎「每小時平均工資」這樣算

而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加班,則分別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如同文章第一段落所提到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時數不可以超過 4 小時。 而勞工在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加班,則分別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同樣地,因為2月5日和2月6日也都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一般來說,在沒有實施變形工時的情況下,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上班、2月6日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爾後因社會發展,國定假日當天反成為許多行業之營業日,雇主乃有使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之必要,即與勞工休假之權利產生衝突。 如果您是排班制或實施變形工時(彈性工時)的企業,通常雇主會事先和員工協調好出勤班表,先決定好例假日及休息日,再視狀況安排國定假日是否需要人力出勤。

禮拜天加班

休息日在 2016 年 12 月 6 日《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後正式入法,12 月 23 日起實施。 所謂的休假日,則是依據勞基法第 37 條以及第 38 條,包含了 12 天的國定假日、特休假、選舉罷免投票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 因此2003年12月,行政院和交通部同意台鐵工會五大訴求,並全面暫緩原有的「公司化、民營化」期程。

禮拜天加班: 「薪資發放時間」常見6大問題!

曾任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陽明大學EMBA副教授級專技人員教師及臺灣臺北、基隆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違反勞基法第36條一例一休規定的代價非常昂貴,公司善意讓員工比照公務員,春節連續休假十日,卻可能因不諳法律規定而被裁罰二萬至一百萬元。 以2023年春節連續假期長達十天來說,只要雇主要求勞工在前後的週六補班,就會遇到違反「勞工在七日須有內一例一休」的規定。 禮拜天加班2023 因此,如果你是十分在意自己休假權益的朋友,建議在面試時先和雇主詢問,了解清楚公司休假規定和排假制度,以免之後錄取報到不適應,甚至因此對排假規定感到不滿而換工作,恐怕也是浪費彼此的時間。 如果阿奴是在台電(提供水、電這些民生必需的公司)上班,結果系統突然故障導致大停電,嚴重影響到居民,當地的政府勞工局也可以要求阿奴加班處理。

雇主請勞工於平日或休息日加班後,本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加班費,至於勞工於延長工時或休息日出勤工作後,希望換取補休,依規定仍應經過雇主同意,因此,雇主使勞工加班後,無法同意勞工換取補休,依法應發給加班費。 (2)  端午節(國定假日)調移:雇主可以依照實際事先和員工「個別」協商,將端午節和其他「工作日」調移,也必須明確指出對調的日期,千萬不能逕自調移可是違法的喔! 而對調後6月14日當天變成正常工作日,安排員工上班就不需給加班費了。 禮拜天加班 今年(2021)端午節為6月14日(星期一),也是目前疫情第三級警戒延長的期限(目前已延長到6月28日)。 然而最近物流業、電商業配合防疫物資民生品運送不停歇、醫療業也因應防疫不得閒。 如果您的公司端午連假(6月12日至6月14日)期間需加班,該計算員工加班費?

禮拜天加班: 休息日

變形工時制度乃考量到不同產業對於工時可能有不同需求,並非是讓雇主刻意規避加班費之產生,故變形工時制度之執行需確實有其必要性,資方應與勞方充分溝通並解釋變形工時制度後,以雙方福祉為最大目的,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才可實施。 四週變形工時為二週變形工時之衍生,可將四週之正常工時作挪移,較適用於各類需排班之服務業,每日仍不得超過二小時(正常工時10小時),每二週至少需有二休假作為例假日,對於每週工時法無明文規定,但仍不建議超過48小時。 二週變形工時最主要目的在於,將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每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2023年辦公室行事曆,春節假期長達十天,但必須在1月7日、2月4日週六補上班,本公司如此公告後,卻有員工反映強迫他們補班違法,難道照著政府行事曆出勤也會違法嗎?」 一位人資主管訝異不解地問我這個問題。 不過,小編也聽過員工配置充足的公司,有些可讓員工自行排假,休假彈性程度並不比一般上班族低。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只要是勞工,都適用勞基法的加班規定,除非是遇到天災或突發事件而不得已要加班,這樣的加班情形勞基法第 32 條中也有另外說明。 舉例來說,你在休息日加班了 3 小時,加班的計算時數要算足 禮拜天加班2023 8 小時;加班 9 小時,要算足 12 小時。

禮拜天加班: 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加班補休規定』

通常在服務業上班,最忙碌的時間為星期六、日,因為假日是多數民眾外出消費、店家人潮高峰的時段,我們常看到餐廳、小店對外公休日為週一,甚至連鎖餐廳、超商賣場營業時間更是「全年無休」,雇主為了因應不同時段的有一定的人力配比,會事先要求全體員工排班輪休。 二、例假日的加班費沒有高於休息日加班費 文中提到的休息日1.67倍加班費釋加給1.67倍,但休息日的2倍其實是只有加給1倍的加班費喔。 可以用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2]計算,以月薪36000元為例,休息日(預設為星期六)加班8小時的加班費為1900元,而例假日(預設為星期日)加班8小時的費用則視僅有1200元喔。 為了保護勞工的健康,勞基法規定,正常的上班時間,一天不能超過8小時、一週不能超過40小時。 2000年政黨輪替,民進黨政府初次執政時,就表明欲推動台鐵民營化。

