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日是禮拜幾15大著數2023!(小編推薦)

Pos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8, 2020

例假日是禮拜幾

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理事長賴添福說,一例一休導致社福機構人事成本增加,原本「配備比」(照護人力與照護人數的比例)符合標準的部分社福機構必須增加人力,但市場上人力已經不足,社福機構只能讓服務萎縮,可能導致很多人被排除在照顧範圍外。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行政處處長曾孟儀說,勵馨提供的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是「類家庭式照顧」,工時上限12小時破壞了「類家庭式兒少安置機構的核心價值」。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說,社福團體的組訓、營隊、會議、研習活動、對外宣導工作都必須在例假日實施,實施七休一「對組織業務造成困擾」[126]。

舉例來說,你在休息日加班了 例假日是禮拜幾2023 3 小時,加班的計算時數要算足 8 小時;加班 9 小時,要算足 12 小時。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最後提醒孕媽咪們,安胎假全勤獎金會照給、申請安胎假考績也不會被影響! 即使1整個月都申請安胎假,如皆在30天給薪安胎假內,那麼按照條文規定是不能扣全勤獎金的,須和當月工資一併計算。 懷孕安胎假中關於請假天數的規定,被收錄在依照勞基法訂立的「勞工請假規則」裡;提交安胎休養假證明文件的相關規定,則是依照性平法訂立的「性平法施行細則」去執行。 舉例:阿孟2021年11月3日到A公司上班投保,並在同月20日離職退保,因11月最末日並沒有在A公司上班,A公司不須計收阿孟11月份健保費。

例假日是禮拜幾: 對照上圖「工作日加班」薪水算法:加班第 9-10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34、第 11-12 小時加班 = 時薪 x 1.67。

9月中將有連續四天的中秋連假,可以讓上班族好好安排假期,但在放連假前一週也必須配合9月11日「補班」。 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補班、實施彈性放假可能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但一般公司若沒有依法實施變形工時,便直接比照人事行政局的行事曆,要求員工仍要配合補行上班,卻沒有給員工加班費,或是在補班當天要求員工自行請「特休」、「補休」,都是會有問題的喔! 除非您在補班日當天照常給假給薪,維持週休二日的作法則是合法的。 答: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並應由雇主照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亦即雖無出勤義務,惟雇主仍應給付原約定之報酬),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依法亦有上開規定之適用;也就是說,雇主仍應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及休息日工資。 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工資,時生爭議,所以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休息日」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現行為176元),以後遇有例假或休息日,只須給勞工休息,不必外加計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以減少紛爭。 至於按日計酬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如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數額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比照按時計酬者辦理。

2017年3月16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育敏批評,民進黨強行通過一例一休引發這麼多紛爭,中央部會首長卻視而不見,還說要懲罰抗議一例一休的縣市長,完全就是無能、卸責。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曾銘宗說,一例一休造成全民皆輸、無所適從、天怒人怨,他呼籲蔡英文政府立即修正、回頭,反正民進黨的髮夾彎也不缺這個[94]。 2016年12月11日,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在facebook發文批評,柯建銘在一例一休爭議與同性婚姻合法化爭議「領軍演『一分瑩』、『(同性婚姻)立專法』,讓民進黨、總統、立委的民眾滿意度一路崩跌」[85]。 2017年1月1日,林濁水再批,蔡英文政府改革步調遲緩、價值模糊、決策猶豫、不顧民主程序,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一例一休、日本核災食品進口問題等爭議完全一樣[86]。 2016年11月14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林昶佐質詢郭芳煜,蔡英文政府上台後在各種政策都能提出完全不一樣的思考,為何唯獨勞動政策必須追隨馬英九政府? 林昶佐繼續質疑,外交政策、兩岸政策難道不也是牽一髮動全局?

例假日是禮拜幾: 如果時薪是 150 元,那麼國定假日加班 2 小時,雇主應該要給予 150 x 8 = 1,200 元,而不是 150 x 2 = 300 元。

2017年4月24日,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說,較難從就業市場與失業率看出一例一休對勞動市場的影響,但本年1至2月加班工時僅較2016年同期微增2.6%,本年1至2月加班費增幅12.5%為七年來最高,顯然加班工時、加班費、受僱員工人數會有影響[71]。 2017年4月20日,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在桃園市議會發表工作報告,接受議員黃婉如質詢時承認,一例一休實施後,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桃園市各區公所、甚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本身都因超時工作被開罰,目前也有單位提出訴願[70]。 2017年3月22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本年1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受廠商發放年終及績效獎金影響,1月含固定月薪、獎金、紅利及加班費等薪資,平均每位受僱員工可領到新台幣93144元。 外界批評,主計總處公布薪資「平均數」,無法完全反映真實情況[68]。 2015年8月28日,勞動部預告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預計2016年上路,法定工時縮短為每周40小時[24]。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變形工時是為了配合不同行業有各自的排班需求,例如:觀光、餐飲、運輸業有淡旺季,或科技業不同時間點處理的訂單量會不同等情形,訂有的彈性工時制度。 所謂「懷孕歧視」,是指資方因勞方懷孕,而給予差別性對待。 資方也可能在合法的解僱理由裡隱藏懷孕歧視,因此如孕媽咪們已隱約感受到自己正遭受不合理的對待,就應開始留意,蒐集證據,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或請求協處。 看到上述整理過後的安胎假規定,相信妳對於「安胎假幾天」、「安胎假含假日嗎」這些問題的答案都瞭然於心了。 舉例:阿澤2021年10月1日在A公司到職加保,並在同月10日離職轉出健保;隨後應徵上B公司於同月15日上班、20日離職退保;最後又到錄取C公司,於同月28到職並持續在職中,則10月份最末日在C公司投保,應由C公司繳納阿澤10月份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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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值班」不需要納入工時計算,不過 2022 年起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公司有值班需求,都不能再以「值班」名義只給勞工值班費或津貼。 根據 勞基法第 2 條,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津貼、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 因勞雇雙方已約定按曆年制來給假,小華在當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間最多可請30天未住院病假。 員工有請病假需求,公司不論採曆年或週年制,並不會影響員工請病假天數權益(註5),因此,員工如果是年中或近年底才到職,也不能因其年度上班天數較少而少給假,請您一起來看看下面這則案例。 🔸 舉例:小花工作固定休週六日,最近因得流感向公司請病假,從2023年7月6日 (四) 至7月10日 (一) 期間請病假,5月12日痊癒後去上班,則小花實際請病假天數應為3天 (扣除週六、日兩天)。

  • 最後,公司如果選擇未事先預告勞工終止契約,但因為10日前仍須進行資遣通報,則要記得在資遣通報書上加註。
  • 一、依第30條第2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2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
  • 舉個例子,某月給予8天排休,1日為第1天,28日為4週的最後一天,但員工用排休的,把其中兩天假排到第29、30日了,那麼前面的28天內,休假日一定不夠,就會觸法了。
  • 根據行政院人事總處的公告,在2023年(民國112年)的總放假日(共116天)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共有7個,假期數最長的為「農曆除夕及春節」共有10天,其次為「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俗稱清明連假)共5天,因此常見的「請假攻略」會舉例:若請4/6、4/7二天,可直接獲得「請二休九、9天連假」。
  • 答:勞動基準法有關國定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至原約定無出勤義務者,自無工資請求權。

今年(2020年)的中秋節是10月1號,10月2號彈性放假。 中秋連假時間是:10.01(四)~10.04(日),9/26(六)補班。 所謂的休假日,則是依據勞基法第 37 條以及第 38 條,包含了 12 天的國定假日、特休假、選舉罷免投票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 2014年3月13日,台南市政府為紀念於228事件中遭政府槍決殺害的律師湯德章,訂其槍決身亡日為「台南市正義與勇氣紀念日」。 因10月有中華民國國慶日和台灣光復節這兩個與中華民國密切相關的紀念日,故當月亦俗稱為「光輝十月」[1]。