此外,也回溯加發1984~1988年期間司機員遭扣除的加班費,補發對象也包含非司機員的所有台鐵員工,例如站務人員、機車維修人員和行政人員。 同時導致時任台鐵局長張壽岑在內的許多官員下台負責,也促成「設置台鐵內部勞資會議」、「引進國軍火車駕駛」等後續處理歷程。 俞國華內閣將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的火車司機認定為公務員,以致不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苛扣火車司機「加班費」。 儘管如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1日仍在爭論中初審通過「國營台鐵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王國材坦言「不可能」和工會達成共識,因為台鐵公司化是一個談了超過20多年的「老話題」,2003年曾嘗試與工會協商,但3年都無法達成共識。 為了不讓這個議題繼續原地踏步,加上這一兩年接連發生普悠瑪、太魯閣重大傷亡事故,使得政府對推動台鐵公司化的態度轉為堅決,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更表示「改革不會回頭、也不會撤回」。 至於做二休二等特殊班表,理論上全年的國定假日都已打散分配了,單純看二月份未必準確,不過無論如何,國定假日12天是在原有的休息日與例假日天術基礎上,另外外加的。

禮拜天加班: 月薪制勞工 —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一例一休加班費 計算方式複雜,對於人資夥伴來說也似懂非懂,本篇文章詳細說明工作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一張圖表協助你避免勞檢受罰,或者使用 Apollo 雲端人資系統直接套用法規,就像是專屬的人資顧問,陪著你隨時更新規定與管理方式。 1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每週工時40小時之規定,每日正常工時最長為8小時,一般行業若勞資雙方約定以8小時作為工時約定,其中休息日、例假日可自行約定,並非限定要於六、日放假。

變形工時是為了配合不同行業有各自的排班需求,例如:觀光、餐飲、運輸業有淡旺季,或科技業不同時間點處理的訂單量會不同等情形,訂有的彈性工時制度。 所以除了底薪之外,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的績效獎金等都要併入計算工資,納入加班費時薪計算的範圍,但年末分紅等獎金則因為不屬於經常性給與,就不算是工資,也不列入加班費平均時薪的計算。 為了減少人資夥伴的行政負擔,Apollo 人資系統將出勤模組、表單簽核、薪資模組整合在一起,唯有如此才能快速解決問題,並且將薪資計算正確。 加班前 2 小時 (上班第 9、10 個小時),加發原本時薪 1/3 的薪水,也就是原本時薪乘以 1.34。 加班第 3 個小時 (上班第 禮拜天加班 11 個小時) 之後,加發原本時間 2/3 的薪水,也就是原本時薪乘以 1.67。

禮拜天加班: 休息日、休假日、例假日差異大解析!國定假日補假到底是哪一種?

鐵路旅遊是台灣觀光業極具潛力的重要資源,其中,易遊網營運的「環島之星」,雄獅旅遊取得經營權的「鳴日號」、「藍皮解憂號」,屬於台鐵與旅遊業者簽約的觀光列車,只要沒有駕駛,列車就開不出去,台鐵會面臨賠償問題。 這次停駛,除了原本就沒有班次的「鳴日號」不受影響之外,「藍皮解憂號」和「環島之星」都將停駛一天。 五一勞動節連假三天(4/30~5/2),台鐵是許多民眾出遊或返鄉的交通工具。尤其東部沒有高鐵,民眾對台鐵運輸的需求更高。台鐵局長杜微呼籲民眾取消行程或改搭其他交通工具。 考量到不少考生會搭乘區間車赴考場應試,教育部27日表示,已請學校調查學生通勤工具,5月1日當天若無家人接送,學校可安排接駁車、遊覽車甚至計程車等接駁措施,相關費用將由教育部支應。 17日北部地區也有出現明顯雷陣雨,氣象局上午也針對新北市、桃園市發布大雷雨即時訊息,如桃園南崁也降下大雨,馬路積水嚴重;大園區中正東路也傳出災情,泥水全灌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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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端午節(國定假日)未調移:如果維持6月14日當天為端午節,就要進一步看員工班表對為「工作日」、「休息日」或「例假日」;若為「工作日」,員工放假照給原薪,若剛好排到「休息日」和「例假日」,則雇主必須另外給員工補假一天。 ▌6月14日(星期一)加班8小時:這天為「國定假日」,因國定假日遇到工作日卻出勤加班薪水應加倍發給(勞基法§39),故當天即使加班1小時也要算全日8小時加班費。 近年因爲考量讓適逢週二、週四的國定假日能夠與週休二日配合,設計了「彈性放假」的制度,讓原屬工作日的週一或是週五提前/事後在休息日補班,使得國定假日能與週休二日形成連假。 舉例來說,假設某年的元旦為星期四,對於 比照政府行政機關放假和補班  的企業來說,應該於元旦前一週的週六,也就是 12/27 先補班,讓原本是工作日的 1/2(星期五)能夠放假,因而有 1/1 (四) 到 1/4 (日) 的四天連假。 彈性工時的勞工:如果工時已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又恰好在空班這天遇上國定假日,因為空班日的性質屬於免出勤日而非假日,所以雇主不需給予勞工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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