例假日是禮拜幾: 假行事曆請假超攻略:用這表格秒懂國定假日怎麼放:過年(農曆春節) / 228紀念日 / 清明節(春假) / 勞動節 / 端午節 / 中秋節 / 國慶日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說,《勞動基準法》修法過程中民意要休息(周休二日),修法通過後民意卻又抱怨變相減薪,民進黨已經滿是傷痕,民進黨宛如父子騎驢,怎麼做怎麼錯。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說,一例一休政策本意是避免勞工過勞、而非鼓勵勞工利用休息日出勤領「加倍薪資」,民進黨應自我檢討,行政單位應清楚說明[88]。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說,政府必須在勞資雙方出現糾紛時居間協調,蔡英文卻不知道這一點,「什麼事都想倚靠人民,那人民還能倚靠誰」[89]。 (一)兼顧勞資雙方需求,保留難免有休息日出勤之可能性 勞動基準法所定例假屬強制性規定,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極特殊狀況,縱然勞工同意,亦不得合法地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 若採週休二日均禁止出勤之作法,勞資間幾乎毫無合理運作空間,而新修法內容保有休息日加班的選項,務實地讓勞工可以確定享有每週兩天之休息,也讓有經濟需求的勞工可以同意在休息日加班,是現階段最務實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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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在立法院正進行《勞動基準法》修正案表決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出動1018名警員維護立法院周邊安全,並保護立法委員進出立法院的安全,此外第一次使用「鐵馬」作為路障器材,受到矚目[42]。 同日,歷經六個小時的朝野協商,以60人贊成40人反對完成二讀[43],立法院院長蘇嘉全成功搶回議場主席台,宣布《勞動基準法》相關修正案三讀通過[6],明訂施行一例一休,年資滿半年勞工新增3日特別休假,並自2017年1月1日實施刪除七天假[44]。 例假日是禮拜幾2023 2016年12月2日,立法院會議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一開始便提案將一例一休及砍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排入討論議程第一案,意圖挾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此案。

例假日是禮拜幾: 例假日是什麼?例假日出勤加班費怎麼算?1分鐘搞懂例假日!

合法的例假日加班是不管幾個小時一律2倍到底(前8小時1倍在月薪內付),另外加一天補假;但是違法的例假日加班,前8小時一樣,加班後的前兩個小時(第9~10小時)卻是4/3、加班之後再兩個小時(第11~12小時)則是5/3,還沒有補假。 加班費計算方式可詳見HR好朋友專區《『曹新南專欄』四種加班費計算方式》。 第二原則:如果國定假日是週二或週四,就彈性補班形成連假. 1.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這條文所提每7日並非一定是星期一到星期日,只要貴公司明定班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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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是元旦的「補假日」,等同「國定假日」,如果雇主有讓勞工出勤的必要,必須徵求勞工的同意,且應加發一日薪水[4]。 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條第1項)。 首要說明的是,例假日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

例假日是禮拜幾: 台灣國定假日

例假 及休息日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的起訖,由勞雇雙方議定,並依曆日連續計算,不因跨月而重新起算,且不得任意調動。 📍 舉例:美美飯店登記在高雄市,員工晶晶、阿福分別在台北市、台中市的飯店上班。 公司如果要資遣晶晶,須通報的主管機關為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要資遣阿福,須通報的主管機關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公立就服機構為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2.紙本通知:須填寫的資遣通報名冊資料包含被資遣員工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以及是否需要就業輔導等,將紙本名冊填妥後加蓋公司大小章,分別用掛號郵寄到以下兩個單位:被資遣員工實際工作所在地的直轄縣市政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註6)。 員工如果做不滿三個月、未通過試用期,或剛到職不滿10天被資遣,還需要通報嗎? 在過去勞動部的解釋令已提到,雇主還是需要發給資遣費並進行資遣通報,最晚可在員工離職後3天內通報(註5)。

2017年3月14日,南投縣縣長林明溱表示,要求南投縣政府法務人員找出相關法令讓南投不用施行一例一休,「被糾舉沒差,不被抓去關就好」。 林明溱並表示,觀光是南投的命脈,南投各遊樂區過去都給員工彈性休假,每年5月、6月和11月淡季員工都在放假、只有周休日上班,寒暑假旺季則是全員上班,勞資雙方早就有一定的默契[74]。 花蓮縣縣長傅崐萁建議,一例一休政策暫緩5年,讓台灣經濟壯大後再考慮施行;一例一休已讓「勞資雙輸」,在景氣蕭條之際,全台所有產業正面臨空前劇變[75]。 苗栗縣縣長徐耀昌表示,一例一休執行上在休假部分「窒礙難行」,建議立法委員進行修法變更;苗栗縣政府以及鄉鎮市公所經常會在週休假日舉辦活動,臨時人員和約聘僱人員必須遵守一例一休以致於無法參加協助,造成人手短缺、作業困難[76]。

例假日是禮拜幾: 離職預告期該怎麼算?有包含例假日嗎?自請離職別忘還有這些權益能爭取

例假日通常是不能加班的,除非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才能讓勞工工作。 例假日是禮拜幾2023 例假日加班當天,須要給一倍的工資,且要給予勞工一日的補休。 例假日是禮拜幾2023 另外,公司要在 24小 時內向勞工勞務提供地之主管機關通報。 但假設特休用盡(或還沒有特休),勞工請的事假也已經超過14天,倘若經過協商,老闆還是不願意,其實是可以拒絕讓勞工繼續請假的,這部分可能要請勞方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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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般實施週休二日的企業是適用勞基法的,必須符合一例一休規定(勞基法§36),若在9月11日當天安排員工上班,等同於加班,雇主必須發給加班費。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60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在一般的狀況下,勞基法規定每 7 日應有 1 日的例假日加上 1 日的休息日,且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

例假日是禮拜幾: 變形工時是什麼?要簽同意書嗎?國定假日、行業資訊懶人包

混淆同是提供勞務的勞工與公務員的不同屬性,也是造成今日互怨的亂源。 因為許多私人企業考量營運狀況,習慣比照政府機關、銀行行事曆安排員工出勤,勞動部考量此點,為了讓各行各業能夠比照公部門合理換班,已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行業適用8週變形工時(註2)。 換句話說,公司如果要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放連續假期(將工作和休息日對調,一日換一日,以形成連續假期),必須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來實施8週變形工時,才算是合法的流程(註3)。 對於這樣調整的企業來說,原先的休息日 12/29 變成了工作日、工作日 12/31 變成了休息日。 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也就是休息日 12/31 例假日是禮拜幾 出勤,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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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值得留意的是,事業單位多半用「扣除法」計算未足月薪資,所以3/30到職者,將月薪扣除29日工資後,僅以1,000元計給。 然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日有3/30及3/31,應得工資實為2,000元,故若使用「扣除法」,恐違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規定。 邱顯智表示,依照勞動部現在的解釋,勞工如果在例假日工作,前八個小時是「加倍」發給,第九個小時之後的加班費,則是要按照平常日加班費的「加給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算法來給付。 他特別指出,例假日在沒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的違法加班,不僅錢比合法加班還要少,居然連補假也沒有,而這件事在國定假日上加班也同樣發生!

例假日是禮拜幾: 例假日 V.S 休息日

(2) 因為每 2 例假日是禮拜幾2023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因此第二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一週與第二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 而在第三週,勞工將在週四達到每 4 週的 160 小時工時上限,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因為休息日、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合計,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 根據勞動部於 2020 年 1 月 22 日的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但林昶佐說,蔡英文政府能推動年金改革、轉型正義等議題,勞動政策追隨馬英九政府的真正原因是「勇氣不夠」[83]。 2019年7月16日,臺北市市長柯文哲批評民進黨「說謊成性」,蔡英文跨海回批「常常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2019年7月17日,柯文哲諷刺,老百姓講的話,蔡英文也聽不懂太多,「不然一例一休怎麼會搞成這樣子」[78]。 2019年8月27日,柯文哲再諷刺,蔡英文依然沒講出台灣價值到底是什麼,「難道一例一休、年金改革、卡管、北農事件就是蔡英文的台灣價值嗎」,請蔡英文趕快老實說出自己的台灣價值[79]。 2018年12月28日,蔡英文與媒體茶敘時說,年輕人對一例一休不滿意,但「我們不能做到完全他們所要求的」,因為還要考慮到轉型的中小企業能不能追得上新的勞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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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得由行政院所屬中央各業務主管機關調移並公告之。 例假日是禮拜幾 除此之外,中華民國實行「週休二日」,即每週六、日放假,有時尚有「彈性放假」的情形出現。 下列如青年節、教師節、台灣光復節、國父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等,因週休二日上路的關係,漸次由原本放假日轉為只紀念未放假。

最後,小編要提醒雇主們,請病假是員工的權利,若員工有依法規定請病假,則雇主就不能拒絕給假。 雇主也應在員工到職時就清楚說明請病假的程序及應檢附文件,讓員工有所依循,也是保障雙方的權益義務,當員工請假後未依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算曠職(註7)。 其實會有「加班費」的問題產生,最主要就是希望用「以價制量」的方式,讓雇主可以降低加班的誘因,以勞資雙方來說,勞工付出勞力,資方給付加班費用,近似於等價交換的概念。 應視何種類別而定,如果是例假的話,是不可以要求勞工上班的,因為這是保障勞工原則上每週均可至少休息1日之強制性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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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基法§ 40 第 1 項規定,如果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則工資應加倍發給,且應再給予 1 日的補休。 簡單來說,安胎假中若遇到休假日,則算全薪且不將休假日計入安胎假天數。 安胎假30日內薪資為半薪,超過30天後不論工作日、休假日皆不計薪。 另外,公務人員安胎假、教師安胎假的相關規定則由「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制定,確保不論是公務員還是民間公司職員,都能夠放心申請孕婦安胎假,好好在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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